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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奇缘 第四章
作者:谢上薰
   
  黑决明大大地被震惊了,向来冷静到近乎无情的主人竟会干出「抢亲」之举!

  那位新娘只有十四岁,还没有发育的迹象,难道他敬重的主人患有「恋童癖」?!名分未定,尚未下聘、迎娶,他就这麽把人抢回来了,天底下就是有这种任性到极点的主人,他命好苦,累得他又黑瘦了一圈。

  「此事万万行不通的,主人。」

  黑决明说到口乾舌燥,石不华仍是充耳不闻,一意孤行。

  「你设计的大马车终於有派上用场的时候,你应该高兴才对嘛!」

  这一次例外。黑决明挥汗如雨,继续和主人奋战:

  「请纳属下忠言,让来弟小姐待在石园养病,主人若是带著小姐齐赴两湖,这里将会谣言四起,说林来弟和石园的主人私奔了,这对来弟小姐太残忍,日後她还有脸回来吗?」

  「你是什麽出身的?任由别人欺到头上也不晓得反击,枉费跟随我多年。」石不华反倒训了他一顿。「谣言由人口中传播,你不会趁谣言未起时自己先放出话吗?说丁家假仁假义,凌虐一名孤女,害得她旧病复发,命在旦夕,石园主人为她打抱不平,带著她出门寻觅神医治病,又考虑到林来弟的名节,所以事先和她订下名分,以兔遭人非议。」他清冷的眼神,有种戏謔众生的快意。「我说的也算是事实,如此一来,村人反过来同情来弟,丁耕义为了不使事件扩大,当会收下聘礼。」

  丁耕义不知倒了什麽楣,招惹上「鬼佛」石不华。他厌恶血腥,不轻易扬言报复,但这不表示他不会整人。

  黑决明可以想像「石家版谣言」一传扬出去,传人丁耕义耳中,他这位桃花村第一清高名士的脸包准马上黑一半,以他保守书生的僵化脑袋只怕会不懂得转弯,万一他耍起性子,硬碰硬起来,到时两家都不好看,只会使流言变得缤纷多采,乐得村人一饱耳福,短期内茶馀饭後不愁没话题可聊。

  以黑决明对主人的了解,石不华从没有认输的时候。

  但愿丁耕义少一点意气,多一些世故才好。

  回到居处舒心楼,石不华见旅行用物都已打包好,夏雪拿著册子正在点算,他直接上楼去。房里,林来弟已经醒来,她的双手缠满了白色布条,靠坐於床头,春柔正在喂她喝蘑菇鸡汤,所有的作料全事先弄碎了,容易人口。

  冬晴正邀功。「你可是托了主人的福,才吃得到我亲手煮的东西。」

  「放肆!」石不华刚好进来。「这是你的本分。」

  「奴婢知错。」冬晴装出惭愧的样子,等石不华脸色稍缓,便要求道:「主人此次出远门也带我同行好吗?」他只吩咐春柔、夏雪随行,秋心和冬晴留下来帮黑决明,石不华要他们往北依照他的指示设立商业据点,他则带著来弟往南走。

  「主人,小姐身子虚,我可以帮她熬补汤滋养身体。」

  石不华看了来弟一眼,她比第一次见面时更瘦一些,愈发像个小孩。「也好,你和丘圣平调换,叫他跟著老黑办事。」

  「遵命。」冬晴喜上眉梢的去传话。她要把新做的两套行头带著,必要时可以亮相,她知道男人都是爱面子的,身旁的侍女愈美,主人就愈有面子。

  她也知晓丘圣平绝不会埋怨,她早看出他对秋心那老实丫头有意思。如此安排,既成全他们俩多相处的机会,也等於替自己剔除一名竞争者,一举两得。

  相信日後秋心也会感激她的,冬晴满怀喜悦的步出舒心楼。

  石不华接过春柔手中的碗,「你也下去准备吧,我们未时三刻动身。」春柔告退後,他坐在床侧继续喂食。

  来弟神情呆板,面无欢容,自昨天归来,她一直没开口说一句话,大不同於他们初相识时的情景;两三个月形同奴役的生活,非但令她的身消瘦,更令她活泼的心萎缩。所以,石不华要带她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相信不出几天她便会恢复从前的模样。

  「来弟,」他不在意她没多少反应,以轻快的声音说:「不知你对昨天的事情记得多少,总之,我把你带回来了,从此刻起,你便是石不华的未婚妻。」来弟闭口不食,瞪大眼睛看着他,他自顾往下说:「你别慌,我有耐心等你长大。把嘴张开!嗯,很乖。你听我说,很快我就要动身下两湖,那边物产丰富,有很多生意可以做,不过去分一杯羹实在可惜。来弟,你自己决定,要随我下两湖,还是留在石园?」

  他早作好决定,只是想请她开口。

  「跟你。」她小小声的说,深怕再被带回丁家。

  她面色阴霾,石不华看出来了,拍拍她的手臂,朗声道:「打起精神,林来弟!我保证以後你会忙得没空垂头丧气。」

  忙?来弟点点头,道:「来弟会干活,来弟不会吃白食……」

  「胡扯!」他喝斥一声,忙又缓和严厉的表情,抬起她消瘦得使尖下巴更明显的脸,温暖的眼神朝她笑著。「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需要干活。你要忙些什麽呢?一开始,你要忙著吃、喝、玩、乐,把自己的身子养壮点,然後学著读书、弹琴、作画、刺绣等等,挑著你有兴趣的学习,我不勉强也不阻拦,总而言之,你只要忙著花我赚的钱就够了。」

  来弟怎麽也不明白他。「你好奇怪。」

  「对,我是怪人,你是怪人的妻子,就是这麽回事。」

  她听出他话里的真诚,看来他真是将她当成未婚妻看待了,她心里说不出是什麽感觉,疲累的身心使她无法作深入的思考,不必回丁家倒真令她松一口气。

  「可是,筱樵呢?」

  「你不需担心她,她的处境比你好多了,再则,我已派老黑备下丰富的聘礼,有了这些聘金,相信你舅母会满意得不再苛待你姨妈和筱樵。」

  「聘礼?」那不是太便宜丁家了吗?

  石不华看过清单,数给她听:

  「计有猪二十头、羊十二只、牛十头,以及十六对鸡,布二十疋,首饰十二件,头饰十二件,金子五两重的十二个,白银百两,外加一些琐碎东西。」

  来弟傻愣当场。他疯了是不?丁、闵合婚,总财产也不过是这个数目,他真大方,一下子使他们的财产增加一倍。

  石不华傲然道:「我要他们懊悔曾经虐待你,要不然,日後我敬重他们是长辈,所孝敬的何止是这个数目!他们收下了这些聘礼,难免心虚有愧,以後也不好意思再来麻烦你。同时,我要全桃花村的父老都明白,林来弟是非常、非常宝贵的。」

  来弟屏息不语。她很宝贵?

  「来弟是宝贝,价值连城的宝贝。」他真心这麽想。

  他存心用钱砸昏丁耕义和闵杏妃,看他们还有脸看轻来弟不?

  来弟不是赔钱货,绝对不是!他要闵杏妃承认这一点。更要紧的是他要来弟学会自信,以自己为傲!

  人人均不瞧在眼里的小孤女,石不华却愈发看重,他自信眼光不差,来弟是未经雕琢的美玉,所需要的只是巧匠以灵敏的双手琢磨出属於她的美丽。

  她的美丽只有他知道。

  石不华悠然地笑了,他不急,他有耐心等待她的美丽。

  但来弟有自知之明。「你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为我花费惊人的金钱?我根本不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会後悔的。」

  「你错了,後悔的人将是你,不是我。」

  「我?我後悔什麽?」她根本一无所有。

  「等你真正长大了,你会後悔过去太轻信别人的言语,贬低了你自己。」石不华起身将碗搁在桌上,从怀里摸出一件金质物件,突然道:「令天是咱们两人的定情日,我送你一件有趣的东西。」摊开手掌,现出一只约两寸半高的黄金双耳瓶,瓶上有金属盖,两只金耳穿上细致的金链子,在瓶盖上方一寸半的地方再穿过一颗圆溜溜的黑珍珠将金链收束後再延伸上去成为一条项链,十分别致,玲珑可爱。

  「好不好看?」

  「真美。」来弟没见过比它更迷人的东西了。

  石不华就爱看她惊叹的可爱模样,爱她那分真性情,不假思索的将黄金双耳瓶悬挂在她胸前。「给你在车上无聊时把玩儿,可以把瓶盖打开,瓶里填有香料,闻著可醒脑安神。」

  来弟却爱它是难得一见的首饰,瓶身雕镂花纹,怎麽看都不觉单调,更因它是她的第一件装饰品。

  地仰脸感激的看著他。「我要如何谢你呢?」

  他手指自己的面颊。「亲我一个,用心的爱我。」

  她像孩子般蜻蜓点水的亲了他一下,带著羞涩的心情发现男人的面颊同样光滑温暖。

  石不华不甚满意,勉强可以接受。「下次要亲久一点。」

  「石大爷……」来弟急了。

  「石大爷?好奇怪的称谓。你还小,就叫我大哥吧!」北地有些地方民风保守,妻子不直呼丈夫名讳,尊称大哥。

  她一时叫不出口,石不华也不勉强,自先回房更衣,让春柔和秋心帮来弟换上全套的新衣;上次他去两湖,带回江陵有名的细罗、丝绸和锦缎,细罗轻软薄柔,丝绸色泽绚丽,锦锻高贵清华,早交由春柔代来弟裁衣。

  人要衣装,华衣美服教人精神为之一振,上自八十岁的老太婆,下至八岁的小姑娘都一样。

  午後的太阳,使来弟的面孔苍白中透出一抹红晕,石不华将她抱出来,裹著白布的双手轻搂他粗壮的颈子,讶异的目光落在石板道上,两马拉的大马车已准备就绪,十位神情剽悍的男子牵著自己的马,面上一片肃穆。

  「各位,见过我的未婚妻林姑娘。」

  「林姑娘。」十壮汉齐声呼道。

  来弟羞怯地一笑,枯萎的心在目睹这麽多充满活力干劲的悍马健儿,竟也活泼泼地苏醒过来,眨著好奇的眼睛看著这一切。

  「要上路了。这一去要好几个月,有时需露宿野外,你怕不怕?」

  「不怕。」

  石不华露出赞赏的笑容,让她坐进大马车,春柔和冬晴陪侍左右,冬晴替代丘圣平上马,她也是情愿骑马的。

  「出发!」

  杂沓的马蹄在石板道上敲出响亮的节奏。

  四轮马车跟随马队快速驰行,车身宽长且坚固厚实,里头可坐可卧,十分舒适,不感觉什麽颠簸。

  「这座多人一起出远门,心里比较踏实。」春柔说著。石不华暗中交代她们多与来弟交谈,激发她的谈兴。「小姐是否也有同感?」

  来弟暗自比较她和筱樵随丁勤花来此投亲的情形,和今天大队人马前呼後拥的景况,确实不可同日而语,人多总是比较容易使人安心,所以她点了点头。

  微掀窗帘,还有一层透明的青花薄销封住窗口,阻隔沙尘,又不妨碍视线。

  「主人是位不甘蛰伏的大人物,我早知他乡绅做不久的,果然他早有安排。」冬晴的脸上满是崇仰之色。马车正路过一片枣林,她正好夸耀。「这片三甲多地的枣林是主人的产业之一,像这种枣园有三处,栗园有两处,每年的收益便足够丰衣足食。我想你是不懂的,枣栗全身都是宝,枣花、粟花是很好的蜜源,蜂蜜成了另一项多出的收益,果实的用途多广,而枣叶可入药,栗子叶可充饲料,枣木和栗木可以做车轮轴、桥梁和家具。」

  她由座椅下的夹层取出一只木漆食盒,打开来。「枣子可以生吃,做成蜜枣可以保存良久,请小姐尝尝。」一整盒的蜜枣散发出一股甜香。

  「还有栗子糕、山楂糕……主人吩咐想法子让小姐多吃。」

  「我不饿,突然觉得好困。」来弟揉了揉眼皮。

  春柔忙道:「吃了药想睡才好,睡得多身体自然好得快。」大马车原设有睡眠的空间,伺候她睡下了,拿出主人的披风给她当被子盖。

  冬晴轻哼。「早知她听不懂,何必浪费唇舌。」

  「冬妹!」春柔警戒她。「你的口气和态度都不对,把她当成无知小儿似的卖弄你的知识,你逾矩了,你知吗?」

  「春姊,我不懂,你真当这个黄毛丫头是我们的主母不成?」

  「不错。莫非你在质疑主人的选择?」

  「冬晴不敢。」她担不起这罪名。石不华何等自负,他做买卖从没赔过钱,林来弟必然有她的价值在,可是……「可是我就看不出她有什麽好?脸蛋不美,身材像小孩,又没读过书,连一样拿得出来见人的特长也没有,我就不懂,主人看上她哪一点?我想,无非是同情她的遭遇罢了。」

  「冬晴,你会说意放肆了,万一教主人听见,非赶你回去不可。」

  同情?春柔很快否决这个因素。她们四人全是在生死边缘挣扎过的,比起林来弟,加倍令人同情,石不华可没意思娶她们任何一个。她不是没看出冬晴心心念念的全是主人,太傻了,跟随他左右这麽多年,她都快二十了,冬晴也过十八,石不华若有意,早已命她们侍寝,他有这个权利。

  冬睛是聪明人,怎麽偏在这事上懵懂呢?

  春柔也有过奢望,但很快便醒悟过来,但愿冬晴也能早日清醒。

  出了桃花村,石不华来到窗边,瞧一眼来弟的睡相,说道:「第一站是叶城的万来客栈,我们先走,你们随马车慢行。」春柔答应。他再看来弟一眼,策马离去,留下夏雪一骑护行,其馀十一骑飞快消失在视线外。

  冬晴隔窗道:「夏姊,明日换我骑马,你来坐车如何?」

  「你这小妮子在想什麽我会不知道?好吧,成全你。」夏雪暗笑,一路上,她根本没有同石不华说上一句话,十个大男人虎视左右,再大胆的女人也不得不安静。

  冬暗不料自己的心事这麽轻易便教人看出,这麽一来,她非成功不可,否则颜面何存?

  春柔搬出她的百宝盒,来弟的一套夏杉她已裁好,在车上正好动手缝制,一来也可排遣无聊。枯坐了一阵子,冬晴也忍不住拿起一条裤管缝了起来。

  初夏,蝉声乍起。

  *        *        *        *        *        *        *        *

  「这是干什麽?这是干什麽?」丁耕义连连问道,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直人书房,拒绝见黑决明和媒婆。流言四起已令他恼然,大笔聘礼一路吹吹打打的送上门来,更引起四邻侧目,议论纷纷。

  闵杏妃乐得眉开眼笑,有了这大笔进帐,她可以买进数甲良田,从此吃穿全不愁了,怎能不舒心快意呢?真个始料不及,林来弟竟价值不菲,早知当初就多对她好些,把她养得白白胖胖,聘礼怕不更多?

  「退回去!退回去!我丁某人不为五斗米折腰。」

  对了,先摆平这不识时务的大老爷才成。

  不为五斗米折腰?开玩笑!他可曾凭自己的双手赚过五斗米?不过蒙祖上庇荫,做现成的小地主,成天只知闭门读书,不然便呼朋引伴游山玩水,视生产为读书人的耻辱,一味讲究清高,骨子裹不全靠女人支撑门面?有妻子时靠妻子精打细算,没妻子时赖妹子勤俭持家,这大老爷做得可真轻松。

  奈何闵杏妃亦心知肚明,非但丁耕义自己不会这麽想,父老们也敬重他是有功名的,妇人少艾则羡慕她夫家有底子,不必辛勤劳作。

  她的奉献,只有自己人知道。

  「那不知检点的小贱人,爱跟男人私奔便随她去!我没道理代她亲娘收下聘礼,因为我绝不承认这门亲事。」

  「老爷,求你为了家祖先留点颜面吧!」闵杏妃和他关在书房里,劝说:「流言对丁家不利,说咱们亏待小孤女,咱们有吗?打我进门起,从没少过她们姊妹吃的、穿的、用的,瞧瞧筱樵,不也长得骨肉匀亭?只有来弟自来便瘦巴巴的一副可怜相,才引得村人议论。虽说谣言止於智者,一般的村夫愚妇又何以明白呢?老爷,这是一个攻破谣言的上好时机,收下聘礼,将来弟许配石不华,正可表现我们丁家问心无愧,成全良缘。至於来弟的私德令老爷痛心,反正丁家也不必去巴结石园,往後不再来往便是。」她也是精明人,自能体会石不华意在割断来弟和丁家的关系。如今虽感惋惜,却已悔之不及,是以更不能放弃这一笔可以令她安稳过一生的财富。「老爷,就算我代大姑求一求你,为大姑的女儿留一点颜面,她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你的。」

  丁耕义无法不动容,她一番话合情合理,且保全丁家的颜面。

  「唉,我怕父老议论我贪图聘金,这……」

  「老爷若肯答应,我想送来弟一笔嫁妆。」闵杏妃早有打算。「村北那块两分田,石园曾有意购下,被老爷拒绝过,不如就当作陪嫁送给石不华,他也不吃亏了。」她有自信这笔财富到了她手中,会比秀才丈夫所带给她的安全感还要多十倍。

  「罢了,罢了,就便宜他吧!」

  丁耕义懒得再争,知道自己并没占什麽便宜,不再感觉石不华财气逼人得教人难受。早日解决这些烦心事,书中自有黄金屋。

  闵杏妃兴高采烈的出去办事,那块两分地顶多值三十两,这交易一本万利,实在好做得很,可惜机会难再。

  行经卧房,她才吃惊的看到了丁勤花正伫立一旁,张大眼睛注视著她面庞的一切情绪。丁勤花是知道她的决定了,而且很不赞同,她想。闵杏妃深深的回视一眼,一甩头,毅然的撇开了丁勤花,自顾自的离去。她以为丁勤花应该明白的,整个家的重担全在她两肩上,那麽多人要吃饭,还要筹办妆奁,她不现实、不功利,全家人喝西北风吗?

  挖石家的东墙,补丁家的西墙,如此她们才有好像吃、好衣穿,她应该懂的。

  丁勤花不懂,她不像丁耕义那样喜欢自欺欺人,这聘礼收得问心有愧、面无光彩,简直可耻!她没多嘴的馀地,只是愈来愈不了解她的大哥。

  黑决明顺利办好主人交代的任务,真庆幸了耕义有一个「明理」的妻子。

  他的心松了一半,另一半却沉重起来。原有意迎娶了家悄寡妇,主人既跟来弟订下名分,他怎敢长上一辈要主人叫姨爹?不教石不华拧下脑袋才怪!

  即使丁家表明有土地陪嫁,他也高兴不起来。

  罢了,男人志在四方,他还有生意要做,没空伤春悲秋。

  而丁家一夕成富,成为桃花村人人谈论及羡慕的对象。

  这厢,却有一名少女暗自伤心爹娘早逝,而今连亲妹子也不得相见。

  林筱樵躲在房里哭泣,丁勤花回房瞧见,劝道:「别哭了,来弟从此是石园的人,这样也好,石不华不会亏待她的。」

  「她怎能这样……这不等於卖了来弟?」筱樵暗怅闵杏妃拆散她们姊妹。「以後,我还能见到来弟吗?」

  丁勤花不知道。「别怨你舅妈,其实她也不是坏人!只是太会替自己打算,缺少仁恕之心,真要怪就怪你舅舅没用吧!」

  筱樵不懂这些,她只想把来弟找回来。

  「找她回来做什麽?从早到晚作牛作马,做到磨破双掌嫩皮也换不到一顿好饭吃,人也变得沉默畏缩,成天精神恍然不安……唉,想想,我倒宁愿看她毛病恁多时的模样。」

  「跟了石大爷,日子就好过吗?」

  「回想住在石园时那种富裕的日子,你应该反过来羡慕来弟才是。」

  林筱樵沉默,两行眼泪直坠而下。

  来弟终身有托,而她呢?在闵杏妃的估算下,她的价值若干?

  丁勤花亦心有戚戚,不知闵杏妃又能容她到几时?

  即便不思量,也攒眉千度。

  *        *        *        *        *        *        *        *

  一团火云卷近石园。

  施琉仙姿容皎皎,喜穿红衣,骑著一匹赤红色大马,宛似一团火云,人与马的性情同样的难驯,同样的坏脾气,石不华送她一个外号:「俏罗刹」。

  「仙妹!等一等!仙妹!」一匹白马紧跟於後。

  「少噜嗦!你回去干你的事,少来烦我!」

  「不成的,仙妹,我怕你给石不华那厚脸皮的拐了去。」

  「你那张脸皮才是举世无双的厚!臭痞子!」

  「仙妹,唉,仙妹!你总是不懂我的心。」

  「老娘不想懂!」她气得口无遮拦。

  「好啊,好啊!你做老娘,我做老爹,不过仙妹,咱们得先生几个孩子才做得成,你说,咱们生几个好呢?五个会不会太多?」

  「闭上你的嘴!」

  「仙妹……」

  「闭嘴!谷莲修。」

  施琉仙双腿夹紧马腹,拉开距离,飞驰而去。

  「仙妹,留点神,别骑太快。」

  她理所当然的充耳不闻。

  谷莲修不得不加紧马步。早知就不把红马「火云」送给仙妹,害他差点追丢了,幸好有「追风」在,他才有法子找到仙妹,保护她不被石不华所骗。

  那个皮厚赛城墙、冷血冷心肝的石不华,就靠他那张骗死人不赔命的狐狸笑脸,拢络他爹的心,又随便给仙妹一个希望,然後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这种人早死早超生,走得乾净算便宜他了,何苦追他回来?仙妹铁定中了他的蛊!

  他劝过她不下百次,她反而嫌她烦,真是好心没好报。她怎麽可以这样伤他的心呢?她是他未过门的妻子(他预定的),跑来追他的死敌太令他痛心了。

  双马驰至石园前,大门紧闭。

  「仙妹,回去吧,我的心好痛!」他捧心道。

  「又痛了?你的心是纸糊的,天天痛?!」

  「这次是真的。」他生得一张可爱的圆脸,逗人垂怜。

  施琉仙却不上当,长鞭信手卷去圈住他上半身,硬拉过来,他只好夹紧马腹随鞭而动,笑出比石不华更骗死人不赔命的无辜笑脸,陪笑道:

  「仙妹,你有法子医我心痛?」

  「我有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心痛割心,保证你从此不再痛了。」她阴笑道。

  他还是笑。「不好吧!这法子太血腥,美女的玉手不适宜沾血。」

  「‘修罗门’的人怕见血?」

  「那不同,生意归生意。」谷莲修巴不得被她圈住一辈子、水不分开,流露出幸福的笑容。「仙妹,我发觉只要你同我这麽亲近,跟我笑上一笑,我的心便不那麽痛了,我相信只要你肯跟我成亲,我的心痛自会不药而愈。真的,我发誓不骗你!」

  纯真样的笑脸,她愈看愈火,一鞭子抽过去!

  「你还敢发誓,你现在就是在骗我……」

  「哇!救命啊!」谷莲修当她收回鞭子时已有心理准备,她皮鞭扫出,他人已随马窜逃!追风别的本事没有,一见火云同它的主人一道发怒时,它逃命的本事半点不输主人,绝不辱没追风之名。

  一追一逃,闹了半晌,施琉仙忆起此行任务,掉转马头回去。谷莲修保持两个马身的距离在後面盯紧她,不知她气消了没有?

  真是没面子,他第八十九次求亲失败。

  谷莲修,「鬼王」之子,「修罗门」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笑阎罗」之称。

  他初生之犊不畏虎,就怕仙妹发威。

  再次来到大门前,施琉仙高跨马背上,以三鞭打响门板,顺便打落了大片门上的红漆,威力赫赫不凡。

  谷莲修又拍手又高声笑道:「仙妹好手段!一来就给石不华一个下马威,干得好!我的心痛又更好了些。」

  「少胡说!我只是懒得下马敲门。」

  「嗳,仙妹,你气消了没有?」那三鞭子若抽在人身上怕不皮开肉绽才怪。

  「你下次还信口胡说不?」

  「不了,不了。」他大胆的向前,圆圆的脸配上圆圆的酒窝,让人见了忍不住想笑,再也板不起脸。

  「你不讨人厌的时候,挺可爱的。」

  「仙妹,我是个大男人,别以可爱形容鬼王之子。」

  「谁教你生成一张让人想笑的脸。」

  谷莲修不悦的拍打马头,可怜的追风不敢叫痛,反正每回到最後倒楣的总是它的头,而它似乎瞧见火云正露出和施琉仙一样幸灾乐祸的女魔头笑容。

  可怕的女人,可怕的母马,怎麽主人不离她们远一些呢?

  等了许久,才见一名半老头子来开门,施琉仙懒得和他噜唆,直截了当的说:

  「我是石不华的义妹,我要见他。」

  「主人不在家。」

  「他上哪儿去?什麽时候回来?」

  「不知道。」

  长鞭卷喉,她厉喝,「说实话!」

  那门房吓得险些晕去,快喘不过气了。「真的……不知……主人没交代……」

  收回长鞭,她又问:「黑决明人呢?」

  「咳咳……总管昨日也出远门了。」

  「如今石园由谁管事?」

  「庆嫂。」

  「好,我就见她。」

  骑马长驱直人,如人无人之地,施琉仙一肚子的气,气郭冰岩欺骗她义父命在旦夕,这一来一回,倒教石不华开溜了,哼,她总有法子教他现身的。

  依她过去的脾气,非打烂石园里的鲜花出口气不可,只是……唉!

  有一回她拿盆栽练鞭法,石不华见了,绷紧三天脸不和她说话。

  就是这麽怪,她反而因此喜欢上他。

  同样的事,谷莲修见了,拍掌夸她武功好,郭冰岩则根本视而不见,懒得理会,只有石不华会直斥她的不是。

  其实,她人门最早,她娘和谷天尊有远亲关系,七岁时被收养,石不华是後来者,竟敢入门没两年便开罪於她——谷天尊最宠爱的美女。

  当时她气不过,拿他练鞭法,打中他好几鞭,那时他初学武功,尚不如她,不过这之後,她再没打赢过他,他术业猛进,彷佛打从娘胎已是练武功的好材料。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她才明白他三天不和她说话并非恨她打人,而是她害死好多无辜的花草。

  到今天,她依然没当花草是一回事,却没再伤过一朵花。

  石不华珍惜无情的草木,为何不珍惜父子之义、手足之情?他走得那般决然,没有丝毫留恋,她不懂他的心。

  在花厅奉荼,谷莲修竭力想挑毛病,却挑不出来。论堂皇是够堂皇,论典雅也半分不缺,石不华本人就跟这屋子一样讨人厌,光会求表面功夫好看!谷莲修心中冷哼。

  想当初他和仙妹青梅竹马,两情相依,我眼中有你,你眼中有我,两颗纯挚的心默默相许,石不华却死不要脸的硬插进他们之间,故意引诱仙妹的注意,从此仙妹对他分了心。

  算来仙妹也是受害人,罪在石不华。

  由庆嫂口中只得知石不华下两湖做生意,其馀一问三不知,但这已足够。

  他大笑。「那家伙一身的铜臭味,走到哪儿都死性不改。」

  施琉仙脸色微变,闷不哼声的走出石园。

  「仙妹,死心吧!那家伙只爱银两,他不会跟你回去的。」

  「臭痞子,闭上你的臭嘴!」

  「惹你不快的是石不华,找他出气去!」两湖何其大,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她上马。「我这去找他。」

  「你疯啦!这不啻是海底捞针。」

  「他不能成为商人,」她坚决的说:「‘修罗门’和义父都需要他,他必须回去。」这也是为了她。她不忍背弃义父嫁出‘修罗门’,她的丈夫自当是‘修罗门’中人。

  「仙妹,你是不是藏有私心?」

  「谁没有私心?我想嫁石不华是众所周知的事。」施琉仙快乐的说出心中事,痛快之至,一点没有因为谷莲修在场而有分毫尴尬。

  「是吗?‘修罗门’中人人皆知我娶妻当娶施琉仙,没人传说你要嫁石不华。」鬼王之下,他最大,即使散播谣言也需散播对他有利的谣言才行。

  「你乱讲。」

  「我句句实言,仙妹,我早下定‘非卿不娶’的决心。」

  「我偏不嫁给你。」她气呼呼道。

  第九十次求婚失败,谷莲修真想一头撞死,但又太便宜石不华了,他怎能留下仙妹孤身一人受尽石不华的欺凌虐待,即使做鬼也会气得马上还魂。

  「你执意去找石不华?」

  「姑娘正是此意。」施琉仙气势汹汹,非逮著石不华回去成亲不可。

  谷莲修不敢轻捻虎须,更脑恨石不华的横刀夺爱!怎麽办好呢?他思绪飞转,计上心头,与其阻止她,不如陷害石不华,教仙妹对他灰心失望。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呸呸呸,石不华算哪门子英雄,不过他总是男人吧!买通几位美人儿去诱惑他,教仙妹见了,可有得瞧。

  就不知他喜欢哪一型的美女?春、夏、秋、冬四婢各有各的美,春柔情、夏雪媚、秋心甜、冬晴娇,从没见他对谁特别好些,莫非他锺爱妖姬型的?

  是夜,他潜进藏书楼,由看守人口中也逼不出石不华南下的路线,却得知一个很有趣的消息:石不华已订了亲!

  既然大队人马同行,找起来便容易得多。

  至於石不华订婚之事,他不急於告诉仙妹,留待时机成熟,教仙妹对石不华从此绝念。

  虽说这法子有点儿卑鄙、刻薄、邪门、无聊……但他是堂堂鬼王之子,「笑阎罗」是也,做人不卑鄙一点,努力排除异己,怎能一跃成为大人物?再说,「替天行道」也无庸太讲究手段啦!

  不讲究手段正是‘修罗门’中人惯使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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