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渐渐恢复正常了,心磊翻译稿子的速度又恢复到以往的水准,也不再常常想起郑杰,尽管一想起来还是觉得痛彻心扉。而沅琪的工作也很愉快,骆濯是个慷慨的老板,他每天都会替沅琪准备一份午餐,晚上还请她到外面吃饭,而且在沅琪工作疲累时,还会要她到院子里的秋千上去透透气。
在骆濯细心的调教下,沅琪很快就恢复了对创作作品的敏感度,她觉得自己的能力比在学校时精进不少。她开始尝试创作较大件的金工作品,目前正在做的,就是一整组以“猫”为主题的餐具。
骆濯有时也接一些珠宝设计的Case,替有名的珠宝店或是艺人设计首饰。但他自己本身极端厌恶人的身上有衣服以外的束缚,因此设计出来的饰品,不管是项炼、戒指或是手炼,都有浓厚的讽刺意味。说也奇怪,这种风格的饰品竟极受买主称赞。
休息时间的骆濯温和而亲切,但工作时的他却很严肃、不苟言笑,而且在一件作品告一个段落前,他是不会休息的,这一点沅琪倒是跟他有很大的不同。
骆濯常笑沅琪,说她像猫一样。因为沅琪习惯每工作一阵子就起来闲晃、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的空气。猫咪吃东西的时候,常常是吃个几口就跑开去玩耍,玩够了再跑回来继续吃;沅琪则是喜欢做到一半,跑到外面散散步,晃够了再回来继续做。
不过也不是每次散步完回来,就能有精神继续埋头工作,像今天就是个例子。
沅琪叹了一口气,颓然的放下锉刀,偷偷瞄了骆濯一眼,咬了咬牙又拿起锉刀。她实在是做不下去,今天心情不对,怎么也做不出来草图上画的作品;可是她又不敢再起身走到院子里,今天一个下午她已经来来回回走了五趟了。
骆濯早就注意到她今天情绪不稳,看她不时哀声叹气、不时拿眼睛偷瞄他,就知道她心里有事,她原本就是个藏不住情绪的人呵!
“沅琪。”骆濯放下锤子,纵容的看着烦躁的沅琪。“怎么回事?你今天怪怪的。”
“没有啦,哪有什么事。”沅琪否认着,可是紧锁的眉头却说着相反的话。
骆濯索性脱下围裙,拉着沅琪走到院子里。
“来,坐下来。”骆濯让她坐到秋千上,自己则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沅琪窘迫的垂着眼,骆濯实在坐得太近了,她甚至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从以前到现在,她只要一靠他太近就会紧张。
“你有话想对我说,对不对?”骆濯轻声的问,似乎怕吓着她。
他看得出来,沅琪平常跟谁都能嘻嘻哈哈、轻松自然;但只要一到了他跟前就浑身不自在,这代表了什么?是不是表示他在沅琪心目中有和其他人不同的地位?
沅淇轻轻摇晃秋千,双脚在地上无意识的乱画。
“我是在想……我们的契约……可不可以更改?”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是低着头,所以没看见骆濯嘴边一闪而逝的诡笑。
“恐怕不行喔!”他正经的说:“已经签字了。”
“喔!”沅琪认命的喔了一声。如果沅琪这时候抬起头来,就会看到骆濯那藏不住的笑意了,可惜她还是只看着地上。
“为什么想改契约?”骆濯真的想知道原因。“你想离职吗?”
沅琪急急的摇头,终于抬头看着他了。
“不是啦!是……我想请几天假,可是……”她闷闷不乐的看着骆濯。
“可是我们的契约上说,除了生病或重大事情,否则不准请假,对不对?”骆濯替她说完。
“嗯。”她闷哼一声,又低下头。
“为什么要请假?是什么原因?”
“不是什么重大的事啦。”说完这句话,沅琪小声的自言自语:“真希望能生场病。”
骆濯忍不住笑了出来。
“傻沅琪,我可不希望你为了想请假而生病。你觉得我是个苛刻的老板吗?”
“不是……可是我的理由并不重大。”她迟疑着,不确定是不是该说。
“重不重大要我说了算,到底是什么事情?”
“好吧!是你自己要问的。”沅琪鼓起勇气,带着被骂的决心说出口。“心磊说刚翻译完两本书,想休息一阵子,她要到山里住几天,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你想去?”
沅琪点点头。
“所以你想为了去旅行而请假?”他问。
沅琪听不出他的语气是不是不高兴了;如果他不答应,沅琪也不会太讶异,毕竟没有哪个老板会愿意自己的员工因为玩而请假。
“没关系啦!如果你不答应,我是可以理解的。”
“我说了不答应吗?”
沅琪怀疑的看着骆濯,她小心的问:“这么说,你答应啰?”
“你打算请假多久?”骆濯不答反问。
“心磊说,想待一个星期。”沅琪仔细的看着他的反应,他似乎并没有不高兴。
“一个星期?”骆濯扬眉。
“可以吗?”她赶紧问,看起来骆濯可能会答应哦!
“回来后,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吗?”
“啊?”沅琪没有预期他会这样问,呆愣了一下。
“我想,与其让你在工作室里哀声叹气,不如放你出去走一走。”
他的表情很真挚。“希望你回来后会有比较好的工作情绪。”
“真的?”沅琪不敢置信的问:“我真的可以请一个星期的假?不算违约?”
“高兴吗?”今天的骆濯很奇怪,总是不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一再地反问她。
沅琪用力的点头,整张脸散发出愉悦的光彩。“那我明天开始就不来啰?”
“明天就要走?”骆濯眼里有着不舍。
沅琪没注意到他的反应,只是兴奋不已。“对啊,今天夜里先搭野鸡车到台中,明天一大早再搭联营客运上杉林溪。”说着说着,她突然大喊一声。“哎呀,那我那个汤匙一定得在今天下班前赶完,我现在就进去做。”她说完话就急急忙忙的跑进工作室,骆濯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好久后才笑着摇摇头,跟着回到工作室。
“哇!真不敢相信,我们真的到杉林溪了。”心磊一下车就用力的深吸一口气,无限满足的赞叹.“这里的空气真的好好喔!”
“跟台北比起来,每个地方的空气都超好。”沅琪捶捶双腿,两个眼眶黑黑的,活像只猫熊。“好了,我们先去拿钥匙,找我们的小木屋、顺便休息一下吧!搭了一整晚的车,快累死了。”
可能因为已经九月,大部分学校都开学了,游客不像暑假时那么多,这时的杉林溪才真的称得上是人间仙境。心磊跟沅琪两个人吃力的提着行李,因为打算住一个星期,她们带了不少衣服和饼干,再加上山上天凉,厚暖的衣物也不可少,杂七杂八的塞了好几个登机箱和大背包。
“哎哟,好重喔!”心磊看着身旁经过的车,抱怨着。“要是有车就好了。”
“你还抱怨!昨天白天你不是在家睡了一整天?现在体力应该很好才对嘛!我昨天工作到八点多,为了要赶夜车都没敢睡,现在困死了。”沅琪打了个大呵欠。
“好啦!那等一下到了小木屋你先睡一觉,我来整理衣服。”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自己的东西还是等我醒来再整理,免得我找不到想要的衣服或物品。”
两个人拖着一大堆行李,好不容易才走到她们的小木屋。
“感谢上帝!终于到了。”沅琪累倒在床上,虚脱的说。
心磊的精神比沅琪稍好,不过她还是把自己抛到柔软的床上,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呼!能够活着走到这儿真是太好了!”
然后她转个身,面向沅琪:“沅沅,你要不要吃早餐或喝点饮料?”
“很想喝可乐,喝一喝可能精神会比较好。”沅琪懒洋洋的回答她,眼皮已经重得快撑不开了。
“那我去买。”心磊从床上跳下来,拿了钱包就要出门。
“喂,等一下,你知道贩卖部在哪里吗?”
“随便走一走总会找到的。”心磊不在意的说。
沅琪把小木屋的钥匙丢给心磊。“好吧,那你带着钥匙去,免得等你晃回来时,我睡着了不能帮你开门。”
“那我走啰!”心磊接过钥匙。
沅琪要不是累迷糊了,绝不可能让心磊一个人去买东西。心磊是出了名的路痴,出门不迷路的机率比统一发票中特奖的机率还低,而且从不认为这是严重的事,她总是说:“我没有迷路啦!只是多走了一点路罢了。”连在自己家附近都会搞不清楚东西南北,更何况杉林溪对她来说还是个很陌生的地方。
而事情真的这么发生了——心磊靠着树干休息,奇怪了,这棵树她好像已经经过四五次了,怎么绕来绕去都是在这附近绕呢?
算了,不管他!随便走一走总会走到的。这句话是心磊的座右铭,她从不会因为迷路而心慌,即使是上次她骑着机车,骑到汽油用光了还没找到目的地,甚至连个加油站也没见到,她也没有紧张。这种个性不晓得该算是好还是不好?
“好,现在我重新再走一次。”她自言自语的说。
几分钟后,她又回到了刚才那棵树下。“怎么会这样呢?”她喃喃自语。
走得脚酸死了,心磊索性在树底下坐下来。想了好久,她归纳出原因,一定是因为这里的道路设计得太差了,才会害她走来走去还找不到目的地。
“一定是这样!什么烂路嘛!”她想着想着就不由自主的大声骂了出来。“否则的话,凭我梁心磊的智慧怎么可能找不到路。”
话才一说完,心磊就听到一阵笑声。她吓了一跳,连忙四处寻找笑声的来源。
是一个年轻男人,他正站在旁边一栋小木屋前看着她。
“喂!你笑什么?”心磊不悦的问。
“你真有意思!”那男人微笑的对她说。
心磊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草,走向小木屋前的男人。“什么意思?”
“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在没几条路的小木屋区迷路,更是第一次听见迷路的人怪路不好。”他忍不住就要笑出来了。
心磊红了脸,一方面是因为走了很久,她向来是一运动脸就红了;一方面是因为不好意思,没想到刚才自言自语的话,居然被一个陌生人听见了。
“你怎么可以偷听别人说话,真没礼貌。”心磊指责的说:“而且我才没有迷路呢!只不过多走了一些路罢了。”
只不过多走了“一些”路?他情不自禁的微笑。“小姐,我才用不着偷听呢!你的声音就算是待在小木屋里也听得见,更何况我是坐在外面的栏杆上,离你不过几公尺。”
“这……”心磊一时语塞,他说得没错,是她自己太大声了,而他的小木屋又刚好就在隔壁。
那男人见她窘迫,好心的不再继续这话题。他自我介绍:
“我是于大德,大恩大德的”大德“能请问你的名字吗?”
“我叫梁心磊,心胸磊落的“心磊”。”
“你经过这儿好几次了吧?”
“你怎么知道?”心磊惊讶的问。
“我看见的。”他又笑了,他好像很喜欢笑。“你第一次从我窗前走过我就注意到了。我正想着要不要出来跟你打招呼,没想到不到几分钟你又经过了。”他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明显。
“接下来,你一再的从这儿走过,最后还干脆坐在树下,埋怨起这些烂路。”
“你都看见了?”心磊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小声说着:“真是丢脸丢到南投来了。”
“你想去什么地方?我看我带你去好了,不然恐怕到晚上你还是找不到。”他揶揄着。
“这里你很熟吗?”
“每年八月我都会来这儿住几天,今年因为工作延迟的关系,拖到九月才来。”
心磊听了他的话,露出一个放心的神情。
“那就好,不然万一你也迷路,那就糟糕了。”
于大德小心不让心磊发现他偷笑,他心里想:这种地方就算是第一次来也不可能找不到路,大概只有你才会迷路吧!不过为免让她尴尬,他没把这想法说出来。
“好了,你可以放心告诉我你想去什么地方了吧?”
“嗯!我想吃点早餐,顺便买一些饮料,你知道贩卖部在什么地方吗?”
“知道,走吧!”有他带路,果然一下子就找到贩卖部,旁边还有个餐饮部。
“哇!你好厉害喔!刚才我来来回回、找了好久都找不到,走得两只脚都快断掉了。”
“那我们先到餐饮部里面坐坐吧!”
他们两个就在里面坐了好久,聊得也满愉快的。这时候餐饮部里突然传出音乐声。于大德露出讶异的表情,立刻停止了谈话,专注的聆听音乐。
心磊没听过这旋律,不过她知道于大德必定很喜欢这首歌,因为他的神情非常陶醉。
几分钟后音乐停止了,于大德充满歉意的对她说:“真是抱歉,我只要一听到音乐就会把其他事情丢在一边,很糟糕的习惯!”
“你很喜欢音乐?”心磊问,她也喜欢听音乐。
他点点头。“是兴趣也是职业。我的职业跟音乐有关,所以对这一方面比较敏感。”
“难怪!”心磊了解的说。
“不过刚才我会这么惊讶是有原因的。”他环顾四周。“你看,这里的工作人员都是中老年人,刚刚那是Led Zeppelin的歌,他们可以说是摇滚乐的老前辈,我只是没想到年纪较大的人也会喜欢摇滚乐,我以为这类型的歌会比较对年轻人的口味。”
“那也不一定,”心磊不以为然的说:“我就不是很喜欢摇滚乐,我觉得那太吵了。我比较喜欢听抒情的音乐。”
“大概你听到的都是重摇滚吧!摇滚乐里也有抒情摇滚之类比较不那么Heavy的。”
“你很喜欢摇滚歌曲?”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于大德想了几秒钟。“我对许多类型的音乐都非常喜欢,只不过摇滚乐是我最早接触的一种类型,几乎可以说从我第一次收听录音带、或是电台广播开始,听的就是摇滚歌曲。就好像许多人对初恋情人总是念念不忘一样,摇滚乐在我心里的确占了很特殊的地位。”
“原来是这样子。”
“我还记得小学时候,根本认不得几个英文字,却是每个星期都要跑到唱片行去看Billboard排行榜。那时候正是Eagles、Rod Steward、Air Supply等摇滚乐团当红的年代,电台常播他们的歌。”于大德提起过去的时光,似乎是非常怀念。
“真的?你小学时就听得懂英文歌了?”心磊无限欣羡、崇拜的看着于大德,想她还是上了国中才开始接触英文的呢!
“哪里听得懂!只是跟着乱哼乱唱,压根儿不知道那些蚯蚓歌词是什么意思。”于大德笑着承认。
“蚯蚓?”心磊歪着头问。
“是啊,你不觉得英文字写一长排之后,看起来有几分像一只蠕动的蚯蚓?”
心磊在脑海中想像一长排英文字的画面,不由得露出笑容。“真的很像。”
“那时候我只看得懂I am Mary, you are John. 还记得我家附近有不少外国人, 每次看见外国人就只会说Hello!I am George. How are you? I am fine. You are beautiful. Good bye!然后就急急忙忙的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