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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第五章
作者:葆琳
   
  “菟丝,你看看还想吃些什么?”

  桌上摆满了她最喜欢的烤虾。烤牛肉,白罡皓细心地为她切除虾壳,切下一小块弹性十足的香甜虾肉,送到她嘴边,菟丝高兴地将它含人口中,细细地咀嚼着,满口的食物都还没消化呢,白罡皓又递上果汁杯到她唇边。

  “嗯,够了,我吃得好多。班长都没有吃。”

  拿起纸巾小为地擦拭唇边的沾酱,白罡皓微微一笑。“现在不在学校里头,你还要继续叫我班长鸣?小菟丝。你到什么时候才愿意叫我的名字?”

  菟丝眨了眨眼,对喔,她一直认定班长就是班长,但现在不在学校里……

  “来,叫一次看看。‘罡、皓’,很简单吧?”

  “罡……皓……”菟丝轻皱起眉头。“……感觉好奇怪……还是叫班长比较不奇怪。”

  “那,要不像你叫表哥阿远一样,也叫我阿皓吧!”他另提新议。

  “阿皓……嗯……阿皓。”她用力的点点头,这比刚刚的还要容易叫。“阿皓、阿皓、阿皓!”

  “不必叫那么多次啦!真是的,像个小孩子一样,学到新的字眼,就得叫上十次才甘心。”白罡皓戳戳她苹果般粉嫩可爱的脸颊说。

  “阿皓!”可是菟丝叫上瘾,兴奋地又喊了一次。

  “好。好,我知道你会叫我了。那……再吃一口虾,还是要烤牛肉?”他执起刀叉,指着桌上的盘子问。

  菟丝歪着头想了想,突然抢走了他手中的刀叉,叉起盘里头的一块肉,送到他的嘴边说:“阿皓也吃。”

  “呵呵,比起用叉子喂我,我宁可你用那张小嘴喂我吃。”恶作剧地一眨眼,白罡皓逗着她说。

  “用嘴巴?那怎么喂?”脸上写着许多问号,万分困扰地看着他。

  白罡皓笑得更坏。“让我示范给你看,来,嘴巴张开。”

  他先将菟丝叉子上的肉咬进口中,接着一手扣住菟丝的颈项,当着众人的面,毫不避讳地将自己口中的肉送到菟丝嘴边,当她诧异地睁大眼睛张大了嘴,他凑上前去,口对口地偷了一吻。

  “如何?好吃吗?”

  菟丝的脸全皱在一起,嚼完了肉才开口说:“阿皓的口水,好脏。”

  “哈哈,哈哈哈哈!”他笑了好一阵子后才说:“真是拿你没办法挨,多少人想要我的口水都不见得能吃得到呢!小傻瓜。好了,不吃东西,那我们就跳舞吧?你会跳舞吗?”

  菟丝摇摇头。别说跳舞了,平常菟丝就连体育课都很少上,因为她的运动神经奇差无比,动不动就会受伤,所以特别和学校老师商量,可以请特别假。

  “跳舞?很难吗?”

  她脑海里飘过一大串和跳舞相关的讯息与画面,虽然没有跳过,但菟丝一直很羡慕能随心所欲地摆动自己身体的人。每次看到电视上的人又唱又跳的,总是一副很快乐的模样,她也很想学他们那样。

  “不难、不难,把你自己交给我,跟着我就行了。”

  白罡皓不由分说地扣住菟丝的手,将她由椅子上带起,一弹指,乐队也转换轻松的乐章为优雅的华尔滋舞曲。

  “您愿意与我共舞一曲吗?我的公主。”他一弯腰,行个礼说道。

  菟丝笨拙地跟着他弯腰,将手放在他的掌心上,接着她整个人都被他揽人怀里。他单手扶着她的背,拉起她的另一手,跟着音符顺畅地滑向舞池的中央,最明显的位置。

  踩着些许不灵活的舞步,菟丝在白罡皓高明的带领下,也渐渐地放松,跳着她生平的第一支华尔滋。

  “光看外表的话,实在是令人羡慕的一对。白罡皓的演技实在了得,恐怕在场的人都被他骗过了,以为他是真心地爱着菟丝呢!”高若垠站在任远的身旁,叹息地说。

  任远铁青着脸,刚才当他看到白罡皓亲吻菟丝时,真想冲上前去给他一记拳头。那家伙到底有什么企图?明知道对方必定在某处设下陷阱,就等着自己和菟丝跳下去,而自己却无法揣测到对方的动向,这种煎熬的心情有如看着一颗定时炸弹,却不知道它几时要爆炸般,令人心急如焚。

  “你急也没用啊!”高若垠以手肘顶顶他说。“也许你此刻的反应正中他的下怀呢!他就是想看你这种表情,才会刻意邀请你来的,你何苦让他痛快、自己难过?走吧!既然人家在跳舞,我们也不要屈居人后。”

  “我没这心清……”任远闷闷地说。

  “嘻,其实你是怕自己跳得不好,被白罡皓比下去,所以才这么说的吧?”高若垠故意挑衅地靓他一眼。

  任远脸一沉。“跳就跳,谁会输给那个混帐?”

  唉,这个男人的脑袋,为何构造这么单纯?高若垠吐吐舌,偏偏自己就是喜欢他这颗单纯的脑袋。

  舞池中双双对对的人影并不多,或许是民风保守,或许是懂得跳华尔滋的人实在不多,多数的年轻男女都围在舞池旁边做壁花、壁草。当然,其中也不乏正咬牙切齿地观看着这一幕的人。

  “简直不可原谅,那个蓝菟丝……算什么东西……竟然霸着白罡皓不放。”

  “就是说啊……刚才,你看到没有……白罡皓从不曾那样对我们,别说是喂我们吃东西,就连帮我们开车门都没有过。可是他却捧着那个小白痴像捧在手心上,怕摔着似的,又呵又疼的。”

  “讲来请去,各位姐姐还不就是不甘心。你们气自己被白罡皓甩了,也气被他给玩弄了。所以才会这么看不过去吧?”

  “你住嘴,你又怎样?哼,我们起码还和他玩过,可是你呢?干干瘪瘪的四季豆,白罡皓连跟你‘玩’都不愿意。”

  “你这头乳牛叫什么叫!想吵架?来啊!”

  “拜托你们别吵了,要是被人笑吃相难看就罢了,至少还吃得到。偏偏现在是眼睁睁看别人吃,你们却在旁边喊汤热!就算在这里撕破脸,又能怎样?要我说,我们联手给白罡皓和那个小白痴一点颜色瞧瞧,让他们难看,这才能发泄我们胸口的怒气啊!”

  这个提议马上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在场的人谁也没有发现她们在角落里开始窸窸窣窣地讨论了起来。

    =====

  “菟丝,怎么了?”跳舞跳到一半,白罡皓发现自己的女伴脸色有些奇怪。

  菟丝抬起一双晕眩的眼,勉强地说:“好……好怪……东西一直在转、转、转……唔……相吐……”

  “想吐?!”白罡皓连忙停下脚步,将她搀扶到一旁坐下,对她说:“你等等,我去拿点薄荷油和冷毛巾来,大概是你不习惯华尔滋的转圈步法吧?真是,以后若是觉得不舒服,要提早告诉我才行,知道吗?”  丢下她,白罡皓匆匆离去。菟丝晕眩得难过,无力地以双手捧着小脑袋,低头望着地板,祈祷这种奇怪而不舒服的感觉赶快停止。

  “你就是蓝菟丝啊?”

  陌生的女人声音传进菟丝的耳中,她张着对不准焦距的双眼,愣愣地问:“你是谁?我认识吗?”

  “你好,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不过我和我的朋友都久仰你的大名了……”女人不怀好意地笑着,身旁还有几名女子也凑过来,渐渐缩小圈子,将菟丝包围了。

  分辨不出对方是善意或恶意,菟丝只是呆呆地望着她们——

  一首华尔滋跳没多久,任远就不小心将高若垠的脚踩伤了。他立刻护卫着高若垠离开舞池。F要不要紧?还是去看一下医生比较好。”

  “不要紧的,不需要这么小题大作。”

  “什么不要紧,你的脚趾头都流血了!还是去看一下比较好。我抱你过去。”看着高若垠那所费不赀的名牌高跟凉鞋里,所露出来的脚趾惨状,任远感到自责,将高若垠拦腰抱起。

  “啊!”高若垠惊喘一声,讶异地看着他毫不费力地将自己抱起,脸颊立刻羞红。“笨、笨蛋,放我下来啦,我很重耶!”

  “放心吧,我打工的时候扛过比你重十倍的东西。”说着,任远迈开大步,抱着高若垠就朝会场外走去。

  饭店里有一间设备完善的医护室,上门求诊或求助的,多半都是迪福醉或是住宿期间不小心感冒的客人,像这样被男伴踩伤脚趾头而就医的,还真是不多。

  值班的医生喷喷称奇,问道:“这到底是怎么踩的?年轻人,你也太不小心了,把女朋友的脚趾头当成葡萄,踩扁好榨成葡萄汁吗?看看,这么可怜,明天一定会肿起来了。”

  医生一边替高若垠的脚趾头上绷带一边说:“幸好没有伤到骨头,休息个两天就会复原了。”

  听到“女朋友”三个字,高若垠尴尬地偷窥了任远一眼,可惜那头笨牛一心一意挂念着高若垠的伤势,似乎对医生所说的话没有半点感觉。

  “医生,这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他还不放心地追问。

  “哈哈哈,你是说会不会造成什么终身的遗憾?那倒不至于。不过下次还是不要让这么漂亮的小姐一拐一拐的走路,回去多练练你的舞技吧,小伙子。”  “真的非常对不起,我很抱歉!”

  也不管医护室里还有其他人,任远大大地弯腰行礼,一板一眼地跟高若垠赔不是,众目睽睽下反而害得高若垠更尴尬,巴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这里有薄荷油吗?”

  “白罡皓?你怎么会罡皓”

  将高若垠从尴尬中拯救出来的,竟是理应还在舞会中和蓝菟丝亲热跳舞的男主人。任远立刻联想到——“是不是阿丝怎么了?”

  白罡皓嘲讽地看了坐在病床上的高若垠一眼,说道:“放心吧,她可没有严重到要来医护室。高同学,你也真是遇到了一场灾难啊!换作是我,绝不会舞技差劲到踩伤别人的脚。下次还是慎选舞伴吧!”

  “好比说挑你一起跳舞吗?很可惜,我宁可跛着脚当猴子,或和一只猴子跳舞,也不想和你跳舞。”

  “好一张不饶人的利嘴,但猴子也有分体格大小,下次别挑上太重、太魁梧的猴子,免得自己的脚倒霉,呵呵。”

  “你这家伙少说废话!阿丝到底是——”

  任远一把抓住了白罡皓的领子,但是只得对方一个冷漠的眼神回应。

  “这是一样这么急躁,请你放开我的领子,你的表妹人没什么大碍,不过是有点晕,可能是不习惯跳华尔滋吧,她说她想吐。”

  “混帐,你就这样把她一个人丢下吗?菟丝最怕的就是一个人置身在陌生的环境,四周没有一个熟悉的人了!”任远丢下这句话,迅速地离开医护室,压根儿忘了高若垠。

  “你知道这叫什么吗?——‘保护过度’。蓝菟丝已经是十八岁的高中生了,难不成还会像小时候到不熟的地方时一样,吓得发抖、想哭吗?实在有够莫名其妙,真那么宝贝,何不将她挂上铁链锁在家里算了。”白罡皓抱怨归抱怨,但一接过医生借给他的薄荷油后,也跟着迅速地离开了医护室。

  被留在后头的高若垠,翻翻白眼。

  果然,我还是敌不过蓝菟丝啊……任远这个白痴、笨蛋、不解风情的大傻瓜!

    =====

  任远赶回舞会会场时,正好听到一声尖叫——他的心也凉了半截。

  “呀!有人、有人掉下游泳池了!”

  水池里面喷溅起大量的水花,里面一个载浮裁沉的身影,伸长了双臂死命求救,任远想也不想地就跟着纵身跳入水池中,挥动着矫健的双臂,迅速游到落水者的身旁……“阿丝!你不要紧吧?阿丝!”

  他一浮出水面就焦急地问着,可是当他定睛一瞧,原来自己抱在怀中的并不是菟丝,而是一名陌生的女子。那……阿丝人呢?他抬起头,便看到阿丝一脸苍白,以一双饱受惊吓的大眼愣愣地看着他们——

  太好了,阿丝设事。才这么想,他一转眼就看到阿丝那身雪纺纱的美丽小礼服,居然染着大片葡萄色的污渍,像是被红色的饮料给泼到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时间任远也无暇细想,眼前还是先把自己和这名女子弄上岸要紧。

  被救上岸的女子立刻放声大哭,抽抽噎噎地说:“过分、太过分了,人家不过是不小心弄脏了她的衣裳,我又不是故意的,她居然推我下水,太过分了!万一我要是溺死了怎么办?呜……人家吓死了,好可怕,怎么会放这种疯子进来参加舞会呢?”

  “没错,我们几个人都看到了。是她!是这个女人把慧慧推下水的!”

  三、四个女人指着菟丝同声谴责,四周旁观的众人也议论纷纷,跟着指指点点。菟丝被夹在其间,有如战犯般被她们围剿,地颤抖着下唇,拚命地摇着头,小声地说着:“没有……没有……菟丝没有推……”

  “你还想否认吗?这里证人这么多,你否认也没有用。”

  其中一名女子扶着浑身湿淋淋的同伴,以无辜的口气说着,企图博取众人的同情。“让大家评评理好了。我们是看她孤单一人坐在那里,想和她交个朋友,还拿杯酒请她,想不到她自己笨手笨脚的,把酒弄洒在衣服上之后,就诬赖说是我们把她的衣服给弄脏了。好吧,既然这样我们也自认倒霉,我朋友也说要帮她将衣服送洗,可是她却不让人说话,硬是大吼大叫地推着我朋友,害地落水。”

  落水的女子跟着又适时地哭了起来。“我……我不会游泳……掉下去时……还以为我死定了……”

  大致上弄清事情来龙去脉的任远,马上抱住菟丝的肩膀说:“胡说,阿丝不会说谎,她说她没有推,就是没有推。”

  “阿远……”菟丝揪住他的衣袖,躲到他的身后。

  几名女子互递了个眼色。“你又是谁啊?刚刚你在场吗?你有亲眼目睹吗?如果你没有看到,就请你不要随便乱说话。再说,这个女人脑筋有问题,大家都知道,这可是白罡皓亲口说的,他说这个女的有自闭症,那种人不都有暴力倾向吗?怪不得会动手把人推下水。”

  那混帐……任远心头再次冒起一把火。原来如此,这就是白罡皓的把戏吗?四处跟人说菟丝有毛病,故意将她丢下,再找这些女人来给菟丝难堪?没想到那家伙如此卑鄙,肮脏事自己不动手,却使唤这些女人来做。

  “你们在吵闹些什么?干么所有的人都聚在这边?咦;菟丝,你的衣服——”

  看白罡皓一脸若无其事的走过来,任远二话不说就对他挥出拳头。重重的拳头将白罡皓打得往后跌去,撞坏了一堆桌椅。

  “你不用再做戏了,白罡皓。”任远转过头,愤怒地扣住自己表妹的手,大声地说:“阿丝,这些都是这家伙的诡计,你明白了吗?他根本不是真心要和你交往,只是想看你闹笑话,好让我难看。你应该看清楚他的真面目了吧?我们走。”

  “啊、啊……”菟丝还搞不清楚眼前的一切,只看到白罡皓的唇角都流血了。她想上前去看看他,但任远无视她的意愿,强硬地带着她往门口走去。

  “慢着!”

  抹着唇角,被打得莫名其妙的白罡皓由地上爬起身,脸色当然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任远,我好心好意邀请你那白痴表妹和你来参加这场舞会,你就不能够文明一点吗?竟然对我动手?!我可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要跟我道歉!”

  任远冷冷地回瞥他一眼。“道歉?你也配。”

  白罡皓一咬牙。“你会为自己的这句话后悔一辈子的。”

  但任远不再理会他,带着菟丝离去。

  “喂,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和我们当初想的不一样啊?那个兔崽子干么没事跑来凑热闹,还打了白罡皓,这下怎么办?”落水的女子悄声地拉拉同伴的手,不安地问道。

  “管他的,这样也好,总之我们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刚刚卖力指证蓝菟丝的“犯行”的女子,一扬下颚说:“走吧,我们也不要多逗留了,免得方才的那件事被揭穿,我们可就死定了。”

  “也对。说不定有人看到我们故意把酒泼在她的裙子上,还有故意装作被她推下水的事……虽然没看到白罡皓跟我们下跪道歉很遗憾,但那个男人也打了他,我们也不亏本了。走吧!走吧!”

  随着几名闹事者的离去,舞会看似恢复平静地重新展开,但舞会主人却不像前半场一样活跃,白罡皓一个人坐在安静的角落,身上散发出“少来烦我”的攻击性雷射光,彻底地将自己与他人隔绝。

  他从吧台那边要了一些冰块,一边敷着自己的脸颊,一边忿忿地想着:这一拳,我一定记在你的帐上。任远,不要以为我会就此善罢干休,你走着瞧!

    =====

  “阿丝,你听好,以后不要再去找那家伙了。”

  “不要!”

  “菟丝!”任远怒吼。

  “不要!不要!不要!”捂起自己的双耳,菟丝大声地反驳着。“阿皓不是坏人。菟丝不是小孩子了,菟丝自己会想、会看。为什么、为什么阿远要说阿皓的坏话?阿皓没有做坏事,菟丝知道!我不要听阿远的话,我讨厌阿远!”

  “菟丝!”蓝妈妈看着女儿难得愤怒地跑回房里去,还传来好大的甩门声,她已经好几年没看到女儿发这么大的脾气了。转回身,蓝妈妈朝任远说:“阿远,那个姓白的男孩子真的那么怀吗?”

  “舅妈,怎么连你也……”他顿感心力交瘁地摇着头。

  蓝妈妈愧疚地摇摇头说:“不是啦,舅妈不是要怀疑你的话,只是菟丝那孩子会那么喜欢一个人实在是很少见。我想一个会做让菟丝讨厌的事的人,是不可能让菟丝这么袒护他的,所以……”

  “那家伙根本是只狐狸,表面上总是装作一副乖乖牌的样子,其实满肚子坏水。他表面上对菟丝好,那都不过是障眼法,为的是好操纵菟丝,让菟丝乖乖听他的话。你瞧,他不是把菟丝带坏了?以前菟丝不会这么反抗我的。”

  任远皱着眉头说:“舅妈,我看事不宜迟,明天我就去办机票和护照的事。正好大表哥有个黄金假期,就跟菟丝说我们要去美国探望大表哥好了。等阿丝痛快地玩一阵子回来,就会忘了白罡皓那家伙的。”

  “舅妈并不这么想喔,阿远。”蓝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阿丝是我女儿,我最了解她,她性子有多固执,我最清楚。她如果是那么容易见异思迁的孩子,我们今天也不需烦恼了吧?而且……带一个亚斯伯格症的孩子有许多的困难,你知道舅妈觉得最困难的是什么吗?”

  是任远摇摇头,蓝妈妈才笑了笑,继续往下说:“我很怕自己对她的爱,其实是阻‘碍’的‘碍’。没错,亚斯伯格症的孩子是很特殊,无法用一般带小孩的方法来带,但阿丝也是会思考、会表达的孩子,她不需要四周的人替她下决定,否则她一辈子也无法决定事情。”

  她握着侄子的手说:“谢谢你为阿丝想这么多,可是我们能做的是协助她做出一个决定,不是抢走她的决定权。所以去玩的事情,我想你还是再和阿丝好好谈谈,听听她想说的话,也让她听听你的说法。反正离毕业典礼还有一周,我们就花一个礼拜的时间,和她好好沟通吧!”

  任远垂下肩膀,激动的心情稍微冷静下来后,他知道舅妈说的很正确,自己所做的是在剥夺菟丝说话的权利。又或者,他只是想证明给白罡皓看,想和白罡皓互别苗头,证明自己对菟丝的影响力更大——

  “抱歉,舅妈,我太急了些。”他讷讷地说。

  蓝妈妈摇摇头,拍拍他的肩膀。“哪里,这么多年要不是你一直和菟丝念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我们又怎么能如此安心呢?现在菟丝终于也要从高中毕业了,辛苦你了,阿远。”

  任远在离开蓝家前,先去敲了敲菟丝的房门,里面没有任何回应,他想,大概是菟丝还在生自己的  气,所以不想回答吧?

  隔着门板,任远不气馁地说:“阿丝,我先回去  了,改天再来和你谈谈。我知道你很喜欢白罡皓,虽然我实在不知道那种家伙到底好在哪里,但是我这辈子曾经骗过你吗?阿丝,我说的话难道你都不再相信了吗?那家伙他根本不上喜欢你的,他不过是在愚弄你和我而已。”

  里头还是一片沉默。任远考虑了一下,决定不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去。他不晓得,当他走后没多久,门就悄悄地打开了,菟丝望着空荡荡的房门口,呆站了一会儿,又把门关上。

  她不知道要跟阿远说什么,她只是觉得有必要把门打开,看看阿远的脸。她知道阿远不会骗人,可是他说要自己不再和班长见面,她做不到。她也不懂为什么?自己就是想和班长在一起。

  班长说过,他们要永远在一起的,不是吗?

  那家伙他根本不喜欢你。

  不喜欢?那么班长说谎吗?他说过喜欢她,说过要一直在一起,这些都不是真的吗?班长其实讨厌她,不想和她在一起?为什么阿远知道呢?阿远不是班长,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头好病。她想不出答案,谁能告诉她一个答案呢?菟丝的眼前浮现班长的脸,她好想好想看一看他——

    =====

  白罡皓接到饭店打来的电话时,已经是半夜两点了。

  “好吵喔,是谁啊……”里着被单的女人揉着眼睛,打了个阿欠说。

  “不好意思,我要出去一下,请你回去吧!”他起身套上一条长裤,再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千元大钞丢到床上说。

  “什么?你大半夜的要赶我出去啊!”女人目瞪口呆地大叫。

  “那些钱足够你叫一辆计程车了吧!出去的时候请你顺便带上门,谢谢。”他穿上衬衫后,拿起车钥匙,头也不回地说。

  “你这混帐!”女人扔的枕头,恰巧打中关起来的门,徒劳无功地落了地。

  白罡皓匆匆地下了楼,发动着自己的机车引擎,脑子里还停留在几分钟前的那通电话上,饭店的经理万分困扰地跟他抱怨着,有一位小姐说什么都要找他,不管他们如何解释白罡皓并不在这间饭店,她就是不听,还打算一间一间去敲房门,逼不得已他们只好向他求救。

  搜遍所有的记忆,白罡皓唯一能想像到,会做出如此没有常识的事的人,只有——她,蓝菟丝。

  深夜里,车子尽情地在无人的马路上狂绸,白罡皓只花十五分钟就到达饭店,并且在饭店经理的引领下,走到他们员工专用的休息室,找到了蓝菟丝。她身上穿着一套碎花短睡衣,表情像个迷路的孩子般楚楚可怜。

  “班长!”一看到他,她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投向他。

  “你……”正想骂她半夜三更没事发什么神经的白罡皓,注意到身旁还有几双眼睛正盯着他们直瞧,马上改变口气说:“非常抱歉,惊扰了你们。我这就送她回家,晚安。”

  可是等他和蓝菟丝一走到饭店门外,立刻脸色一变。“你来干什么?还让我丢脸,居然在饭店里闹事。我真是受够你的没有常识了。”

  “我想见你,不知道班长住哪里,就想到这个地方而已。”菟丝眨眨眼,班长的脸和以前有一点点不一样。笑容,不见了。  “见我?哼,还有什么好见的?你没听任远说吗?我对你根本就没有兴趣,你对我来说充其量只是个打发时间的玩具而已。你的好表哥让我在大庭广众下丢脸,凑了我一拳不够,你这笨表妹也要来凑一脚,让我在大台北丢光了脸才甘心吗?”一晚上累积的怒火,经过几小时的发酵,好不容易平静了些,可是一见到蓝菟丝的脸,又气上心头,气得他口不择言。

  “蓝菟丝,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好了,我以前说的那些话都是在骗你的,我根本就不喜欢你。你快点从我眼前消失吧!”

  轰隆!轰隆隆!台北的天空在半夜下起一场夏季典型的骤雨,将街道、路人、流浪的猫狗,全都无情地淋湿。冰冷的雨水,哗啦啦地下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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