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翩翩 第二章
作者:寄秋
   
  「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一口干贝浓汤就这么由口中喷出来,水瞳中的情绪从惊吓转为恼意,过程仅一秒,快得让人怀疑是否发生过。

  但事实证明凡喷过必留下残渣,此刻胡翩翩不知该瞪向阴魂不散的讨厌鬼,还是偷偷把咬一口的干贝捡回来,再吃下肚,免得浪费。

  她自认为已经够会躲了,由宿舍躲到同学家,再寄宿到几位热心助人的教授家,然後又去投靠拐走蝶姨的大白痴,照理说够曲折离奇了,为什么还会和他「不期而遇」?

  这是命运的摆弄吗?没道理她躲得这么彻底还会遇上他,而且是在她大快朵颐之际。

  换成其他时间、地点,她大可摆摆手说句「谢谢再联络」,然後将他甩开,反正只是巧遇嘛!没必要坐下来聊聊天气好不好。

  可是这一桌子的美食她才刚要开动耶!尝不到两口就被他吓到,叫她怎么甘心为一个不识相的家伙而放弃。

  糟蹋粮食会被天打雷劈的,他非要来打扰她用餐的心情吗?起码等她把餐後甜点全扫下肚再来吓她,这样她也甘愿些。

  窦轻涯在她对面的位子坐了下来。「很少有女孩子胃口像你这么好的,点了牛排还点龙虾大餐、熏鲑鱼和奶油田鸡不是这样搭著吃,口感全乱了。」现在就上冰淇淋会不会太早了?

  没听见,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好大的一只苍蝇在嗡嗡叫,这家餐厅的卫生品质真差,下一次她绝对不会再来光顾。

  谁说鲑鱼和田鸡不能搭著吃,她与众不同不成吗?吃在嘴里好吃就好,管他口感好不好。

  反正她又不是美食评鉴家,别人出钱的大餐特别顺口,谁需要自认美食解说者在旁絮絮叨叨。

  厚!他真的是超级讨厌鬼,虽然她一个人占据一张桌子是突兀了些,可是她有邀请他吗?不请自来的端来两杯红酒,他到底想干什么?!

  灌醉她,套出紫姨的下落?

  一杯醉的胡翩翩完全没有酒量可言,而且还会发酒疯,酒品糟到蛇妖雪子对她下禁酒令,不许她沾一滴酒。

  「白肉配白酒,红肉配红酒,可是……」看她一桌子红肉、白肉杂陈,他实在无言以对。

  一点品味也没有。

  「可是你未免太多嘴,我吃我的东西关你什么事,你要看不顺眼大可滚远些,不要让我的胃消化不良。」一看到他,她享受美食的喜悦全给破坏了。

  世界没这么小吧!不管走到哪里都会碰上他,倒楣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错误的用餐方式就该纠正,真正的淑女懂得用餐礼仪,不会有失礼的行为发生。」没有理由地,他就是忍不住想管她,把她教养成高雅的淑女。

  胡翩翩笑得很假的小口进食,表示她十分用心学习。「假道学先生,请问你的标准值有多高,麻烦列张单子供不才参考,好提高自身的水准。」

  「你很不驯。」但不可否认的,她身上的某些特点相当吸引他。

  譬如坦白、真实、不做作,浑身散发一股野性,不论动或静都让他有这种感觉。

  「哪里、哪里,你过奖了,是自我保护的天性而已,这年头变态叔叔特别多,又专挑我这种可爱纯真的小女生下手。」她挑衅的扬起眉,一视。「我说得对不对呀?大叔。」

  「你叫我大叔?」一股不舒服的气梗在胸口,令他眉头拢起一座小丘。

  她装做很惊讶的说:「唠叨、罗唆,爱说教、喋喋不休、不管熟不熟见了人就滔滔不绝,不叫你大叔难道叫婆婆妈妈吗?」

  她还没叫他志村……贱呢!

  「你又忘了我的名字?」不自觉的,他的口气流露出一丝溺爱的无奈。

  「不好意思,我从来就不晓得你的名宇。」

  少有表情的脸出现讶色,镜片下的眼眸闪了一下。「我记得曾给你一张我的名片。」

  他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见到她时有多讶异,一道清丽的身影由云雾中走出来,起先他以为是盯著浓雾太久产生幻觉。

  但是人一走近,他确定她是真实存在的人,而且是紫蝶幽谷的住户。

  当时想都没想的一把抓住她的手,打算经由她找出那片谷地的主人,完成他一心要达到的目的。

  可是一接触到她眸中释放出的清澈,他大受震撼地不想松手,怀疑世上竟有这么乾净的眼。

  由她的眼中他看见自己的污秽。

  「哈,你在记忆力大考验呀!几个月前的事谁记得住,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她一边轻蔑的嗤道,一边下手攻向田鸡,叉了一口放在嘴里慢慢咀嚼。

  嗯!有钱的味道,美味得叫人齿颊留芳。价位的不同果然有分别,连肉汁都香甜得可以配饭吃。

  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原来她是这样认为的。「我姓窦,《三字经》中的窦燕山教五子的窦,轻舟已过万重山的轻,学海无涯的涯,窦轻涯,我的名字,记住了没?」

  「没、有,我书读得不多,听不懂你在讲什么。」寻仇呀!一副威胁人的神情,谁鸟他。

  「T大法律系三年级学生胡翩翩,体育甲等,学分总成绩九十六分,连续三年摘下全国辩论大赛的冠军,是少见的天才型学生……你要我继续背诵你的生平事迹吗?」

  一口龙虾肉由颊边滑落,她惊愕地睁大眼。

  「你……你的副业是私家侦探呀?!我一天拉多少屎你秤过没?」拜托,什么都查得出来,他有亲戚住调查局吗?

  他真的是来搅局的,一口饭也不让她吃。

  死刑犯也有吃饭的权利,他到底给不给吃呀!老爱出其不意的吓她,以为她比别人多一颗心脏,禁得住他反覆折腾。

  越来越讨厌他的胡翮翩生闷气的乾瞪眼,搞不懂他干么老找她的麻烦。

  「不,我没副业,目前是天翼集团的执行秘书长,还有,你用词不雅须改善,淑女……」

  「去你的淑女!你是我的谁呀?未免管过界了,我天生不是当淑女的料又如何,我就是学不会你的虚伪嘛!

  「不要拿你的高标准要求别人,我可不想成为你这种整天与钱为伍,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满身铜臭味还以为自己香得很,麻烦你照照镜子好吗?」

  真是的,浪费她一堆口水,冰淇淋都快融化了,下次吃到如此顶级的美食都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何日,她只是个穷学生呀!又不能老往高级消费场所跑。

  唉!哀怨,趁著手上还有韩青森办给她的副卡赶紧捞够本,免得到时他後悔没收回去。

  「降低音量,你已经引起众人的注目了。」不赞同的一瞥,他再度干预她的言论自由。

  「我喜欢、我高兴、我爱,你管得著吗?包养我的人都没你这么罗唆。」超级管家婆。

  像是和他唱反调,她将刀叉丢向一旁,用手抓起食物,一边舔吮指头,一边发出吸牙齿缝隙的声响,举止粗野放肆,毫不在意旁人异样的眼光。

  接著她还把吮完龙虾肉的壳往後丢,吃剩的残渣抛到桌子底下,狼吞虎咽地沾了一脸酱汁,极尽丑态挑战他的忍耐度。

  反正这家店她不会再来第二次,丢脸有什么关系,只要他以後别像背後灵似的跟著她,叫她跳火圈都成。

  「你被人包养?」他的语气很轻柔,甚至温和地笑拿起餐巾纸替她拭嘴。

  她却吓得背贴上椅背,离他起码有三寸,坚持不让他碰到。

  「喂,我和你没什么仇吧?不用以欲除之而後快的眼神瞪我,你慢慢用不必急著离开,我的金主会付帐。」现在的疯子越来越多了。

  胡翩翩体内的动物本能嗅到危险的气息,脑子传递出的讯息是赶快逃,以狼族的寿命而言,她只是只小幼狼,任何比狐狸大一点的肉食性动物都是她的天敌。

  所以不逃不行,她可不想被生吞活剥。

  可惜她的动作不够灵敏,才一起身,一股拉力便加诸在她右手腕,站起的身子又跌回原位,一只强而有力的手将她强行扣留。

  「在没解释清楚前不许走。」他的表情沉稳近乎冷漠,叫人不寒而栗。

  「解释什么?」没头没脑谁听得懂。

  他没有动怒,却让她有想逃的冲动。「解释你被人包养一事。」

  「喔!那件事呀!」她用「干卿何事」的眼神看他,然後没有下文。

  「对,那件事。」他双手交叠像审判官,等著她老老实实的招供。

  他一定吃饱了没事做才这么爱管闲事。「标准值先生,你最近去看过医生了没?」

  「我有名有姓,麻烦你叫我名字。」标准值先生听来像是种侮辱。

  她笑得好乾脆,半眯起眼。「抱歉,我又忘了你的名字,对我的生命不具任何意义的人一向不值得我记忆。」

  「窦轻涯,我相信这个名字会在你的世界占有一席之地。」他不厌其烦的说著自己的名字,食指在她腕间轻划过。

  霎时他脑中出现一道明确的指令,他要得到她,不计任何代价。

  不会吧,他想缠她到几时?!「窦燕山先生,你不觉得自己很霸道吗?」

  眼露兴味的窦轻涯朝她一睇。「你记忆力挺好的,我刚说过的话记得很牢嘛。」

  征服她是一个高难度的挑战,足以激荡他的脑力。

  她撇撇嘴地瞪著覆在手背上的巨掌。「被你抓到语病又怎样,我对讨厌的人一向是转身即忘。」

  「你很直率,但也容易得罪人。」以她冲动的性格,在社会生存对她将是一大考验。

  「拜托,不要对我说教,我对人性的了解绝对不会比你少。」她翻白眼地表示受不了。

  不管在学校还是其他地方,她一直是受欢迎的好学生、好同学、好朋友,没人会说她一句不是,她的好脾气是有目共睹的。

  只是他的纠缠不清著实惹恼她,令她想扯发尖叫地显露本性,前脚一扑撕裂他的咽喉。

  哪有人这么不识相,看到她避之唯恐不及的臭脸还硬要靠过来,打死不退的蟑螂精神让人厌恶,她只想平静的过完她的大学生涯。

  「因为你是孤儿的缘故吗?」一丝同病相怜的情绪在他心头泛开。

  他从小就在别人的嘲笑中长大,诸如杂种、私生子、没有父亲的野孩子等字眼他都咬牙承受,绝不露出半丝受辱神情。

  长时间活在别人歧视和同情的目光下,他早熟的知道自己越在意的事,别人越会故意拿来当做攻击自身的武器。童稚的玩笑最纯真也最伤人,所以他刻意表现出无动於衷的样子,笑骂任由人。

  久而久之,取笑的声音渐渐消失,他们自觉无趣的放弃欺负他,然後发现他优异的成绩与之交好。

  连小孩子都以外在的条件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何况是已被社会腐化的大人,她的处境比他更值得同情,至少他还拥有九年的短暂母爱,而她什么也没有,肯定受到更多的鄙视。

  主观性强的窦轻涯先人为主地认为胡翩翩有个不幸的童年,不曾为任何人波动的眸中有了怜悯,殊不知她是受尽宠爱的小女孩,至今没吃过一点苦。

  谁说孤儿一定过得孤苦无依,胡翩翩正好相反,她有太多的「长辈」爱她,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使她成为生活白痴,至今仍搞不懂煮饭为什么要放水。

  因为她肚子一饿,那些长辈就急忙变食物出来,鱼虾鸡鸭应有尽有的摆满一桌,不管她要吃什么,根本不用烦恼断粮的问题。

  一直到上小学,她才知道外面的「人」有多笨,而她也是其中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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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涯,怎么没打声招呼就突然离席,你是嫌我们两个女人言语无味,想找个男孩开开胃,逗弄一番是吧?」

  打扮雍容的女子看似高贵、有教养,但一开口的尖酸刻薄就令人大打折扣,为她的完美装扮评上负分。

  虚荣、好面子的她一点也不怕被抢,身上的钻表、钻戒和蓝宝石项链加起来四、五百万,只怕别人没瞧见的刻意炫耀。

  环境造就一个人的气质。

  年近五十的沈嘉玉保养得宜,没有一根白头发,外表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最多三十五岁,脸上未留下岁月的痕迹,光滑似丝。

  早年丧夫的她育有一个已经二十七的儿子,可惜自有主张不肯待在家里宁可出外发展,已多年未与家人联系。

  她是已故韩夫人的侄女,但为了使两家关系更为密切,便与表弟结婚。

  沈嘉玉的娘家以母系为主,故沈家女儿个个比男丁强势,不论嫁人与否都有掌权欲望,绝不让自己落於人下。

  为了拉拢人心,在诸多顾虑之下,她沿用旧习,试图以婚姻来套住男人的向心力,延揽对自己有利的人才。

  相亲,便是她今晚主导的重头戏。

  而对象当然是沈氏家族的远亲,年约二十七,刚由美国学成归国的生命科学博士沈幼梅。

  「抱歉,韩夫人,刚遇到熟人来不及知会一声,请见谅。」有礼却生疏,窦轻涯的脸像戴上面具似地不再有表情。

  迥异於适才的谈笑风生和强势霸气,现在的他正经拘谨得判若两人,斯文客气得叫人误以为他是无害的小绵羊。

  咋舌不已的胡翩翩趁机抽回自己的手,原本打算开溜的双脚停了下来,她骨子里那股爱看热闹的好奇心迫使她留下,静静观察眼前的好戏。

  不算是幸灾乐祸吧!只是小小的坏心眼而已,谁叫他们都不请自来,害她没法好好品尝美食。

  他们真是太……太过份了,讨人厌指数冲破一百。

  「熟人?」沈嘉玉发出轻蔑笑声,斜睨了一眼。「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个不男不女的小鬼头,她搞不好都还没断奶呢。」

  厚!讨厌的女人,好想抓花她的脸,她又没招惹她,干么夹枪带棍的讽刺她。

  要不是她不想跟她一般见识,以她未来王牌大律师的流利口才,准轰得她抱头鼠窜,面上无光的挟著尾巴退场。

  「她是紫蝶幽谷的主人,你说她够不够资格坐在这里?」

  他话一落,沈嘉玉立刻转变狗眼看人低的态度,换上一张热络无比的笑脸。

  「哎呀!小妹妹,瞧我眼拙没看出你的丽质天生,真是个大美人呀!今年几岁了?在哪里上课有没有男朋友……」

  「韩夫人,她是个害羞内向的小女孩,不必刻意对她热情、讨好,她会吓得畏缩不前。」窦轻涯镜片下的眸闪了闪,似在笑。

  喝!不会吧?!她几时害羞内向了,想害她被口水噎死吗?大受惊吓的胡翩翩差点跌下椅子,两眼一瞠,一副见鬼的神情。

  受不了他的睁眼说瞎话,她长腿一伸,狠狠的朝他踢了一脚,非常满意他面无表情的脸多了两条横纹。

  「喔!我了解了,我会小声的爱护她。」沈嘉玉眼中露出豺狼股贪婪的亮光,浑然忘却站在身边的主角。

  沈幼梅有张十分古典的瓜子脸,外表柔弱纤细,且无沈家人一贯的强势作风,温婉得像有教养的大家闺秀。

  她安静的站著,不发一言,始终面带微笑的看著交谈的众人,没人看得出她心里在想什么,沉静的她容易让人忽略。

  她很美,但不特别艳丽,有一种宁静恬适的气质,不争宠、不哗众,静看如湖面上一朵清荷,清雅绝伦。

  「也不用太小声,保持正常音量即可,她的听觉十分敏锐。」以他的观察确实如此,她有异於常人的敏锐知觉。

  有几回他才稍微接近,她竟头也没回地拔腿直奔,像是早已知道是他的大喊别再跟了。

  「大叔,别把我说得像狗。」不是她爱讲话,而是他们毫无内容的交谈,乏味得令人想打呵欠。

  她不过加加料,制造一点气氛。

  「我说过我有名有姓,别再叫我大叔。」他的口气听起来像长辈的训示。

  「是,标准值先生,请允许我离开可以吗?我怕我的金主会担心我被大野狼给叼了。」她非常不驯的扬起眉,故意拿起无上限的金卡当扇子摄风。

  很张狂,也很引人注目,她的拜金形象成功挑起战端,一副我就是能被金钱购买的样子。

  「什么金主?你被包养?!」沈嘉玉掩嘴一呼,装出难以置信的模样。

  「包吃、包住、包睡、包一切开销,他还给我这张副卡要我尽情刷别客气,他说只要能哄得我开心,他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那个自私自利的家伙竟敢要她搬出去,自己独享蝶姨!

  心情很闷的胡翩翮酸溜溜的想著,觉得自己失宠了,不再是独一无二的受宠儿,有个厚脸皮的白痴抢走她的蝶姨,而且还霸著不还。

  「听起来像是个用情很深的男子,他为何不给你名份?」窦轻涯的语调很轻,轻得听不出其中的冷意。

  两肩一垂,她故做哀怨的说:「我有说他爱我吗?他的确专情,可惜那个人不是我。」

  「他结婚了?」有了别人还招惹她!

  怒火隐隐藏於冷眸之中,他想起母亲不幸的一生,心底那份恨意烧得旺盛,不自觉地将两人的情形联想在一块,油然生出保护她的念头。

  以前他没有能力让母亲过好口子,使得她疲劳过度撒手人寰,那种刻骨的遗憾深深留在记忆深处,难以忘怀地揪痛他的心。

  「不,他未婚。」这点她颇引以为傲,因为她这个「第三者」的存在,让他娶不到老婆。

  「既然未婚为什么不娶你?现在男女的爱情观真是乱得叫人头痛,当然我不是指你,你要是有什么困扰大可来找我,凭我的社会地位一定不会让你吃亏。」不甘寂寞的沈嘉玉假意气愤地要替她讨回公道。

  「这件事谁也帮不了我,反正我爱的是他的钱,又不是他的人,就算他全身生蛆长虫,我也要赖定他。」嗯哼,看谁厉害。

  此时,刚从舞台下来的韩青森背脊发冷,猛一回头,没发现他的小助理,忐忑不安的吞了吞口水,好像他正被人扎成草人钉在墙上诅咒似的。

  喝!这种诡异的感觉真不好受,老觉得被人怨恨著,一抹不散的幽魂总在左右徘徊。

  左瞧瞧,右瞄瞄,做贼似的提心吊胆,难得做一件缺德事,不会那么灵验吧?十善总抵得过一恶,丢掉「电灯泡」不算犯法啊,谁叫它烛光太亮。

  千万别怪他狠心,起码他提供辛苦赚来的皮肉钱让她挥霍,她该心满意足了!

  想到此,韩青森终於心安理得了,他想起凶残的胡翩翩拗了他一张副卡逍遥去,暂时不会找他麻烦,他那总被过肩摔的身体也可以休息了。

  「唉!她几时才要搬走,我的幸福……」他手脚抽动著,像癫痫发作。

  「还疯,待会得赶到电台录音,东西收一收就走了。」

  眼睛眨呀眨的装可怜,刚才冷著脸唱完歌的男子全身抖得像小老鼠,缩著身子站在椅子上咬手,一脸受虐甚深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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