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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配不配?! 第五章
作者:孟妮
   
  一大早,廖至伟就提着早餐在她家楼下出现了。她睁着惺怯的睡眼开斗让他进来后,她就继续蒙头大睡,一直睡到中午。在这段时间内,他又发挥了他的老习惯,将她的家里打扫了一下。

  因为这几年来,宋家和廖家的两老越处越好,简直比亲人还亲。在用力地、努力地凑合他们两人「送作堆」不成后,四人也想开了。这种事就留给廖至伟自己去操心好了,反正他们两人孽缘天注定,跑也跑不掉。所以四人提早退休后,就结伴到处去游山玩水了。他们玩得不亦乐乎,留在台湾的时间倒是变得越来越少了。偶尔匆匆来去就为了看看老朋友、然后见见儿女。

  而偏偏宋凌芬对家事的能力是属于低能的程度,但是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屋里脏,是因为我要节省更多的时间致力于文学事业。」

  廖至伟只评她一句话——  「懒!」

  所以,只要他待在她家里,看到她屋里的乱,他就会受不了地开始东擦西刷,久了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而她呢?就煮一杯咖啡稿赏他。

  「咱家父母现在又在哪里了?」

  廖至伟满意地环视屋里几近洁白如新的瓷砖,以及一尘不染的家具,然后问了正在吃午餐的宋凌芬。

  「上周他们打电话说要去西藏看晒大佛。」

  「宋叔他们还常打电话给妳,我老爸、老妈像是不管我的死活了,三、五个月也没有一通消息。」他抱怨道。

  「廖叔和阿姨说你又饿不死,他们问我圣诞节时,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去过。」

  凌芬口咬着土司,口齿不清地说。

  「嘿,对妳都比对我还亲,我真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阿姨也常常这么讲。她说生你的时候痛了三天三夜,像是便秘很久终于拉出了一坨。本来她真怕她生的是一个怪胎,看你长得像一只猴子,后来他们也就认了。就算不是亲生的,也养你那么多年,就当你是他们亲生的好了。」

  宋凌芬的身边传来廖至伟模糊的低咒声。

  宋凌芬也懒得理他了,吃完饭后又开始埋头在计算机前面。廖至伟打扫完了之后,就开始玩电动游戏和看影片。一直到黄昏时,宋凌芬伸了伸懒腰,开始准备今晚相亲的行头。她穿著一身典雅秀气的粉嫩套装,并开始描绘眼影。

  「啧啧,女人化妆根本像是在涂墙嘛!」

  凌芬不搭理他,专心地依照杂志所教的,将眼影化成自然的晕染效果。最出色的化妆就是化了三个小时,但看不出有化过。

  「瞧瞧妳!先把坑洞的地方补起来,再刮平,然后看颜色有没有均匀,最后再上色、涂漆  o  」

  「你闭嘴啦!没人会拿你当哑巴!」

  「现代化妆品真是太进步了,居然可以把一个  」

  宋凌芬递给他一个白眼球多过黑眼球的目光后,他笑嘻嘻地接口。「大美女装扮成一个绝世大美女。」

  「你不去上班,今天怎么一整天都在我家里闲晃?」

  「我才刚出差回来,当然得休息个几天了。」

  她仔细地涂上口红后,又上了一层唇油,这才满意地笑了。

  「看来真是闪闪动人,粉嫩、粉嫩得很好吃哪!那我就献上我少男纯情的嘴唇,让我咬妳一口吧!」

  她不客气地用皮包挡住了他嘟过来的嘴。「非礼勿碰,你懂不懂呀!」

  「妳秀色可餐,让人按捺不住。」

  她白了他一眼,但他依然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妳真的又要相亲了?」他的眉又高高地挑起了,用力地强调了「又」这个字

  她有些不满意地看着镜中的自己,皮肤好象有些黑了。最近出外曝晒太久了,

  防晒工作没有做好。哇!还有一个斑出现了。

  「凌……芬……」他慢慢地拖长音调。

  「是呀!那又怎样?」

  他的表情带着更多的古怪,她清楚地知道他想到了昨晚的那个恋母症的男人。

  「这次曼英打包票,说他绝对是个超优质的男人,是她老哥的同学。再说他请的是法国大餐耶,不吃白不吃。」

  他不满地咕哝了一声。「又是陆曼英!她认识他是不是?可以帮他作保证吗?」

  「她没见过,是她老哥保证的,这人大概不会差到哪里去。」

  「妳不知道女人之间存在着竞争吗?超优质的男人早被外面像食人鱼的女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哪输得到妳!」

  她挥一挥手制止了他的长篇大论。「行了!你别再散布你的歪理邪说了,要不是你一直纠缠我,我的男朋友不知道排到几号去了,哪会像现在一样要相亲。」

  他模糊地嘀咕了一声。

  「你快走,我要洒盐去邪!」她在他身后的地板开始洒盐了,嘴里念念有词地说  :「霉神快走、快快走!别人金山银山吃不完,我家青菜萝卜隔夜饭  」

  他气得往她的脑袋敲了好几声爆栗。

  她终于把自己打理得很满意后,打算去赴约了。但她身边却多了一个跟班。

  「怪了!廖至伟,你跟过来干么?」

  「好歹我们也是认识了十几年的交惰,应该关心一下妳的终身大事。凭我一个男人的眼光,可以帮妳鉴定一下这家伙好不好。」至伟厚着脸皮说。

  「拜托!哪有你这种菲力浦强力灯泡啊!」

  「那有什么不好?可以点亮黑暗,帮妳看得更清楚。再说若那家伙不好,还可以帮妳打发掉他  o  」

  她虽然觉得不乐意,但他像橡皮糖似地甩也用不开,又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让人也生不了他的气。她只好无奈地让他跟了。

  「你啊,爱哭搁爱对路!」她用台语喃咕了一声。

  ******    ********  ******    ********

  陆曼英拢了拢头发,她的短发妩媚地电曲着,贴着她的瓜子脸;一袭性感的开高衩短裙、妓好的脸庞、白皙的肤色、美好的身段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一阵风吹起,将她刚整理好的发型又弄乱了,电曲的刘海被吹拂到眼前,她懊恼地低咒了一声,因为她花了五千元才做的头发  o

  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黑色的玻璃可以完美地反映出人影,她就着玻璃开始整理发型。她倾着身,满意地看着低胸的衣服完美地呈现诱人的乳沟。她性感地嘟着嘴,唇色将她丰厚的唇瓣涂得美丽而诱人,她扬起一个笑容,拋出一个勾人的媚眼。

  此时轿车的车窗缓缓地降下了,车主人用似笑非笑的眼睛看着她,纯男性欣赏的眼光上下地打量了她一遍。陆曼英尴尬地退后了一步,脸孔迅速地胀红,想到刚刚的动作,只感到一阵难堪。

  她勉强振作起精神,不满地道:「你在车里,怎么也不吭一声?」

  车里的男人扬了扬眉,俊秀的脸上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笑容。「那不就错过了这么美的风景了?」

  她脸一红,鼻子一哼。「无体的男人,你太没有礼貌了!」

  他的手摸了摸下巴,纯男性的眼光再将她从头到尾慢慢地打量一遍。「漂亮的女人本来就是让男人看的。」

  她碎了一声,下巴高傲地仰起。「大男人沙猪主义,漂亮的女人是让自己看的;而漂亮的男人都是草包,中看不中用!」

  他仰头哈哈大笑,低沉的笑声爽朗地扬起,眼睛十足像一对桃花眼,这样的眼睛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女人。

  「那我应该庆幸自己不是草包了?」

  「不!你更悲哀,既不漂亮又是草包。」

  他又是一阵大笑,牙齿在古铜色肌肤的衬托下,显得阳光十足。「那我有幸请这位漂亮的小姐共进晚餐吗?」

  「再等一百年吧!」

  曼英扭头就走,三吋的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背后一对灼人的目光仍紧紧地跟着她。

  该死的沙猪!最恨的就是这些自以为是的大男人,她愤怒地用力捏紧拳头,几乎想要冲动地大喊  ..「女人当自强,姊妹们站起来吧!」

  当曼英到餐厅后,心情仍因那个男人而心情恶劣。环视这问高级的法式餐厅,心里不禁埋怨老哥,当个介绍人也不知道要到场,让她在这倍大的餐厅里,到哪去找那个从硅谷修成金身、变成金光闪闪的工程师——  王振华。

  「小姐有订位吗?」

  一旁的服务生温文有礼地询问着,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这位漂亮的小姐。

  她回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美丽的女人配上笑容是非常致命的。「我们已经订位了,有没有一位王先生先来了?」

  「有的,王先生来了,请往这边请。」

  服务生带她走向一处临窗的位置,远远就看到一个挺拔的身影。还不错,她用欣赏的眼光打量一下他宽厚的背影,这看起来不像是整天埋在实验室里不见天日的白斩鸡。他抬头看着她天啊,竟是刚刚那个自大的男人!

  他眼里闪过一抹惊讶,随即嘴角扬起嘲弄。「看来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呀!转眼间已经过了一百年了。」

  曼英僵硬地说:「你不会刚好姓王吧?」

  「我是姓王,王振华。妳不会刚好姓末,宋凌芬小姐吧?」

  「宋凌芬」这名字真是让人难忘,只要听了一次,就一定会记得!

  「凌芬是我朋友,她等会儿到。我姓陆。」她咬牙切齿地道。

  这个让人讨厌的男人,居然是她老哥拍胸脯介绍的人,看来得找机会痛骂她老哥了,怎么可以把这种货色介绍给凌芬呢!

  「陆曼英?妳是陆翔英的妹妹?」他再一次从上到下慢慢地打量她,眼里是纯男性的轻佻。

  曼英说不出看到他的那种厌恶,他无礼的目光更是让她抓狂,看那眼睛根本就是一对桃花眼!

  她也学着他,傲慢地将他从浓密的头发看到光可鉴人的皮鞋,然后昂着下巴说:「我是陆曼英。」

  他摸了摸下巴,眼里闪着光芒。「百闻不如一见,妳和翔英形容的一样。」

  「哦,」她挂上一副笑容。「我老哥说我什么了?」

  还能说我什么呢?她和老哥从小兄妹情深,他当然说我是漂亮又有主见啦!总之,是有什么好听的就说什么。唉,也不是她虚荣,好话她不介意再听一次的。

  「他说,妳任性、傲慢又自大。」他故意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满意地看到那美丽的笑容瞬间僵住,然后带有野性美的眼睛里几乎喷火。

  「谢谢,他的赞美一向都比较特别。」她的话从牙缝里蹦出来。

  「我想,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那不是赞美吧!」他慢吞吞地再捕她一刀。

  他暗讽她不是正常人!她咬着牙,尽量保持着形象。「王先生,你在商界里也有名声,你可想知道媒体是怎么形容你的?」

  「媒体都是捕风捉影居多,谣言止于智者,听了也没有益处。陆小姐,妳觉得呢?」他斯文地喝一口咖啡,好笑地看到她的眼睛微瞇了起来  .,即使是一个傻瓜也知道她要讲的绝不是好话!

  她捏紧了杯子的把手,幻想现在有一把刀可以捕他一下。这血腥的画面稍稍浇熄了她的怒火。

  「曼英。」宋凌芬笑盈盈地出现了。

  「王振华!」

  「廖至伟!」

  两个大男人同时惊喊,同时用双拳互击,又再给彼此一个大拥抱。

  「好家伙,居然会是你,你应该要一辈子老死在硅谷。」

  「嘿,那不是人待的地方,你都跑回来了,就不允许我偶尔回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两个大男人兴奋地喊叫后,快速地交谈几句。

  曼英和凌芬相视一下,世界真小,转了一个圈,原来他们两个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同学。毕业后,至伟选择回台湾,而振华则继续留在硅谷。这几年两人合作投资一项技术的研发,至伟在台湾发展,而振华则在硅谷拓展业务,已经大有斩获。现在振华有时间的话,偶尔会回台湾来看一看。

  「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宋凌芬,也是你这次『相亲』的对象。」

  听得出至伟话里掩也掩不住的醋味,王振华戏谑地笑了笑,和至伟交换了一个眼神。

  「你好,王先生。」凌芬斯文、秀气地向他点个头。

  凌芬和曼英是完全不同的典型。曼英个性鲜明,又美丽又泼辣,当她站在那里,自然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她那里瞟。而凌芬清灵又秀气的气质,则让人忍不住一再地驻足。

  四人开始进餐,气氛非常的融洽和  怪异!怪异是因为王振华和陆曼英的谈话里有着火药味。

  凌芬发现真的是有好男人的!她一再地审视后,发现王振华还真是稀有的新好男人;虽然她一直觉得工程师在她的心目中的分数一向不高,但他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幽默风趣,各方面的条件均佳。但她左看右看都觉得…..这先生好象和她不登对耶!

  「至伟和宋小姐是怎么认识的?」王振华问道。

  「小时候有同校过」凌芬连忙说道。

  「小时候我们是邻居,两人也一直都很聊得来,自然就常常在一起了。是不是啊,芬?」廖至伟一手搭在她的椅背上,倾过脸来亲昵地说。

  天啊,又开始了!从以前开始,他就这样一直地制造假象,让全部的人都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亲密,使得一大堆的男士都不敢随便轻举妄动。

  「是啊!我把他当成『哥哥』看。他以前几个女间友还是我介绍的。」

  凌芬警告似地瞥了廖至伟一眼。这句话不假,她确实曾受一些女孩子的拜托、把她们介绍给他。而且好象他和她们都有约会几次吧,之后就无疾而终了。

  他的下巴紧了一下。「那些都是没有的事,她们好几个都成了我哥儿们的老婆了。」

  「他们两个认识太久了,早就习价吵吵闹闹的。」曼英说道。

  王振华温文地笑了,眼睛耐人寻味地梭巡着两人后,看向一边的曼英。

  「有的人不用认识太久,也可以吵吵闹闹的。」

  曼英嗤鼻。「那些人是天生不对盘。」

  服务生过来收走他们的冷盘,曼英习惯性地对他又是一笑,服务生的脸孔迅速地胀红,发呆地看着曼英。这是服务生第三次借故来收盘子了,直到振华讽刺地说:「少爷,这主菜才刚送来,我还没有吃呢!」

  服务生青涩的脸孔是一片窘促不安,因为他把刚送来的主菜又要端走了。

  「对不起,对不起。」他嗫嗫嚅嚅地开口后,又慌张地离开了。

  「你干么和工读生过不去,吓到那个小男生了。」曼英不满地说。

  王振华瞇了瞇眼,从鼻孔哼了一声。「妳别像花痴一样地笑,他就不会失神了。」

  廖至伟突然爆出一声大笑,他们两人有志一同地瞪了至伟一眼后,又瞪向对方「你说花痴是什么意思?我哪一点像花痴了,你这是人身攻击!」曼英首先开火

  「哼!妳动不动就对那小男孩笑,任谁看了都觉得妳像花痴!」

  凌芬在桌下踢了至伟一脚后,悄声地对至伟说:「你不说话、不乱笑,不会有人拿你当哑巴。往后面走就是门口,我不送了,你慢走。」

  「呆子,现在王振华才不会在乎我说什么,现在说妳是我老婆,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他现在在乎的是别人。」

  凌芬仔细地观察王振华的黑眼睛直盯着曼英,嘴唇越抿越紧;而曼英则被他挑拨得火气越来越大,两人之间流转着暗潮汹涌的气流。

  「不……不会吧!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他嗤笑。「虽然我没有妳纤细、感性的神经,但基本的视力还是有的。他们两人就像线路接对了,电流就传过来了。」

  她不理会他的暗讽,只是观察着面前两个像斗鸡一样全副武装的男女,只见他们的火气越来越大,眼睛里只看得到对方。虽然言语处处可见刀光剑影,两人越吵越愤慨,几乎忘了这是高级的法国餐厅,也忘了她和至伟在场。

  她仍是觉得不可思议。大女人的曼英vs大男人的王振华??

  「不会的!看他们两个像是几百年的冤家。」

  他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妳真迟钝,我们这两个超级电灯泡该退场啦!」

  告别了吵得面红耳赤的两人后,她和至伟漫步在街头。

  「别人的爱情怎么都来得这么快,我怎么都望不到春天呢?」她喃喃地自言自语。

  他翻了个白眼。「妳迟钝、妳感情低能!」

  「什么意思?」她瞪了他一眼,张牙舞爪地说。「廖至伟,要不是你一天到晚散布流言,我早就有男朋友了,根本就不需要相亲。」

  「那让咱们两个旷男怨女凑在一起吧!」

  「你又没正经了!」

  以为他会反驳的,但只感到他的沉默。她转头去看他,在喧腾热闹的东区街呀,咐他的侧脸是一片严肃。他也转过身来看她,面容沉默而正经,她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样的他是陌生的。她也才惊觉,昔日顽皮、好动的小男生,已经成为一个沉稳得可以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了。

  他愁眉苦脸地说:「妳什么时候给我一个名分,让我们不要再偷偷摸摸、不明不白地在一起了。」

  看他委屈又装作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她没好气地说:「那我让你过户好了。」

  「天啊!我终于等到了、我终于等到了!」

  他在大街上大喊一声,兴奋得手舞足蹈,路过行人纷纷对两人行注目礼。凌芬脸一红,赶紧拉着他。「让你过宠物的户口啦,呆子!」

  「哇!妳真是太欺负人、太过分了。」

  他作势要捏她的脸,她笑着躲开了,心里奇异地感到松了一口气,但又有更多的失落。

  「别闹了啦!我的车子昨天进厂去送修了,明天你的车借我吧?我有很多文件要带去出版社。」

  「好,妳明天载我上班后,就把车开走吧!」

  「  OK  。」

  去隔天,她到了他住的地方;他家在多年前迁居于较远的高级住宅区,地形很空旷。廖家会选择住这里就是为了图个清静;而宋家依然住在热闹的市区里,是为了交通方便。

  「妳到得真早,再等我一会儿。」他有些睡眼惺松地开门。

  「你忙吧!我打印机的碳粉用完了,借你的打印机用一下。」

  「好,在我的卧室里,妳自己弄。」他在浴室里扬声喊。

  宋凌芬环视一下他的家,她常常进出他的家,自然对他家很熟悉;但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来了。她走进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就有十几坪大,除了一张大床外,还有设备齐全的一整套计算机设备;阳台外有很好的视野,可以看见台北的落日。

  当计算机开始打印文件后,她打量了一下他的卧房。卧房很干净、很男性化,想到自己的小狗窝,她真觉得有些汗颜。

  书桌上压着一些照片,她惊讶地大睁着眼,竟然都是他们两人从小到大的全部合影。一张是中学时,两人去海水浴场玩;一张是大学时,旁人起哄要他们合照的照片,她满脸的不情愿,他却笑得开怀。还有一张是她和父母去波士顿找他的时候,他在校园里帮她拍的独照。她都忘记有这张照片了,照片里的她笑得好灿烂,长长的头发下是一张娟秀的脸蛋,一身的白衣短裙有说不出的清俏动人。她俏皮地向他做了一个飞吻的姿势,记得当时他愣了好久,然后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像有一支爱情的箭射中了他的心房,然后他两手捂着胸口、做出怦然心跳的样子、一副沉溺爱情的痴情表情;当时逗乐了他们一家子。看着照片,她不禁也笑了。

  背后有了响声,她像作贼似地飞快抬头看他,他正用毛巾擦着湿头发。

  「妳干么一副心虚的样子?」

  「这是我的照片,我干么要心虚!」

  他瞄了瞄桌上那张她的独照后,露出了一抹笑容。「这张照片让我请了好几顿饭。」

  「为什么?」

  「别的同学羡慕我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呀!」

  她的脸上染上一片嫣红,心里蓦地一跳,悄眼看他,发现他也正专注地盯着她

  「咳,我我又不是,你干么当冤大头!」

  「我希望是。」他几不可闻地自语道。

  「什么?」

  「我请他们吃几顿饭,呕死他们这群王老五,我心里痛快,哈!」

  「你有病!」

  他的车是高贵的红色敞蓬法拉利跑车。她记得他买这辆车时,她不屑地嗤鼻道:「骚包!」

  其实她的心里却不甘愿地承认,他开这辆车确实好看。更重要的是,这辆车是他自己赚来。他住的地方很空旷,当她载着他将车子开出去后,就发现车子有些不受她控制地左右打摆着,她心里也有些慌。

  「呆子,妳到底会不会开车?妳这样子开车对台北市民造成多大的危害,妳知不知道?」

  「你闭嘴,我开车都开得好好的」

  「换档快踩煞车!」他冷不防地大喊一声,吓得她一慌,车子笔直地撞到路边的电线杆去了。一声轰隆巨响后,电线杆被撞倒了,车子前端已明显地凹了一大块,引擎前盖还冒着烟。凌芬小心地吞瞬一下口水,僵硬地转过身去看他。

  「嘿这这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嘛……你的爱驹受了一点伤,保养一下就好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声。

  他莫测高深地看着她,她只好停止傻笑,额上开始冒出冷汗。完了、完了,这车子一修也要花好几万吧!鸣、呜,我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我我这车子好象不受我控制  」她结结巴巴地说。

  「车子要修好最少也要花十几万吧!」

  「什么!」

  在晕眩当中,只看到满天的钞票在向她挥手告别。

  「妳也可以不用赔我。」

  「真的吗?」她立刻振作起精神。

  「这车可是新车,是我做了一笔买卖后拿来稿赏自己的,这下子开没几天就得进厂维修了。不过,只要妳固定送我上下班,还有在我需要的时候送我一程就行了,直到我把车子修好了,那妳就不用赔我一毛钱。」

  她的脸开始皱成一团,眉头不自觉地紧蹙着。

  「当然,妳嫌麻烦的话,也可以现在跟我去修车厂先把帐结了。」

  「呃送大哥上下班有什么问题呢?几天而已嘛,乐意之至、乐意之至。」她赶紧陪笑。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这段奇怪的「上下班接送情」开始时,她很不习惯。她上班时间非常的弹性,很多时候是一人待在家里,不眠不休地赶着稿子。而他一大早七点多就得出门,所以他每天一大早就用电话先亲切地叫她起床,在她还是迷迷糊糊的时候,就走进她的家。他会帮她买好早餐、等她梳洗完毕后,他载她到他公司后,她就再开车回去。

  她有时回家去补眠,有时候就直接去上班了。有时候他一通电话过来了,她也得去载他回家。

  「喂,是司机吗?我半小时后要下班了,妳来公司门口接我吧!」

  「大哥呀,我文案还没写完耶!」

  「好,那等妳写完后,来拿我车子修理费的帐单。」

  「半小时是吗?我马上到。」她马上堆上笑脸地说。

  王八蛋、混蛋!她心里咒骂了上千次,但也得放下手上的笔,百般不情愿地去接他。

  「妳慢了十分钟。」廖至伟一坐上车,开口便说。

  凌芬摆出一副晚娘脸孔给他看,没好气地说:「一路塞车,我也没有办法!」

  「吃饭了没有?」

  现在已经晚上八点了,她这才想起来她吃完午餐后,就没有再吃东西了。  一头栽进去文稿里也忘了饥饿,现在经他提起,才感到自己的饥肠辘辘。

  他笑了一笑。「我也还没吃,我们去吃日本料理吧!」

  「我们当时说好了,我只要负责送你上下班,可没包括要请你吃饭。」凌芬急忙说清楚。开玩笑,这老兄食量大,吃顿日本料理要花多少的抠抠呀!

  「我请妳,瞧妳的眼睛跳动着金钱符号,还亏妳是学文的,一副斤斤计较的铜臭嘴脸!」

  「我只是个爬格子的穷酸,更何况我现在又没有男朋友养。」

  「好、好、好,我养妳。」

  没注意到他玩笑话背后的认真语气,凌芬按照他刚刚的指示,把车开进餐厅的专用停车场,开始打量起这间餐厅了。

  这是一间非常气派又高级、雅致的餐厅,位于一个幽静的巷弄内,看起来就像很贵的那种,而菜单上的价钱也确实让她昨舌。但她毫不客气地开始点菜,反正今晚有人付钱就是了,她何必替他心疼。

  现在想一想,廖家虽然家境不错,但她知道他从念大学开始到出国念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他自己赚来的。还有,他早早就买了一间漂亮的大房子、还有车子;她无意中知道,他有投资股市和汇市、还有房地产,因此她从来没看他为钱烦恼过。

  而他一回国后,自己就开了间公司。虽然她不是很清楚他到底是在做什么的,因为只要她问,他就讲了一堆她听也听不懂的话。看到她一脸的茫然,他就一副悲悯的样子说:「这已经超过妳的智能所能理解的了。」

  她虽气愤,但也早就放弃弄清楚了,只知道他肯定比她有钱。

  她怀疑地上下打量他。「你到底一个月赚多少?」

  「只有我未来的妻子才能知道这个答案。」

  她被嘴里的哇沙米呛到,眼泪几乎快流出来,猛咳了一阵之后才说:「那让它还是个秘密吧!给未来的嫂子知道就好了。」

  他扬了扬眉,笑得古怪。

  看着她津津口味地吃着烧烤,他一边喝着日本清酒、一边帮她小心地剥鱼刺。

  「妳真是贪吃。」

  「喂,你请我吃是出于你心甘情愿的,我可没有强迫你,你也不该对我进行攻击。」

  他慢吞吞地说:「我说的是事实,从以前妳就贪吃,只要有吃就有可能出卖我。」

  这家伙真会记恨,几百年前的陈年往事了,他小小的心眼还死死地记着!

  凌芬突然又想到车子的修理问题,因此又开口问他何时会修好车。但他依然一脸凝重的表示,车子是进口车,很多零件要从原厂进口,所以要比较久的时间才能修理好。

  然后他又会意味深长地说:「如果要快一点修好的话,多付一点钱也是可以的。」

  她马上就闭嘴不问,赶紧继续大啖美食了。

  有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他也慢慢地进驻她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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