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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儿弄蝶 第五章
作者:于晴
   

  裴穆清这一趟远行竟长达半个月之久。

  不,正确地来说,应该是十五天又两个时辰。其实也不是弄蝶要刻意去记——她可是抵死也不承认——而是没有裴穆清的日子里可是让她闲得发慌。

  打从那日他带她熟悉裴家牧场后,她才知原来方圆万顷的裴家牧场,就算走上几日都不见得能走完一圈。当然,她也不敢奢望裴穆清当真会带她逛完整个裴家牧场。即便那交通工具是马,说来惭愧,十六年的生涯中可不曾骑过马,就连牛车都不曾坐过,唯一的交通工具便是两条腿。往往大半年的时间由南到北、由北到南沿路乞讨靠的全是一双退,什么马啊驴的,只有眼瞧的份儿。那日,裴穆清带她逛牧场之前抛下一句:“在关外生活岂有不会骑马之理?”接着便由马厩牵了匹小马出来教她骑马。这不骑还好,一骑可就丢了脸!不仅整个人跌在地上,还差点被马儿给踏死!如此试了几回,屁股也摔得红肿,裴穆清才相信原来世上当真有不会骑马之人,当下便允了她不必学骑马,而直接与他共骑一马。那语气好似她该感激他的恩德似的!呸!又不是她自个儿缠着他要学骑马的,是他强逼她学的耶!瞧瞧身上的瘀青到现在还没褪,更别谈稍后吃晚饭时他有多残酷多恶毒了——竟要她拿竹筷夹菜吃饭!要不然就只有饿肚子的份儿。

  她岂知在裴穆清的眼里看来——

  那晚,厨房师傅特地做了几样珍味,才一端上桌,她便不客气地伸出魔瓜来,将师傅费了一下午烹煮的八宝肥鸭一把抓起,就开始又啃又咬的,活像饿死鬼投胎。当下看得富海一愣一愣的,好不讶异!而这裴穆清倒是没啥讶异之情,只是冷静地“命令”她用竹筷吃饭,否则就只有饿肚子一途。在裴穆清的权威之下,她只得忍着气,忍着肚子饿,很努力地学着用竹筷吃饭。她就不懂,明明人有十只手指,拿起食物来不是比两枝竹筷来得更快些吗?打从懂事起,她哪里用过竹筷了?向来都是用手拿着吃,一个叫化子哪会随身带着一双竹筷?根本不可能嘛!

  但事到如今,她也不得不学着用竹筷。说来可耻得很,那双竹筷就像跟她作对似的,好不容易握住其中一根竹筷,偏偏另一根又从她手里溜掉,夹了大半天竟也夹不起一块肉来,肚子都咕噜噜的叫翻天了,却还是吃不到半点东西。她简直恨死这裴穆清了!他根本是摆明了罚她不准吃饭嘛!害得那师傅每端出一道菜时,她都睁亮了眼,差点没流出口水来,就巴不得能一一塞进肚里,就算死也值得!偏偏裴穆清硬是逼她学这学那的,只怕等她饿死了都还没学会如何用竹筷呢!

  也算是裴穆清还有点良心——这是弄蝶为他找的理由。他在旁吃得津津有味,她却学得泪流满面。到后来,大概是他吃饱喝足了,瞧她终究是夹不起菜来,一时不忍,便用竹筷夹菜喂她吃饱为止,而且是只有八分饱,简直是气煞她了!

  既然同情她,打算放她一马,那任由她用手抓着吃岂不更好?何必花时间喂她?又吃不饱!问他理由,他只是淡淡说了一句:“从今以后不准用手抓食。”言下之意分明就是——宁愿他喂她吃饭,也不准她用手抓食。而且今儿个喂她之事可是下不为例,为此可知他待她有多残酷了。

  纵是如此,这几天她学得可勤了,跑到哪儿都带着一双竹筷,就怕他回来了自己还学不会用竹筷,那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不过说归说,他虽是百般虐待她,但她仍是挺想念他的。谁叫裴家牧场里没半个可说话的对象——所谓没有说话的对象,就是没有敢跟她吵嘴的对手。富大娘嘛,当她是女儿疼都来不及了,事事都让着她,哪会同她拌嘴?而那富海就更别提了!坚守着裴穆清临走前的命令,当她是大小姐般对待,除了不得跨出裴家大屋一步之外,她爱做啥就做啥。这富海总算也是忠仆一个,每每对于弄蝶的有心挑衅,只当没看见没听见,即使他额上青筋暴凸怒不可遏之际也不曾回嘴,只是默默地退下,默默地回房,然后默默地用力咬那早已准备好的木块,用以发泄心中怒火。他忍耐的功力既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弄蝶自然也无法挑起他一句反驳,只好改找阿珠。那阿球还真是个标准的丫环,故意叨念她一句,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下来,像是水龙头似的,到头来还得弄蝶好言安慰她。至于其他偶尔到大屋来的牧童就更别谈了,一听说是裴穆清收留的姑娘,个个以礼待之,对于她有时恶毒的言语也充耳不闻,甚至以有礼的微笑回应。

  事已至此,她不认输都不行了。往往一整天,她都像是个幽魂似的在大屋里飘来荡去的,就盼穆清赶紧回来,要她像个犯人般的待在大屋子里,倒不如随爹爹浪迹天涯,靠乞讨过活。

  不过想归想,真要她放弃裴家大厨的手艺还真是有点犹豫呢!而这一犹豫,也过了半个月之久。

  这半个月已是极限,要她待在大屋里什么事都不能做,简直是无聊得发慌。也亏得她脑筋灵活,趁富海正忙于打理牧场时偷溜到外头去玩。

  走了一上午,确定没人追来——虽走得挺远的,但仍是在裴家牧场的范围之内,她才放心徜徉在这绿意盎然的世界里。瞧那远方有白云飘来,偶尔传来阵阵的马儿嘶鸣,小鸟轻啼,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溪缓缓流过,还真是会让人错以为这里是人间仙境呢!想不到裴家牧场竟然有此等美丽景色,尤其阳光暖烘烘的照下来,那草和树似乎更绿得发亮,让人恨不得一把拥进怀里,闻一闻那清爽的野草味呢!

  想着想着,她便在草地上坐了下来,也不管今个儿刚换上的黄衫会沾上多少泥块,只贪着享受眼着的一切。哪天也该带那姓裴的来此瞧瞧——呸!她干嘛想起了那姓裴的?说来也奇怪,自从裴穆清离去后,她脑子里总不时的浮现那张讨人厌的脸庞。八成是积恨太深了,才会时时刻刻想起他,就连梦中也有他,害得她恶梦连连,觉也睡不好,吃也吃不下——或许是有些夸张,吃倒也吃得下,只是每回阿珠都盛上只能让她八分饱的饭菜,害她夜里饿得发慌时,只好溜到厨房去找吃的。但可恶的是,那厨房里每晚只留两个热腾腾的包子,稍够她填填肚皮,塞塞牙缝而已,也不知是谁故意留的,竟不留多些!

  “你是谁?竟敢擅闯裴家牧场!”凌厉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她吓了一跳,回头见一名男子骑在黑鬃白马上,说有多神气便有多神气!若是哪天那也学会了骑马,想来也会这般神气吧?就只可惜那小马跟她有仇,每回骑都要摔个几次。

  “你是聋子吗?”那名男子流里流气的眼睛正上下打量她。他手里握着条马鞭,似乎随时会扬起来狠狠的抽打她一顿。”

  “你是谁?”她站起来,双手叉腰,活像个泼妇般。

  “我在问你话!”他凶狠地说,当真扬起了马鞭。

  若是寻常千金,只怕早已给吓晕了过去,偏偏她弄蝶见多识广,这点伎俩还吓不倒她。

  倒是他,一副是这个牧场主子的嚣张模样,让人见了就忍不住生气。

  “呸!我也在问你话。你若不快快回答我,当心我告诉裴穆清有人擅闯他的牧场,到时你可就完蛋啦!所以劝你还是趁早下马,也许对我赔个礼,好言好语几句,我或可帮你保密,否则,到时看裴穆清怎么收拾你!”摆明了就是拿裴穆清做靠山嘛。

  那名男子冷冷地扬了扬眉,俊俏的脸庞上写满怒火。

  “裴家牧场是裴穆清的?哼,他可不配!”语毕,便当空挥来马鞭,也亏得弄蝶机灵,往旁一跳,躲过了这一鞭。

  “喂!你这个疯子!我跟你无冤无仇的,干嘛打人啊?”

  那男子残忍地撇撇唇,道:

  “我不只打你,就算将你杀了,也无人敢吭声。”

  “呸!你当你是天王老子不成?”她本想冲上前去拉他下马,她裴弄蝶也不是好惹的!她虽是女流之辈,但打起架来可不输人!若不是怕一近身便会吃鞭子,她早就让他知道敢打她是什么下场了。

  “天王老子见了我还得叩头跪拜呢!”一时兴起,他当真扬起鞭子,策马追着她,似乎打定主意要狠狠抽她一顿鞭子方才罢休。

  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好女不跟男斗!瞧他手上有鞭子,而她有什么?不过随身携带的一双竹筷而已,能斗吗?当然不能。

  于是乎,从没跑过这般快速的弄蝶,竟一溜烟的跑向最近的一棵树,如猴子般的爬上了树,并且朝那男子吐了吐舌,做个难看的鬼脸。

  “有本事你就上来啊!”她掩不住得意之色。

  “你到底是谁?”瞧她身手俐落,不似养在深闺的弱质千金,又瞧她那一身凌罗绸缎,分明就是有钱人家小姐的打扮,但为何竟能猴子上树?并且还满嘴粗鲁的言词!这丫头到底是谁?

  “你想我会告诉你吗?凭你还不配知道本姑娘的身份!”她昂起小小的脸蛋,一副很不屑的样子,而为报先前拿鞭子打她之仇,她干脆摘下树上野果朝他掷去,让他避不胜避。他那胯下白马受到惊吓,一时斯叫扬蹄不止,十分不安。

  “该死的丫头,竟敢对我这般无礼!我就瞧瞧你能在上头待多久?”他拉起鞭绳,退到距离之外,似乎打定了主要非等她下来后好好整治她一顿不可。

  殊料,弄蝶既不慌也不忙,见野果打不到他,干脆用衣袖擦擦果子,就地啃了起来。

  “你爱等就等吧!干脆让你等到累死饿死,说不定本姑娘一时善心大发,还会为你收尸立碑呢——这碑上要写什么呢?你又不肯告诉我你是哪里来的家伙,干脆到时就在你墓碑上刻‘连小女子也对付不了的缩头乌龟’几个大字,你觉得如何?还满意吗?若是不满意,我也可以修改修改,说不定这碑文还不够贴切,你该不会是盗匪什么的吧?倘若真是盗匪,那可就糗大了,连我一个小小弱女子都对付不了,也想进裴家牧场抢东西?不如一头撞死算了!还来得痛快些。”说了一堆,无非也是要他气得牙痒痒的,如今见目的达成,她可是乐不可支,也没想后果如何,将野果核子一扔,打起哈欠。

  “你就慢慢的等吧!等到天黑也成,反正我先睡一觉,睡醒了再陪你聊。”她当真闭上眼睡起觉来。

  那名男子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他虽对弄蝶恨得牙差别差别的,但一时半刻也拿她没辙,待了一会儿后,便因为耐不住性子而策马离去了。他打算去找裴穆清问清楚这死丫头到底是谁,届时再她也不迟。

  至于弄蝶,她还当真是在树上睡觉了,直到天渐黑。一颗豆大的雨珠打在她脸上,才将她惊醒。

  

  直到瞧见浑身湿漉漉的弄蝶从外面回来,裴穆清这才放下心头那块大石。

  打从一回来,就听闻富海禀告弄蝶一大早便失去了踪影,他的情绪始终处在紧绷的状态之下。原本以为这傻丫头溜回关内找她爹爹去了,急忙再叫马僮将刚卸下的马鞍装回去,本想一路南追,但又发觉这丫头离去时竟然未带分文,就连大屋里值钱的东西也不曾遗失些什么,想来必定不是自个儿离去的……难不成是给人掳去了?

  一时之间,他的心中竟闪过好些个不祥的念头,深怕她遭遇了不测,此等心情在他来说还是头一遭呢!但也不及细想,当下便召集数十人手分批去找,但每次回报的消息全是令他失望的。直至三更时分,一身湿漉漉的弄蝶才自个儿走了回来,头、脸、身上无一处不是沾着烂泥,一瞧见他,便飞也似的跑了过来。

  “你可回来了——”灵动的眼珠兴奋地瞅着他,像是看不厌似的。

  “你跑到哪儿去了?”他厉声问,一把拉她进屋。

  虽是放下了心中大石,可也得祥加盘问,他可受不住她往后再这样三天两头的失踪。

  她吐了吐舌,瞧他这般生气,敢情是她对不起他了?不可能吧?他才不过刚回来,不太可能知道这几日来她“不小心”打碎了自宋朝留下来的古董花瓶,又“不小心”将他书斋里的毛笔给“毁尸灭迹”——后者可不能怪他,她只是闲来无聊,本想进书斋学他上回那般写字,多练几回自个儿的名字,没想到那毛笔像是不听使唤似的,要它往东,它偏偏往西,要它向上一勾,不知怎地却溜到旁边去了,“裴弄蝶”三个字写起来活像鬼画符。一气之下,便将毛笔的鸟兽毛给拔光,扔到字纸篓里去了,事后富大娘收拾书斋时便将字纸篓里的垃圾连同毛笔一起收走了。这可不能怪她!要怪,只能怪那枝毛笔不听使唤。

  当然啦!她的错事尚且不止于此,简直是数也数不清。例如,头一夜将富海收藏的宝贝银盘给藏起来,盼将来逃跑时能当路费,结果一个不小心,竟让银盘给掉到火炉里熔掉了。还有裴穆清珍藏的字画——那天本想学学风雅之士,瞧瞧这画里乾坤,看看能卖得几文钱,于是为了躲避富海,使拿着画到马厩里偷看几眼,哪知后来阿珠找她回去吃饭,竟一时忘了拿回画,让马粪在上头留了污迹,自然这画算是完蛋了!这类事情简直不胜枚举,也难怪富海现在天天回房后都得咬着个木块,以免自己哪天实在一个控制不住……

  总之,她的错事多得数也数不清!富海八成已一一对裴穆清说了,难怪他会这般气恼,就不知是为了她的哪一桩错事……

  “丫头!别再想什么推托之词,你未留下只字片语便一整天失了踪影,莫非是打算不告而别,却又迷了路?”

  回过神,她睁圆了眼睛,瞪着脸色难看极了的裴穆清。

  “呸!谁说我要离开了?这里住得好,吃得好,穿得好,我何必离开——”话一出口,才发觉原来自个儿从没真正有过离开的念头。

  难不成她真想赖在这儿一辈子?

  那爹爹可怎么办?

  裴穆清瞧她一脸真挚,倒也不似说谎的模样,当下便因确定她暂时并无离去之意而松了口气。说来好笑,平日连天塌下来都不会眨一下眼的裴穆清,竟也会为了一个女孩儿着急若此,就连北赴集会时都挂心着这丫头,担心她会一溜烟便失了踪影,届时只怕再要找回她都很难了。于是乎,一开完会他立刻就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就怕富海守不住这丫头。岂知他风尘仆仆地赶回裴家牧场后,却瞧不见她的踪影,那好似恶梦成了真,心里头有说不出的难受——

  “也罢。”回过神,瞧她一身湿透,不禁蹙起眉来,“有话待会儿再说,眼前先将衣裳换下来,免得受寒。”

  她眨了眨眼,观望着他的脸色。

  “你可不气了?”

  “就算要气,也得等你换了衣裳再说。”裴穆清唤来阿珠带她回房更衣。

  “既然早晚都得受你的气,不如你先骂完再说。”她可不敢奢望待会儿裴穆清就会忘了这码子事,不如早死早超生,免得晚些还得受罪。“想想,好歹我也是寄人篱下,你要骂便骂,我可不敢还嘴。”一副慷慨赴义的模样逗笑了裴穆清。

  从未见她摆出如此的低姿态,怎么今儿个会甘愿受骂而不回嘴?敢情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不成?他哪知弄蝶之所以会甘愿受他责骂,还不是东盼西盼的,好不容易才将他给盼了回来,心底高兴得很,让他骂一顿,就当没听见便是。再者,她毁了他这么多宝贝,让他责骂一顿也算公平,她可是个敢作敢当的小女子呢!想着想着,她反倒佩服起自个儿来了。

  裴穆清摇了摇头,实在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

  “不过骂归骂,我可得先澄清一点,那宋朝的古董花瓶可不单是我一个人的错。若不是富海硬不准我摸,又岂会勾起我的好奇心?”好歹也得先为自个儿辩解一番。

  富海大惊失色:“少爷——”

  “古董花瓶?”

  “少爷,弄蝶小姐打碎了老爷子在世时最喜欢的那只古董花瓶。”富海嗫嚅地说着,不敢抬头去看裴穆清。

  弄蝶眨了眨眼,瞧裴穆清的脸色白了白,赶忙抢白道:

  “你不知道?难不成你说的是那枝毛笔?你该不会为了区区一枝毛笔就怪罪于我吧?在京城的大街上用几文钱就可买回一打像那样的毛笔,你该不会这般小心眼吧?”

  “富海!”裴穆清的脸色由白转成绿。

  “少爷——”那声音竟发起颤来。“那枝杨少爷从朝鲜带回来的毛笔让小姐给扔进字纸篓里,我娘一时没察觉,给丢了。”

  “只不过是一枝毛笔,何必大惊小怪?”弄蝶白了富海一眼。

  她哪知这枝看似普通的毛笔是当年号称“赏金猎人”的杨明受朝鲜王之托,为他偷取引发朝鲜内乱的密函而得的赏赐。别瞧它普普通通的,毫不起眼,那可是由上等斑竹及鸟兽毛所制成,上头还镶嵌着彩色的碧玉。非仅如此,这毛笔还是一对母子笔。不过这还不是其珍贵之处,真正宝贝的是——拥有这对母子笔之人若许一愿,必如其愿。这虽是朝鲜国长久流传下来的传说,但从不曾有人真正试过,而这杨明便将子笔赠于裴穆清,自个儿则拥有另一枝母笔——听说,近来杨明终于抱着半信半疑的心理,许下了聚个老婆好过年的愿望,至于是否成真,暂搁一旁。重要的是,裴穆清一听失了毛笔,当下震惊不已,他虽不信传说,但这毕竟是杨明赠他之物,而这丫头竟扔了它!

  “不只如此。”富海低声说,干脆全部说个明白,也好过将来受主子责骂。“弄蝶小姐还将先王赐予老爷子的、后头刻着先王之名的银盘给熔掉了。”

  就连弄蝶这会儿也知大事不妙了,瞧他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又听富海说什么先王赏赐,这下可完了!什么银盘不熔。偏偏就熔掉刻了名字的银盘,早知如此,不如先前也甭回来了,干脆带着那双竹筷逃跑就算了!现在可好了,能留个全尸就不错了,哪还敢奢望今儿个晚有饭吃哪?

  不过,她仍是努力地想挽回一切,什么狂妄之气可全都给收回肚子里去了,换以楚楚可怜、卑微万分的奴相出来。

  她用很委屈、很知错的声调忏悔着:

  “裴少爷,您大人大量,就饶了我小女子吧!想我没进过学堂,也没念过几天书,连斗大的字也识不得,当然不知什么银盘、毛笔对你有莫大的意义。虽然我认为什么意义都不重要,银子才最重要,毛笔扔了可以再买,银盘熔了可以换新的嘛!就算后头没名没姓的,但也可以自个儿去刻啊!想想,如果裴家牧场的盘子后头全刻了‘裴穆清’三个字,那说有多威风就会有多威风!何必去刻别人家的名字?您若不喜欢刻自个儿的名字,那就用我的名字好了,‘裴弄蝶’三个字听起来也挺悦耳动人的,将来刻在银盘后头,再转手卖了出去,那我岂不是可以扬名天下?”她愈说愈得意,那奴相也早被她给收拾得干干净净。这算是道歉吗?应该勉强算是。

  除了哭笑不得之外,裴穆清又能作何想法?

  她的确不知那些宝贝的重要性,可也不能任她胡作非为。瞧他一段时间不在牧场,就让她搞得如此乌烟瘴气,若是将来她长久留下来,裴家牧场岂不迟早要让她给毁了?

  想了想,还是得向她说教一番,也亏得挂在书斋里的字画没被这丫头给毁了。那字画可是裴家祖先裴行俭留下的唯一传家信物,起码有数百年以上的历史,左上头洋洋洒洒的铺了四句词,做为裴家的传家格言。之所以宝贝,一来为传家格言;二来是因裴行俭乃唐朝名将,曾被册封为波斯王,甚得皇帝宠信。当然其价值并不止于此,唐朝至明朝,好歹也历经数百年历史,称得上是极为珍贵的古董。若是此字画传到他这一代而有所闪失,将来九泉之下教他有何面目去面对裴家的列祖列宗?

  所以,这丫头是毁什么都成,就是毁不得这字画,否则非将她捉起来好好痛打一顿不可。

  “罢了!还不快进去换下衣裳?”他半是无奈地说道。

  她眼一亮,松了口气:“你不气了?”

  他摇了摇头,用力抹去她脸蛋上的泥渍。“进去吧。”

  此时不溜更待何时?难不成等他反悔?当然不!或许她是什么也不懂,但看人脸色倒还能看出几分,瞧他气消了大半,还是赶紧脚底抹油,先溜进前厅为妙。

  裴穆清本欲跟进去,却让富海给唤住了。

  “少爷——”富海难以启齿。

  “有事?”

  “不——不是……”他该怎么说才能免遭池鱼之殃呢?

  裴穆清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若是因为没有看好弄蝶而来请罪,那倒是免了。”

  “不……”富海一咬牙,不顾一切地说:“挂在少爷书斋里的那幅字画——让弄蝶小姐带——进马厩里——”

  “怎么?”裴穆清脸色发白。

  “给马粪留了迹。”富海颤声道。

  裴穆清愣了愣,脸色骤然大变。

  “裴弄蝶!”咆哮声响遍大屋。

  那个该死的丫头!他迟早会让她给气得吐血身亡的!

  瞧见裴穆清愤怒的表情,富海直觉地缩了缩肩,看来那丫头是非死即伤,准逃不了啦。

  他乖乖地尾随裴穆清进了前厅,心中竟同情起那丫头来了。

  他只庆幸自个儿不是她,不必承受裴穆清的怒气。

  

  “怎么你也在这儿?”才进前厅,弄蝶便脱口而出,那语气里尽是怨恨。

  本想用最快的速度贯穿前厅,溜回香闺去,免得裴穆清事后反悔了,又将她吊起来打几大板,那她不就非得去了半条命不可?所以,她前脚才刚跨进前厅,一听见裴穆清的咆叫声传来,虽不由自主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可也未敢停下脚步,就只想先躲起来,待他怒气消了再说。正想着,却瞧见了一名男子正大刺刺的坐在裴穆清的位子上。

  那名男子也不陌生,就是白天想拿马鞭抽她的那个该死、下流、卑鄙、混蛋加三级的男人!一时间,弄蝶忍不住将十六年来所知所学的脏话全给复习一遍,就为了咒骂这名男子。

  “这话该是我问的。”那名男子冷冷地瞧着她,玩弄着手里的鼻烟壶。

  “呸!你是什么货色?不过是连女人家都对付不了的小乌龟罢了!”她朝他做了个鬼脸。

  她之所以敢如此放肆,一来是因他这回手上没拿着马鞭;二来是因裴穆清已经回来了,要是谁敢欺负她,就如同和裴穆清作对一样——听起来似乎十分肯定裴穆清一定会站在她这边似的!她的脑子转了转,自个儿也觉得奇怪,想想先前他正恼她毁了他的宝贝,她如何能肯定这会儿他定会站在她这边?

  对她这有意的挑衅,那名男子怎受得住这番侮辱?他倏地站起来走向她。

  “你这该死的贱丫头!难不成是苦头还吃不够?竟敢跟我这般说话——”他扬起手,正要打下来。

  “住手!”刚进厅的裴穆清一瞧见这等光景,立时冷然喝道。“她是我的人,谁都不准动她!”

  这句话无疑是一帖保证书,她一听,连忙飞也似地溜到裴穆清身后,由他来做挡箭牌。反正他又高又壮,要打架也不会吃亏。

  “敢情是那彭寡妇已经失宠了?我原先还道你艳福不浅呢!竟能让那关外数一数二的大美人给瞧上了。怎么?胃口又换了?”那名男子瞧一眼躲在裴穆清身后的弄蝶,嘲笑一番:“原来你的眼光也不过如此,若是让彭寡妇知道自个儿竟是败在这丫头手上,只怕会呕死了!”

  什么彭寡妇?什么大美人?弄蝶可是一头雾水。她悄悄探出头,瞧见裴穆清的表情一片空白,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不如自个儿先行开骂,反正有裴穆清挡在前头。

  “喂!你这狂妄的家伙,也不瞧瞧这里是哪儿?竟敢对裴家牧场的主子这般说话!别以为白天欺负过我就没事了,现在竟连裴穆清也不放在眼里!哼,好歹他也是这里的主人,你还不快叩头认罪?否则当心你这条狗命——”

  “欺负你?”裴穆清脸色难看了些。“丫头,你们白天碰过面?”

  “岂止碰过面?他一瞧见我,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拿鞭子朝我挥来,差点没打死我!幸亏我溜得快,逃到了树上,否则非去掉半条命不可。”

  裴穆清眯起了眼,朝他沉声问道:

  “此话当真?”

  “一条残命而已,何必动怒?”裴格正才说完,就瞧见裴穆清脸色阴沉了下来。不觉十分讶然。

  他深知裴穆清的性情。裴穆清向以牧场为重,对于姑娘家全不放在眼里,就连几年前媒婆上门提亲时,他也以牧场事务繁重为由,婉拒了媒婆的好意。后来彭寡妇来到关外,她虽拥有令众人为之倾倒的绝世美貌,但那裴穆清却视若无睹。若不是她苦苦倒追着裴穆清,甘愿忍受他对她的漠视,只为能接近他,只怕至今裴穆清连瞧也不会瞧她一眼,更别谈什么怜香惜玉了——

  至于这丫头……裴格正轻蔑地溜了她一眼,随即讶异得说不出话来。

  没想到裴穆清的信物正挂在这丫头的胸前!分明就是将她视为一家人了,难不成这裴穆清——

  “她是我的人,我不准任何人动她!包括你。”裴穆清冰冷的声音扬起,那话中的威胁意味让人不容忽视。

  弄蝶朝裴格正吐了吐舌头,悄悄望了裴穆清一眼,什么他的人?自个儿只不过是在此白吃白住罢了,怎么算是他的人呢?若不是现在要拿他作挡箭牌,她是说什么也不舍得错过与他耍嘴皮子的机会的。

  裴格正冷哼一声

  “你当真以为可以命令我?当初若不是叔叔收你为螟蛉子,今天的裴家牧场哪有你的分?”说起来就是满腔愤恨。

  当年若不是裴老爷子收养了裴穆清,今天又岂会无他裴格正立足之地?想裴家牧场向来都是传给子嗣,本以为裴老爷子膝下无子,裴家牧场迟早是他的。哪知在他十岁那年,裴老爷子竟带回了年仅七岁的裴穆清,并宣布收为义子,且将毗连裴家牧场的一座小牧场交由他和老爹管理,明摆着是将他们父子俩赶出了裴家牧场!只因老爹生前好赌,曾将裴家产业赌输大半,裴老爷子就认定他无能管理裴家牧场——这根本不公平!虽说裴穆清在这几年的确将裴家牧场经营得有声有色,但终究不是裴家人。他裴格正才应当继承裴家牧场,这可是他应有的权利,又岂能让这不知哪里来的杂种捡着了便宜?

  裴穆清连眼也不曾眨一下,只是朝弄蝶命令道:

  “你先下去吧。”

  也算她识时务,瞧出裴穆清目前可不怎么好惹,干脆朝裴格正做了个鬼脸就溜出前厅,躲在竹帘后偷听。没想到被富海瞧见了,正要唤她,即被她一把拖过去,并捂住了嘴,两个人就躲在后头偷听——说来好笑,原来这富海也是好事之徒,有什么风吹草动从不愿放过,今儿个算是遇上知己了。

  “你来有何目的?”裴穆清问道。从小到大,他都不会唤过他一声堂哥。

  裴格正嗅了嗅鼻烟壶,道:

  “来瞧瞧你是否将牧场管理得当?你要知道,这裴家牧场迟早是我的,若是出了任何问题,我可不轻饶你——”顿了顿,他续道:“我要你拨二千两银子给我。”

  “上个月初你才从帐房那儿私自挪用了五千两。”裴穆清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看来你是不打算给了?”裴格正随意道:“这本是预料中事,不过若拿消息和你交换,可就不只二千两了。”

  “消息?”

  “打从年初至今,每逢月圆之夜便会死一个姑娘,如今也死了六个,你可知道那杀人魔到底是谁?”

  裴穆清神情一凛:“你知道?”

  “算不上知道。”裴格正邪邪地笑了笑。“你可知‘青春之泉’?”裴穆清盯着他,缓缓摇了摇头。

  “五千两换个消息,如何?”裴格正可得意得很。他虽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但却贪财好利得很。

  “先说来听听。”

  “前些日子我在妓院里听见几个醉酒的客人谈起这‘青春之泉’。听说是年前才兴起的玩艺儿,能使人长生不老,永保青春。本来我也斥为无稽之谈,可那醉酒的客人见我不信,便从腰际拿出一个小瓶儿,里头还有半瓶,好奇之余,我小尝了一口。”其实他是趁那客人醉倒后,偷偷尝了一口,“你猜,那是什么味道?”

  裴穆清的脸色变了变。

  “难不成是——”

  裴格正可得意了。

  “虽不敢肯定,但也相去无几了,除了一股怪味外,那尝起来分明就是血。想想看,那六具尸体不是都被榨干了血吗?”

  当下裴穆清的心思转了转,找出疑点。

  “这并不能断定就与那杀人魔有关。”

  “本来我也如此认为,不过昨日动身前来牧场时,听闻那客人突然暴死,死因不明,岂不巧合得很?”

  “这——”裴穆清正欲再问,哪知内厅传出了连连干呕声。不是弄蝶还会是谁?

  “丫头!”他快步走至竹帘后,“富海!”

  被逮个正着。弄蝶吐了吐舌头,扁起嘴来,道:

  “我哪知你们在谈这般恶心的话题?若是早知道,不听也罢。”趁着裴穆清尚未发作,她一溜烟的跑了。

  裴穆清又有如何呢?

  只能瞪着她的背影叹息不已。

  他该拿这丫头如何是好?

  瞪了富海一眼后,他随即回到前厅,再向裴格正问个清楚。

  如今首要之务便是捉到那杀人魔,免得哪天弄蝶若是出了什么意外……

  他嘴一抿,不敢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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