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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危情 第五章
作者:琳达·霍华
   
  成千上万个念头窜过脑中。呃,至少六、七个吧,因为成千上万实在太多了。大家可以试着数数自己的念头,看要多久才能数到一千。先别管那个了,总之我那千万个念头没一个好的。

  「可是我甚至没有看清楚!」我哀嚎。「就算要我的命,我也认不出来。」又来了,负面想法,因为我的命真的可能被要掉。

  「他可不知道。」

  「也许那是她的男朋友。这种事通常都是男朋友或老公干的,不是吗?说不定这只是情杀,杀人的根本不是凶残的杀手,搞不好一被逮到就会认罪。」这也是有可能的,对吧?还是我想得太美?

  「可能吧。」他说,但脸上的表情不抱太多希望。

  「但如果凶手不是男朋友呢?如果动机是毒品或其他东西呢?」我站起来在他的办公室里踱步,那实在不是个适合踱步的地方,档案柜跟书架之类的障碍物太多。我在那堆东西间闪来闪去,根本算不上踱步。「我不能逃到国外。你甚至不准我离开镇上,要知道,在这种状况下实在是很不利。」

  我知道其实他也不能阻止我,除非他逮捕我或纳入保护监视,但因为我认不出凶手,他恐怕很难让法官同意这种安排。这样他又何必叫我不准离开镇上?而且时机也不对,因为现在最明智的第一选择就是离开道奇镇。

  他完全不理会我对他那命令的批评。「你也可能是对的,也许顾小姐确实是因为私人因素遭到杀害。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只要一、两天就可以破案。」

  「一、两天,」我覆述。一、两天就可能发生很多事。譬如说,我可能会被做掉。我才不要在这里傻等着被杀呢。我才不管白队长大人怎么说,我就是要离开镇上。谁管他准不准,反正我相信根本没必要他核准;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我早就跑了。我会叫香娜联络他,如果他要找我可以透过香娜,因为我一定会告诉家人我的行踪。反正好美力也得休业个几天,我刚好可以乘机休个假。我好久没让我心中的海滩辣妹(译注:beach  bunny晾在海滩企图吸引男人的女孩)享受一番了,现在是她登场的时候了。

  我回到家,如果睡得着就先睡个几小时。如果睡不着,我就打包。等拿到车子,我爱上哪就上哪。

  「我没有多余的巡警可以负责站岗,而且也说不过去,毕竟还没有实质威胁,更别提你根本算不上是证人,因为你根本无法指认任何人。」

  他沉进椅子里,深思地看着我。「我会对媒体说,『多位匿名目击证人』看到男子离开现场。这应该会把注意力从你身上转开。」

  「对啊,这应该有用!」我开心起来。要是证人不只一个,杀了我也没用,对吧?不过我不想留在这里验证这一点。想到这里,在海滩上慵懒安逸地混上几天也不错。我去年买了件美呆了的土耳其玉蓝色比基尼,到现在都没机会穿。蒂芬妮——我替心中的海滩辣妹取的名字——已经等不及了。

  我站起来,趁他来不及阻止,一把抓过笔记本,撕下最上面的一页。可别以为我会忘了这张违纪清单。我边摺清单边说:「我要回家了。说真的,白队长,这些话你大可以在好美力跟我说,用不着押着我大老远跑到这里来证明你是个硬汉警察。」我学提姆艾伦(译注:美国知名喜剧演员)那样从鼻子哼了一声,也许我不该那么做。

  他只是一脸好笑的样子,用手指勾了勾。「拿过来。」

  我冷笑。「别傻了。就算你把单子撕掉,难道你以为我会忘记上面写了什么吗?」

  「那不是重点,拿过来。」

  我反而把单子塞进皮包里,拉上拉链。「那么重点是什么?我实在看不出来。」

  他流畅有力而优美地站起来,那样的姿态让我想起他曾经是个多么杰出的运动员。「重点是,」他绕过桌子平静地从我手上拿走皮包。「你生命中的男人可能会因为你太可爱,就算你杀了人也会放过你。可是我不会。你在我的地盘上,当我叫你把单子拿过来,你若不照做,我就亲自来拿。这就是重点。」

  我看着他打开我的皮包拿出单子,塞进长裤口袋里。我大可以再进行另外一场会让我斯文扫地的抗争,但就算我赢了——这当然不太可能——要拿回单子,就得把手伸进他的口袋里,我可不是三岁小孩。我才不会笨到跟他斗这一场呢。「那我只好回家重写一张了,顺便提醒你,我一个小时前就说要回家了。而且你真的要改一改以为每件事都跟你私人有关的毛病,白队长。」我一直这样叫他而不喊他的名字,因为我知道这会让他火大。「以你的职业,这会造成大问题。」

  「我们之间的事情绝对跟私人有关。」他呛了这一句,同时把皮包还给我。

  「才怪。我可没有兴趣,抱歉啦!可以让我回家了吗,拜托?」也许我多说几句,他终会被我烦死。我以一个大大的呵欠作为结语,我发誓那不是装的。我用手盖着嘴,但那是个宇宙无敌大呵欠,一开始就停不下来。终于打完的时候,我眼睛里都是泪水。「对不起。」我又道了歉,揉揉眼睛。

  去他那双该死的眼睛,他反而笑得很开心。「继续说你没有兴趣吧,等你说到七老八十的时候,或许就会相信了。来吧,我最好趁你倒地前送你回家。」我还来不及反驳他前面的话,他就用手按着我的腰把我轻轻推向门口。

  终于!我实在太高兴总算踏上回家的路程,根本没注意他的手放在哪里,也没意识到我们看起来像什么样子。他向前倾身帮我开门,我一出门口,就发现上百双眼睛朝我们看过来。穿制服的巡警、穿便衣的警官、几个显然是来抗议的人——虽然已经三更半夜了,警局里跟马蜂窝一样忙乱。要是我有留意,一定会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跟电话铃声,可是我太专心于跟怀德斗法。

  我同时看到各种表情:好奇的、看好戏的、色迷迷的眼光。我发现唯一没有看到的表情就是惊讶,我看到马警官忍住笑,低头看着桌上的文件。

  唉,我还能怎么想呢?他们不只看到我们在大庭广众下争执,最后我被他塞进车里——我们已经不在公众场合了,但争执还没结束——而且我现在发现,怀德一定跟他们说了什么,让他们以为我们有私人关系。这个下流的鼠辈不但完全不顾我的反对,更糟的是,他布好了局让手下的人不会来干涉我们的争执。

  「你自以为很聪明是吧?」一走进电梯我就低声嘟嚷着。

  「我一定很不聪明,才笨得靠近你。」他冷静地回答,按下电梯按钮。

  「那你何不去设法提高你的智商,然后去追想要你的人?」

  「喔,你想要我,不会错。你不愿承认,可是你想要我。」

  「我曾经想要你,但那是过去式了。也就是说,现在不想要了。我给过你机会。」

  「我还是有机会,我们只是中场休息透口气而已。」

  我万分讶异,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需要两年的时间『透口气』?给我听清楚了,大男孩,我们最后一次约会之后,你的机会就没了。」

  电梯停下来,门打开——三层楼的距离花不了太多时间——怀德又把手扶在我腰上,推着我走出小小的门厅到停车场去。雨已经停了,感谢老天,可是路树跟高压电线都还在滴水。他的白色福特车就停在前面第四个停车位,上面有个牌子写着「白怀德队长」。停车场四周有围篱,门也锁着,所以没有记者会等在这个出口。其实也不会有多少记者,我们镇上只有一家日报、一家周刊、四个电台、一个加盟美国广播公司的电视台。就算所有电台跟报社都派一位记者来,通通加起来也才七个人,而且不可能每家都来。

  为了故意捣蛋,我伸手拉后座的门把。怀德皱着眉头把我拉到前面,帮我打开前座的门。「你知道你是个大麻烦吗?」

  「怎么说?」我自己坐进去,扣上安全带。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适可而止。」他用力关上门,绕到驾驶座那边。他上车发动引擎,接着在座位上转过身来面对我,一只手臂绕在我的椅背上。「现在我们不在电梯里了,不会有摄影机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再说一次我已经没有机会了,而且你也不想要我。」

  他在挑衅,事实上他想逼我说出冲动的话,好让他有藉口可以做同样冲动的事,例如,吻我。停车场的灯光足以让我看见他等我回答时眼中的光芒。我很想跟他大吵大闹一番,可是那就落入他的游戏中了,而且我知道自己已经太累,表现不可能太好。「能不能以后再讨论?我累到两眼发直了。」

  他冷笑一声,转身扣好安全带。「胆小鬼。」

  好吧,所以他不相信。没关系,只要他不再逼我谈这件事就行。

  也好,我实际做给他看。我把头往后一靠,闭上眼睛,虽然我那天晚上喝了一大堆咖啡,车还没开出停车场我就睡着了。那是我的天赋,我爸都叫我「熄灯号百丽」。我从来不会在夜里翻来覆去,我本来以为压力及咖啡因会让我晚上睡不着。不用担心,熄灯号一如往常响起。

  我一路都没醒,直到他停车开门低头进来帮我解开安全带。我昏沉沉地对他眨着眼睛,试着想看清楚。「我们到了吗?」

  「到了。来吧,睡美人。」他从车底板上拿起我的皮包,把我拉出车外。

  我住在明灯丘——那片住宅区的名字叫明灯丘——区里的街道都在各山丘间上上下下。明灯丘社区有十一栋建筑,每栋有四个三层楼的单位。我住在第三栋第一户,也就是说我家三面都有观景窗,而不只是两面。两端的房子比中间的贵,可是对我而言那些观景窗就值回票价了。另外一个好处是,旁边有个门廊可以让我停车。中间的住户得把车停在路边。没错,门廊也让房价更高。那又怎样?我才不想让我的宝贝宾士风吹日晒呢,多花点钱也值得。怀德以前来过,所以把车直接停在门廊里。

  我家当然有正门,但门廊旁边有个后门,还有个小角落让我放洗衣机跟烘乾机,然后才通往厨房。除非是约会的对象送我回家,否则我很少走正门,而且后门的灯会定时开关,一到九点就自动亮起来,这样我就不用在黑暗中跌跌撞撞。

  我从他手上拿回皮包找出钥匙。「谢谢你送我回家。」我很有礼貌地说。甚至没有提起其实我比较想搭计程车回来。

  他逼近我,这下又站得太近了,我反射性地抓紧钥匙,担心他拿走。「我想检查一下你门窗的锁。」

  「我爸爸明天会来帮我检查。我今天晚上不会怎样,要等报纸出刊大家才会知道我目击了一桩凶杀案。」

  「你爸爸很了解保全工作吗?」

  恐怕不比我懂得更多,可是我有装保全系统,我也可以自己检查门窗。「白队长,」我尽量忍住呵欠,坚定地说:「回家去吧,别烦我了。」我边说边开锁进门把他挡在外面。

  他肩膀靠在门框上,低头对我笑。「我没有要强行进入的意思,你知道。」

  「很好。那何不假装你是吸血鬼,没人邀请就进不来?」

  「你已经邀请过我了,记得吗?」

  喔。好吧,又来了。「我后来重新装潢过了,一切从头来过。回家去。」

  「我就要回家了,我自己也累翻了。你重新装潢过?以前的样子有什么不对吗?」

  我翻了翻白眼。「你不可能会对室内装潢那么有兴趣。回家去,走开吧。可是要保证明天一大早就让人把我的车送回来好吗?我不能因为没车就一直困在这里。」

  「我会亲自处理。」他伸手握住我的脸,拇指轻轻画着我的唇线。我退后瞪着他,他笑起来。「我没有要吻你,至少不是现在。晚上——或者该说一大早——这种时候不会有人看到我们,可是我一吻你,你的衣服常会掉下来,所以我们还是等到私下独处的时候,而且我们都先睡一觉之后。」

  他说得好像只要他一碰到我,我就会开始脱衣服。我给他一个甜得腻死人的笑容。「我有更好的主意。你何不去吃——」

  「不,不,」他警告着伸一只手指按在我嘴上。「别让那张利嘴给你惹麻烦。进去吧,把门锁好,然后就去睡。我稍后再来看你。」

  我从来不让人说我不识好歹,听不懂别人的良言。我绝对听得懂得,只是会不会照着做是另一回事。但这时候我选择明智的作法,听话的钻进屋里把门锁上。没错,他可能以为我是听话的乖宝宝,但那只是因为他的命令符合我的求生本能。

  我打开厨房的灯,站在门口等他的车离开之后才把外面的灯关掉。我站在熟悉温暖的厨房里,让那天晚上发生的所有事一股脑压下来。

  感觉起来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像是我跟全世界断了线。四周的东西都是属于我的,却又如此陌生,像是别人的东西。我又累又紧张,这两种感觉混在一起真的很不好受。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一楼所有的灯,检查所有窗户,确定全部锁得好好的。也同样检查门。弧形的餐厅有两扇落地窗,外面是有棚顶的小中庭,柱子和屋顶边缘上有几盏白色小灯,灯光交织着洒在几株小梨树上。通常晚上我在家的时候都把那些灯打开,因为我觉得很好看,但今晚大片的玻璃让我很不安,于是把厚重的窗帘拉了起来。

  设定好保全系统之后,我终于可以做几个小时来一直想做的事,打电话给我妈。

  接电话的是老爸,当然喽,电话在他那一边,因为妈不喜欢起床接电话。「喂?」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睡意。

  「爸,我是百丽。今天晚上好美力发生了谋杀案,我只想告诉你,我没事。」

  「什——什么?你说谋杀案?」他现在清醒多了。

  「一个会员在后面的停车场被杀了!」我听见我妈的声音在背景响起,气势汹汹地说:「快把电话给我!」我早就知道电话在我爸手里待不了几秒钟。「大概九点多发生的,我——嗨,妈。」

  「百丽,你没事吧?」

  「我很好。我不该这么晚打的,可是我怕其他人会先打,我只想让你知道我没事。」

  「感谢老天你没事。」她说,我一想到要是她的孩子受伤了她会做出什么事,就忍不住发抖。「谁被杀了?」

  「顾妮可。」

  「那个模仿狂?」

  「就是她。」我大概有跟家人抱怨过一、两次吧。「她把车停在后面的停车场,可能想要堵我——我们今天下午有点争执——」

  「警察该不会以为是你干的吧?」

  「不,不。」我安慰她,虽然有一阵子我的确是头号嫌疑犯。「我今天晚上出来锁门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男人开枪打她,可是对方没看见我。他开着深色轿车离开了。」

  「噢,我的天,你是目击证人?」

  「不算啦,」我无奈地说。「外面又黑又下雨,我根本不可能指认他。我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我只知道这样。他们刚送我回家。」

  「怎么会弄这么久?」

  「现场搜证,他们花了超久的时间才把所有事情处理完。」更别提要不是因为某位队长大人,我几个小时前早该回家了。

  「嗯……他们送你回家?你怎么没开车?」

  「因为我的车在封锁区里面,他们不肯让我回去开车。明天早上应该会有警察负责送回来。」早上的意思是说等天亮以后,因为技术上来说现在已经是早上了。我预估可以在八点到十点之间见到我的车,如果是别的警察而不是怀德送回来就太好了。「好美力必须休业两天,也许更久一点。我想我可能会到海边去度个假。」

  「好主意,」她肯定地说。「快点离开道奇镇。」

  我妈跟我的想法真是像得吓人。

  我再次跟她保证一切都很好,我很累要上床去睡了,挂上电话以后我的感觉好了很多。她没有说什么安慰的话,那不是我妈的风格,但我至少先告诉她了,免得一些好心人传的八卦让她难过。

  我考虑过打电话给香娜,但我太累了,一时想不起我那张违纪清单上到底有些什么。等我睡醒以后会再重新写一张。香娜一定会帮我整一整白队长,因为她很清楚我们的过去。

  现在我除了睡觉什么也不想做,我关掉所有的灯,只留下楼梯间的小灯,我上楼进卧室,脱光所有衣服,赤裸裸地倒在云般柔软的床上。我大声哀叹着伸展全身——然后我的想像力把这美好的一刻给毁了,因为我脑中浮现出怀德赤裸裸地躺在我身上的样子。

  那家伙是个讨厌鬼。趁我的想像力过度发展之前,我强迫自己回想我们最后一次约会的所有细节,他那时候根本是个大混蛋。

  好了,真有效。

  我平静了下来,翻身睡去。熄灯喽,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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