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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灵 第八章
作者:言妍
   
  若不起雨来,岛上的十二月又湿又冷,常令孤独无依的人沮丧;在濡濡的灰白中,又堕入虚无的深渊,扬不起帆来,寻不到岸。

  但他有晴铃在心,如升起一盆火,时时煨暖着,寂寞也安然。

  教堂黄昏的钟声旋回彻响,天边一群鸽子飞过,在尖塔端的十字架来回盘飞三次后,消失在逐渐浓漫的暮色里。

  小礼拜堂内莫神父正点燃蜡烛,熠熠闪光中圣母垂首凝睇,哂颜慈祥。

  为什么走遍大江南北,心灵空荡,他都没想过信教呢?是因为看过太多残酷、杀戮和悲惨,所以怀疑生命,不再相信任何事吗?

  但晴铃完全不同,她相信世上的一切事情,尤其是爱与幸福,不管看了多少哀伤不幸,她的双眸总能过滤澄净。他所要做的,就是试着由她的眼中去看世界。

  岛上有如春的四季,翠灿之乡、霞蔚之境,都是因为晴铃,他才活得光明。

  唉!晴铃,一个多月见不了面,她现在好吗?

  就如晴铃事先警告的,陈家的门户比他预想的要深重多了!

  他们像典型的台湾本省商业世家,前头一整排骑楼店铺,一眼望去是寻常的柴米盐油五金百货,升斗小民熙熙攘攘,看不出什么特殊的名堂;要由人指引,穿过拐绕复杂的曲径小巷,才能到后面别有洞天、显示气派的本家大宅。

  也许是海岛几世纪来纷乱繁多的一种自保习惯吧!

  信义路的邱家如此,医院开业在前头,住家筑藏在后面;大稻埕的邱家本族亦如此,茶庄布行显眼于大街,宅第深隐于僻处。

  他们的子弟也多半不张扬,厚道淳朴的本性令人不设防,如建彬和晴铃;直到真正踏进他们家,才能感受本地世家那种保守顽强的势力。

  对于婚事,晴铃由小说和电影看来许多情节,曾叨诉计画着,比如:

  两人慷慨激昂,痛陈长相厮守的决心--但有可能撕破脸,结果不比私奔好。

  两人演苦肉计,在门口跪个几天几夜--有人尝试过,效果不彰,徒伤身心。

  雨洋还是选择最和平传统的方法,在晴铃回家后的第二天,请了天主堂的莫神父当媒人,咸柏代表男方家长,一起向陈家提亲。

  莫神父由美国到台湾来传教已经许多年了,早在马祖前线就和雨洋认识,后来又在狱中结缘,很欣赏这位聪明的年轻人,且以外国人身分也比较没有政治成见和牵连,非常热心帮忙。

  建彬必定事先对父母说什么了,现场并没有看到晴铃;当雨洋站在陈家高梁阔柱、有祖先神案桌的正厅时,陈长庆和黄昭云夫妇已严阵以待。

  那不友善的表情,使穿上借来西装的雨洋,感觉自己像无家无业的流浪汉,随便闯进门就要夺人家女儿似的;再严重一点,就是渡海而来的海盗抢劫民女……这画面令他心情轻松下来,不再紧张。

  莫神父和咸柏很诚恳地表达提亲之意。陈长庆是见过世面的,勉强应酬答问;昭云则眉头紧锁,觉得雨洋很面熟,但怎么也没和永恩司机联想在一起--建彬大概不想再做雪上加霜之事,反正妹妹已经被骂得够惨了,又怕波及台北邱家,并未提醒母亲。

  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外省军人来历不明、良莠不齐、飘泊无行,很多人欺瞒大陆有老婆的事,不但有被骗做小的可能,将来还要渡海跟去,脑筋正常的台湾女孩皆不会嫁,何况出自名门的晴铃?

  陈长庆当然一口回绝,在外面乱惹男女关系的晴铃,也暂时被关在深宅内。

  原不愿烦扰人的雨洋,只好找何禹大哥再出面,结果正霄七哥也跟来,甚至请动了一位将级长官当说客,但陈家仍严辞拒绝。

  「我想你们是误会了!」陈长庆这回干脆直说:「小女晴铃的亲事已经订给汪家了,明年初就要结婚,你们去左右邻舍随便打听都知道。」

  雨洋借住在离东门陈家不远的天主教堂,除了等待晴铃外,也乘机帮莫神父将教堂外内修整一遍。这期间,他和晴铃的联系,全靠晴铃的幼弟建璋。

  陈家三个孩子,建璋是昭云流产两个后保住的,小晴铃六岁,自幼很亲母性强的姊姊,自然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晴铃在信中一径坚强,虽然被教训监禁的日子并不好过,不准再回去上班。又要被逼婚,但也不哀声怨叹,都写着从他们认识以来的种种心情和细节,也要他一起回忆,来熬过这段不知何时会结束的分离日子。

  「祝甘地先生快乐!」她每每在信尾写着,总引起雨洋大笑。

  他只有愈来愈思念她,也不由得愈来愈难受……

  「进来祷告吧!」莫神父见他落寞的身影,以流利的国语说。

  莫神父五十来岁年纪,头发凸白了一半。他去过欧洲战场,在马祖时,雨洋就常向他讨教关于战争、人性、宗教和哲学各方面的问题。

  向一个看不见、听不到的神祷告,有用吗?雨洋想着,依然乖乖坐在椅子上。

  「祷告可以带来信心。」莫神父和蔼地说:「神带你、我到这座岛上来,必然在这里准备了最好的东西给我们。」

  「以前我不明白你这句话,但自从遇见晴铃,我彷佛懂了!」雨洋双手握着,又说:「只是,为了到岛上来,我们必须付出那么多战争和苦难的代价吗?」

  「对于战争和苦难,我常常也无法解释,只能够告诉你们,答案在未来的新生里:正如耶稣基督不逃离钉十字架的命运,为的就是写出复活的答案。」莫神父为他划个十字,说:「我很高兴你带陈小姐回来面对现实,就像你们说的……呃,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吧!我确信,你和陈小姐已经得到神的祝福和恩典了。」

  「陈家终会接受我和晴铃的结合吗?」他太想知道了。

  莫神父用睿智的蓝眼睛看他半晌说:

  「以前教会派我任务,我最喜欢到岛屿。因为四面八方没有障碍,风云海气流动,万物都吹来容纳,生命力特别旺盛,内外异同融合,是必须的生存法则和自然现象,没有人可以违反。所以,达尔文的研究大部份都在岛屿,因为物种的变化最繁复美丽,最能看到上帝奇妙的杰作……」

  「我以为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教会的禁书呢!」雨洋说。

  「你不是想预知未来吗?我只是偷看上帝的小秘密而已!」莫神父笑着说:「新生呀,孩子,以上帝赐与的爱,去寻找新生!」

  无论如何,每次和莫神父一谈,雨洋的心情就会开朗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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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吃过晚餐,替大礼堂漆了一面墙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小斗室。

  九点钟,雨稍停歇,高三晚自习结束的建璋,把脚踏车靠在椰子树干,匆匆跑进门说:「范大哥,你不能再留下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雨洋问。

  「我也说不清楚,看我姊姊的信就晓得了!」建璋递上一张封口的纸。

  晴铃似也写得匆促,仅说她父亲已查出他的底细及政治问题,还到台北邱家去质问,情况不太好,怕会给他和莫神父带来很多麻烦。有几段写着:

  你回台北或矿场都好,避避风头,等我能脱身了,就立刻去找你……

  还有,为我写诗吧!刊在XX报上,我都看得到,就当做寄给我的信,表示你还在……

  对了!近日「狱」中请弟弟买来甘地的传记,才发现他一生坐过十二次牢,最后一次是高龄七十五岁,才达成印度独立的目标。

  若到七十五岁白发苍苍的时候才能自由,不知道你还会等我吗?

  我相信你会的,即使到下辈子你仍会等,因为我是你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情灵……

  雨洋尚未读完,建璋已骑脚踏车要离开。

  「我还没有给你姊姊写回信呢!」雨洋喊着。

  「姊姊说不必了,他们会查我书包的,后会有期了!」建璋半回头说。

  反复将信再念几遍,心如铅般沉重。怎么能走?怎么能再离晴铃更远呢?难道带她回家是错误的决定?他个人是不怕陈家的胁迫,但岂能连累邱院长和莫神父呢?太多太多的问题,几乎使他急白了头发,像困在牢笼的兽,进退两难!

  信上的晴铃是语做轻快的,彷佛正露出浅浅笑窝在眼前,推着他、催促他快动身;虽是爱娇小女儿,重要时刻,坚强果决的向来是她。

  雨又无声落下,寒意侵窗而入,机械式地,他收拾那不多的私人衣物。当拿起晴铃近日的信,又忍不住细读,痛苦得差点叫出来……

  视线再落到桌上的笔记本和派克钢笔,她要他写诗,表示他的存在……或者,无所不在,可借由文字走到她面前,能够天天清晨和初醒的她打招呼吗?

  他当然会等她,但也不能让她忘了他在等……

  莫神父怎么说的?岛屿风云海气流动,内外异同融合,是不可违反的自然……那不就是晴铃吗?如蝴蝶般翩翩飞舞着,随着新店溪引来的塯公圳,又顺着塯公圳注入的基隆河;由都市飞到山丘,洒落最真最纯的本性,似沙金、如星芒,那不仅仅是诗,更是亘古的故事,是生命丰盛的美好……

  他像被狠劲推了一下,连椅子也来不及坐,人趴在桌上就用钢笔在纸页写了「情灵」两个大字,然后,沙沙声音持续不断,字如喷射出去般,填满了一行又一行,彷佛有人在后面追赶,书写的手无法停止:

  公元一九六七年?台北?初夏。

  塯公圳旁一辆货车驶过,辗得碎石轧轧,只一短瞬间,又回复宁静。

  这正是午饭刚用完的时候,亮晃晃的日头下人烟稀少,大家都躲在屋内打盹。若哪个不午睡的小孩偷溜出来,在马路上跑来跑去,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对了,蝉!晴铃说,去年夏天他们初识的那一天,蝉鸣直喧闹耳……他还没写过小说,但要为她而破例了!

  写下他们在岛屿的故事,不只是诗,而是比诗还长久的连载,让她天天翻开报纸就能看见,一直写一直写,写到她又重回他的身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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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铃自制了一份月历,民国五十九年,公元一九七○年,每个月份都抄上雨洋的诗句。凄冷没有阳光的一月给了「挽歌小姐」:

  这是妳的选择,白雨

  如珠,荒木上垂络五彩环线

  织补着前盟旧约,足履不停的

  隔断尘世,红衣新妇

  嫁成了一缕静静的幽魂

  这是我的选择呀……白雨如珠,森森似银竹,喔,是取自李白诗的典故。

  过去一年来,雨洋的《零雨集》被她背得滚瓜烂熟,加上被家人软禁期间,要弟弟收集市面上的古诗和新诗,想更了解诗人的心,结果自己也能吟那么几句了。

  若哪一天能面对面和雨洋吟诗作对,该有多美妙呀!

  还有报纸上连载的《情灵》,笔名「影子」的作者,摆明着就是雨洋,到今天已写二十集了,正说着他爬榕树去为弘睿取风筝,见着穿浅蓝洋装和珍珠色高跟鞋、盛妆去赴宴的她,那才是他们第三次碰面呢!

  原来他早就注意到她了,连她穿的衣服颜色样式都记得清清楚楚。

  晴铃甜蜜地笑出来。这样分离又由报纸上偷偷相会的方式,别有一番滋味,恐怕少有人能经历到吧。

  天色全黑,小窗映着屋内的影影绰绰,冷寒浸漫,她拿起铁钳挑挑取暖的小炉子,让火更红旺;看到如拳头大小的煤块,想到雨洋,他可好吗?

  外面有滴水声传来,她走到长廊,见见佣人阿英正在昏暗的灯下拧拖把。这是陈家由日据时代传下的习惯,早晚各拖一次地,必一尘不染。

  「阿英,汪医师走了没有?」晴铃问。

  「没有耶,他还在和老板谈事情。」阿英回答。

  谈什么呢?刚才一起晚餐时,席间话题都集中在农历新年前办汪陈婚事的种种细节,她苦着脸,饭吃不下,父亲严厉斥令她回房。

  现在他们大概又讨论投资盖大医院的计画吧!这比婚事还能让这些男人兴致勃勃、口沫横飞,她只不过是配角,神桌案上金碧辉煌,她是小小贡果。

  去年七月她调到山上矿区时,启棠也正好住院医师期满,回到新竹大张旗鼓地开业;他当然还不满足啦,到处拜访医界老前辈,又由陈家引见各方金主,想实现他长久以来的梦想。

  如此忙碌的启棠,当然没时间到山上来看她,几次心血来潮的信或电话,都是短似公文。其实在台北时也差不多这样,只有每周邱家聚宴才露面,吃完饭陪她在巷子散步聊天,就算恋爱了;有时,她回新竹、或他值班忙、或他和前辈谈得欲罢不能,错过两人的相处,他也不会另外邀约。

  他当她是什么呢?没感觉没思想,偶尔发条上紧一些,就会眼睛眨眨、跳动几下,再发顿任性脾气的洋娃娃?

  这些都还能忍受,因为风气保守,周遭朋友恋爱都中规中矩,有人甚至直接由相亲就结婚,像她和启棠慢慢走三年,已有人叫浪漫了。

  最害怕的是,他们个性和志趣根本不合,他老要叫她做一些不喜欢的事情,比如学习医院行政、办宴会、交际应酬、长袖善舞……恐怕嫁给他,连跳动眨眼都没有,就变成木偶娃娃了!

  她不禁打个冷颤,幸好雨洋走入她的生命里,像在她嘴里吹了一口气,所有血肉经脉都鲜活激跃起来,内心那颗自由的种子发芽茁壮,伸出茂枝绿叶感受大自然的气味。虽然会有风吹日晒雨淋,但对她而言,比在温室里昏昏欲睡好多了。

  绝不能让人把那口气夺走,她可要好好呼吸一辈子呢!

  踱步到长廊底,那是父亲定下的界线,无人带领,不可跨出一步。其实他们不必设限,若要逃走,雨洋就不会送她回来了。

  但谁知道呢?假如连甘地先生都不灵,就得采取一些手段,不能再等了!

  树影幢幢的院子有人走过,那身影像启棠,她忙打开长廊的窗,在灌进的冷风里,小声喊着:「启棠哥,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说!」

  他彷佛仍沉浸在自己的医院美梦中,有点心不在焉。

  从两个月前她回新竹后,由于雨洋的事,家人很少让他们单独在一起,怕她讲了不该讲的话,毁了所有精心的筹备。

  启棠只到过她的卧房一两次,但此刻也顾不得忌讳了。人一进来,她就把门关起来,再重复一遍说:「我必须和你谈谈。」

  「是为了婚礼的事吗?别操心,我们都会安排好的,刚刚日子也排定了,就在二月初,迎新年好彩头,妳只要专心当个漂亮的新娘就够了!」他微笑说。

  没办法拖到过年后吗?晴铃脸变白了,说:「但我……不能嫁给你呀!」

  「妳又来了,怎么还闹小孩子脾气呢?」他说。

  不能生气,不能上火,她想着雨洋说过的话,努力心平气和说:

  「我不是闹脾气,我一个二十五岁的大人了,结婚是终身大事,我应该有做主的权利,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对不对?」

  「晴铃……」他似乎也无法反驳。「那些事很烦,做轻松的新娘不是很好吗?光是我们两边宴客的名单就多又复杂,长长一串,妳会弄得很头痛……」

  「到时如果新娘不见了,轮到头痛的是你。」她插嘴打断,他一脸愕然,她又说:「启棠哥,我真的、真的不能嫁给你。」

  「就是为了那个范雨洋吗?」他冒出来说。

  「你都知道?」晴铃非常惊讶,以为家人会瞒着他。

  「妳没听过坏事传千里吗?一个外省人三番两次到妳家来求婚,附近都传透遍了!」启棠耐着性子说:「就是我去查出他的来历和底细的,竟然是个前科犯。哼!他也太自不量力了,什么都没有,竟然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要娶妳?」

  「不管他是什么背景,我想嫁的人只有他。」她试着说:「启棠哥,我不爱你,我们根本不适合,仔细想想,你也并不是真的爱我……」

  「晴铃,妳天真单纯,不知人间险恶,听几句花言巧语,人就胡涂了!」启棠面色变得极差说:「妳想过吗?范雨洋带给妳的唯有贫穷坠落流浪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说不定哪天又坐牢……但我却能给妳荣华富贵、前途光明的一生……」

  「我都想过了!我本来就不要荣华富贵、不想当什么院长夫人,我从不稀罕那些东西。」晴铃说:「我只要和一个我爱的人,一起过贫穷的生活也好,在监牢外守着他也罢,我都觉得幸福,甘之如饴了。」

  这段话重重伤到启棠,尤其他是自视甚高、把成功当第一要务的人。就好象拿着心爱且贵重的珠宝送人,对方却弃之如敝屣,说另一个人的破衣烂裤都比较好!

  晴铃向来和别的女孩不太一样,他早知道;偶尔一点不柔顺,他也能接纳,甚至视为乐趣,但……这次真太离谱了!

  这三年来,难道他都看错了?有这么多财产地契送上门的名媛淑女、数不清爱慕他的护士小姐,他偏偏看上不适配的她?

  晴铃头低下来,眼角仍闪着说爱的光芒,酒窝微现在白净的皮肤上,如倔强顽皮的小精灵。这一瞬间,除去外在各种炫目的条件,他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喜欢她,选择她不是理智的偶然,还有说不清的感情必然……

  「晴铃--」他突然用力抓住她的手。「妳别一时冲动,将来会后悔的!妳根本是一朵温室里的兰花,我才知道如何娇养妳,姓范的只会毁掉妳……」

  他另一只手将她腰一揽,脸几乎贴近,唇要吻上来,晴铃左闪右避挣扎地说:

  「启棠哥,别这样!我对你一直只有兄妹之情,就像对建彬大哥一样,没有男女之爱,受不了和你有这样亲密的举动……」

  「受不了我?」启棠倏地放开她,双眼怒瞪着:「那么,妳和范雨洋有没有亲密的举动呢?妳是不是让他亲吻妳、爱抚妳,有肌肤之亲了?」

  第一次由启棠口中听到这暧昧煽情的词,她满脸通红,又必须断然点头说:

  「是……我已经是雨洋的人,再没有资格当你的新娘了。」

  不管这些话意味着什么,是否联想到非处女之身,又会引燃多少爆炸力,她都豁出去了,长痛不如短痛。

  启棠一下面如死灰,彷佛不再认识这个女孩……记得有几次她身上穿挂着高级洋装和珍珠项练,脚底却趿着塑料拖鞋,那时还觉得可爱……结果却是她八字带贱格,水往低处流的个性,没那个命做院长夫人的征兆?

  内心完美的女孩已消失,人生原有的蓝图沾上污点,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响应,站在原地久久,然后,一句话不说,用力开门,走出长廊。

  对不起,启棠哥,你很快会找到真正适合的女孩,祝你幸福……晴铃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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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的月历翻到二月,还有十几天就是农历新年了。

  雨洋的《情灵》写到四十集,他们做风筝的那一夜;由他笔下才明白,两人的爱情已萌芽,排山倒海而来,谁也阻止不了。唉,好想念他呀!

  整理了一天的皮箱,晴铃将今天的小说剪贴好,一并放入。

  接着,坐下来看打扫得很干净的卧房,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来了。

  窗外有冬末浅金色的阳光,几竿香肠晒着,本来准备过年的一团喜气,全因一张喜帖而冻结。若按原计画,这喜帖应该是汪陈两家的,但启棠自那天离去之后,就借口太忙,连陈家也很少来了。

  陈家父母不疑有它,以为年轻人改变主意,婚礼要延后。结果,精美的粉红烫金帖子打开,竟是启棠和一位中部富商千金的文定之喜,大惊失色,乱成一团。

  晴铃也有些意外。动作未免太快了吧?但她什么都不敢说,只有保持缄默。

  「小姐,老板叫妳到书房去。」阿英在门外说。

  四周气氛极为冷肃,建彬已被急召回来,此刻神情十分凝重。

  喜帖放在大桌上,屋内唯一的暖色,彷佛一颗正在倒数计时的炸弹。

  「我去见过启棠,他不肯讲理由,叫我们自己问晴铃。」建彬语气是沮丧的。

  陈长庆转向女儿,脸红得像要高血压,厉声问:

  「妳这孽女!到底对启棠说了什么,人家会把事情做到这么绝的地步?」

  「我--」要勇敢,事到如今,再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晴铃小声说:「我告诉启棠哥……我已经是范雨洋的人了……不再是……清白之身,不能嫁给他……」

  昭云倒抽一口大气,差点昏倒。

  陈长庆则怒急攻心,一个大巴掌就狠狠打过来!他已经忍女儿三个月了,有气憋到快断气,以为能维护她的名节,快快嫁掉了事,没想到还有这样脸皮丢尽的龌龊行为,真是令人寒透心了!

  力道极大,晴铃被打跌到一边,头颊热辣辣地疼,半耳鸣中听见父亲吼:

  「阿云,去包袱款款,这不肖女爱跟外省仔过猪狗不如的生活,就让她去!从今起,我们陈家没这个女儿……听到没?还站在那里干嘛?我不要再看到她了!」

  钟滴答滴答响,分秒如年,当皮箱出现在脚旁时,母亲搥打她两下,哭着说:

  「没良心呀,还真准备要走,我们算白养妳了,二十几年心血呀!」

  「让她走,就当是丢到垃圾筒,死了!没有了!」陈长庆狠狠说。

  晴铃泪流满面,实在不愿如此伤父母的心……一片水漾模糊中,她提起皮箱往门口走,比想象的沉重。

  陈长庆又说:

  「记住!一旦跨出这家门,所有陈家亲戚朋友都不认妳!妳在外面的所有作为,一切和我们无关:就是那外省仔不要妳,妳也不能再回来!」

  晴铃「咚」地跪下去,磕了三个响头说:「女儿不孝,女儿对不起你们……」

  在昭云的低泣下,晴铃走出这生养她二十五年的家,迎面而来的是薄蓝的天空和寒冷的冬风。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外出了,算是得到自由了吗?

  唉!不管多用心良苦,终究还是要走向与家庭决裂的方式……

  虽然很难过,虽然选择的未来为家族所不容,虽然从此要浪迹天涯,但她并不后悔……雨洋是对的,不是急着私奔相守,而是回家禀明心意,熬过这分离的几个月,能够亲自向父母跪拜告别,遗憾也比较少……

  一条帕子全哭湿了。突然,脚踏车铃声当当,是追来的建璋。

  「姊,我送妳到车站。」他眼眶红红说。

  危颠颠地出发,后座的晴铃忍不住交代说:「我很令爸妈失望,你今年一定要好好考大学,考上第一志愿,爸妈就会开心了。」

  「妳要去找范大哥吗?」建璋一个大男孩,也不知该说什么。

  「嗯,或许以后我会写信到你的大学,你可以来看我们。」她有了一些笑容。

  到了车站,她给建璋上高中以来就没有的拥抱,很用力不舍的。

  当公路局车子开到转角处,还看到弟弟不断在那儿挥手,喊着「姊姊,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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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新竹出发是下午,晴铃到台北时已是夜晚,凄澹的灯光照着疲惫的旅人。

  她才穿过出口,远远就有人急切呼唤她的名字--是雨洋!

  彷佛他就一直等在那儿,从分开的第一天,就昼夜不舍地等这重逢的一刻。

  她奔到他怀里,他抱得她好痛好痛,但她一点都不在乎!

  「你怎么知道……」她激动得语无伦次。

  「妳大哥打电话给妳姨丈,妳姨丈再找到我,说丢了妳,绝不饶我!」他说。

  晴铃泪又决堤般落下,几乎淹没了他,舌唇咸咸的净是她快乐又伤心的味道。

  依偎在岛屿的夜空下,雨洋递给她一叠诗稿,像交作业的孩子般,等待嘉许。因对她深浓的爱,雁天重生了--第一页,就有那去年十月未完成诗的后半段:

  晴铃,情灵

  静女其姝,雪羽临风曼妙

  千山万水行遍,濯我海样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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