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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公大人 第一章
作者:元小锡
   
  他们是好朋友,众所周知的好朋友。

  因为在乡下是邻居的关系,所以他们的感情比一般同学还要好,长大后,他们也一起上台北工作。总而言之,只要认识他们的人,肯定都知道这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

  “清歌,起床啰!”邵虹扬有点无奈的看著抱著被子蜷在他床上的侯清歌。

  她总是爱赖床,而且是赖在他床上。

  “我睡著了。”侯清歌耍赖似的紧闭著眼睛。

  她对他总是有那么点特别的依赖,从以前就这样了,反正他也习惯了。

  “不行,你起床的时间到了。”邵虹扬走近她,坐在床上拉拉她的耳朵。“听见没?快起床。”

  “我至少还可以再睡十分钟,再十分钟就好了啦!”她整张小脸皱了起来,白玉小手赶紧挥开他的手。

  “那你的早餐呢?”他挑眉,双手环胸的睨著她。

  “去公司再吃嘛!”

  “你觉得你去公司有时间吃吗?”她如果敢说有,他肯定狠狠的搔她痒。

  “呃……应该没有。”

  “那不就得了,快起床吃早餐。”他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站了起来。+“拜托你……求求你……再让我睡十分钟啦……”侯清歌痛苦的在床上翻滚。“不然,八分钟也行。”

  “一秒钟都没得商量。”邵虹扬直接否决掉她的提议。

  “你很坏心耶──”她哀怨的又滚了两下,然后才默默的爬下床。

  “谁教你每次都不早点睡。”

  “我……”她深吸了、口气想反驳他,刹那间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于是又乖乖闭嘴。

  “你快去刷牙吧!”他仗著身高的优势,硬生生的敲了她的头一下。

  人矮就是有这个缺点,摸著头,侯清歌可怜兮兮的想著。虽然她身高一六二,但是一碰上他这种一八五的长人,明显就矮了一截。

  “唉,我是可怜的上班族啊──”她仰天长叹,“每天七早八早就得被挖起来,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哪像某人,身为畅销的职业作家,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真是轻松啊──”

  邵虹扬苦笑的皱皱眉头,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是在说他。她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也不好好想想,正如她所言,他是可以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那么他每天早上特意早起做早餐,还骑车送某人上班到底是为了什么?“好吧!既然你这么讲,那待会吃完早餐我就去补个眠好了。”

  “呃……别这样嘛!”侯清歌孬种的往他靠了过去,讨好似的拉拉他的衣角,“我知道,身为鼎鼎有名的大作家,是绝不会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计较的,对吧!更何况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感情浓厚,你才不会跟我计较这种小事,对不对?”

  邵虹扬不置可否的挑眉。“嗯哼。”

  “所以?”她试探的看著他。

  “所以?所以又怎样?”

  “邵虹扬!你别忘了,我们上台北前,你妈是怎么交代你要好好照顾我的!”侯清歌干脆搬出法宝。

  她就不信,事亲至孝的邵虹扬会不乖乖就范。

  “你也别忘了,她说的是‘两个人要互相照顾对方’。”他灿亮有神的眸子紧锁著她的。

  这一提她就心虚了,敷衍的扯扯嘴角,脚底抹油似的就溜回自个儿的房间。“呃……我要赶快刷牙洗脸,上班要迟到了。”

  邵虹扬好气又好笑的看看她的背影,随即走回厨房为她准备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烤吐司夹上厚厚的肉片和马铃薯沙拉,饮料是他亲手榨的鲜橙汁。他轻扬著浅浅微笑,帮她把早餐装袋。依他估计,清歌就算下一秒就冲出来,还是没那个时间来得及吃早餐。

  那家伙是出了名的急性子,待会出来要是看他还在做早餐,肯定又嫌他慢吞吞。

  才刚将吐司和饮料放进袋子,侯清歌就像火箭似的冲了出来。

  “啊──迟到了啦──”她左拎一个袋子、右抱一个袋子,肩上的皮包又很不给面子的滑下来,要死不死的吊在她的手肘上,形成一幅可笑的画面。

  邵虹扬继续悠哉的把纸袋口折成好看的长条形。

  “你别折了啦!我快迟到了啦!”向来就是急惊风的侯清歌,边跳边转身要往外冲。

  “别这么著急,这样什么事都做不好的。”他老兄依然慢条斯理的,根本不了解急性子人的心急。

  “邵、虹、扬!”她眯著眼睛大吼。

  现在都这种情况了,再怎么不爽也得委屈的让他载,因为如果她为了赌气就自己去坐公车,肯定会更晚到公司。

  因为公车有一定的路线,绝不会走捷径。

  侯清歌的双眼几乎喷出泪来,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种人呢?慢吞吞到让人觉得世界只在他动的时候运转,而他不动时,周围方圆三公里处的一切都是静止的。

  “别催我。”他眉头深锁。

  她受不了的猛翻白眼,真想一拳送给他。“不催你,你又温吞得要命。”

  “问题是你越催我就越急,我越急就越慢啊。”

  她后悔了!老天,她怎么会跟一个和自己个性完全不合的金牛座男人做朋友,而且还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侯清歌真想拿刀自戕,但更想做的是把他砍成十八块!

  “牛。”她小声抱怨。

  “你说什么?”他狠眯双眸,其中闪了一抹精光。

  “没事!”她扬声说。

  牛的个性,就是明明会做出一些让人叫他牛的事,偏偏又最讨厌人家叫他牛。跟这头长得很帅的“牛”认识快半辈子了,侯清歌深知他的忌讳。

  好不容易等他老大高兴了,已经又几分钟过去了。她早就知道他是这种烂个性!幸好到了他们这个时代,不兴什么指腹为婚,不然她宁可嫁墙壁也不想嫁给一头牛──墙壁至少还不会在不爽的时候用屁股对著她,或用脚踹她,牛性一发起来可是很可怕的,想像未来可能嫁给他的女人,侯清歌又是一阵同情。唉!也许她应该在他结婚的时候包个大红包给他老婆,聊表慰问之意。

  “好了。”他将纸袋慎重的递给她。

  侯清歌抓了纸袋就跑,虽然快不了几分钟,不过至少不会再浪费时间。反倒是邵虹扬,气定神闲的慢慢走,一点也不理会她。

  “别用跑的,很危险。”

  “快迟到了啦!”她干脆转身把手上所有的东西丢入他怀里,两只手使劲的拉他。

  “你快一点啦!人家快迟到了啦!”

  “谁教你每天早上都睡得这么晚,而且从这里到你公司,走捷径只需要十五分钟,干嘛这么急?”他微微皱眉,“你啊!不要什么事都急成这个样子,这样是做不好事情的,急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平心静气来得有用。而且,明明时间就还够,为什么要这么著急?”

  “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耶!”她欲哭无泪的看著他。

  “十五分钟就到了啊!”

  “那是估计值吧?”她冷笑,“你就认定路上不会突然发生什么事造成大塞车?”

  “怎么可能?”

  “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好不容易才把他老兄拉到门口,她再也等不下去,一把夺了他的机车钥匙,就迅速冲到车子旁边开始热车。

  “因为我走的是捷径啊!小路不会这么塞的。”他得意的扬起笑容,“更何况我骑的是摩托车,还可以钻。”

  听见他的话,她受不了的抹抹小脸,认命的戴上安全帽,一边看著那个温吞的家伙细心的将她的皮包、袋子和早餐仔仔细细的放进坐垫底下。

  她翻翻白眼叹口气,为什么自己小时候这么不长眼睛,一堆男生就挑他当自己的好朋友呢?

  “好、好、好!我的大爷,你可以准备出发了吗?”

  邵虹扬龟毛的看了眼手表,“还有两分钟啊!”

  “邵虹扬,我跟你打赌,你要是再不出门我就会揍你。”她脾气颇不佳的怒吼出声。

  “真凶……”他有点委屈的跨上摩托车,认命的载她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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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牛、牛、牛、牛、牛!”她气愤的把皮包甩到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再把手上吊著的大包小包放到桌上。

  隔壁座位的阿美瞥了她一眼。“哟!你男朋友又惹你生气啦?”

  “阿美,他不是我男朋友!”才没那么识人不清!

  拢了拢蓬松的头发,阿美不甚在意的耸耸肩,“好、好、好!他不是你男朋友。”

  阿美嘴巴上这样讲,其实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全世界八成只有她这个大笨蛋,不知道那位总是送她来上班,还默默目送她搭电梯上楼的帅哥喜欢她吧!

  “那他到底干了什么事?”

  “阿美,你有看过这么可怕的人吗?”侯清歌带了点歇斯底里的口吻尖吼著,“真不敢想像世界上竟然有这种脑袋的人!竟然什么事都要算得好好的,早点出门都不行,非要我赶八点半打卡不可!而且还不能催他,催他的话,他还会凶巴巴的送白眼给我咧!”

  “清歌、清歌!”阿美看来有点头痛的扶著额际。“你别太激动,好不好?他毕竟是你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啊!”

  “对!”听到青梅竹马四字,侯清歌几乎流出泪来。“就是因为这四个字,让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

  “呃?”

  “我为什么要找一个个性温吞得要命、又有牛脾气的家伙当青梅竹马?!”

  “因为他就住你家隔壁啊!”看侯清歌还没从悔恨中跳脱,阿美耸耸肩,继续自己昨天没打完的资料。

  她们的工作不是很难,小助理嘛,帮帮忙不过来的秘书跑跑腿,人家交代的事项记得办妥、电话不要接错、打打不是很紧急的文书而已,加上她们两个相处得不错,常常能分工合作把事情解决,所以这个工作对她们而言并不是很吃重。

  “是没错,但可怕的是,我们附近从小一起玩的小孩一大堆,却独独只有我跟他感情最好,而且我觉得友情发展的过程十分莫名其妙,突然间大家就觉得我们的感情最好。”

  “真是可怕啊!”阿美咋舌。这分明就是有心人的设计嘛!怎么可能突然间就变成最要好的朋友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可能是我跟他特别有缘吧!”

  天底下会这么想的笨蛋到底还是只有她一个啊!阿美暗忖。“可是,老实说,你对你那个青梅竹马的感觉怎么样?”

  侯清歌叹口气,“唉!说真的,要是他不是这么温吞、脾气这么怪的话,我觉得他应该算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

  他对人很好、有耐性、温和,从小到大也没看他大声对她说过几次话,只除了他龟毛、不知变通又被动,而且还很不负责任……缺点越数越多,侯清歌就越心烦意乱。

  “耶!对了,你早餐吃了吗?”

  阿美突然从天外飞来一句,狠狠击中她的脑袋。

  “啊!还没!”侯清歌就好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连忙把装早餐的纸袋胡乱拆开,邵虹扬仔细折好的纸袋口就这么给毁了。“幸好大头还没来,还能偷吃几口。”

  侯清歌口中的大头就是秘书大哥,其实他对她们很好,只是她们两个就坐在副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口,再怎么说也都算是个“门面”,要是被人看到她上班时间吃早餐,怎么说都不太得体。

  阿美笑笑的摇摇头,“你快吃吧!”

  侯清歌苦笑著,把袋里的食物一样样的拿出来。原本认真工作的阿美闻到香味,也忍不住的盯著她手上的食物看。

  “干嘛看我吃东西?”她也跟著回看阿美,但嘴上的动作可没停。

  阿美看著她。“因为很香啊!好像很好吃耶……”

  “唔?会吗?”侯清歌不明所以的看了看手上的早餐,“我每天都吃他做的早餐,所以没什么感觉耶!”

  “那是因为你人在福中不知福。”阿美幽怨的瞪著她。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会亲手做菜给女人吃的男人不多吗?

  “会吗?”侯清歌眨眨眼睛,灌了口鲜橙汁。“住在一起本来就是要互相照顾帮忙啊!像我偶尔也会帮他打打字,或是整理书房。”

  “怎么看你们两个都很暧昧。”阿美下了结论,有一搭没一搭的工作著。

  “暧昧?胡扯!我们两个只是很好的朋友而已啦!”情侣?她连想都没想过,更何况邵虹扬从来也没有表示过什么,他们两个怎么可能很暧昧?

  阿美再三摇头,一副受不了她的样子。“唉!算了!算了!孺子不可教也。”

  “我是说真的!”侯清歌再三强调,拿起鲜橙汁就咕噜咕噜的喝个精光。

  “工作、工作。”

  人家根本就不想理她。

  侯清歌有点泄气的看著阿美。为什么没有人相信她跟虹扬没什么呢?难道男人跟女人之间真的无法有纯粹的友谊吗?

  阿美才不理她,这个笨女人,人家男方都已经做得这么明显了,她还看不出来。

  “阿美──”侯清歌可怜兮兮的巴著阿美的手臂。

  阿美挑挑眉,看著手臂上巴著的“可怜虫”,甩了甩手臂。

  “阿美──”

  可恶,竟然甩不掉这只虫!

  “阿美──”侯清歌紧紧的抱住阿美的手臂,小嘴微噘,眉头紧皱。

  “不要以为你这样我就会同情你。”阿美冷声说道,眼睛还挺不屑的睨著她。

  听阿美这样说,就知道她内心在动摇了,侯清歌连忙再灌迷汤。

  “阿美人最好了──”她不要她的同情,只要告诉她为什么觉得她跟邵虹扬很暧昧就好。

  “咳!”阿美故作神秘的清清喉咙,“我说……他一定喜欢你。”

  看那个男人每天接送清歌上下班、帮她做饭、收拾善后……他不是她的佣人,就是爱上她了。唉!只可惜他的情感表达太内敛,要不然清歌不可能神经大条到连人家喜欢她都不知道。

  唉──内敛型的男人,就是要心思敏锐如她的女人才能了解他深藏的爱意啊!阿美颇为同情的叹了口气。

  “他喜欢我?”侯清歌指指自己,有点困难的咽咽口水。“阿美,你开玩笑的吧?虹扬怎么可能喜欢我?”

  阿美一记狠厉的眼神扫向她,尖声嚷道:“你怀疑我的专业判断?”

  “阿美女王,我……我很相信你啊……我是不相信我自己啦!”侯清歌很孬种的说出违背自己心意的话。

  “哼哼!算你会说话。”

  “嘿,阿美,为什么你觉得虹扬喜欢我?”

  “看就知道了啊!”阿美一副过来人的样子,高傲的玩著指甲。

  “怎么看?怎么看?”侯清歌好兴奋,简直比阿美告诉她邵虹扬喜欢她还要兴奋。

  “你干嘛突然这么兴奋?”她冷冷的看著侯清歌。“你好像比较关心怎么看,而不是关心你的青梅竹马喜欢你的事?”

  “呃,没有、没有……你误会我了。”

  “总之,你今晚找个男同事送你回家就对了。”

  侯清歌呆住了,“虹扬应该不会吃醋吧?”

  光听这个就知道,阿美分明是想藉著让邵虹扬吃.醋来证明他喜欢她。

  “会啦!”阿美眯了眯双眼,“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的!”

  “罗曼史小说的男主角都是金牛座的吗?”侯清歌不解的偏偏头。

  “哼!只要是男人都一样啦!更何况就算他不吃醋,我也还有其他的办法。”

  “喔……”侯清歌傻愣愣的点头。

  想到今晚将有好戏上场,真是教人兴奋啊……阿美遥望远方,暗暗窃笑。

  哼!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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