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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奇缘 第五章
作者:谢上薰
   
  燎沉香,消浔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宋·周邦彦《苏幕遮》半阕

  昨日傍晚的一场小雨涤尽了尘埃,教今日的阳光显得特别耀眼,荷花含笑地款摆娇躯,清新的香气溶入她的梦里。

  垂杨溺溺的湖边小楼,绿荫可人,掩映著楼中的小睡美人。

  石不华在榻旁看著、端详著,撩起无边的遐想:她是大有进步了,身子骨逐渐丰润结实,精神奕奕更胜往昔,似乎可以瞧见她的眼睛是那麽灵慧而深邃,盛载了无数的故事急著和他分享。想到这里,他唇边不自禁的浮起一丝笑意。将近三个月,当他忙於生意时,春柔和冬晴便负责陪她玩,去逛热闹的市集,去游有名的风景胜地,甚至去探访田野郊区、去看人家采茶、跟人上山采树菇捡松果,有一次还租一条船随著鱼船入湖心看人捕鱼,吹了半夜的风,回来咳了三日才好转,依然兴高采烈的拉著他细数渔郎捕鱼的经过。她总算又会说又会笑,头痛的毛病一次也没发作。

  她翻个身,踢掉了夏布的单被。

  她穿著薄绸的衫裤,她的身躯已隐隐约约有了曲线,流露出发育的迹象。

  石不华拉过被单为她覆上,湖边吹来的凉风爽人心胸,却易令睡眠中的人著凉。

  她呼吸平静勾和,像一个幸福无忧的少女。

  只有一次,她开心的出外玩,回来时却面色沉哀,怀抱一件冬天穿的皮裘,整晚不肯吃东西。

  他很晚才回客栈,春柔告诉他此事,他心想事出必有因,来弟不是会使小性子的任性姑娘,先问过春柔此事的来龙去脉,才去看来弟。

  原来那天她们上街,遇见川地来的商旅贩卖珍奇药材和一件金丝皮裘,据说那件皮裘的领围、袖围上的那圈金丝毛可是从栖息在高山峻岭中的金丝猴身上剥下来的。金丝猴不仅难得一见,而且身手敏捷极难捕获,即使捕获,只有肩背部位那块金黄色长毛可用,物以稀为贵,这才愈发显得珍奇宝贵。

  石不华从来弟手中接过那件皮裘,他也买卖过皮货,摸得出金丝毛是真的,笑说:「你怎麽了?买到一件真货还那麽不高兴。」

  「我心里难过。」

  「怎么回事?」

  「那人说这件皮裘是用一对母子猴身上的毛皮做出来,猎人捉到母猴,子猴不肯逃,跟著被捉,就一起杀了。」林来弟咬著下唇,眼眶微热。「为什麽不放了母猴呢?子猴离不开母亲,为什麽不肯放它们一条生路?」

  「为了生存啊!来弟,那名猎人或讦也有母亲要养活。」瞧著她潮湿的眼眶,石不华骤然一阵心酸。「残酷的不是猎人,是生活,没有人不害怕饿肚子,你能懂吗?来弟。」

  来弟的心房在收缩,她怎能不懂?她也曾饿过肚子,於是,她喟叹了。

  「生也有涯,世间万物都难逃一死,‘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金丝猴母子固然可悲,纵能逃脱此劫,最终也是一堆白骨罢了。」石不华苦笑著摇摇头。「我们能够做的,只是尽一己之力不去伤害生命本身,给无辜的生命多留一条活路。其馀的,实在无能为力。」

  来弟点了点头,慢慢释怀了。

  「我想把它留给筱樵,我没办法穿它。」

  「她会很高兴。有时,‘无知’才是福气。」

  「我不会告诉她母子猴的故事。」

  ——回忆有甜,也有酸楚。

  石不华爱怜的看著睡梦中幸福的她,她和他基本上是同一类人。

  来弟翻个身,这次醒了。她睡眼惺忪的模样好可爱,饱足地睡了一觉,发出满足的嗯呜声,踢掉单被,伸个懒腰,然後终於瞧见了他。

  「哇!你……你怎麽可以偷看人家睡觉?」

  「我没有偷看,我是正大光明的走进来看——看你醒了没有。说好去游湖的,谁知你午睡这麽久。」

  「我才睡一下子,太阳还那麽大。」她突然想到自己差点上当。「我是说你不该偷看我睡觉,你却扯到睡太久什麽的,存心赖皮嘛!」

  「我不跟你赖皮,还能同谁赖皮去?」他涎著脸贴上来,和她耳鬓厮磨,她笑著想躲,却被他压在身下,深知不妥,喘著气捶打他。

  「让我起来。」

  「嘘,别动。」

  他瞅著她,看她圆润饱满的额头,观她的长眉、单凤眼儿,她的直鼻樱唇,他的目光上上下下的在她脸上逡巡,愈看愈有味道,那模样使来弟觉得似要被他一口吃掉,呼吸急促起来,睁著坦白、惊惶、无助的眼眸,几欲渗出水雾来。

  「你让我起来。」

  「嘘,」他轻掩檀口,紧紧的盯著她。「这人间我只能等你来疼我了,来弟。」他的声音低而沉,惯常的微笑从他脸上消失了,目光灼灼的似要与她一同燃烧。他的眼光使她瑟缩,益发的心乱如麻。

  他瞅著她,没有再说,放开束缚她的手,站起身来。

  来弟松口气的同时,不解的眨著眼儿,盯住他的背影,感觉他像一位巨人,需要人疼爱吗?

  「你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出发。」

  走开两步,顿住,一只小手拉住他的衣袖。

  「我要和你说悄悄话。」

  「你说。」

  「我要借用你的耳朵。」

  「房里又没别人。」他还是弯下腰和她平视。

  「嗳,你眼睛瞪得这麽大,我说不出口。」

  「麻烦的小姑娘。」声音却是怜爱的,乖乖闭上眼睛。

  香软微温的双唇甜甜蜜蜜地亲在他额上、他脸上。

  「我也疼你。」

  石不华屏息了一下,睁开双目深深的凝视著来弟,他的小情人,小未婚妻,她还不能真懂他的意思,但已够他高兴了。

  紧紧拥抱她一下,他走了出去。

  *        *        *        *        *        *        *        *

  落日西照,湖上洒满淡淡的馀晖。

  租了船舫人洞庭,这一去至少三五天才游得尽兴,林来弟喜出望外的看著石不华,以为他在哄她玩儿。

  他也是临时改变主意,多耽搁一些时候让人将食物、衣服等必需品搬上船舫,才携同来弟登船,给她一个大惊喜。他一直没多少时间陪伴她,数日不得一见也是常有的事。这回能够空出几天完全用来陪她玩,如何不教她意外之至?

  「你没说……我以为天黑就回去。」她因为惊喜交集以至舌头有些儿打结。

  「我平时一定冷落了你,才使你如此惊讶。」石不华始终握著她的小手,她手上的伤因治疗得当,幸运地没有留下伤疤,而且长了肉,摸起来软呼呼、细绵绵,恰像所有过著舒适生活的小姐所惯有的。

  「我没有埋怨,只是你一直都忙……」

  「来弟儿,你不喜欢我陪你吗?」

  「不,你怎会这样想?」

  「因为你像拒绝我,来弟儿。」

  不知怎地,来弟下头添个儿字,听起来使她感觉脸热,好像多亲密似的。

  他不动声色地为她添了乳名,就好比突如其来的改变行程一般,他那种兴之所至、任意妄为、乖戾的言行是不可被拒绝的。春柔等人都尝惯了,只有来弟老老实实的不照单全收,但她为自己的反应使他难受而自责。

  「不,不,你陪我,我再开心不过,只是怕耽搁你的生意。」

  「钱永远也赚不完,我总有法子赚到我需要的数目,但妻子却只有一个,我发觉再不停一停脚步,你会只认春柔而不认我。」

  春柔在一旁掩嘴笑了,主人竟会表露出吃醋的样子。这激发来弟潜藏的热情,亲热的握住他的手,向他保证绝没有一刻钟忘记他,即使他不在她身边。

  石不华吻了她额头一下,表示相信她。

  来弟的情绪为之高昂,红著脸儿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为著心中激动。一直受他照顾,享受他带给她的种种福祉,过著一种使人感觉酣畅和心满意足的生活,石不华没说差,她只需忙著吃喝玩乐就够了。然而,偶然午夜梦回,她会惊醒过来,感觉这种生活像梦一样不真实,随时有可能被逐回丁家的厨房,做著永远做不完、超乎她体能的工作,令她不能真正将石不华当成未婚夫来看待。

  她从来不知道,他也是需要她的,不愿受她冷落。

  石不华并不要以供给她舒适的生活而获得她的感激,他要她主动爱上他,所以他随时准备调整行程以改进两人的关系。

  其实,整个旅程并不完全是舒适的,有时一连赶好几天的路才得住店休息,有时露宿荒林只能以乾粮、冷肉充饥。来弟总是维持著孩子气的活泼精神,使野宿也变成一件乐事。她从来不埋怨,所以每暂住一个地方,他总是尽可能对她作一些补偿。

  在船上,他亲自带她四处参观,三间舱房,他和她各住一间,春柔、夏雪、冬晴住一间。夏雪平常跟在他身旁负责记帐,来弟较少与她接触,却感觉比冬晴更容易亲近些,冬晴不时令她难受,所以她极不愿单独地和冬晴在一块儿。

  「我们坐船去哪里?」来弟喜欢和石不华在一起。

  「君山。」

  上来甲板,晚饭已开出来,一坛炖肉是从小楼带出来,两尾清蒸鱼是船夫现网的,还有一大盘的酱虾,两样小菜和一碗汤,够丰盛了。

  春柔烫了一壶酒,冬晴殷勤的剥去虾壳,将虾肉搁在小碟里方便石不华食用,却眼巴巴的看著他原封不动的转献给林来弟。

  「她不能吃虾的。」冬晴几乎痛心的盯著虾看。

  「来弟儿?」石不华不解。

  「她吃过两次虾但两次都觉得皮肤痕痒,有些人就是吃不得虾蟹。」

  林来弟有些无奈的点点头。

  「你应该告诉我的。」他吩咐道:「把虾撤下去,从此虾蟹不许上桌。你们也都下去用膳,这里不需伺候。」

  她难以置信他会这样处理。

  「你可以吃的。」

  「我不偏好某样食物,吃不吃都无所谓。」他挟了好几块炖肉放进她碗里。「游山玩水最消耗体力,你要多吃些。」来弟投桃报李的挟一大片鱼肉给他,他大笑。「有意思,值得浮一大白。」她闻言为他斟上一杯酒。「好酒!醇香浓郁,人口清咧甘爽,馀味悠长,‘江阳尽道多佳酿’诚然不假。来弟,你可知我从事何种营生?」

  「你是大地主,有枣园、栗园、麦田……」

  「这些权充是老本,守著固然已足够丰衣足食,太平日子过久了会使男人丧失奋斗的精神。我一出世便注定要和命运战斗,从来都不肯认输,这臭脾气大概至死也改不了。」转动著酒杯,注视杯中琼浆。「民以食为天,我做买卖也朝这圈子发展,自许以十年为期,做遍大江南北的生意。一开始辛苦些,必须四处奔波,石园是我休养生息的地方,如今有了你,我须得重新盘算过。曾想将你养在石园,请先生教席,待我回石园再亲自教育你,等你长大了咱们立即成亲,而现在我已习惯有你陪伴,分开数月我反而不能忍受。」

  「我不要和你分开。」如今他是最关心她的人,她害怕重回孤独的境界。「我们可以像现在这样,同进同出。」

  「只是你会辛苦些,你过得惯这种奔波的日子吗?」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我不要一个人待在石园。」

  「会有许多人伺候你……」

  她摇摇头。「他们都不是你,没办法代替你。」

  「来弟儿……」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拜托。」

  「好吧!咱们就暂且照著办,来,把这块肉吃掉。」

  两人边吃边聊,他向她描述君山的种种。

  「洞庭湖上有许多小山,最有名的便是君山,古诗形容它:‘遥望洞庭山水单,白银盘里一青螺。’唐朝的程贺也写道:‘曾游方外见麻姑,说道君山自古无。原来昆仑顶上石,海风飘落洞庭湖。’」他解释成白话,来弟听了直发笑。「这原是诗人的妙想,却将君山说得活了。」

  「怎麽你这样有学问,什麽都知道。」

  「多谢娘子谬赞,你的相公天生喜欢卖弄,一肚子文章没有,拣几首诗词背一背冒充学究倒是不难。」

  「我不相信你只会卖弄,你是我所见过最了不起的人。」

  「真的吗?」石不华大乐。「看来我目光准确,选对了妻子,懂得要崇拜自己的相公,值得为天下女子的楷模。」

  他大言不惭,一点儿也不知道谦虚,明是夸奖来弟,暗里又将自己捧上一捧。来弟真要脸红了,用她那对天真而坦白的眸子,无措地望著他。

  「你……你有时很不正经,什麽娘子、相公……也不知羞。」

  「我不知‘害羞’两字怎麽写,你来教我吧!」

  她垂下脸儿。「我也不会写。」

  「哦,来弟,你真好骗,我哄你的。」他大笑一阵。「你喜欢读书对不对?等我们回石园过冬,就有时间慢慢教你了。」

  来弟又喜又愁。「我是不是很笨?万一学不会呢?」

  「来弟儿,石不华伸出手,她犹豫的将手放上去,一股力量令她靠在他身前。他抚著她亮泽的乌发,轻柔的说:「你一点也不笨,只是年纪小,所学有限,又无人生经验,所以容易受骗。可是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这样,你不虚伪,你不做作,使我可以很安心的让你看到真实的我。」

  他亲吻她的秀发,轻道:「有一天,你会长大,你将学会不再受骗,但是,来弟儿,不要失去你纯真的一面,好吗?」

  她轻轻笑著颔首,她不完全懂,但总愿意让他快乐。

  临睡前,她照旧要喝上一碗补汤,令晚是当归、首乌炖鸡蛋。她在舱房里吃著,其实不大吃得下,但冬晴在一旁虎视耽耽,活像她少吃一口就有了名目去向主人告状讨赏。

  她实在厌恶中药味,即使是补汤、补药也不爱吃,只是一来不好拒绝人,显得不知好歹,二来先前身子的确很差,需要吃些滋补的东西。如今她自觉身强体健,哪还需要进补呢?

  「在船上熬汤岂不麻烦?不如别再做了。」

  冬晴只说:「我听从主人的吩咐行事,他交代我做,我不敢不做。」言外之意是她说的话不算数,命令不了冬晴。

  「我去同大哥说。」她亦知四婢不敢违道石不华,於是好心的建议,竟换来一顿呵斥。

  「你少不知好歹了!主人有多少大事要操心,夜里尚且读书至子时,如此日夜兼忙,你却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烦他,有好吃的给你吃你还嫌东嫌西,忘了几个月前自己差点没饿死的可怜相,才多久,倒学会挑嘴了。」冬晴委实忍不住了,她心甘情愿服侍主人,但这个在她眼中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来弟哪配得她伺候?名马尚且挑主人,况乎一名才、艺兼备的大美人,名为奴婢,实是自由身,石不华并没要四婢签卖身契。

  虽然冬晴不断想说服自己来弟是主人选上的小佳人,当视同主人的另一化身,可她就是办不到,看不出来弟有哪一点胜过她,配做她的主母?

  来弟面孔胀得绯红,心里难受得要哭了。

  冬晴真替石不华感到不值。「你配不上主人!你不配!他只是可怜你,又碰上一场非赢不可的赌约……无论如何我冬晴也不承认你的身分。」

  「什麽……什麽赌约?」

  「那不关你的事,你不必知道。」

  来弟禁受不住,即使是小孩子也有自尊心,希望被人尊重。她面色转青白,呼吸急促的嚷著。「我不要和你说话,你老是使我难受,你走开!」她集中全身的力量推开她,冲出舱房,跑上甲板,石不华闻声回头。

  「怎麽你还没上床休息?」

  她没有说话,显然她打扰了他读书,在这一刹那,一层痛苦的浪潮包裹住了她,她果然是配不上他的,只会给他添麻烦。

  「来弟,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

  「没有。」她的声音有些儿哽咽,转身要走。她怎能对他说,希望他不要这么强,高明得让她觉得她需要一把天梯才得以和他相依偎;她又如何对他说,她不想做他的未婚妻了,人人都说她配不上,这种自卑的感觉是不是会跟著她一辈子?!

  她本是十分脆弱又十分敏感的大孩子,长期相处下来,对他真是由衷佩服,如果她只是石不华的一位客人,那麽佩服终归是佩服,并不影响她的人生,倒也坦然自在;然而,他竟下了聘,身为他的未婚妻真需要绝佳的自信才足以映衬他的耀眼。

  尴尬的十四岁,不是大人也不是小孩,心绪变化多端,偏又敏感得要命,旁人的一句好话、坏话都会影响其心情。

  如果她再长几岁,她二十岁他三十岁,两人之间的差距就会慢慢缩短了。只是,小来弟一时还没办法想到这些。

  「别忙著走。」石不华出声留她。

  她一动也不动,一时竟想离他远远的。

  他来到她身後,按住她两肩,感觉她在打寒颤,连忙转过她身子,她掩住脸,不教他瞧见突然夺眶而出的泪水,压制住那即将迸出的眼泪。

  「来弟儿……」

  「你不要管我啦!我根本一无是处……不值你费心照顾……你为什麽要……为什麽要……和我订婚嘛,呜……」

  石不华简直被她弄得不知所措,他的手捏紧她的肩膀,屏著气说:「怎麽你不懂吗?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林来弟放下小手,她的眸子浸在水雾之中,却出奇的闪亮。

  「我不信。」

  「若不是因为喜欢你,我又为著什麽呢?」

  「同情……可怜。」

  他忍不住失笑。「我也同情过春柔和夏雪,可怜过秋心和冬晴,但我并没有和她们订亲。如果只是同情你孤苦无依,我一样可以给你一个栖身之处,你的遭遇并不比她们可怜。」他拭去她的眼泪,突然将她抱了起来,回到先前的座位,就让她坐在他的膝上,微微扬起了眉梢,深思的说:「你怎会突如其来的闹起情绪?进房前还好好的。」

  她无心告状,轻摇一下头,缩在他怀里,心情好多了。

  石不华怀疑的看著她,并不逼问。

  「可吃了补品?」

  「我不想吃,可不可以不要吃?」

  「不想吃就别吃了,几天吃一次或许会好吃些。」

  「我怕那中药味儿。」她苦一下脸。

  「老实说,我也不喜欢。」

  「我这麽做是不是不知好歹?」

  「当然不是。我以前说过,你只需忙著花我赚的钱,你爱吃什麽便吃什麽,不想吃自然可以不吃,只要你的身子调养得当,我总不会勉强你。」

  「那我就不吃了。」来弟解脱似的吐出一口气。「我这麽努力在花你的钱,你不是要工作得更辛苦?不如我们节俭些,你也不必那麽辛苦了。」

  「咱们已经够节俭啦!我说过,我喜欢不断的奋斗,这使我活得有精神。」他顿了顿。「你若不困的话,讲一个历史上有名的奢侈故事替你催眠。」

  一听到讲故事,她精神倒好了。

  「西晋时有位富甲天下的石崇,和晋武帝的娘舅王恺比富、比奢侈,这两人都是愈有钱就愈喜欢炫耀其豪奢,谁也不愿落个第二。王恺命令家人用饴糖水涮锅洗碗,石崇马上下令厨手用腊烛当柴火烧;王恺叫人用紫丝做屏障,沿途铺陈达四十里长,石崇更不示弱,以衫锦为屏障,沿途铺陈达五十里长;石崇用花椒当泥土涂墙,王恺则以更昂贵的赤石脂来刷墙;两人争来斗去,看得王公大臣们眼花缭乱,一般人则羡慕得直淌口水。有一天,当皇帝……」

  这时候,船身晃了晃,似乎撞到了什麽。

  来弟差点跌下去,幸而他的手扶在她腰上,将她稳住。

  春、夏、冬三婢齐涌出。「有敌人?」

  「夏雪,你去看看。」

  不多时,由船尾那边冒上两位沉鱼落雁来,艳若秾桃,娇似弱柳,以凌波微步般的莲步走到石不华跟前,来弟已下了地,这时更被她们挤到一旁去纳凉。

  「石大爷,我叫沉鱼。」

  「我叫落雁。」依偎在他左侧的妙龄女郎,风情无限娇媚。「我们姊妹是回春楼的姑娘,我若居第二,也只有沉鱼敢居第一。有位大爷花钱包下我俩姊妹五日,陪伴石大爷在湖上的日子。」

  沉鱼差点就要坐到他大腿上。「奴家有个小名,叫小鱼儿。」

  「我是小雁儿。」

  「滚!」石不华似乎正压抑著怒气,沉鱼落雁见状,马上安分得多。

  「夏雪!这两个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怎麽上来的?」

  「主人,我赶到时,她们已上了船,而送她们来的那艘船却划走了,显然那一下撞击是在她们上船之後故意示警。」

  「太大意了。」石不华讥嘲的目光落在两女身上。「是谁花钱请你们来跟我开这个大玩笑?」

  「只知他姓钱。」沉鱼自信天下男人进了妓院全一个样。船舫里有了这对姊妹花增色添香,在她们眼中这同技院没啥两样,目光对准有钱的爷们就对了。「是谁都不要紧,要紧的是这五天我们姊妹全属你一个人的。」

  「石大爷,这种新鲜事在我们也是第一遭,钱大爷舍得出三倍的高价,必然是你的好友,或许为著你过生日?」

  他的生日已过,也没有姓钱的朋友。

  这简直是霸王硬上弓,在湖上,欲赶她们下船也不能。

  沉鱼落雁不信他是石头人,有人出钱请她们游山玩水,只伺候一个男人总比整夜卖笑轻松,加上鸨母贪图高价,於是没太多考虑便上船来,自然不能灰头土脸的回去。她们不仅在回春楼挂头牌,在那一条百花竞艳的长巷中也是顶顶出名的。种种能使男人快乐的花招一样也没漏学,遇见文人雅士,还能吟几句诗,歌喉也甚美妙;碰著腰缠万贯的大老粗,划拳喝酒也使得开,算得上是十分敬业的青楼女于。

  她们却看不出石大爷喜欢哪种玩意?

  两人均张著一对无辜、娇媚、柔弱、惹人疼惜的眸子,盼他垂青,盼他眷宠。

  她们不知石不华对「美人」早已免疫,另有一套标准。

  他曾对著一张堪称最完美的美丽面孔,天天看,看了好几年,胃口自然养刁了,对一般所谓的「美人」很容易使能挑出毛病,如何著迷?

  沉鱼落雁被他瞧得心儿蹦蹦直跳,觉得自己像砧板上的一块精肉,心里都想,不会这样巧,刚好碰上「例外」的男人吧?

  「石大爷。」

  「你们奉命来伺候我?」

  「是的。」

  「可是银货两讫?」

  「都付清了。」

  「很好。」石不华从容自在的说:「我并不认识什麽姓钱的,大概是化名,这且不管了,只是我必须坦白说,这事令我不悦。既不能请你们下船,也没地方给你们栖身,还要多费粮食;我没理由供养你们,不想饿肚子就给我干活,照姓钱说的,好生伺候我。这第一件事,我生性爱洁,你们负责将甲板抹乾净,记住,是抹,不许刷,以免发出声响干扰他人睡觉。冬晴,你负责检查,若有一寸地方不乾净,早饭只供两个馒头一碗清水,吃饱了再抹。你们习惯夜生活,正好干活,等白天床铺空出来再睡。」

  冬晴乐了。「主人放心,这两位不速之客交由我照应,绝出不了差错。」

  沉鱼落雁骇得花容失色,她们何时干过粗活?

  「明日我等上君山玩,回来必然疲倦,你们事先将热水烧好,回来好泡澡。」石不华站起身。「暂时就这麽办吧,待我想到其他事再另行吩咐。」

  「石大爷……」落雁已挤出两滴眼泪。

  「天啊!我不信这样悲惨的遭遇会落在我身上,你……莫非你真是石头人?」沉鱼掩面哭泣。

  石不华拿起书本,牵了来弟的手走到舱房外。「夏雪,你伴著小姐。」

  夏雪应诺。

  他对那两个女人总是不太放心,夏雪的武功在四婢中是最好的。

  「大哥,你真要她们夜里清洗甲板?她们到底是谁呢?」

  「她们都是回春楼的姑娘,习惯白天睡觉。好了,夜已深,快些上床去。」石不华回自己的舱房。

  来弟一肚子的疑问,关上门便忍不住问:「‘回春楼的姑娘’是干什麽的呀?」

  夏雪嗤笑。「给人要的。」

  来弟仍是不懂,见夏雪不肯明讲,闷在肚里好不难受,决定明日向石不华不耻下问。

  她来弟别的长才没有,「好学」之心绝不输给任何人哟!

  「一勤天下无难事」,她的未婚夫不正是最好的范本吗?来弟决心以他为师,总有一天她也会变得和他一样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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