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方宸居住的地方,离台北不过两、二小时的路程,只是迎蔷翻烂了地图,就是找不到霞云路。
车停在加油站加油,迎蔷顺道请教了当地人。加油的工读生满脸问号,进办公室去问,半晌,出来一个欧吉桑,比手划脚指给迎蔷看:
“我跟你说,从这里直直走,走到那个指标有写香山乐园的地方,你就给它转弯上山啦。可是不是要走香山乐园喔,还要再住里面走,是条产业道路。这么远,我说给你听你也听不懂啦,你到山上那边再问人好了。”
换成迎蔷一头雾水。原来霞云路在山上?半信半疑照着欧吉桑的指示,把车开上了香山乐园的山区,过了乐园,她只好再问。
“啥?霞云路?”路边骑机车载着小女儿的中年妇人说:“还很远咧!你顺着这条路去,看到一个很小的小学叫做清水国小,下一条横的路你就左转,然后走到有个大石头写着明池宫有没有?那里就右转,那条路就是霞云路了。”
小学、大石头,左转、右转,迎蔷听得大脑小脑加延脑一路转动起来。她谢过了妇人,照着她所指示的去走。
清水小学?到了,那么下一条就转吧。可是走着走着,那大石头呢?叫什么宫的寺庙呢?只闻山涧鸟啭,绿草如织,深山的气息像被蒸发出来,愈来愈清新,路却也变得愈来愈窄,有些路段甚至连柏油路面都不见,只有光秃秃的水泥地,她是否走错路了?
前方路面旁的一块草地上停着一辆吉普车,车前有两名年轻男子,迎蔷把车开过去,摇下车窗,才刚问了一句:
“请问你们知不知道霞……。”
不得已就自动停了口,因为看样子不管这两个年轻男人知不知道霞云路在哪,暂时他们都没时间回答迎蔷的话。只见一个廿岁左右、一张娃娃脸的大男孩冲着另一个抱怨:
“上次就知道发电机有问题了,你怎么不修?”
“我看了啊!可是那时又不严重。”
另一个男人的嗓门比娃娃脸的大,年纪也大些,蓄小平头,五官跟脸部线条十分突出,虽然不尽完美──像是鼻梁过挺、嘴唇太薄,但无疑是张极男性化的脸,非常阳刚,换个简单点的形容词,就是男人味十足。他结实壮硕的身躯,与他的长相相得益彰,穿着一件便宜的BVD背心和工作裤,随便穿随便站,都是个足以吸引人目光的男人。
“对不起,请问……。”
迎蔷耐着性子又问了一次,可是那两个男人仍不理她,迎蔷的眉心都拧了,没见过这么旁若无人的人,而娃娃脸继续抱怨:
“不严重?这下好了,皮带断了,这么远,你把车推回去?”
“别紧张别紧张,干嘛发那么大脾气?”
小平头看来一副啥都不在乎,又像是颇有把握的样子,虽然他暂时也找不出问题。“任何事都能解决的嘛,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终于,小平头眼睛一转,看见了静静在车里把他俩当恐龙怪物般看的迎蔷。他的眼睛像车灯似的突然亮起来!
“哈!我就说,天无绝人之路,这下不就得救了?”小平头根本不在乎迎蔷把车停在这是为了什么,他热切地趴在迎蔷的车窗口,拜托她:“小姐,可不可以帮个忙?我们就住前面,可是车坏了,你帮我们把车拖回去好不好?”
拖回去?迎蔷本能地回道:“我的车又不是拖车,怎么拖?”
“我们的车上有拖车绳。”小乎头赶紧说,看准了迎蔷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夸张地双手合十,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恳求样:“拜托拜托!就在前面不远。你看这附近都没有住家,也没什么人会上山来,你要是不帮我们,我们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人救。”
那双亮闪闪的眸子虽然掩不住顽皮,可是语气却是诚恳的,而且他说的也不见得是谎。这四周纵然有几栋房子,看来却都像是荒废掉的。迎蔷的心地本就好,而这两个男人看起来也不像是坏人的样子……。
“好吧,我帮你们。”迎蔷点点头,眼角瞥见弃屋的门牌,XX里28号,连路名都没有?她肯定是走错路了。“对了,请问你们知不知道霞……。”
“太好了!谢谢、谢谢!我就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好心人!你就这条路一直走,不用转弯,看见一栋绿墙的砖屋,就到了。阿晖,赶快,去车里拿拖吊绳!”
小平头目的达到,立刻从迎蔷窗边跳起来,指挥坐镇。他显然只听他想听的,其它一概不管,迎蔷终于明白自己问错了人,一连三次,都没人理她!可恨却还要她帮忙拖车!
再不问了!她赌气地,当个笨好人把他们那部什么拦车拖回去,然后再去问别人算了。
吉普车很重,加上那两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坐在上面恐怕更重,还好她这辆名牌进口车有两仟CC,拖起来还不成问题。怕的是路面愈来愈窄,有一段便桥竟坍塌过尚未完全修复,仅留一个车身勉强可以通过,惊险至极。更糟的是,呼啸的风从树林中夺去阳光,水云流过聚集的丛草──下雨了。
天空被乌云占据,换上灰扑扑的颜色,挡风玻璃前的雨刷发了疯似地来回刷刮,对泼辣的雨水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山路迎蔷不熟,雨幕又漫天漫地地罩,她愈开愈心惊,时速降到不到廿,终于忍不住暂停摇下车窗往后面吼:
“还有多远?就这条路一直走?”
“啥?什么?对对!就快到了!”小平头跟娃娃脸在后面车上聊得挺开心似的,抽空出来回答迎蔷。
迎蔷的两道柳眉都快拧到一起了!车窗才开了这么一会,洒得她满头满脸都是水。真衰!帮人帮成这样,太好心了吧?
峰回路转的山路,车速像乌龟在爬,迎蔷实在不知道小平头所谓的“很近”、“快到了”是以什么做标准,她足足开了半个多小时,从下午开到傍晚,开到大雨都变小两,才终于看见了一堵绿墙。
到了!迎蔷虚脱地往椅背上一靠,心力交瘁。
“你们回来了!”屋里奔出一个身材略圆的女孩,脸也圆圆的,嗓门够大。
“我还以为你们被堵在桥那边了!”
“车子的发电机坏了,都是阿宸!没修好就把车开出去!”娃娃脸迫不及待地告状。“桥那边怎么了?”
“塌掉了。”跟在圆脸女孩后面的一名男子,斯文白净,像个学者的样子。“刚才陈婆婆来报消息,她儿子从桥边打电话回来,说桥塌得只剩下一部机车勉强可过。”
“好险好险!”小平头夸张地猛拍心口。“看来是我们刚经过就崩掉了,我们命真大。”
“不晓得要修多久?这几天我们都不能不山了!”圆脸女孩有点懊恼地说。
迎蔷坐在车里听到这一切,心里比圆脸女孩懊恼一百倍!还要加上另一百倍的心惊与忧虑。不能下山?那叫她怎么办?她心慌意乱地推开车门就要跨出来。
“什么时候会修好?有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慌张地脚往地上踩,可奇怪怎是踩空的踏不到地?当下雨声惊呼声齐响:
“哎哟!”
“小心──”小平头本能地伸手去抓她,没来得及,迎蔷的车门边竟是个水洼,她看也没看,就这么一脚摔进了水洼里!
“啊!”圆脸女孩掩住了嘴,想笑又不敢笑地望着陌生的迎蔷,狼狈不堪、满身是泥地从水洼中挣扎站起来。好个精采的出场。
小平头的功力比圆脸女孩可就糟上百倍了,他憋得痛苦万分忍住不笑的神情,简百比哈哈大笑还教人生气!迎蔷下意识瞪他一眼,他忙转过头去,半笑半说哼哼唧唧地:
“嗯,浴室借你洗澡吧,哈……哼,嗯,晶晶,你带她去!”
暂且没时间管迎蔷是谁,女孩领了她,住屋后走,打开一扇门让她进去。
“红色的水龙头有热水,我去拿条新的浴巾给你。”
门被关上,迎蔷整个人呆在浴室里,茫然不知所以地环顾这间小浴室。没有浴缸,只有淋浴的莲蓬头,地面到墙顶全站了小小的马赛克磁砖,虽然没有脏到让人想夺门而出,但磁砖中的缝垢还是清晰可见。别说迎蔷家里是有女佣专事清洁的豪宅,就算是外宿,她住的一向也是五星级饭店,这里实在是……。
然而身上泥泞湿黏的难受感,实在不容许她再多犹豫。她脱下衣服,迅速地扭开水龙头把全身冲了个干净,顺便也把衣服洗了。
“这是我的衣服,干净的,先借你,还有这条新的浴巾。”圆脸女孩有圆圆的笑容,和一颗好心。“洗完澡到前面来,我们要吃饭了。”
说得像迎蔷是这里的客人那般地理所当然。迎蔷换上女孩的一件长过膝盖的T恤,朝亮灯的房间走,一长条餐桌上字布满了菜,围着围裙端菜的竟是那学者模样的男人,烦她拖车的那两个家伙跷着脚等吃饭,绕着餐桌跑的有一只还没长大的小狗和一只猫,拍拍翅膀不友善往迎蔷那边飞的竟是──猫头鹰!
“懂点礼貌好不好?人家是客人!”小平头笑斥着,手一挥,猫头鹰驯服地回到较暗的角落。
迎蔷咽了咽口水。这里是什么?动物园?这些人是什么?科学怪人?直到女孩招呼她:
“来来来!过来吃饭。阿宸刚刚告诉我们了,不好意思让你帮他们拖车,害你被困在这。”
迎蔷惶惶然回过神来,无力摔坐在椅上。
“真的没有办法下山?”
“可以,用走的,走三个小时。”小平头又开口了。罪魁祸首,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再不然借机车载你下去,可是你的车怎么办?”
“如果不急着回去,就先住我们这吧。”圆脸女孩提议。“我们还有多余的房间,而且这里很好玩呢。”
急?是不急,就算回台北也没事好做,这里的人虽然有点怪异,倒一个个还算算和善,可是她母亲不疯了才怪,她是留了字条,但没说明原因,是偷跑出来的。
“借……借我打一下电话。”迎蔷几乎是从椅子上直直蹦跳起来。
一接通电话,何佩凤那大嗓门已经像是掀破屋顶似地从电话线那头传过来,再听见迎蔷的所在地、被困在山上可能数天,声音更是连迎蔷这边的墙都要被震垮!
“住几天?你到底跑到那里去干什么?你这样子我怎么放心叫我看我去接你回来好了……。”
又来了!母亲的过度保护让迎蔷顿时充满了抗拒,那种反抗心态,让她更不愿回家了!
不想让母亲知道她是在寻找捐骨髓给她的人,迎蔷扯谎:
“我只是开车出来走走,没什么目的,怎么知道会遇上这种事?过两天我就回去了,你别担心,就算你来了,没有桥,你也上不了山啊!”
“你现在到底住的是什么地方?那些人是什么样子的?你自己一个人不小心点怎么可以……”追根究柢,何佩凤就是不放心。迎蔷愈听愈没力,话筒拿离耳朵廿公分远,而母亲的声音依旧清晰传来:
“你不晓得,从看到你的字条开始,我就紧张得连坐都坐不住,一连四个多小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差点没去报警!打你的行动电话又不通……。”
不通?是的,迎蔷关机不敢接,想也知道母亲会打来。四个多小时……母亲是什么时候发现她不见的?午宴中还是午宴结束?迎蔷下意识抬起手来看表,咦?表呢?
耳边母亲的声音仍絮絮叨叨,迎蔷的脑子里却只有找表这件事。不是洗澡时拿下来的,她肯定那时候手上就没有表了,那是……。
迎蔷一心想去寻她的表,不经意地打断了母亲的话:
“好了,妈,我要去找手表,晚点再打电话给你。”又不经意地就把电话挂了,等电话“卡”的那声轻微响起,她才意识到:天哪!她竟然挂掉母亲的电话!她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母亲在台北不抓狂才怪!
于是迎蔷就这么眼神空洞的傻站在电话边,圆脸女孩第一个问:
“你……还好吧?”
“我……。”迎蔷呆楞楞的,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我的手表掉了。”
“啊!会不会是那时候……!”小平头立刻接口,他的想法跟迎蔷其实一样,起身拉开门就奔了出去,迎蔷跟在后面。顶着毛毛雨,两人跑到刚才迎蔷摔跤的那个水洼,只见水更浊,泥浆更浓,甚至一部分的泥水还在草地上冲出一道沟渠,往斜坡流下山去了。
当圆脸女孩从屋里跑出来,只看见迎蔷和小平头的背影,两人呆若木鸡地站在池边望着那一摊黄泥,一筹莫展。
“喔……不晓得被冲到哪里去了。”小平头闲闲地两手插在休闲裤口袋里,转过头来问她:“你要下去捞捞看吗?”
迎蔷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或者该说是“瞪”了他一眼,他闭嘴了。
“十成十是被水冲走了,现在只能等水退掉。”圆脸女孩苦笑。“算了,先进来吃饭吧。”
迎蔷垂头丧气、茫茫然又走回屋子。有人移椅子给她,她就坐,有人给她筷子,她就拿,圆脸女孩热心地替她布菜,她尝了一口。菜色不错,材料也好,可是烹调的技术实在不怎么样。迎蔷从小吃的是名厨手艺,这样的菜她简直吃不下,可是其他人却又甘之如饴……。
晶晶又介绍:“这里只有我们四个人,你不要拘束。对了,他是德稚,这是阿晖、阿宸,我是晶晶。”
是了。迎蔷其实老早就找到了储方宸,只是她刚才不知道,现在也不知道,她只不过把那颗小平头跟“阿宸”这两个字连起来,但还连不到储方宸那里去。因为这里的住址是新和村,不是霞云路,她也猜不到任何可能性,当然更不知道方宸他们曾经搬过家,这里是新地址。
今天发生的一连串事件,每一件对迎蔷来说都像是意外。意外地知道了储方宸的名字,意外地走错路遇上方宸,意外地帮他们拖车,意外地被困在这,意外地手表不见……。
当然,唯一不意外的是妈妈过度担心忧虑的大嗓门。这些林林总总加起来,简直像个轮盘在迎蔷脑子里转,两地是轮盘上的那颗小纲珠,滚来滚去,滚得她头昏眼花的。
“你上山来做什么呢?”昏眩中听见晶晶在问。她来做什么呢?
“我来找人,可是我不知道路,下高速公路问了人,人家说得很乱,上山又问,可能我又走错了,刚刚想问那小平头,他又老不听我说……然后我就帮他们拖车,雨下得很大,路很难走,那个桥又断了……。”比手划脚说得颠三倒四,别说旁人听不懂,就连迎蔷自己也不懂。她觉得头晕头痛,加上菜又不好吃,索性放下筷子,手扶住了头。
看她这个样子,所有人吓得没敢再问,甚至也没人敢再叫她吃饭。晶晶扶起她来。
“呃……我先带你去房间休息好了。”
她领迎蔷进了后面的空房间。
“衣柜里有被子。你休息一下,我不吵你了。”
晶晶走了。迎蔷眼睛四处一望,比起那间小浴室,比起刚才餐桌上的菜,这里更让迎蔷觉得晴天霹雳!那床,居然连个床垫都没有,只有块木板!
迎蔷楞傻在那边,蓦然身后响起了个声音:
“不会铺床吧?是不是?看你的样子就知道是个千金大小姐。喏,我牺牲点帮你铺床好了。”
不知什么时候跟过来的方宸,摆出一副自认潇洒的模样倚在门边,然后就这么走了进来。大摇大摆,不请自来,帮她从衣柜里取出棉被,一边抖被一边嘴里话还不停:
“这床被子是铺在床上的,这条被子是盖的,这里晚上不比都市,冷得会教你发抖。这几床被子前两天才晒过太阳,你放心,什么虫都没有。”
虫?方宸不说还好,一说,迎蔷的心里霎时毛了起来,惊吓全写在脸上。方宸从被子里抬起头嘲笑她:
“啧,都市女孩,你一定没住过乡下吧?”
真可恶的语气!迎蔷不由得把旧帐统统翻了出来,从刚见面方宸不理会她的问话自顾自答开始,到害她被困在这,害她手表搞丢,害她得睡这硬板床……不讲理一点,一切都可以算到方宸头上。
“你晚饭还没吃饱吧?怎么不回去吃完?”迎蔷还算能忍耐,只不过是在赶人而已。
“唔,有道理。”仿佛这事让他遗忘了很久似的,此刻才恍然想起。“那我走啦!日光灯的开关在这,奉劝你晚上留盏小灯。这里没什么邻居,也没什么现代设备,附近根本没有灯,晚上是暗得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他伸出五只手指来晃了晃,迎蔷立刻轻易地又被吓到,蓦地住身后退了一步,咽了咽口水。
“哎哎!”他夸张地又笑又叹。“随便吓吓,你就晕了?”
方宸的口气没有一点让迎蔷听得顺耳的,她终于忍不住反击了:
“没用的男人才拿这种话吓女孩子!”
“我可没吓你。”那张帅气的脸庞很认真。“乡下本来就是这样,昆虫乱飞啦,没有路灯……。”
“啊!你的……你的……!”
方宸的话莫名其妙被迎蔷的尖叫声给打断,迎蔷望着他的表情突然变得十分恐怖,好像他的脸变成了鬼怪似的,方宸还傻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怎么了?我的脸晚上看起来像贞子吗?”
“你的、你的……!”迎蔷不停地往后退,指着他的手在发抖,声音也在颤:“你右边的肩……肩膀上……蜘……蜘……!”
方宸不明就里。“肩膀?”
随意伸手去抓,毛绒绒的,他倒一点不怕,抓下来一看,居然笑了起来。
“喔,这个,没什么嘛,乡下这种东西很多的,这叫ㄌㄚㄍㄧㄚˊ,都市也有啊,你不知道吗?”
说着,居然还捏着一只脚吊着递给迎蔷看,吓得她尖叫无处躲,方宸还在继续:
“别怕别怕!它又不咬人。这间屋子靠水边潮湿,ㄌㄚㄍㄧㄚˊ满多的……。”
很多?迎蔷吓得双眼圆睁像铜铃!她不假思索她便往门外冲。
“你去哪?”方宸追过来,手上还捏着那只虫。
“不要过来!”迎蔷惊慌地又吼又叫。“我不睡房间了,我宁愿去车上睡!”
“车上?”方宸很故意地把脸色肃下来。“开车门时小心点,草堆里有蛇,别让蛇跑进去了。”
迎蔷一双美目火炽地瞪了他一眼,还是走出了室外。刚才原本头还晕晕的,被方宸这么一搅和一吓,精神全恢复了起来!倒也不想那么早回车上睡,却是每踩一步草地心就跳一下,深怕真的踏到蛇什么的……。
该死的家伙!都是他,都是他害的?
砖屋前有两盏庭院式的五灯,一张长椅,除此之外,还真像方宸所讲的,不再有任何现代化的设备。她走到长椅上坐下,两脚缩到椅子上来,整个人笼罩在灯光的范围之下,有了点安全感。
雨已完全停了,蒙蒙灰白的云拥着清冷的月,月华如水,染得绿草上的嫩芽晶晶翠翠的,徐徐的夜风,足以撩起人心底的思绪,吹拂着迎蔷的长发,纠纠缠缠。
难得有这样的山居夜景,意外地能有这样的经验,然而迎蔷心中仍有挥不去的纠缠。她想到母亲,不知在台北为她担心成什么样子,便没来由地心烦起来;然而另一部分的自我却又为了这偶然的自由而庆幸。她不就是厌倦了家人的过度照顾才留字条出来的?
去找捐给她骨髓、救她一命的储方宸,一来好奇那人长什么样子,想亲自谢谢人家;二来不过也只是个借口,迎蔷给自己的借口,好让她有理由不告外出,然而现在这借口引出了更多理所当然的借口,毕竟她是被迫困在这,不是出自她所愿。
如此一来,她自由的假期岂不正大光明地多了好几天?就算被困在这山上,也令人兴奋。
两个自我──一个传统的她要自己顺从母亲,另一个抗拒着要她听从自己的声音,两相矛盾纠缠。迎蔷蜷着腿,下巴抵在膝盖上,那瘦弱弱的身影看上去十分的无奈。方宸从餐厅里拉开窗,看见迎蔷安静的剪影,眸子迷蒙起来,无法转移他的视线。
很难去形容她给人的印象。她的美,一半是外在的,那养尊处优的白皙皮肤,得宜的发型衣着,上流社会的优雅气质。然而如果她的美仅止于此,那么她不过是个缺乏特色、缺乏个性的纸美人,得不到方宸任何一句赞赏的,只是她还有另一半的美……。
不说什么,光是耶双水雾剔透的眼睛,黝黑发亮的瞳眸像珍贵而神秘的宝石。藏着不欲人知的秘密,赞赏之余,引出更多耐人寻味的问号,让人想掘出她深藏的、真正的灵魂。
更奇怪的是,每多望她一眼,方宸就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她。他从不信什么似曾相识这套,可是她却让他有这种错觉,好像两人之间存在着某种连系。
“她好像不太习惯这里,坐在那干什么呢?”晶晶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方宸身边,望着窗外,有点担心。“我去看看她好了。”
方宸很快拦住了她,对她笑笑。“我去。”
踏着轻快的步子,方宸手插在长裤口袋里走到迎蔷身边坐下,把迎蔷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又是他,没好气地立刻把视线调回来。
“怎样?山上的夜晚很舒服吧?”方宸找话说。但迎蔷不仅没回话,甚至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他倒不气馁,又说:“耍酷?女孩子耍酷没人要呢。”
狗嘴吐不出象牙!迎蔷还是不开口。
“你知不知道你很擅长装傻不讲话?”方宸继续逗她,迎蔷终于有了反应,忍不住顶他:
“你知不知道你很擅长把口水喷到别人脸上?”
唔,有反应了。骂人也算是种反应,方宸笑了起来。
“你还满会躲避话题的嘛。”
“躲避你可怕的口臭!”迎蔷长这么大,还不曾对人这么刻薄过,这男人还真能引出她性格里的黑暗面。
“我有口臭吗?”方宸手捂着嘴呵了两口气。“唔,刚才吃了大蒜……。”极出其不意把嘴靠近迎蔷的脸。“喂,你叫什么名字?”
恶臭!臭──迎蔷嫌恶地又躲又煽,没好气地回:“薛迎蔷!”
薛迎蔷?方宸陡地认真思索起来,自顾自地说:“这名字真的好像在哪听过。”
“拿罗曼史的对白骗女孩子,太逊了吧!”迎蔷逮到嘲笑他的机会,哪肯放过。
“不是不是……。”他仍然寻思着。“真的在哪听过……喂,你是不是参加过什么选美,还是上过报纸的社会版?”
愈说愈不像话了!
“你知不知道我才刚认识你几个小时,就觉得你很讨人厌!”迎蔷恼了,站起身来走开,不想跟他分坐一张椅子。
哪知方宸又跟了过来。
“怎么你看起来温温柔柔的,脾气却那么大?一副想把我在新光三越楼顶示众的样子。”
小狗从屋里跑了出来,摇晃着尾巴在方宸脚边转圈圈,方宸怜惜地一把将狗抱起来,逗着它,跟它煞有其事地讲话:
“我跟你说,你以后长大千万不要变得跟那个女人一样喔,这么凶会把男人都吓跑的。”
这男人,还真能教迎蔷气得脑充血!她煞住脚步,失去控制地瞪着他:
“你可不可以不要管我?离我远一点行不行?”
方宸似乎没料到她会这么泼辣地骂人,不过仍是笃定地回答:
“不行。”
迎蔷翻了翻白眼,扭过头不再理他。方宸闲闲地两手插在口袋里,还是执意跟着她。
“喂,我只是觉得你突然被困在这里,一个人待在这陌生的地方,如果没人理你,你一定又寂寞又难过。”
迎蔷煞住了步子,有点讶异于这男人的细心体贴。如果他说的是事实,那这男人还真算是个稀有动物。
“而且下午你根本还不认识我们,就肯好心地帮我们拖车,”方宸仍追着她说个不停:“如果我是女同性恋,一定会立刻爱上你。”
这是什么话?迎蔷的眉心又打起结来。好不容易对方宸有了一点点好感,立刻又被他给破坏殆尽!迎蔷恼人地扭过头来,没有余力注意自己的措辞了:
“你这人也真是奇怪,看起来老大不小了,廿好几了吧?还这么吊儿啷当的,我真怀疑你这样能做得了什么正经事!怪不得窝在这深山里!”
劈哩啦啦骂了一串,方宸怔了怔,不知是因为迎蔷骂得如此流畅,还是因为过于残忍的事实,他的表情僵了下,不过很快的,那张阳刚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他不在乎地耸耸肩:
“不错嘛,会骂人了,至少比我在下午刚见到你时那副茫然恍惚的样子好多了。”
茫然?恍惚?换成迎蔷怔楞住!记忆中方宸刚见到她的时候,不是连看都不多看她一眼,只顾着解决车子的问题?没想到他从那时候就注意到她,而她的表现竟是那么明显?连一个不认识的人都看得出她心中的茫然?
方宸站在那,仍是那副闲闲的样子,只不过脸上的嘻皮笑脸收了起来,他不再烦迎蔷,薄唇浮着微笑。
“好了,我得去做“正经事”,不吵你了。”
迎蔷呆呆地望着他走掉,心里琢磨着他所谓的“正经事”是什么。陡地,方宸走了几步又同过头来,迎蔷以为他要解开她的疑惑,然他却说了一句:
“对了,这个给你。按着!”
迎蔷一惊,本能地伸手去接他抛出来的东西,运气好没掉在地上,她一看,是颗大苹果。
“你晚饭几乎都没吃,饿了的话就啃苹果吧。”他淡淡一笑,走了。
迎蔷捧着苹果,怔忡望着方宸渐行渐远的背影,却阻不住一股陌生的暖流横心田。她头一回想到:也许这个看起来玩世不恭的大男孩,并不像他表面上的那么无厘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