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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光阴 尾声
作者:惜之
   
  告别儿子女儿,我们没有带上侍卫,但常瑄硬要跟,为安全考虑,阿朔同意了。

  常瑄的女儿成了我们家媳妇,他的儿子也和融溥建立“阿朔常瑄式”交情,下一代再不用我们老一辈操心。

  坐在大车子里,手提着阿朔替我收藏多年的背包,我的心笃笃实实。

  那是我在北京六日行的随身旅行袋,里面有数字相机、换洗衣物,几件在北京玩时打算买回去送人的小礼物,以及我写下的长篇小说。

  带着它,是阿朔的主意,他怕别人翻了包包或小说,泄露我的身份。只是我不像他那样谨慎,都五十几岁的老太婆了,谁能对我怎样?

  不过,似乎也是,好像所有来过古代的人,都不能把未来事迹泄露出去,大概怕会改变历史什么之类的。

  可真要担心那个还得了?当皇后这几年,我不知道把多少未来的政治概念传授给阿朔和儿子们,真要说窜改历史,都不知道改过几百遍了。

  “常瑄,你跟我们出来,家里怎么办?”坐在车里,我没话找话说。

  “常毅会把家里照料妥当。”

  常毅是常瑄的大儿子、融溥的死党,自从常瑄的妻子去年过世后,就由他负责处理家里大小事务。

  唉,夫妻夫妻,哪对夫妻能真正白首到老?往往是一人先行,一人被留下,先行的满腔遗憾,被留下的满腹寂寞,都不好过。

  握住阿朔的手,我很高兴,即便那些年风风雨雨,我们终是牵着手一路走来。

  不知不觉间,我哼起“家后”这首歌。

  是台语歌词,阿朔和常瑄都听不懂,唯一听得出来的是──我的歌声数十年如一日的……烂。不,是烂得更严重了,如果破锣嗓子可以登上纪录,那么我的名字一定会出在金氏纪录里。

  阿朔浅笑道:“你在唱哪一国语言?”

  “那是我家乡的话。”我略略翻译给他听。“最后几句是,如果最后那天来到,我会让你先走,因为我舍不得让你为我眼泪流。”

  阿朔未答,我听见常瑄轻轻叹息。这种深刻,他是懂的吧?

  他与妻子的婚姻虽是家里做主,夫妻两人却也是举案齐眉、鹣鲽情深,平平顺顺几十年,感情在光阴里酦酵,酝造出醉人美酿。

  阿朔拍拍常瑄的肩膀,两人没对答,却都了解了彼此的心意,那是男人间的情谊。

  “阿朔,我让你流过很多次眼泪对不?”

  我扳扳手指头计数,服毒一次、战后毒发一次、被皇帝软禁赐死一次、难产一次,这些波波折折让我的英雄折下腰。

  他没说话,却轻轻地把我拥入怀里。

  “下一次,生命最终那日来临,我答应让你先走,让我来为你流泪心伤。”我圈住他的腰际。

  “不,我是男人。”他拉起我的手贴在他胸前。

  短短的句子,却蕴藏了浓浓的情意,他待我的心,从未更变。

  我猛地想起,很久以前,他对我说过的话──

  “我的世界和你们的不一样。我们的生活步调很慢,变化很慢,进步很慢,我们的圣贤说一句话会传上千百年,一套规矩也会用上千百年。因为慢,所以我们的心也改变得慢……或许有一天它真的会忘记如何爱章幼沂,但那一天会来得很慢,一百年、一千年,我确定,在它腐烂之前,它还没改变成你害怕的那个样子。”

  那时,他也是像这样,拉着我的手贴上他的心。

  我笑了,开心得像个十八岁大姑娘。“我们去哪里?”

  “你拿主意。”

  “去京城大街,好不?”

  京城这地方,到现在我都还没认真逛过一回。

  初来乍到时,便让苹儿拉回章家,之后,遵循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原则,我与大街无缘。之后进宫、和亲,我与热闹街头失之交臂,边关战事返京后,为怕身份曝光,更是不可能前往。再之后,又从太子府邸搬到竹林小屋,再到入宫为后,这么近的地方,却始终没机会逛逛。

  现在成了自由身,它当然是我的第一站目标。

  “嗯,大街。”阿朔作出决定。

  常瑄掀开帘子,对车夫交代了一声。

  一会后,来到大街,常瑄便打发了车夫。

  这是儿子们的计划,他们说得一路换车夫,不让人知道我们的行迹才安全。我笑他们多虑,在四海升平的太平盛世里,谁会绑架一对老夫妇?

  不过,如果多虑能让儿子们安心的话,我不介意麻烦。

  下了车,就看见卖东西的小贩正卖力吆喝着,好久没逛夜市,油然而升的兴奋感让我全身发热,忍不住大买特买起来──糖葫芦一串、捏面人两个、九层糕一块,即使吃惯山珍海味,这些平民小吃一样让我的胃肠得到莫大满足。

  见我这样,阿朔、常瑄忍不住低头闷笑。

  我知道,都当老太婆了,不应该表现得太天真,但……就是忍不住啊!后宫再大再美,被圈禁几十年都要造反的。

  我越来越怀念自由的滋味,怀念女权至上的年代,怀念那个只要身上的钱够多,就可以只身飞往全世界的时代。

  “热呼呼的包子,一个两文钱……”

  走着走着,我看见一个穿着灰布衣的中年男人,他一面掀着热腾腾的蒸笼,一面对着来往的人吆喝。

  这个场景……我好像在哪里看过,好熟悉的感觉!皱起眉头,我左右张望。我来过这里吗?

  “姑娘,来看看这绣荷包……”

  又一个女音传来,拿荷包叫卖的是个穿着长袍、梳着发髻的中年妇女。

  咀角微微抖着,我想起来了!

  拉起阿朔的手,我连忙带着他往前走。

  这条街、这些建筑物、这些人……

  “你要去哪里?怎地走这么快?”

  对长期练武的阿朔和常瑄来说,能被说走得快,那么肯定是真的走得很快了。我不知道自己在急什么,像是有人在呼唤我似的。

  没有任何念头闪过,咀巴却自动哼起歌来──

  “不懂怎么表现温柔的我们,还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离愁能有多痛,痛有多浓,当梦被埋在江南烟雨中,心碎了才懂……”

  那是林俊杰的江南,几百年没唱了,歌词早就遗忘。

  但,是咀巴自己自动唱出来的,和我的脑袋无关,胸口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急促敲击着,我开始小跑步起来,拉住阿朔转过小巷、绕进红墙。

  天呐天呐,我快要喘不过气了,越跑越快,我越跑越快……

  叭!当一声汽车喇叭声在耳边响起时,紧绷的神经猛地被炸开。

  我、我……回到二十一世纪!

  回来了,朝思暮想的时代,朝思暮想的时空,朝思暮想的现代文明……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像阔别家乡的游子,心中满溢着感动无数。

  “嘉仪,你……”

  听见阿朔的声音,我猛地回头,却见到更令人震惊的事,顿时吓到久久说不出话。

  原本两鬓微霜的阿朔突然变回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束成髻的长发散在颊边,若不是身穿着古代皂布袍,他看起来就是个偶像明星。

  而阿朔也被眼前所见吓得发傻,他定望着我身后的车水马龙,和我一样,震惊地张着咀却发不出声音。

  我再往后看,常瑄和阿朔不过相差十步距离,但他的面容没有分毫改变,他拚命朝我挥动双臂,像有什么东西挡在他的面前,想把它拨开似的。

  所以常瑄过不来?穿越不是人人都能办到的事?

  阿朔的声音唤醒了我的怔忡──

  “这里,就是你时常挂在口里的二十一世纪?”

  我点头。“对。”

  “那是高楼大厦?那是汽车?这是柏油路?”他一面指一面问。

  “对。天上飞过去那个小东西叫做飞机;那个在马路上一闪一闪的叫做红绿灯;那个女生脚上踩的不是高跷,它的名字叫做高跟鞋;男人身上穿的不是不伦不类,而是休闲服饰;天空灰蒙蒙,是因为空气污染;那些叭叭叭的刺耳声音,叫做噪音污染……”

  “教人不敢置信。”

  他贪婪的目光像照相机,似想要把所有的东西全摄进他的脑袋里。

  “我也不敢相信自己还回得来。”我握住阿朔的手心满是冷汗。

  他的眼睛转向我,好看的浓眉画出一直线,喃喃道:“嘉仪,你变得年轻了。”

  “你也是。”

  他低头看着自己平滑、没有纹路斑点的左手,久久不言语。

  “我想,老天爷又给了我们一次机会,让我们经历全然不同的人生!”我兴奋道。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假设的是他愿意和我留在这里,但看着他的表情……有错愕、有惊惶、有郁郁、有不安……

  我不确定了,或许对于一个古人而言,这是太大的冒险。也或许,知道新世纪的存在是一回事,亲身经历又是另一回事情。

  犹豫一会儿,我再往常瑄望去,他还在那里,没有消失。阿朔或许比我幸运,他有选择机会,选择留下或回去。

  “阿朔,你想留在这里吗?或者你想回到熟悉安全的古代,回到我们儿子女儿身边?”我柔声问,不想用兴奋语气替他作出决定。

  他拧眉,问:“你呢?想留下或回去?”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在心底叹息,这个答案很对不起父母亲,对不起慈禧老奶奶,也对不起那群兄弟姊妹,不过经过太久时间,我已经习惯把阿朔摆在第一,习惯以他的需要为需要,习价他是我最重要的事情。

  他走近,勾起我一束青丝,我清楚看见自己灰白的发丝和他的一样成了亮黑色。

  命运给了我们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想留下。”阿朔说。

  “为什么?”

  “为了你,你的家人、你的思念、你热爱的民主世纪。”

  “对你而言,在这里说不定很危险。”

  “你曾经为我冒险,现在轮到我来为你。”

  不语,心却暖烘烘的,勾起他的手,我认真道:“阿朔,我想要再爱你一回,旁若无人地爱你。”

  多好啊!旁若无人。没有皇帝皇后为谁指婚,没有国家社稷夹在中间,要爱便爱、要恨便恨,我们可以爱得旁若无人。

  “好。”

  我郑重对他承诺:“你保护了我一辈子,这次换我来保护你。”

  “好。”他笑了,卸下那份皇帝型严肃,他是个相当、相当好看的男子。

  拿出阿朔收在香囊里、刻着LOVE的银炼,我疾奔到常瑄面前。

  直到跑近了,我才发现有一层淡淡的银白色迷雾漩涡隔在我们中间。

  我不确定能不能把东西送到常瑄手中,纯粹试验,没想到手一伸,我竟然能穿过迷雾、抓住常瑄。

  难道我们中间的漩涡,只隔住了常瑄,不教他前进,却没阻止我们回头?

  我猜对了,上天给了阿朔选择机会,如果他愿意回到古代,还是回得去。

  拉住常瑄的手,我理解他的讶异表情。眼前人一下子从老婆婆变回大姑娘,即使亲眼所见,也很难相信。

  “常瑄,我是天上的仙女,不小心坠入凡尘,人间历劫数十年,现在要回家了,阿朔决定和我一起回去。你把这条链子交给融溥,告诉他,别为我们挂心,我们会很好的,你也要保重……”

  我没有时间,向常瑄解释未来过去、时空变换,只好用简单的方式说服他。本来还想对他讲更多话的,但银色漩涡慢慢褪去,常瑄的身子从脚处一点一点消失,直到我再也看不见他、再也触不到他为止。

  我尚未回头,一个拔高女声先一步传进我耳中──

  “吴小姐,你去了哪里?我们所有人都在找你。你为什么把行李带走,却把机票护照留在饭店?”

  我记得这个声音,是那个有点聒噪、亲切又热情的导游。猛地转身,大大的笑容挂在脸颊上,几个箭步,我奔到她面前,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我回来了、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

  即便被我用力抱住,她的唠叨也没有停止──

  “天呐,你穿的是什么衣服?你跑去哪个摊子穿古装拍照了是不是?这衣服得还老板的。算了算了,不讨论这个,团员们都去逛天坛了,我们快一点去跟他们集合……”

  突然间,她的声音止住了,然后粗鲁地一把将我往旁边推开,大步走到阿朔面前,双眼暴睁,结巴道:“啊、啊、啊……你、你……”

  是因为阿朔太帅了吗?男人太帅会让女人出现中风征兆?

  我走近他们,试着说话:“嗯……导游小姐……”很抱歉,我始终没把她的姓名记起来。

  她没理我,只是颤抖着咀唇问阿朔:“请问您是东方朔先生吗?”

  东方朔?什么鬼啊!是周镛朔啦……

  才想开口嘲笑她两声,却猛地想起,当我回到古代时,有一个“章幼沂”的身分等着我,谁知道阿朔来到这个时代,会不会也有另一个身分在等待他?

  阿朔没回答,我先一步靠到他身边,握住他的手,用眼神暗示──别担心,有我呢!

  他朝我微微一笑,没有我想象中焦虑。

  是啊是啊,他是谁啊,他可是当了堂堂大周朝二十五年皇帝的男人!

  “可不可以借我看看你的手臂?”说完,导游小姐直接动手要去拉开阿朔的袖子。

  练过武术的他,轻轻松松、三两下就把她的手甩开。

  “你要找什么?”我直觉护到阿朔身前,不让她继续动手动脚。我已经霸道惯了,别的女人靠他太近,我身上的警报器会自动开启。

  “我只是想确认他是不是东方朔,东方朔的左手肘处有一个旧刀疤……”

  左手肘有个刀疤?我记得阿朔有,那是在边关战事里留下的。

  拉过阿朔的手,我掀起长衣袖,秀出伤疤。

  导游小姐看见伤疤,小小的咀咧出大大的上弯弧线,原地跳起来,大叫道:“是他!是他!他是东方朔。”

  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大吼大叫,导游小姐的兴奋很明显地引发了阿朔的不悦。

  我连忙出口制止:“导游小姐,他失去记忆了,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和身分。我可以请教一下东方朔是谁吗?”

  “他是我最崇拜的男人,企业家的第二代,新一辈小开当中最帅、最酷的男人……”她说了一大串,才发现自己语无伦次,干脆从包包里面翻出两本杂志和一份最近的报纸给我。她指着杂志封面说:“就是他,东方朔,是不是超帅?这种男人……等等。”她突然定住,缓缓转过脸看我。“你说……他失忆?是怎么失忆的?”

  “我、我也不清楚,我在半路上捡到他的。”我开始发挥胡扯功。

  “所以……哦……难怪……我懂了。”

  很奇怪的句型,但重点是她懂了,于是我决定不多话,由她自行联想。

  她想过半天后,拉起我的手,握了老半天,才说:“吴小姐,恭喜你,东方家正用高额赏金酬谢找到东方朔的人。呃,这样吧,你和东方先生在这里等着,不要离开哦!我先去打几个电话。”她兴致高昂地说着。

  虽然听不太懂,不过我在她的话语间猜出些许端倪,这个东方朔身世好像很不简单。

  导游小姐匆匆自包包里找出手机,对着阿朔猛拍照,然后走到一旁打电话。

  她离开后,阿朔不悦的浓眉还竖着。

  “这个时代的女人都这么疯吗?”他埋怨道。

  “你会慢慢习惯的,谁教你长了一张好面孔。”我用手肘拐他一记。

  他握住我的手,问:“我怎么会是那个东方朔?”

  “不知道,我也不是章幼沂,但是一到那个时代,就被认定是章幼沂,然后一路以她的身分活下来。”

  我低声在阿朔耳畔飞快说着自己穿越的经验,并说服他,失忆是最简单、最方便的借口,就算后来弄清楚他不是东方朔,也是对方错认,与他毫无关系。

  说完,我把杂志丢给他,自己拿着最近的报纸阅读起来。

  报纸上大约介绍了他的家族:他的父母亲早就不在了,他是独生子,由祖父一手带大,祖父是台湾饭店业的龙头老大,东方朔研究所毕业后,就进入家族公司工作。

  这几年,他表现得有声有色,但几日前来到大陆勘查,莫名失踪,东方家已经发动警方、媒体协寻。看来,在古代我吃阿朔、穿阿朔,在现代,一样要靠他吃香喝辣。

  读完两千字左右的报导,我发现阿朔对着那本彩色印刷杂志着迷得不得了。

  他问:“我真的长得很像他吗?”

  我看看他,对照起照片里的男人。

  “怎样?像吗?”他催促。

  我没回答,弯腰,从包包里找出我的化妆镜递给他。

  他看看镜中的自己,再看看杂志上的东方朔,老半天不说话。

  我保持安静,明白一口气消化那么多讯息,需要时间。

  这时,导游小姐走过来,一脸喜孜孜地说:“我朋友很快就会联络上东方家,他会把你的照片传过去给对方,如果确定的话,我会陪你回台湾。呃,至于吴小姐,我找人送你到机场,你和旅游团先回台湾,等酬金下来,我会主动联络……”

  她话没说完,阿朔便截下话:“嘉仪和我一起。她去哪里,我去哪里。”

  即便穿梭时空千百年,他说话仍保有帝王级威严,吓得导游小姐噤声不语。

  她看看阿朔,再看看我们握在一起的双手,过了好几十秒,才咳嗽两声说:“好吧,我们再等等,等等东方家的消息。”

  隔天,我们坐上飞机,东方家派了人来接我们。

  这个晚上,阿朔睡得很不安稳,即使我就躺在他身边。

  自从上路后,阿朔的手一直不肯放开我。我明白他的不安,因为那年我也曾经历过。掉入另一个时空,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而多数的孩子都不像大雄那样幸运,有一个哆啦A梦、一部时光机,随时随地可以到他想去的时代里。

  那年?好奇怪的用词,明明从失踪到再出现不过相隔几小时,谁知我已经在另一个空间度过长长的一辈子,从十五岁少女成了五十岁的老太太。

  可,银丝白发苍老了我的心境,却没有苍老了我的爱情。

  我很幸运,可以和同一个男人在两段不同的时空谈爱情,我不知道未来还有什么会阻隔我们,但……低头,看看十指紧扣的手,我发誓,我再也不放开他的手。

  “我会保护你的。”我在阿朔耳边再度重申。

  “我知道,我不害怕,握住你,是不给你机会跑掉……在这里,我没有千军万马。”他回答我。

  我听懂了,他是对自己没信心。在这个世纪,他不是皇帝、不再握有权势,他丢失了我,怕再也寻不回。

  “放心,在这里,一部计算机比千军万马更有用。”我把自己靠到他胸口,安安稳稳地窝着。

  “真的吗?你教我用计算机。”他眼里闪烁着晶莹,又变回那年的好奇宝宝。

  “我要教你的东西可多了。”

  “比方……”

  “比方琴棋书画和唱歌。”

  他笑了,露出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笑容。

  我也跟着他笑,我有信心他会适应愉快,因为他是比我更有能力的男人,我能办到的事,他只会做得更好。

  “阿朔,你得学会开车,在这里,有车才有脚,我有一台摩托车借你骑。”我拿出一本杂志,指指明星代言的机车。我相信阿朔穿上那样的衣服,会比他帅更多。

  不过……我转头看一眼那些和我们一起坐在商务舱的男人,拥有那样的背景,我想阿朔不可能成为电影明星。

  “很难学吗?”

  “比骑马容易多了。知道人类为什么要发明车子?”

  “骑马太困难,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驾驭马匹。”

  说到马,我想起那年带着我和常瑄直赴关州的黑大个儿。

  好久了……那么久的岁月,让许多记忆变得模糊难辨。我很庆幸,我爱阿朔,从未褪色失忆,而那些朋友们的友谊,仍然清晰。

  “你们的世界里,没有马的存在?”

  “放心,马不是濒临绝种的动物,还是有人骑马、养马,不过是拿来运动或赌博,没人把它当成代步工具。”

  “用马赌博?”他皱起眉头。

  “看来你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我得一项一项慢慢教你。”我笑着抚平他的眉头。

  “我以为我已经懂得够多,没想到……”他摇头。

  “现在知道了吧?当年我有多辛苦,才掉进一个陌生地方,就被拉进皇宫里,威仪万千的三爷、四爷,坏心眼的李姑娘、穆姑娘,一开口就会让人忍不住想下跪的皇帝皇后……现在想起来,还是头皮发麻。”

  “那个时候,我对你很差?”

  “不对,你对我很好,是你让我觉得心安,让我觉得,其实掉进古代也不坏。”

  他揉揉我的发,亲亲我的额头,轻喟道:“我知道了。”

  “知道什么?”

  “有你在,我应该学会心安。”

  “是啊,有我在。”我重申再重申,我是未来几十年内要保护他的那个人。

  “那你……会不会去搞一夜情?”

  闻言,我大笑。这是他心不安的原因之一?“我不会,我来自纯朴的南部乡下,我爸妈知道我大搞男女关系,会坐高铁上来把我的两条腿打断。”

  “那……外遇?”

  “我们又没结婚,哪会发生外遇?”再说,我有我的阿朔。有了牛排,谁还会去找青菜外遇?

  “我懂了,一下飞机,我们马上去结婚。”他口气很急,惹得我一笑再笑。

  他啊,还真是个多思多虑的男人。

  握住他的手,我认真回答:“阿朔,不管时空如何转移,我爱的人始终是你。以前我不懂,为什么要经历千年岁月,到一个异度空间认识你,现在懂了,你是我不能分割的那一半,唯有遇见你、爱上你,我的生命才能完整。

  我,吴嘉仪在此发誓,我将尽全力守护阿朔的生命、爱情、快乐、幸福,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是的,我发誓,将用罄一世珍爱这个男子。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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