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三十节 作者:史桑迪 |
一个大手术忙到深夜两点,我一出开刀房,衣服都还来不及换,就直奔电话。先试了家里,我一接通就喊:“拜托你接电话好吗?我是Kay,你下午看到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拜托你,跟我说说话好吗!至少让我知道你还在,你....” 答录机的时限到了,那一头的电话自动切线。 再拨回“总部”试试,响了十几声才有人接,睡意浓厚的声音仍然不失机警地问道:“金凤餐厅,请问找谁?”是莎伦。 “莎伦,我是Kay,Miles在不在那里?” “嗯。今晚Miles和唐娜都不在,我们已经睡了,很严重的事吗?要不要我帮你找....” Miles和唐娜“都”不在,我有种某件事要呼之欲出的感觉,但不能真确地说出来;莎伦他们忙了这么久,正在养精蓄锐等最后一步行动,我怎么好再打扰他们。 “谢谢你,莎伦,不用了,不是很重要的事。” 我挂上电话楞在一边,脑子里乱七八糟地理不出一点头绪,走廊那头已经有人在大声喊我:“Kay!快来,街头械斗,有一大群青少年被送进来,快点,救护车快到了!” 医生的医责暂时凌驾一切,我一头往急诊室冲去,先把自身的琐事抛在一边。 天色微亮,我下班了。 凌晨五点钟,我垮在候诊室的椅子上,想办法弄清楚这一切混乱。 首先,Rohin King约我吃饭。 而后,Miles可能看到了什么令他震怒的事—这一点启人疑窦,有预谋的或然率相当大。 接着,我找不到Miles。 为什么?他的理性不下于我;对模糊的事件不求甚解不是Miles的作风,他为什么反而不听我解释。 或者是有人“让我”找不到他.... 我一跃起身,找个公共电话拨一个我非常不想打的号码-Miles的行动电话;他说过,只有在试过其他每只电话都没用时,才用这支电话找他。 Miles和我一样,讨厌紧迫盯人的行动电话。 该高兴还是该生气—Miles的行动电话关机。 事情不对头,真的很不对头! Rohin King没有理由制造我和Miles的矛盾。除非....有人要他这么做。 我直接联想到唐娜睥睨的眼神....会是她吗?那个“内奸”,那个意图置Miles于死地的人?她那么小,怎么会有这种狠毒的想法? 眼睛涩得快睁不开了,我的大脑迫切地命令身体到最近的一张床上,但是不可以!我灌下两大杯黑咖啡,脑子里清醒了一点。不敢开车,我慢慢踱到地铁站,打算搭第一班车到中国城;找不到他,我总可以等吧?!我有这礼拜唯一一整天休假和他耗。 我乖乖敲门进“总部”,莎伦、路易和凯文都刚刚醒,开了门就不管我了;我自个儿晃进装满各式仪器的大房间,找一张椅子坐下来,看看建筑物四周的监视器屏幕,没有我要找的人影。为了不让自己倒下,我叫出电脑里的游戏索然无味地玩起来。在“大富翁”里买了三块地之后,我还是忍不住瘫在扶手椅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莫名其妙地醒了过来,抬头看看四周,莎伦和路易各自在忙着,凯文不在。我在椅子上坐直,伸伸懒腰,眼睛扫向那一排监视器,大门口的屏幕里,冒出了我找了一天的人。难得反应那么迅速,我一古脑儿地冲下楼开门。 大门敞开的那一刹那,我兴奋的“Miles”尚未出口,正好被惊人的一幕堵在门口.... 他在吻她....呃....我是说,Miles在吻唐娜! 很自然的一个吻,像是情人在互道早安,亲的位置又是该死的在那个最、最引人遐思的部位,Shit! 热吻依依不舍地结束后,那两人的视线胶着了几秒,传递着无言的情意,之后才留意到我这个愣在一边的旁观者。 多可笑,我竟成了“旁观者”,在我男朋友和别的女人接吻的时候.... Miles的眼神没有在我脸上逗留超过一秒。他不在意地撇撇嘴,说了句话:“你在这儿正好,行动前小组要开个会,需要你参加。” 说着头也不回地迳自往屋子里走,唐娜跟在他后头,也是面无表情,双眸闪闪发亮,像是在对我示威。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个早上的,浑浑沌沌地上楼开了会,只记得在抓Rohin King的时候我还得出一次任务,再“扮”一次Miles的女朋友,其他别人的工作我一概没进脑。原先预备的一大串要向Miles说的话,和早晨那一幕的震惊在我脑子里打架。 Miles,你昨天看到的不是真的....你为什么要吻唐娜....Rohin King找我去他家吃饭而已....你和她是认真的吧....我想过先问你,可是我不认为Rohin King有什么好怕的....她爱你比我深吗....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你们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为什么.... 我的头在炸开的前一刻,不由自主地倒向桌子,这一刹那撞击的痛楚,让我维持了几秒的力气,压着头痛向开会的人开口:“我想....如果没有我的事,我要先走了。” 不等他们反应,我撑着疲乏的身子就往外走,带点踉跄地走到外头热闹的市街,呆立在马路上。初春的纽约透着不容置疑的阴寒;正午的阳光当头洒下,我还是没由来地由脚趾冷到头发。拉紧身上的大衣,我用大脑强迫自己迈开步伐,至少留着最后一点尊严离去。 失恋会让人生病?! 我不知道,总之我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那天走了整整五小时的路回宿舍,双腿几乎要失去知觉,心、身体、大脑、眼睛、耳朵....大概每个器官的情形也都差不多。灌了两大杯白开水之后倒上床,再睁开眼时竟然是在医院里! 听他们说,烧到四十度半,而且差点没转成肺炎;要不是手下新来的实习医生上班时间找不到我,打电话也没人接,她才跑到宿舍找人,否则社会版又多了一条新闻。 女医师陈尸自宅! 既耸动又调胃口,铁定卖钱! 哎!幸好我还有这么一点自嘲的力气。 病了也好,至少省点力气在伤悲那些风花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