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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是恋爱天 第四章
作者:黄茜
   
  “OK!大功告成!”齐家把最后一个盘子放进烘碗机,启动开关。“现在是点心时间!”他笑眯眯地对客人宣布。

  齐家移身到冰箱前,后头跟着探头探脑的是刚刚坚持“饱到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的林诗皓。

  “我来看看有哪些口味的冰淇淋……巧克力、香草、咖啡……你想要什么口味的?”

  “香草和咖啡的。”除了不喜欢巧克力的甜腻,林诗皓对冰淇淋通常是来者不拒。

  几分钟后,林诗皓满足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品味着冰凉的乳脂在口腔溶化的美妙感觉,刻意遗忘其中三位数以上的卡路里。

  “我刚刚说到哪里?”齐家带着他自己的冰淇淋,在林诗皓身边坐下。

  “说你在美国的最后一份工作是送Pizza的小弟。”林诗皓含糊地应着他。

  “哦,那差不多要讲完了。做完这份过渡性质的工作,我就接到台湾“都会”的聘书,回来任职啦。”

  “嗯。”

  两个人合力把餐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之前,齐家已经交代完他坎坷多变的就业之路。从一开始因为国内临床心理环境的不健全而打算出国深造,原本副修的传播意外变成主攻;拿了硕士之后,在娱乐业大城洛杉矶待了两年,换过三家传播公司,做过行政、企画,也跑过业务。最后因为争取广告业务而接触了广告制作的过程,便一头栽进了创意的圈子里,直到现在。

  中间“待转业”的过程,他还当过加油小弟、在餐厅端过盘子、包装收成的水果、送Pizza……什么都做过。

  简直是精采得让林诗皓嫉妒的人生!她从来都不敢想像自己没有工作、没有固定的居所,未来的目标又没有着落时,会是什么样的情景。

  “你的家人呢?”林诗皓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你的父母都不会干涉你的读书和就业吗?”直觉上,她认定齐家的家境不会太差;若没有稳固的后盾,通常造就不出勇于寻找真正所欲的孩子。

  齐家拿着小勺子的手僵了一僵,短短不到一秒钟,但是林诗皓注意到了;看来她无意中Touch到一个禁忌问题。

  “他们……尊重我的决定。”很含蓄的说法。正确来讲他们根本没管过他的生活!齐家尽力保持自然,继续吃他的冰淇淋,不让心中的愤懑溢于言表。

  林诗皓望着齐家用力到泛白的指节和避着她的眼睛,像个有伤又倔强地不肯承认的小男孩,而她竟然有股上前去拥抱他的冲动。

  最后是门铃声打破了这一时的尴尬。

  齐家静静地放下冰淇淋去开门。

  “齐先生──”高分贝的喳呼声随着开启的大门席卷而来。“你在家呀?那真是太好了!”

  来人不请自入,是住在顶楼的社区自治会会长冯太太。

  “哟──林小姐,原来你在这儿啊!”进了客厅,一见林诗皓又是一阵惊呼。“怪不得我刚在上头按了半天电铃都没人应门。”一双眼在林诗皓和跟着踏进客厅的齐家身上颇有深意地转了几转,神色极为暧昧。

  哦!这下好玩了!林诗皓在心里叹口气。沉寂已久的大厦八卦联播网终于又有新消息出炉了。

  “冯太太,找我有什么事吗?”齐家礼貌地开口。

  “当然有事啦!你们两个都在这儿正好替我省事。”冯太太在一叠蓝色宣传单里抽了两张给他们一人一张。

  “社区亲子园游会?”林诗皓瞄了一眼纸上的大字。

  “对啊!是为社区托儿所筹款办的,顺便联络联络街坊邻居的感情。”冯太太笑眯眯地为他们解释。“计画中有跳蚤市场、小朋友同乐会和餐会。希望大家捐些旧的、用不到的衣服啊、用品什么的用来义卖,觉得手艺不错的烧道菜,要不出个力帮忙也行,反正是做善事嘛,希望大家都一起来同乐。”

  “听起来满好玩的。”齐家一脸兴奋的光采,一扫刚刚的阴霾。“我刚搬家没什么东西可以捐,做菜手艺大概比不上社区妈妈们,不过有什么我能做的我一定尽力帮忙。”

  “我回去找找,应该有不少东西可以捐吧。”林诗皓顺口接下去。“我也做不出什么大菜,帮点别的忙倒是没问题。”

  “啊!太好了!”冯太太笑得两只小眼睛全不见了。“我就知道现在年轻人最热心公益啦!那我告诉你们……”

  —     —     —

  结果星期日当天,林诗皓捐了一些平常少穿的衣服,和一堆不合她口味但还没过期的罐头。她和齐家也在冯太太坚持“好不好吃没关系,大家高兴就好”之下,各出了一道海鲜浓汤和三杯鸡。

  而他们俩被分派到的另一个任务是在小朋友同乐会里负责一项活动。

  他们教小朋友溜直排轮。

  林诗皓大学时跟着同学玩过一阵子直排轮,基本技巧都还记得,轮鞋也还在,所以当齐家提议把直排轮当作他们的活动项目时,她就一口答应下来。

  到了正式上场的时候,林诗皓才知道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和齐家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活动开始后十分钟,她只能和围在小溜冰场四周的小朋友一样,眼睛嘴巴张得一样大,看场中的齐家表演出各种神乎其技的动作,露出看偶像的痴迷崇拜表情。

  最后一个倒溜后空翻完美地结束,齐家自远处以S形一路溜回来,顺手收拾一长排的路障,同时对着场外的小朋友们吆喝着:“赶快穿上你们的轮鞋和护具,我们要开始练习喽!”

  “齐家!”好不容易等到他溜回起点,林诗皓一把把他抓到一旁。“你怎么不早说你直排轮溜得这么……嗯……厉害?”害她现在恨不得冲去上三个月课来赶上他的程度。

  “这都是大学时候学的,忘得差不多了。”齐家好笑地看着林诗皓一脸的懊恼。“你不是也会吗?”

  “我本来以为……穿着轮鞋……可以移动……不跌倒,就算是“会”了嘛!”谁知道两人对“会”的定义差异这么大。想想,林诗皓又不禁气愤了起来:“你要忘也不会忘得干净点,真是的!”

  齐家看着林诗皓不自觉地露出小女儿的娇态,小心地不露出眼中的迷醉,也不敢笑得太嚣张。“放心啦!我从最基本的站立、走路、煞车开始教,这总难不倒你了吧?”

  “哦,那就好,我大概可以胜任吧。”林诗皓看看场中穿好一身配备,正精力充沛、跃跃欲试的小鬼头们,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那就别怀疑啦,我先去教基本动作,你换好装备快点跟上来吧。”齐家拍拍林诗皓的屁股,趁她还没反应过来就像阵风似的刮走了。

  一个小时的活动时间能教的实在非常有限。齐家粗浅地介绍过直排轮鞋的构造、特性、保养的方法,然后让林诗皓示范了标准的站立、行走姿势。将小朋友们分成两小组,让两个大朋友各自带开练习后,还来不及教煞车动作,活动时间就结束了,冯太太还亲自过来催大家赶快到餐会的现场去,免得晚到好吃的就被抢光了。

  “小朋友,笑够了,该起来喽。”林诗皓踩着轮鞋滑过场中,一把捞起最后一个跌倒在场中咯咯笑个不停的小男孩──因为护具齐全,滑倒多半都不怎么痛──替他拍拍身上的灰尘,把他带到场边,丢进正七手八脚卸除一身装备的人群里。

  “你做得很好嘛!”不知什么时候,齐家已经无声无息地滑到林诗皓身边。

  “是吗?”林诗皓对他疲惫地一笑,朝反方向他们放东西的地方溜去。“我已经在认真考虑加强日常生活的运动了。”

  “没那么糟吧?”齐家轻易地超越她,拿起刚才收起来堆在角落的路障,有模有样地又排了起来。“我看你教得很好,基本动作都满扎实的,没什么问题啊。”

  “不是排轮的问题啦。”林诗皓不自觉地跟在他旁边溜着。“我有点受不了现在小孩子过剩的精力。”她作势敲敲胳臂和肩膀,敢打赌至少会酸疼一个礼拜;这是被十几个小鬼拉着跑,和捞起一个又一个不停跌倒的小麻烦造成的后果。

  “别骗我你和小孩子处不来,我看你和他们打成一片,乐得很。”排好路障,齐家轻轻松松地交叉前进,玩起花式来。

  “那是当然,我可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看齐家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林诗皓也绕着场边溜了起来,反正离餐会开始还有点时问,她也不想这么早去人挤人。

  “什么时候法律系的必修还加了幼教这一科啊?”齐家从S形前进中抬眼看她,脸上有一抹怪笑。

  “这才不是课堂上学来的东西咧!”林诗皓试着从齐家的路障中穿过去,不小心踢倒了一个。“这可是三、四个寒暑假被夏令营的小朋友磨出来的成果。”

  “那就好啦,你是个再成功不过的大姐姐,干嘛一脸不开心的样子?”齐家玩够了,又开始动手收拾路障。

  “不是大姐姐啦!”林诗皓把齐家收好的路障接过来,又一个个摆回去。“都该叫阿姨了。”

  “原来你不开心的是这个啊。”齐家继续拿路障递给身后的林诗皓。原来她也和所有女人一样,对无能为力的年龄消逝在乎得不得了。“心境年轻就好了嘛,何况你看起来也不老。”连他自己都听得出这话有多敷衍。

  “这我也知道啊!”林诗皓还是一直在摆路障。“可是……”

  “你在干什么?”齐家收好最后一个路障,回头一看还是满满的一大排,挑了挑眉问那个“罪魁祸首”。

  “我也想要试试看,玩一下嘛。”林诗皓摆好最后一个路障,抬头对他露出一个无辜的笑。

  “早说嘛!”齐家一个滑步溜开到场边,把空间全部让给看起来“很想玩又很紧张”的林诗皓。

  接收到齐家鼓励性的眼光,林诗皓深吸一大口气,试探性地滑出一步,首先挑战她觉得好像很简单的S形。

  顺利绕行过前两个路障,林诗皓得意地朝齐家露出胜利的微笑,继续通过整排路障。

  “你刚刚说可是什么?”齐家想到她刚才话还没讲完。

  “我是在想啊……”林诗皓注意着脚下踩着轮鞋的步伐。“当我自己的小孩长到可以学溜排轮的时候,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力气教他。”

  因为热爱自由,婚姻和随之而来的家庭、儿女一直是林诗皓生命中第一个被“搁置”、“延后”的计画,但是从来也没想过要放弃。现在她却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即使她马上到街上找个顺眼的男人嫁了,等到怀孕时也注定是高龄产妇,更甭提孩子还没长到青春期,她就已经是中年人的事实。

  “你会教得很好的。”齐家喃喃,目光追随着场中小心翼翼,却掩不住一脸兴奋地绕过一个个路障的娇小身影。平常一丝不苟的马尾现在斜斜地挂在她颈后,散乱的发丝围住她汗湿通红的脸,宽松的T恤短裤和关节上的护具都被扯得歪七扭八……齐家却觉得,此刻的林诗皓是他毕生所见最完美的女人。

  “你说什么?”专心在脚上的林诗皓好像听到齐家发出了声音。

  “你打算要生几个?”齐家大声喊回去。现在他的心情处在莫名愉快的状态当中,先前一点点的不耐烦全数烟消云散。

  “两个吧?我想,还不知道带不带得动……”林诗皓的答案脱口而出,丝毫不察此问题过度的私密性。

  话还没讲完,S形也还没划完,林诗皓出脚的角度一下没拿捏准,重心跟着被带了出去,慌乱中试着反向平衡的另一只脚也弄巧成拙地滑了出去,眼看她就要倒栽葱摔个正着,后脑勺将用力亲吻地球表面了……林诗皓认命地闭上双眼,接受即将到来的疼痛……

  没有,什么都没有,什么痛的感觉都没有。

  一只手扣住她的腰,另一只护住她的头,脚下轮鞋前冲的滑行被缓和下来。林诗皓感觉到自己是被很温柔、很温柔地放到地上,她的头被护卫在坚实的手臂和胸膛之间,混合著檀香、泥土和汗水的纯男性体味温暖地包围着她。

  林诗皓睁开双眼,对上齐家那夹杂着紧张、轻松、戒慎恐惧和其它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灼灼双眸。

  “你的动作怎么可能那么快?”她抢先问出第一个想到的问题。刚刚齐家明明还好好地靠在隔着一段距离的栏杆上啊,怎么来得及冲过来,还能中断她转瞬间跌倒的动作?

  “我还没告诉你,念研究所的时候我在曲棍球队待过一阵子。”齐家咧嘴笑着,大半的眼神被“放心”取代。

  “哦!难怪……”林诗皓跟着弯起嘴角,“好加在”地吁出一大口气。

  男人的气息和女人的气息在低空中交会,她倏地意识到此时两人所处位置的暧昧;她算是被抱在他怀里,身体有一半以上的面积紧紧和齐家贴合著。

  在林诗皓的记忆中,她不曾在任何男人面前有过如此脆弱、女性化的姿势。她突然明白了齐家眼中那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是什么了──

  他眼中燃烧的,是任何一个正常男人,在身下压了一个女人时会有的正常反应。

  林诗皓的体温和心跳速度瞬间冲到最高点,她知道自己现在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只好呆呆地盯着正上方距离不到五公分的脸部大特写;墨黑的浓眉、挺直的鼻梁、温润的双唇,构成一张温柔爱笑的轮廓……她现在才发现,齐家有张相当耐看的脸呵!

  “该去吃饭了!”

  还没从观察齐家的着迷中清醒过来,下一刻,林诗皓已经被蓦然起身的他一把从地上拉了起来。

  两人静静地收拾好场中东倒西歪的路障,再各自卸除身上的护具、装备,其间齐家瞄都不敢瞄林诗皓一眼。

  开什么玩笑,怀里抱着喜欢的女人已经让他动用最强的自制力去压抑冲动了,偏偏那个女人还一脸纯真痴迷地望着他,齐家差点没当场喷鼻血。

  林诗皓当然知道发生什么事,可是也不晓得该说什么,她生平第一次完全没有任何行动就撩拨到一个男人几乎失去控制……

  各种乱七八糟的情绪涌上来,就是没有罪恶感这一项。

  林诗皓回过神来,眼睛盯上齐家牢牢牵着她往餐会会场移动的手,他颀长、有力的手……

  手是什么时候被他握住的,她怎么一点感觉也没有?

  林诗皓看看眼前的男人,再看看牵在一起的手,然后加快脚步跟上他的步伐。

  她可是一点挣开手的意思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     —     —

  CALL机响的时候,林诗皓正蹲在阳台上,戴着粗厚的工作手套,卯尽力气拔着恣意蔓延了许久,正逐渐淹没她本来就没什么分量的小花圃的各式野草。

  休假的时候林诗皓的手机关机,独留CALL机当她的“公务专线”。特别交代过秘书,除非真的是事关重大、火烧屁股、非她不可的要事,否则千、万、不、要、打、这、个、号、码!

  千挑万选出来的秘书果然有她的价值,休假快两个礼拜,CALL机哼都没哼过一声,直到现在。

  林诗皓慢吞吞地跳下阳台,扯掉工作手套,学电影里女主角那样优雅地推开落地窗纱门、跨进自己房间,晃到书桌旁,抄起搁在上头的CALL机,瞄一眼萤幕上显示的数字,再随手拿起一旁的电话,悠哉游哉地拨了出去。

  电话响不到一声就被接了起来──

  “我是丁鸿钧。”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透过话筒传过来。

  “大哥,你知不知道小妹我现在正在休假?”这厢回应的,是林诗皓慵懒、玩笑似的、完全不搭轧的语气。

  “哦,是吗?”冷硬的声音九十度大转变,沉厚中难掩笑意地开口:“那我这做大哥的,也千不该、万不该在这个时候请小妹帮一个小小小小的忙喽?”说话的方式则完全缺乏诚意。

  “哦!少来了。”林诗皓拉开书桌旁的椅子坐下来,一双大脚丫舒舒服服地往桌面上搁。“你以为我今天才认识你吗?丁鸿钧。”

  “这是一个小妹对大哥应有的尊重态度吗?”带笑的口吻听不出半点话里应有的质疑。

  “你玩够了没呀?”林诗皓懒得听他闲扯。“十万火急地让我秘书Call这个禁忌的号码,不会就只是专程和我讨论我对你的态度吧?”

  “你愈来愈没幽默感了,小妹。”

  “你每天有几百份公文要批的大企业倒了吗,大哥?”

  “如果不想让它倒,你现在方不方便过来一趟?”

  “这么严重?”林诗皓两只脚一下从书桌落下地面,撑直她的身体,在椅子上坐正。

  “哈!吓到你了!”电话那头的人轻快得意地评论著她的反应。“对你大哥的经营能力太没信心了吧?”

  “啐!闲到开起这种无聊的玩笑,我真的开始为你的公司担心起来了。”

  “是是是,我马上专心回到工作上,免得它应了诗皓小姐的咒语真的倒了,可以了吧?”

  “可以──”林诗皓不耐烦地拖长尾音。“你也可以说说找我到底什么事了吧?”

  “嗯,你没听到吗?我刚刚说了啊。”

  “除了一堆不好笑的笑话外,我刚刚什么也没听到。”

  “都是我的错,我知道。”很认分的语气,只不过说的人把它讲得像个玩笑。“总之你这两天有空到我公司来一趟。”

  “可以先请问一下是哪方面的问题吗?”

  “一个土地开发案,最后有几个地主摆不平。”

  “听起来很简单。”不像得动用她这个休假中的大律师。

  “你来看过资料就知道了,电话里讲不清楚。”

  “好,你等我一下……”林诗皓看看腕上的手表。“一个小时后见,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你真的要马上过来?”

  “Whynot?反正我现在很闲。”

  林诗皓挂了电话,晃到洗手间洗脸洗手,换了套稍稍正式的服装,拎个钱包钥匙就出门了。

  原本打算开车过去,看看表还有四十五分钟可供她挥霍,念头一转,决定搭公车;丁鸿钧的公司在中山北路,若不是阳光太强,四十五分钟她走都能走到。

  丁鸿钧是林诗皓大学时代的学长。

  不同系级、不同社团,甚至不在同一个校区,他们会认识进而成为好友,完全藉助便利发达的网际网路、进步的电脑科技。

  丁鸿钧念的是企管,很典型的企业家第二代,大学时就开始接触、学习家族事业的经营管理。他很有那种世家长子该有的条件:深思熟虑、负责、深沉、难以亲近。这些很适合接班人的特质,却让他在学生时代成为高傲、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代言人,被排拒于年轻人的友谊圈子之外;他自己对这种情况可说是甘之如饴、正中下怀,乐得清静。

  这和我行我素的林诗皓,似乎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总之这两个孤僻成性的人在网路上一拍即合,聊得十分投缘,但是却没有像罗曼史小说那样有什么天雷地火的发展,反倒成了大哥和小妹的关系。

  两个人真正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丁鸿钧的毕业典礼上,也是他起程赴美的前夕。丁鸿钧在一堆冲上来献花却大半不认识的学妹中,一眼认出了林诗皓,毕业典礼之后,他们聊了一整个下午,面对面地聊些平常也会聊的东西。

  在那之后,丁鸿钧和林诗皓的下一次见面,足足隔了六年的时间;直到丁鸿钧回国接掌丁氏企业总部,聘请林诗皓做他的法律顾问。

  其间他们的联络一直没有中断,但是也不频繁。

  林诗皓很清楚她和“大哥”成不了一对的原因,他们两人太相像、太致力于追求自己的目标──丁鸿钧的是责任,林诗皓的则是自我──在朋友的距离互相打气勉励很好,但是变成情人……

  她猜想两个人会因为坚持自己原则最后掐死对方。

  会让丁鸿钧胆敢打扰林诗皓至高无上假期的问题,想必绝不是能轻易解决的事。

  林诗皓望着车窗外蓊郁的树木,圆山饭店突出的红色外观丝毫影响不了她的沉思。丁鸿钧并不只有她一个法律顾问,他大可寻求其他几位名律师的协助,而不用抬出私人的情谊让她在假期中破例,除非──

  林诗皓太清楚自己有一项别人没有的特质:双赢。

  丁鸿钧能在几千亿资产的大企业掌权,仁慈、心软、为对手着想都是不可能在他身上出现的形容词,“商场如战场”才是他不变的信念;现在他却坚持要她出马,要“双赢”?!

  而看他把她“征召”出来的紧急模样,林诗皓相信,“它”真的快倒了。

  不过“它”不是千军万马的丁氏企业,而是丁鸿钧内心坚定如山、稳若磐石的某个惯例、原则。

  嘿嘿!林诗皓迫不及待想知道是什么事把她老哥这座没温度的冰山推倒了!

  比搭公车早到了二十分钟,林诗皓慢慢踱进办公大厦。

  会见企业首脑的过程什么时候变这么简单?连总裁室秘书都省了通报,直接示意她进办公室时,她很不习惯地想着。

  “要见我一面比见你还难耶!好像我比你这亿万富翁身价还高似的……”林诗皓边跨进百坪的总裁室,边把她刚才的想法说出来。

  “为了恭迎你这个大人物,总裁当然得靠边站,先排除障碍让你畅行无阻喽。”丁鸿钧从他埋首的卷宗里抬起头来,笑看他这个亲近而且唯一的“小妹”。

  丁鸿钧没有妹妹,个性和背景使然,真正能交心的朋友也少之又少,林诗皓和他相识多年,交情却没有随着时空移转而变质,“投缘”是一部分原因,真正让丁鸿钧肯深交这个朋友,是因为她真的对他无所求,完全没有任何企图。

  林诗皓是他所见过活得最“自我”的人。

  不是没动过追求她的念头,但是想想又算了;谁会愿意找一块比自己还硬的石头来砸自己?别傻了!

  “好啊,现在大人物到了,你是不是该起来行礼欢迎什么的?”林诗皓大剌剌地靠坐上办公桌。

  “给你点颜色,就开起染坊来了啊?”丁鸿钧绕过办公桌,惩罚似的拍拍林诗皓的头。“乖乖谈正事,先看看这份资料。”他把原先自己正在看的卷宗递给她。

  林诗皓摸着头瞪了大哥一眼,才将档案翻开约略浏览一遍,不到三分钟便合上卷宗。

  “这块地不错,好山好水,房子盖好记得替我留一户。”

  “就这样?”手插在口袋里的丁鸿钧停止踱步,满眼错愕地望着她。“你对里头的土地持有人资料没有任何意见?”

  “很难缠啊,我知道。”林诗皓跳下办公桌,往另一边的吧台晃过去。“可是对你来说都算不上什么问题,不是吗?”

  她打开吧台下的冰箱挑了罐海尼根;既然主人烦得忘了礼貌,她倒是不介意自己动手。

  “是没错啦……”丁鸿钧闷闷地吐出几个字,丝毫不察他正在自打嘴巴,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好了,我不找你麻烦了。”严肃冷硬的丁总裁破天荒地表现得像个心事重重的少年,代表事情真的严重喽!“这种属下早该摆平的案子会一路提报到大龙头的,我猜是那个……称作徐太太的地主吧?”林诗皓大胆地假设着。

  “你怎么知道?”原本背对她的丁鸿钧一下转过身来。

  “直觉。”林诗皓耸耸肩,灌下一口啤酒。

  档案里列出的是“丁氏建设”新近收购的一笔土地,紧邻捷运站,背山向海,还环绕着一条尚未动工的快速道路,可以想见未来的“钱景”不可限量。“丁氏”早在两年前就着手购进大片林地,到今年初,林地正式变更为建筑用地后,就只剩零星的小块土地分属于不同的所有人,也就是档案里的几个经过调查的背景资料。

  “拥地自重”是这些一夕之间成暴发户的土财主多半会有的现象。虽然只是几小块不起眼的畸零地,仗恃着大财团规划土地完整的必要性,他们也能狮子大开口地要求完全不合理的代价。

  以“丁氏”老道的经验,处理这种Case早是司空见惯,手法各有巧妙,但绝对合法就是了;林诗皓约略知道内容,但这是商场上的事,她还不至于天真到想干涉其中的合理性什么的。这一次丁鸿钧请动她,自然要解决的也不是这类“愿打愿挨”的事例。

  “徐太太”是个寡妇,丈夫过世一年多,她和婆婆、儿子住在台北市,那块刚变更的高价林地,她只占了四、五十坪的分量。

  不要钱、不要房子,也不要土地交换,这个徐太太就是不肯让出这块土地。

  如果说这个土地开发案会让丁鸿钧有什么困扰,那一定就是这一桩了。

  “她叫史佳。”丁鸿钧望出他办公室的大玻璃窗,视线却明显地不在那一大片蓝天白云上。“土地是她死去的丈夫留下来的,面积不大,但是即使是合理价格都是笔不小的数目,何况我们提出的条件是在三倍以上。”

  “你有的是方法处理这种情况嘛。”林诗皓仍是懒懒散散地送入一口啤酒。

  “但是我就是不想动用其中任何一个方法。”丁鸿钧锐利地瞥过一眼。

  “真的假的?”林诗皓开始笑。“我以为“恻隐之心”早八百年前就从你的字典除名了咧!”愈笑愈大声。

  丁鸿钧转过身瞪住笑不可遏的林诗皓,依旧面无表情,眼中却有一丝掩不住的困窘。“我是找你来帮我解决问题的,不是让你来嘲笑我的!”

  “嗯……哼……好啦!”林诗皓奋力地压住笑声。“你和这位徐太太见过面没有?”

  “看过人。当面交谈,还没有。”

  “知道她不肯卖地的原因吗?”

  “她坚持不和交涉的人员坐下来好好谈,我们根本问都没机会问。”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去见见她,了解一下这块地对她究竟有什么特殊意义?”

  “我?”

  “没错。”林诗皓瞄准墙角的垃圾桶,手腕一使劲──空罐立即命中。“与其让这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让我用法律知识取巧,还不如由你出面,用人性化的方式解决。”

  “是吗?”

  “当然是了,老哥。”林诗皓过去拍拍他的肩。“今天你找我来,其实要处理的不是法律纠纷,而是你的感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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