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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他 第三章
作者:乔南仪
   


  坐在书桌前,任宛灵咬著笔杆,把该采买的东西列出一张购物清单。

  昨晚吃完最後一包泡面当宵夜之後,她的存粮已经是山穷水尽。如果她不想饿死在这里的话,那么买些民生用品回来开伙是必须的,她已经吃够便利商店的便当和热狗了!

  她看了一下表,才早上九点不到。平常这个时候的台北正是车水马龙的塞车时刻,然而这乡间里却清静非常,窗外只有鸟儿吱啾的声音。

  起身走到阳台前,她深吸了一口晨间的空气,斜眼瞄向隔壁那占地千坪、修剪整齐的翠绿色草坪,还有那映著蓝天白云、波光璘璘的大游泳池……她顿时颇觉得碍眼。

  她将视线调向屋子门口,只见大门紧闭,整栋屋子一片静谧。那家伙若不是还在睡觉、便是还没「下班」吧?她皱著眉毛想著,肚子在此时咕咕叫了起来,提醒她该出门为自己觅食了。

  关好门窗之後,她将大白狗安置在客座上,缓缓将那辆半新不旧的福特车倒出庭院。这辆车是她特地向人商借来的,避免她的红色BMW太过显眼;既然她打算摆脱掉那个富家千金任宛灵,那么换车便是第一要务。

  「狗狗乖,坐好。」她轻声喝道。大白狗不知道是否因为几天没出门兴奋过度,不停地吐著舌头左顾右盼。出了大门,她将车窗摇下想吹吹风,大白狗居然「汪汪」吠叫了两声便往窗外一跃而下。

  「狗狗,喂喂喂……」她叫了两声,看著大白狗往前直冲,活像吃了啥兴奋剂般对她的命令充耳不闻。

  如果你决定当一只狗的主人,就必须学著应付一切的突发状况。翻翻白眼,她认命地下了车,一眼便瞧见大白狗已经在隔壁的墙角撒完尿,此刻正兴匆匆地耙著人家的墙角,活像那儿有啥奇珍异品。

  「臭狗狗,我不是叫你不能随地便溺吗?」她拉著大白狗的颈圈,一面瞄著那扇华丽的大门。幸好那个家伙不在,否则她就很难向人家交代了。

  「好啦,你尿也尿完啦,可以走了吧?」她轻哄著,半强迫地拖著大白狗离开,这才发现大白狗嘴里满是碎花瓣。

  她将目光转了回去,只见墙角那一整排原先盛开的杜鹃花如今已是惨不忍睹,偏偏大白狗还是「啃」的津津有味,还讨好兼巴结地朝她摇著尾巴。

  完蛋了!她在心里呻吟一声。她得趁主人还没发现之前溜之大吉。要是被人家发现他种的杜鹃花惨死在她养的狗嘴巴之下,那她就死定了!她朝四周张望一眼,确定没有目击者之後,当机立断地决定当做没这回事,尽速逃离凶案现场。

  「走啊,狗狗。」她吃力拖著大白狗庞大的身躯,只不过大白狗死赖在原地不动,似乎很热中於这个游戏;更要命的是,她听到大门里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那声响简直有如魔音传脑。

  「快跑啊,笨狗狗!」她嚷著,顾不得要降低音量。来不及了,那扇厚重的铁卷门在她眼前缓缓打开,一辆重型摩托车慢慢地骑出大门。

  有那么一瞬间,任宛灵想著是不是该装做不认识这只狗,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开,或是坦白地承认那是她的狗干的好事。

  坐在摩托车上的男人停了下来,显然有些意外一大早便有人在他的门口鬼鬼祟祟。他打开安全帽上的压克力板,目光调向墙角那排尸横遍野的杜鹃花。

  任宛灵抓狗的手僵在原处,连大气都不敢喘。

  一会儿之後,男人动了——他熄掉吵人的引擎声,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而後往下,毫不费力便找到了凶手——那只仍兀自摇著尾巴,嘴巴上还咬著一朵花的大白狗。

  「呃……嗨,这么早要出去啊?」她乾笑了两声。基於自己理亏,她决定还是表示一点邻居的友善。如果她向他道歉,或许他不会太计较这屈屈几朵小花……该死,他今天怎么会这么「早起」?

  男人没有马上回答,顺手拿掉了安全帽,露出一头浓密而乱蓬蓬的黑发。她微微一呆——如果她预期会见到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外加一天到晚骑车出去狂澜把美眉的毛头小鬼,那她显然是失算了。

  他的脸庞粗犷性格,眸子黑亮有神,有一对粗黑浓眉,鼻粱挺直而优雅,其下是一张紧抿的漂亮薄唇。她的眼睛滴溜溜地往下打量他,简单的白色T恤、牛仔裤,一件蓝色风衣罩住他的宽肩,结实的长腿下是一双特大号的拖鞋,脚指头露在外面。

  眼前这个家伙虽说已不再是「毛头小鬼」,但也绝对称不上老——顶多三十出头吧,她想。而且——天哪,他真帅!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而他似乎比她想像中高大得多,即使坐著也无损於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压迫和威胁感。而此刻,他也正一瞬也不瞬地盯著她,往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一截肌肉结实的手臂,看来不可思议的性感及……危险!

  他看来想揍她和她的狗!

  察觉自己像个花痴般盯著他看,任宛灵警觉地调回目光,不著痕迹地退後一步,一边斜瞄著她停在五十公尺外的破福特,评估著万一这家伙突然抓狂时,她拔腿落跑的可能性。

  「看样子,我这些天来的疑惑终於可以得到答案。」半晌之後,肌肉猛男开口说话了,「几天以来,我在这儿种了三次花,每次都是刚种下就被连根咬断,没有一次例外。早知道它们的下场会是如此,我事先就不会费事种它们了。」

  他的声音低沉、清晰又十分平静,丝毫闻不出火药味。任宛灵正想开口说话,他已经继续接了下去,「而且,那只狗似乎对某个特定地点情有独锺,非得在同一个地方撒尿不可。这是个非常良好的习惯。」

  她听不出来这句话是褒是贬,决定暂且不理会。

  「呃,」她清清喉咙。「关於这件事我很抱歉。我才刚搬来四天,就住在隔壁……」

  「我知道你刚搬来四天,但那只狗可不是四天前才出生。」

  「啊?哈哈。」她再清清喉咙,正要婉转地解释,他又截断了她的话——

  「你是它的主人?」

  「我是,可是……」

  「除了这里,我的院子里头还有堆狗粪,看样子也是它的杰作。养了狗却没尽到督导的责任,你这个狗主人不觉得惭愧?」

  他声音里刻意的礼貌令她火气上扬。「这附近的狗又不止一只,你凭什么认为是它拉的?」她不服气地辩道。

  「凭我亲眼见过这只狗偷翻进我的院子里鬼鬼祟祟,那些『证据』目前还原封不动留在原地,或许你有兴趣来确认一下?」

  「那堆『证据』又没有写名字。再说我还没告你三更半夜不睡觉,吵的邻居不得安宁咧,狗狗算是在伸张正义。」她说的理直气壮。

  「这么说来,那只狗是受你指使的喽?」他斜睨了大白狗一眼。「还有,在那堆狗粪旁边还有一堆空瓶子和铝箔包垃圾、吃完的泡面空碗和免洗筷等等,也都是你为了『伸张正义』丢过来的?」

  她心虚地垂下眼,随即不甘示弱地回道:「当然不是!你家里有垃圾干我什么事?你少诬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不是你?」他故作讶异地扬起眉。「这真是太神奇了,难不成那些垃圾自己长脚跑到我的院子里来不成?」

  「我怎么知道?搞不好你家里闹鬼也说不定。」她撇撇嘴角。「既然你早就发现这只狗,居然还任它在这里游荡而不想收养、照顾它,简直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你叫你的狗随地撒尿,这就叫有同情心?谢了,我可没那个时间应付一只成天乱叫的狗,而且还是一只对杀花有癖好的变态狗,它的主人真是教导无方。」

  教导无方?她顿时火冒三丈。「它再怎么变态也比不上你!一个大男人种什么花,你以为你是林黛玉啊?神经病!」她气急败坏地吼。

  「男人不种花,女人靠什么维持那愚蠢的罗曼蒂克?」他慢吞吞地道。「你知不知道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只有你们女人才会对它为之疯狂,让那些白痴男人一打一打地送,一天还要闻好几回呢。」

  「你……」她握紧拳头,极力克制想出手揍人的冲动。亏她刚才还觉得他迷人呢,没想到才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把她第一眼的好印象破坏殆尽。

  「随你怎么说,我可没空和你废话。」她凶巴巴地嚷,「让开,我要走了。」

  「你不认为应该谈谈赔偿的问题?」他用手轻拂过下巴,表情依旧慢条斯理。「既然我们毗邻而居,最好别为了一只狗和几朵花伤了和气,你说是吗?」

  「可惜我不能说很高兴认识你这个邻居。」她昂著下颚,一脸盛气凌人地道:「你要多少尽管开口,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一定负责到底,可以了吗?」不过能住得起这种豪宅的家伙,她怀疑他会在乎那「区区」几朵小花。

  他有好一会儿没说话,只是微眯起眼睛,深幽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令她的皮肤泛起一片灼热感,而她坚决认定那是阳光的关系。

  「我希望不会再有下次。」半晌之後,他开口说道:「一句话——别再让你的狗溜进我的院子里,也别再乱丢垃圾在我的草坪上,否则我会考虑报警处理。」

  然後他戴上安全帽。「我话说完了,拜拜。」朝她头一点,他发动摩托车,身影迅速消失在她的视线之中。

  「祝你轮胎没气,骑车骑进水沟里!」她对著他远去的背影吼道,气呼呼地拉著大白狗朝尚在发动的车子走。一早出门就遇见一个疯子,不但闷了一肚子气,还害她损失了几加伦的汽油,她任宛灵的运气真是好的无以复加了。

  庆幸的是,她不用忍受这个情形太久。她戴上墨镜,将车开上马路。现在她已经知道她的邻居是个粗鲁傲慢又无理的大块头,只要够「幸运」的话,她甚至不会再有机会和这个家伙打交道。

  哼,自以为是、惹人厌的臭男人!



  张婶说的没错,市区里的确是比小村落繁荣多了,这个量贩店宽敞的超乎任宛灵的想像。虽然和她之前常逛的购物商场和名牌精品店大不相同,但她已经觉得心满意足。

  足足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她在量贩店里头逛的昏天暗地,买齐了足以让她半个月不用出门的日常用品,吃了几天以来最丰盛的午餐和晚餐,还在里头买了一堆女人用的瓶瓶罐罐,一直逛到店家打烊了为止。

  不过她的欢乐时光到此便告结束。十分钟後,她缓缓将车子停靠在路边,衷心祈祷她的猜测不会成真。

  深吸了一口气後,她下了车,待见到右後方扁掉的轮胎时呻吟一声。早在她借到这部车时,车厂老板便警告过她需要换轮胎,否则随时可能会在路上抛锚。

  她原本以为自己的运气不可能更差了,看来衰神还没远离她;她的後车厢可没有备胎,即使有,她也不会换。

  用脚踢踢泄气的轮胎,她回到车子里,在一堆装满零食和民生用品的购物袋中找她的皮包。看样子得叫拖吊场的人来处理了,不知道他们在这么偏僻的公路上有没有服务点……

  她一面想著,掏出手机一看,然後瞪大眼睛——完了,手机居然没电。

  「叫你养成带备用电池的习惯你偏不听,这下好了吧!」她喃喃自语。这下可好,在这个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产业道路上,叫她上哪儿搬救兵去?

  大白狗在她脚边仰头看她,大概也看出了她的困境。她蹲下身去拍拍大白狗的头,抬眼望了一下漆黑的天空,估计这里离她的住处还有大约十公里的路程。她环视道路两旁林立的甘蔗田和高过人的杂草,考虑著是否该一路走回去。

  不成!她随即推翻这个想法。都晚上十点多了,她不可能带著一条狗,提著几大袋物品走上十公里;再说如果遇上坏人怎么办?她很可能叫哑了嗓子都没有人听到。

  看样子只有拦车了,她想著,探头张望了一下人车稀少的马路。

  然而随著时间过去,夜愈来愈深,来往的车辆也愈来愈少,两旁的竹林被风吹的沙沙作响,大白狗对著黑黝黝的树林狂吠;除了几盏白惨惨的路灯之外,这条路上可以说是杳无人迹。

  她抱著手臂瑟瑟发抖,脑中闪过各种曾听说过的灵异传说。明天社会版的头条新闻铁定会出现:某集团千金陈尸在南部某产业道路旁,疑遭先奸後杀……她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一定能拦得到车的,她在心里安慰自己。然而连这句安慰也毫无用处。正当她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阵由远而近的声响惊动了她。

  她迅速朝声音来源望去,只瞧见一盏摩托车大灯由远而近,她几乎跳了起来,这辈子从没这么高兴听到摩托车的声音。

  「喂喂喂……」她挥手大叫,注意到摩托车放慢了速度;随著看清那个车上的人影,她的笑容也缓缓消失——

  是他,那个今天一早和她冤家路窄的家伙!她闭了闭眼睛。噢,真该死,怎么会是他?她竭力保持尊严地挺直背脊,直到摩托车在她面前停下。

  「哈罗。」他的声音听来很愉快。

  她可一点也不愉快。「又见面了。」

  「是啊,真有缘分。」他拿掉安全帽,扬起眉毛询问道:「有麻烦?」

  废话,你没眼睛看吗?她勉强挤出微笑。「爆眙。」

  他斜瞄了停在不远处的车子一眼。「有没有备眙?」

  「没有。」

  「请拖吊场的人来处理?」

  「我的手机没电了。」

  「拦不到车送你一程?」

  「没有车肯停下来,大概是看见我带了一只狗的关系。」

  他瞄了她披头散发、穿著一身白色裙装的打扮一眼,然後瞄向那只趴在车边睡大觉的狗。任宛灵瞪著他,如果他敢对她的窘境发出任何评语,她一定翻脸,管他是不是唯一的救兵。

  但他聪明的不置一词。「真不幸。你打算怎么办?」

  打算怎么办?她瞪圆了眼。他居然问她打算怎么办?

  「如果你下介意,能不能借用一下电话?」她尽力保持礼貌的口吻。

  「电话?」

  「你知道,就是手机,一种俗称『大哥大』的东西。」她耐住性子,像在对一个幼稚园的小朋友说话。「你没有带手机?」

  「我没有手机。」

  她瞪视著他。这家伙要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就是食古不化到了极点。在这个台湾几乎人手一机的时代,她居然遇到一个没有手机的家伙?

  「那就带我到有电话的地方,或是送我回去。」她的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送你回去?」

  「你能不能不要一直重复我的话?」她几乎是用吼的了。

  他扬起眉毛。「你请人帮忙都这么凶吗?」

  她气的牙痒痒的,偏偏又不能发作。「看在我和你是邻居的份上,如果你愿意送我一程,我会很感激。」

  「我记得早上有人告诉我,她并不十分高兴认识我这个邻居。」

  他话里的揶揄令她火气上扬。这家伙,只不过请他帮个忙,他就跩的自以为是万能的上帝了。

  「你帮是不帮?」她再也没有好风度了。平常她很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不知道为什么一碰到他,她的修养就全没了。「不帮就算了,有什么了不起?我就不相信这儿等不到一辆计程车。」

  「这里的计程车百年难得一见,你确定要等?」

  「不用你管!」她赌气地道。「你可以走了。」

  「那你可能得等到明天早上才遇得到另一个人了,如果你决定在这里过夜的话。」他咧开嘴角。「你知道,这种产业道路一向人烟稀少,听说时常有人在这片树林里看见一些有的没的……」

  他的声音低沉且极具说服力,她不由得瞄向两旁深幽的树林,感到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才不怕。」她逞强地道,其实心里吓的直发抖。

  「那就好,你真勇敢。」他露齿一笑,戴起安全帽。「既然这样,我先走一步。祝你好运!」

  他正要发动车子,她已经扯住他的手臂。

  「等一等。」她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他一走,她可能真的得在这里过一夜了,绝望凌驾了倔强和自尊。「别丢下我一个人,求求你。」

  空气静寂了好一会儿,有好半晌,她的心是悬著的——害怕他会拒绝她,决定丢下她不管。

  「上来吧。」他朝她指指後座,然後发动摩托车。

  她松了一大口气,小心翼翼地坐上後座,随即又像想到什么似地跳下车。

  「你等一下。」她边喊边朝车子的方向跑。

  他打开安全帽上的压克力板,看著那个女人兴匆匆地打开车子的後车厢,吃力地拖出一两个……不,是总共四个撑得鼓鼓的购物袋。

  「这是什么?」他皱著眉毛问。

  「这里头有我的一切家当,今天的宵夜和点心,还有接下来半个月的存粮。」她分别将两个购物袋挂上他摩托车的照後镜,另外两个提在手上,然後有些吃力地跨上摩托车的後座。

  「人家会以为我们刚刚去抢劫7-11。」

  「如果7-11里有肯德基鸡腿堡和夏威夷披萨,我一定天天去抢。」她尽量保持平衡,不让自己去碰触到他的身体。「可以走啦。」

  他半侧过头来看她。「你最好抱紧。如果你跌下车去脸先著地,我可不想负责……」

  「不用了,我们又不认识。」

  他朝她伸出手。「康诺。贵姓大名?」

  她倏地一惊,差点没滚下车。他就是康诺?!就是她要找的人?!该死的,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力持镇定,困难地腾出一只手指和他一「握」。  「任宛灵。」

  她紧盯著他的脸,想看出他对这个名字有无熟悉的迹象,但是没有,他只点了一下头算是回答。「很好,这下子我们认识了。」

  转回头,他将她挂著购物袋的两只手拉向前环住自己的腰。她还来不及反应,摩托车已经忽地向前,箭一般地朝前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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