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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晶水仙 第二章
作者:言妍
   

  因为时差,敏敏无法入睡,大壁钟敲十二下,她的意识就愈清楚,趁万籁俱寂人初静时,好好整理这睽违一年的房子。

  由卧房、厨房、餐厅到客厅,有太多舜洁留下的回忆。她们去欧洲玩的纪念品,她给敏敏的生日礼物,她生病时最爱的书……她死后,敏敏曾清理一部分,只是每每做到一半,就心痛难续,所以屋内大都保持舜洁生前的样子。  

  舜洁虽是敏敏的养母,却是与她相依最深的人。两年前当她撒手人寰时,敏敏内心的空虚真难以形容,而她竟以为自己够坚强了,原来全是舜洁的缘故。舜洁是比亲生母亲还亲的人,她一走,敏敏掩藏在内心十多年的不安全感又跑出来,若没有云朋大哥的帮忙,她真不知要如何度过那些里外夹攻的难关。  

  活动许久,敏敏试着躺在床上,眼睛不由自主看到柜子上,方形透明玻璃盒里装着的洋娃娃,洋娃娃身穿粉红有蕾丝边、珍珠钮扣的漂亮洋装,粉白发亮的皮鞋,头上戴一顶缀满花朵缎带的粉红帽子。她第一次看到这娃娃是在五岁时,在舜洁大而明亮的办公室中,是她记忆中第一次对生命的惊艳,简直不敢相信世上有这么美丽精致的东西。  

  舜洁笑着把洋娃娃放在敏敏的桌前。那天舜洁穿着黑绒镶深蓝缎边的旗袍,烫成内卷的齐耳短发,露出一张粉白细致的脸和小巧的蓝钻耳环,虽然她早年过四十,在敏敏童稚的眼中,仍如仙女般高贵美丽。  

  “你喜欢吗?你可以抱抱它。”舜洁笑着说。

  敏敏看着自己肮脏又带着疤痕的小手,摇摇头,整个人缩进大藤椅中,与漂亮娃娃对望着。一个下午,她看娃娃,也看忙碌着与人洽谈办公的舜洁,在逐渐西斜的阳光中,她悄然地睡着了。  

  洋娃娃给敏敏温馨美好的回忆,也同时提醒她微寒的身世及悲惨的童年。  

  敏敏的生父是只身在台的军人,在她两岁时病故。生母林秀平是逃家的养女,愁出一身病来,在举目无亲又自顾不暇的情况下,把女儿寄养在明心育幼院里。

  明心育幼院就是舜洁的慈善事业之一。院童来自四面八方,年纪有大有小,敏敏还记得有一年圣诞节,北一女学生来发糖果、唱圣歌的情景。  

  院童们对舜洁又敬又怕,老师和保母们最喜欢拿“何姆姆”三个字来吓他们,与虎姑婆有异曲同工之效。敏敏在院中半年后,才见到方由欧洲归来的舜洁,只觉她高高在上如女皇,虽和蔼却是不可亲近的。  

  缘分是很奇妙的,在上百个孩子中,舜洁特别疼爱敏敏,常夸敏敏漂亮聪明、慧黠懂事又善解人意,三不五时就要司机来载敏敏到自己城内的办公室作陪,舜洁处理公事,敏敏就静静看书,没一丝不耐。  

  敏敏六岁时,秀平再婚,带着丈夫江阿坤和襁褓中的新生女儿,来接敏敏回家团聚。才第二天,一辆漆黑晶亮的大轿车就停在巷口,引起众人围观,舜洁穿着浅蓝银线的丝质旗袍及白色高跟鞋,在司机的陪同下,喀、喀、喀地走进那排污水横流、低矮颓乱的违章建筑内,她站在几块腐板堆着的小屋前,忍着臭味皱着细眉,看着坐在地上端着破碗吃饭的敏敏,碗内一点米饭、一块萝卜干,而敏敏一身不合的衣裳,脸上犹有泪痕。  

  “何姆姆!”敏敏如见亲人,高兴地迎向舜洁。

  “怎么一下就变个样子了?!”舜洁拉着敏敏的手,对司机说。然后又转向秀平,“江太太吗?我是明心的院长,昨天你来带敏敏的时候,我正好不在。以你目前的情况,敏敏留在院中不是比较好吗?”  

  “不!我有一个家了,敏敏也有家可归了。”秀平语气很坚持地说:“我不会让她在孤儿院长大。”  

  “敏敏是本质非常好的女孩。恕我直言,这种环境真是太辱没她了。”舜洁说:“回到我这儿,我会好好栽培她,对她而言是比较好的,你说是不是?”  

  “还有什么比自己亲生母亲好呢?!”秀平不以为然地说:“我自己是养女,深知寄人篱下之苦。我再穷再累,也不会放弃亲生骨肉,很谢谢你对敏敏的关爱,但还有谁比我更爱她呢?她跟我是最好,也是最天经地义的事。”  

  两个月后,舜洁由美国回来,又来看敏敏。敏敏光着身子躲在粗竹子制的娃娃车后面,设法躲开继父阿坤如大雨急下的木棍子,阿坤不但暴怒地狂打,还用力猛推娃娃车,把敏敏夹挤向水泥石粒尖凸不平的墙壁,敏敏早已哭得哑不成声,全身淤血、红斑,累累伤痕,极度恐惧的小脸上是一条条竹子压印的血痕。  

  “天呀!”舜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有人会对一个无反击力量的小女孩下此毒手,真是人间地狱!  

  舜洁当场将敏敏带走,并请了警察、律师,放下狠话,终于得到了敏敏的扶养权,从此江敏芳就成了何敏敏,在花草扶疏、绿树成荫的阳明山别墅里静养。  

  敏敏伤口快好时,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秀平,她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有千万个不舍,但她实在无法保证女儿不受虐。

  “敏敏,不是我狠心,我是不得已的!这对你最好,相信你的养女命会比我好上千百倍!”  

  敏敏记得那哭声,也记得那些话。反而是秀平的模样,在岁月中渐渐模糊,像沉入海底的石子,回声一过,再也捞不着了。  

  舜洁没有将她送回孤儿院,就留在身边当真正的女儿养。以后的日子如同天堂一般,舜洁给敏敏买了一堆专由委托行进口的新衣服、新玩具,让她念私立学校,学钢琴、芭蕾,四处旅游,待她像小公主一样。而敏敏在渐晓人事中,慢慢明白,她的命运不是一点点的改变,而是天差地远的大翻身,由泥泞中跃至云端。  

  因为富有的舜洁非普通有钱人,敏敏所承的何姓,在政经界很有名,是豪门贵胄的上流人士,舜洁夫家王氏一族,亦是显赫一时,在外交界扬名立万。只可惜天妒良缘,这对人人夸羡的金童玉女并未天长地久,舜洁的丈夫王锡因死于癌症,让舜洁卅五岁就守了寡,因为没有生育又无心再嫁,舜洁将全部精神放于事业上,成了当时少有的女强人,所以何王两家的产业都和舜洁有很大的关连。  

  敏敏在何王两族里是十分静默的,因为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就当她像外头捡回来的孤女般,不闻不问。敏敏不在乎,对生命她总抱着惜福及感恩的心,她懂事有礼,努力做个小淑女,在学校品学兼优,样样第一,进北一女、考上台大第一志愿,看来就像舜洁嫡亲的孩子,优秀出众,光芒四射,让舜洁引以为傲。  

  这一切都是为了舜洁。敏敏在大学上了半年,舜洁因身体不好,打算移民到美国静养,敏敏很自然地舍弃一切,二话不说地随行。还是舜洁顾虑周到,为了让敏敏能完成大学教育而为她申请了柏克莱,其实不再上学,敏敏也不会有异义的。  

  她们一来就住在这半山腰西班牙式的红瓦白墙房子,前面精巧的黑色镂空雕花小门围着一个修饰雅洁的花园,后面则是一大片草坪,可以辽望整个柏克莱,及茫茫白雾后的一处海湾,视野非常美丽。  

  在这儿的敏敏完完全全地掩去光芒,变成一个安分守己的管家、护士,只在学校、医院、家里三处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校园生活的多彩多姿,美国同学的友善热情,全在敏敏的来去匆匆中一一甩掉,她毫无怨言地让青春的欢乐由指间溜走,因为若非舜洁,她什么都无法拥有。  

  舜洁在世的后两年,个性愈趋孤僻,多半生活在回忆里,她最爱提的是在重庆及香港的童年及少年往事,敏敏就静静地听,适时奉茶,直到夜深人静。偶尔情绪深感时,舜洁会提到亡夫王锡因,唇边漾起凄美的笑容,她说:  

  “我永远记得嘉陵江畔初见他的那种悸动,在白山清水中,有似曾相识、几世寻来的喜悦。后来我们在香港二度相逢,内心感觉未变时,我就明白他是我今生唯一所爱的人。来台湾后,我的日子看来风风光光,其实不过行尸走肉,有时想到我竟独活,枉活了廿五年,真是可怕呀!”  

  敏敏不懂爱情。高中、大学都有许多热情的男生追她、写情书;甚至到这儿,也有美国男孩表示爱慕,她都很自然地拒绝,她一心都在舜洁身上,舜洁的痛苦与快乐才是她的责任。敏敏的心沉浸在舜洁那悲伤的描述中。这是怎样的一种爱情呀!竟能穿年越日,缠绵不绝,至死方休。  

  舜洁也会提到敏敏小时候,眼内闪着满意的光彩。

  “我一看到你就喜欢,想这小女孩怎会在孤儿院,她应身在高贵人家呀!从你上小学一年级起,每次月考都拿第一,当模范生,钢琴又弹这样好,我就知道我的直觉没有错,你表现得比我的那些侄儿、侄女都好。有时我会有种错觉,你是我亲生的,是锡因留给我的唯一骨血,命运真是作弄人,不是吗?”  

  都是锡因,舜洁活着为怀念他,变女强人为荣耀他,连抚养敏敏都是想与他有牵扯的渴望。当舜洁一知道自己有病会死时,她就不想再多活一刻。敏敏看着她在微笑中静静的合上眼,只能流着泪默祷:  

  “妈,希望他在天上等着您,让您在茫茫的宇宙间有所依归。”

  舜洁死后,留下不少财产给敏敏,引起何王两家的紧张,大财团都是非常排外的,钱愈多斗争就愈激烈,深怕敏敏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便纷纷联合起来对付她。如果敏敏可以说了就算的话,她宁可什么都不要,舜洁给她的已超过她这辈子应得的了。  

  舜洁就是深知她这种与世无争、逆来顺受的个性,特别请张云朋来保护她,所有股票、不动产都由他掌管,在敏敏廿五岁生日以前,连她自己都不能提动或协商。  

  云朋是舜洁少数信任的人之一,也是敏敏尊为大哥的朋友。他同样来自明心育幼院,舜洁欣赏他的上进心,在必要关头扶他一把,让他顺利完成法律学位,所以他对舜洁亦是报恩的心情。  

  敏敏对云朋最早的印象是在十六岁时,他到阳明山的家中来拜望舜洁,那时他方从哈佛回来没多久。他们的初会有些尴尬,云朋先一步进门,敏敏在后面背着书包踏进,她当时养的牧羊犬吉利,一团滚滚冲向她,云朋没站稳往后一倒,连着敏敏也摔了一跤,混乱中只见一个英俊的大男生对她笑,敏敏也露出细白的牙齿笑回去,怕他受窘。  

  真正和他比较熟悉是在搬到柏克莱后,他来看舜洁时会住几天,敏敏于是有机会和他聊天,他们彼此才知道对方都是来自明心育幼院。

  “你就是那个江敏芳,小名叫敏敏的可爱女孩!”云朋得悉事实后,大叫“我记得你,我那时在念国中,常在院中帮忙。你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非常乖。我说故事时,别人都调皮捣蛋,只有你静静专心地听。你最爱喝老杜叔叔熬的绿豆汤,对不对?”  

  “我不太记得了。”敏敏说,希望知道更多。  

  “我常想,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会有人忍心抛弃。”云朋说:“后来我听说你家人来接你回去,真没想到是何姆姆领养了你。”  

  敏敏把后来的事简单说了一遍,略去受虐的一段。  

  “哦!在院中何姆姆原就特别疼你。记得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孩叫玉玲,因为妒忌吧!常爱偷打你、拉你的头发,有一次你忍不住回抓她,不小心抓伤了她的脸,造成一条血痕,我们想,完了!敏敏要受罚了!结果何姆姆笑着抱你起来说:这女孩的脾气是深藏不露的!大家才松了一口气。”云朋说。  

  “这一段我有些印象,玉玲的轮廓我还有三分记忆。”敏敏努力回想说:“但我怎么都记不起有你这个人。”  

  “你那时还小呀。”云朋又正经地加一句:“你的视线高度只到我的腰部,自然记不住我的脸。但我对你的印象深刻,所以几年前我在阳明山看到你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你就是那个敏敏呀!”  

  因这一点,敏敏对云朋产生特别的亲切感,云朋也对她无微不至,两人之间像兄妹,并不带男女之私。敏敏知道云朋已婚,并有两个孩子,她三番两次想见他的家人。云朋总说:“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必须保护你,佳洛疑心病很重,若提到你,势必提到你的身世。在一切还没成定局时,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你和何姆姆的认养及财产关系,免得官司打不完,外面有些人是吃肉不吐骨头的,我不能让你一无所有,或让何姆姆的一番心血白费。”  

  这也是云朋一直反对敏敏回去寻根的原因。他说:“人要往前看,像我,只守父亲的骨灰,母亲像另一个世界的人了。若有缘再遇,无缘又何必强求。”  

  云朋不了解敏敏内心的不安全感。尽管生活一直锦衣玉食,在午夜梦回仍常有不知身在何处之感,让她觉得公主般的日子就如吹出去的彩泡沫,随时会消失在空气中;又好像在演一出豪华的戏,戏结束下了台,仍是素衣布裙。敏敏一直惦记着那可怜的小女孩和她苦苦哀求的母亲,仿佛她们也在另一个时空发展自己的人生。当然,人不可能有两种生活,她只是想回到原点把那失落的小女孩找回来而已,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哪里料到,过去的真如东逝流水,再也唤不回了,生母、继父已死,她的出现反而吹皱了一池静水,迷失了以往,也赔上了世雄的一条命,想到此,她又流下泪来。  

  天慢慢亮了,室内仍十分黑暗,天光由掩密的窗帘透进来。她披上晨褛,走向客厅,把西边落地窗的竹帘拉起,屋宇密布的柏克莱尽入眼内,由山上到山下,再?逦到遥远带雾的地平线,似水的带子闪着浅浅的光。月亮犹在天上淡淡地笑着,几颗未归的疏星,和地上排排亮了一夜的路灯,在将明未明的城市灰蓝中,像璀灿的钻石。  

  人总要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不是吗?  


  下午,敏敏出去买了一些东西回家。再几天就是万圣节,房子也该布置一下。但时差未调,她几乎是撑着眼皮回来了。

  她不能睡,否则半夜难捱,又要忧郁地胡思乱想。她将储藏室的假南瓜扫把找出来,再把大小贴纸一一整理,有巫婆、小鬼、坟墓、骷髅头、南瓜……敏敏一一将它们贴上大门口的窗上。正贴好一个小精灵时,电话铃响,把她吓了一跳。  

  “敏敏,是我,你还好吗?”云朋的声音传来。

  “我很好。”她说:“我打电话给你的秘书,她说你到洛杉矶来了。”  

  “来度假的,好久没看孩子了。明天就陪他们去狄斯奈玩几天,再回来过万圣节。”云朋停了一下说:“过了万圣节,我来看你。”  

  “不必了,你是来看家人的,就多陪他们吧。”敏敏赶紧说。

  “我只是担心你,老觉得你孤零零的一个……”他说。

  “我是最不用担心的一个。”敏敏问:“盈芳还好吗?她回公寓了没有?”  

  “据我手下的人说还没有。”云朋安慰她说:“过一阵子她想通了,自然会回去的。”

  “都是我害的……”她难过地说。

  “敏敏,我已说过多少遍了,是江世雄行事冲动莽撞,依他个性,迟早要出事。盈芳年幼不懂事,你怎么也理不出头绪呢!该怪的人是他自己,绝不是你。”云朋说。  

  敏敏不想再一场辩论,于是转变话题。

  “家志在狱中还好吧?”

  “他换了监狱,转到台中去了。”云朋口气变硬,“他自有老大哥照顾,委屈不了的。你还想和他联络吗?最好不要,他只会惹我们一身麻烦。”

  “张大哥,家志他本性并不坏,他……”  

  “他那不叫坏?”云朋截去她说一半的话:“吃喝嫖赌样样都来的黑道份子不叫坏,那我不知道什么是坏人了,我替他辩护全因为你,绝非认为他有多清白。”  

  “你不知道他的环境……”  

  “别忘了,我们也出身贫寒,努力向上并不难,只要有决心就可以抗拒沉沦……算了,老调重弹。”云朋叹一口气说:“在你眼中天下人都是性本善,放你单飞,没有何姆姆或我,就像小绵羊入狼群,真教人操心。”  

  “张大哥,你真的别担心也别来看我,我会很好。”敏敏强调说。  

  “再说吧。我会再打电话来的。”云朋说。

  云朋老把她当成五岁的小女孩,永远叨念不停,不知他对妻子、孩子是不是也如此。窗户装饰好,她把假南瓜和巫婆扫把放在门口,对面人家还在围篱上结了一盏盏橘色的南瓜灯,煞是雅致,也许她也该买一些。  

  这时,门前的人行道上,有个慢跑的东方男子经过,在这冷飕飕的天气里,他只穿着一条薄长运动裤和无袖运动衫,似乎为展现他那壮硕的身材和肌肉,也顾不得天凉好个秋了。他边跑边向敏敏举手招呼,并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笑着和她说:“嗨!”  

  他是哪一国人呢?有日本男人的浓眉大眼、韩国男人的粗犷、中国男人的儒雅,实在难猜。敏敏蓦地脸红,她从不随便形容男人的,而且还傻傻站在门口,像存心要偷窥他似的。  

  她转身回去,等了一下,又拿出一副秋收图挂在门上,黄澄澄的玉米田上,一个邪恶的稻草人,几只乌鸦飞在头顶,盘绕着不祥,这样小朋友就会上门要糖果了。  

  “嗨!你会说中国话吗?”身后有人用低沉的声音说。

  敏敏吓得回过身,竟是那东方男子。近看,他并不如原先以为的年轻,眼角有皱纹,下巴有须影,大概卅来岁,依旧英俊挺拔,岁月只给予他更具成熟魅力的迷人风度。  

  “对不起,我吓到你了吗?”他改用英文说,带点伦敦的腔调。  

  “不!”敏敏不知自己怎么搞的,今天那么失措,她很有礼貌地说:“我说中文。”  

  “太好了!”他仿佛舒了一口气,“我刚从台湾来,还人生地不熟,就住在你左边转角那一家,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敏敏知道那一栋乳白镶咖啡边横木的美丽房子,像块高级巧克力,原住着一对十分有趣又和善的老夫妇。

  “哦,威尔斯夫妇搬走了吗?我竟没注意到。”敏敏讶异地说。

  “他们卖掉房子,去环游世界了。”他说。

  “真好。”敏敏诚心地说:“他们结婚四十年了,老来还能结伴同游,真是幸福的一对。”  

  “你羡慕吗?”他突然眯起眼望着她说:“你相信这种从一而终、始终如一的感情吗?”  

  他突兀的私人问题让敏敏很不舒服,她掩去眼中一霎间的迷惑,只很有风度伸出手说:“当然。对了,我叫何敏敏,欢迎到柏克莱。”

  他看着她的手,两条浓眉一扬,展开笑回握道:  

  “我姓俞,英文名字叫迈可,你叫我迈可就可以。以后还要靠你多照顾了。”  

  照顾?他这么大的一个人了,看来自信满满,一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模样,如果把他丢在非洲,他也会把头抬得高高当王吧!想到此,敏敏不禁觉得好笑,这一笑才发现他还握住她的手,大小对比十分鲜明,她脸一热忙放开。  

  “你一个人住这里吗?”迈可若无其事地问。

  “嗯。”敏敏感觉有点像红帽回答大野狼的问话一样。  

  “你不怕吗?你的家人呢?”他又问。  

  “我父母都过世了,有个妹妹在台湾。”她不安地说:“这一带治安很好,没什么好怕的。”

  她发现自己身上无由地愈来愈热,迈可额上有些汗珠,热气好像从他那儿传来的,尽管他们之间有正常的距离,敏敏仍觉被扰乱,像一种波动、一种味道,她以前对人从没这样的感觉过。一阵风吹来,窜进敏敏的白毛衣内,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你冷吗?”他问。  

  “你不冷吗?”敏敏几乎同时问他。

  两人同时失笑,最后是迈可说:

  “我不怕冷,但此刻真需要一杯咖啡,我闻到你屋内有咖啡香,愿意赏我一杯吗?”  

  那是敏敏为提神煮的。她手握门把在后,心想:大野狼要进门了!天!现在该是她睡眠时间,难怪神智不清。迈可既刚从台湾来,怎不受影响?……但他看来不像坏人,而且能买下附近房子的人,大都出身中上阶层,所以教养应也不差。  

  她打开门说:“请进。”  

  迈可一进屋,双眼就四处浏览,首先是正式的客厅,西式陈设,高级简单,墙上几幅名画点缀;原本在角落有一架大钢琴,敏敏回台湾后,送给了舜洁在矽谷的外甥女,所以那一边特别空,只有夕阳洒在乳白地毯上。  

  厨房连着家居的客厅,直望柏克莱谷地,花草小玩意任意摆放,十分温馨舒适。敏敏泡咖啡时,迈可一一鉴赏屋内的东西,她发现他都拿古董级的宝物观看,似乎很识货。他接过咖啡,把那组法国高级瓷杯也看了看说:  

  “你的品味真是淡雅又高贵,像你人一样。”  

  “这是我母亲的品味,不是我的。”敏敏淡淡地说:“她过世后留下这一切,几乎没什么变动。”敏敏随他的眼光看去,照片她收起来了,忘记要拿出来放,难怪她老觉得屋内少了什么。  

  “哦,你母亲。”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说:“她的品味果然好,尤其养大这么一位美丽又气质绝佳的女儿。”  

  “她的品味是好,但我并没有被遗传什么。”那种不安感又来,她不愿话题在自己身上,于是问:“你来这儿工作的吗?你家人也一块来吗?”  

  “我家人都分散各地。目前仍是孤家寡人一个。”他喝口咖啡,意味深长地看着她:“事实上,我是来度假的。再不休息一下,我会得过度疲劳的文明病。”  

  “看不出来。”敏敏说:“你看来精神很不错呀!”

  “是吗?那你没看过十年前的我,爬山、下水样样都来,还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迈可顿了一下,换个话题,“要管一个大企业并不容易,那么多张嘴靠我吃饭,什么大小事都要管,都要做决策。就是三头六臂的人也吃不消,何况我只是脆弱的凡夫俗子。”  

  脆弱?凡夫俗子?这与他全身充满成功、信心的气息完全不搭调,他那口吻间的扬扬自得,与举手投足的洒脱气魄,绝非常人。迈可让敏敏想起了云朋,同样有掌握一切的骄傲与笃定,只是迈可还多了一点……。对了!是一种贵族世家承传的气质,难怪敏敏对他有种熟悉感。他那神态,她从小便在何家、王家很多人身上见过,眉宇间都自然流露出高人一等的气焰。有人用它不学无术,成为四处跋扈嚣张的纨绔子弟;有人则善用它,使自己先声夺人,气势更高不可攀,迈可就属于后者。  

  他见敏敏平淡的反应,又说:“我从哈佛一拿到硕士学位,就为家族企业效命,五大洲拼命地跑,从没安稳地待在一地三个月以上。你能想像那种生活吧!钞票成亿成亿地赚,却没时间花;连要娶个老婆帮忙花,也找不到空档,你说惨不惨?”  

  他说完,眼睛亮亮地看着敏敏,有种眩人心智的效果。她眨眨眼,用避重就轻的方式回道:“你这一休假,公司怎么办?”  

  “我现在就要证明‘公司没有我不会倒’的理论。”迈可展开一个迷人的微笑,露出左颊的酒窝说:“你呢?你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独自住在这里又为什么?”

  “我打算修完我的硕士学位。”敏敏说。  

  “你念什么呢?”

  “我念儿童福利方面的,像贫穷及虐待的问题。”  

  “哦!真没想到,我还以为你会念企业管理什么的,来帮助家族企业。”迈可玩着手上的瓷杯说。

  “我没什么家族企业!”敏敏失笑地说:“哪有人人都像你含金汤匙出生。”  

  “是吗?”他用手比比四周,“能够买外面那几幅画和这些古董花瓶,也不是普通家庭呢!”  

  “我说过这些都是家母留下来的。”敏敏发现他说话老被套着,像有什么玄机。“现在台湾人很有钱,不只你们大企业买得起古董名画,一般人也可以。”  

  “是吗?”他放下杯子,说:“谢谢你的咖啡,晚上想请你吃个饭,算是联络邻居间的感情,可以吗?”  

  “不!”敏敏直觉地说:“我晚上还有事。”  

  “妈妈说的,男人第一个邀约要拒绝,对不对?”迈可看着她说:“好吧!我改天再请你。”  

  “我真的有事。”敏敏加强语气。

  迈可仍是笑笑,眼神是洞悉一切的。他走后,敏敏一直忍不住想起他,今天也算个奇遇了。那晚她睡得很熟,时差终于调过来了。


  睡个好觉,敏敏在情绪及精神上都好多了,不再悲观也不再触景伤情。她一个上午都在清理柜子。以厨房的最麻烦,她必须站得高高地,才能擦到角落。

  过了中午,用三明治填饱肚子。有人敲门。开了门,发现石阶上站的是迈可,他今天穿得温暖多了,一件合身牛仔裤,米色毛衣及衬衫,头发整齐梳着,完全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与昨天穿着跑步装的性格潇酒又不同。敏敏立在那儿又是一愣。  

  “对不起。”他很绅士地由身后拿出一束花说:“今天我带花来了,院子采的,不成敬意,只是为补偿我的鲁莽与打扰。”  

  “呀!你太客气了。”敏敏说,伸手接过来。  

  她身上穿着针织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一头乌黑秀发微卷地垂下,白皙的皮肤更觉嫩洁如玉,那束紫色、桔色一扎的小雏菊放在她胸前,映在她脸上,添了一种素雅中的妍丽风韵。  

  “我本来想买真正的花束,有百合、玫瑰、满天星,再加上一盒巧克力,以表我的诚意。”迈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实在不知道在哪儿可以买到。”  

  “这束花就很美了。”敏敏闻着花香,笑眼看他。  

  “任何花到你手上,都变得如绝代名卉。”他凝视着她说:“以前我相信香车配美人,我现在领悟了,香花更要配美人,才能相得益彰。”  

  “你在胡说什么!”敏敏脸一红,掩饰地说。

  “我没胡说。”他带着自信的微笑说:“既然小姐高兴了,可不可以当向导,带我四处看看。我觉得像在一座孤岛上,急需弄清楚状况。至少知道哪儿可买民生用品,我已吃了好几天汉堡包了!”  

  敏敏怎能拒绝?一个普通朋友都会帮忙,何况这位有着男孩子眼神的男人,浪漫及成熟混在一起,是女人最大的致命伤。  

  他坚持坐他那辆全新的保时捷跑车,大红色的,十分拉风。他们在弯弯曲曲的山道转下来,迈可开车技术很好,偶尔耍几个花招让她抓紧椅座。她脑中突然出现一个画面,年轻美丽的女孩坐在这辆车上尖叫,享受与白马王子驰骋的乐趣。敏敏的心慢慢冷静,与这种人生活,一向是她最唯恐避之不及的,可是为什么迈可不会令她觉得厌恶呢?  

  敏敏态度愈加端雅疏远,她很有礼地指出超市、银行、洗衣店、中国商店、书店……。对她态度的转冷,迈可即使知道也未表露,只变得更如风度翩翩的绅士。最后他们停在柏克莱校园,在罗马式建筑的宏伟图书馆上俯瞰一片大草坪。今天人比往常多,原来是有手工艺品展。  

  一摊摊白布搭着的小棚四处散开,那些艺术家不少带着嬉皮的遗风,男女都是及腰长发,一条发带束在额头,一袭手染棉布衣套在身上,脚都不穿鞋,他们散漫地躺在那儿,让顾客感觉十分随意,气氛轻松,不带商业味。有人是一家子带着狗来做生意,孩子也是小嬉皮,一边学吉他或口琴;有人单枪匹马而来;有人是同性恋,当众与伴侣接吻。  

  来买东西的人不少,因为这些艺品都很有特色,像雕木、彩绘、刺绣、玻璃玩偶、人造花、小画、风铃、陶艺、……,人所想得出的美的东西,都应有尽有。

  迈可一路都很呵护她,用高大的身体替敏敏挡住人潮。她在他身后觉得温馨安全;而他在她身后,她的心就会扑通乱跳。从没有一个男人,让她感觉彼此心灵与肉体的存在,这迈可实在太可怕,大概没有女人可以逃过他的手腕与魅力吧!她应严格禁止自己胡思乱想。  

  这儿还有些江湖卖艺的表演。有人穿着功夫装在使气功,替人治病;有人表演吞火,汽油味冲天;有几个印第安人演奏民俗音乐,几种奇形怪状的管笛,竟合成非常朴实自然的美妙音乐,令人联想到——一只苍鹰在蓝天上尽着,超脱在一切尘俗之上,迈可似也入迷,驻足良久,还丢了一大把钱在筒子中。  

  “这使我想起以前在中山中旅行的日子。我曾在大烟山的印第安保留区住一阵子,天天有这种与大自然合而为一的感觉。在名利金钱追逐的世界中久了,还真忘了这朴实纯真的震撼力量。”迈可很认真地说。  

  敏敏忍不住看着他,他真的很诚心,脸上所有玩世不恭或虚伪世故都不见,只是一张纯男性的脸,历尽沧桑、深如大海,原来他不是只会在都市丛林中钻营迎媚的肤浅人类。她太多心了。  

  他们在路边吃烤肉,听着野台的乡村音乐。

  “我是地主,我来请客。”敏敏抢着付钱。

  “不!这点我坚持。”迈可笑着摇头:“我从不让女人请客的。”  

  敏敏不想当众和他争。他利用这一点,又送了精巧的手镯、链子给她。最后还搬了一个半人高的浅灰陶瓶到车上,加一大束美丽的人造花及芒草。敏敏本以为他自己家里要用的,没想到他直接拿进敏敏的家中,就放在原本那架钢琴的角落。屋内灯光柔柔投射,如真似幻。  

  “你这样破费,我真不好意思。”敏敏不安地说。

  “你陪了我大半天了,这还不及我想表达谢意的千万分之一呢!”他半认真地说:“况且我喜欢买东西给你,只要不是天上的星星、月亮、太阳,我都可以买到。”  

  “我偏不喜欢人家送我东西。”敏敏不喜欢他的口气与想法,“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是吗?没有女人拒绝得了礼物的。”迈可说:“今晚我真正想与你共进的是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没想到成了路边摊。不过以后还有机会,但不是明天,明天我必须跑矽谷一趟,公司有急事。”  

  “你不是要证明‘公司没有你不会倒’的理论吗?”敏敏问:“那么快就不行?”  

  “理论与假设,有两种作用,一是让人证明是对的,另一个就是推翻!”迈可突然抬起敏敏尖巧的下巴,“明天我不能陪你了。看到这些花,想到我,好吗?”  

  说完,他在她额上轻轻一吻,就笑着道晚安离去。

  敏敏虽未恋爱过,但这不叫心动又是什么呢?!而迈可若非追求,又为何有这些殷勤的举止?只是一切发生太快,快得令人眼花撩乱,天呀!她昨天才认识他的,今天就熟得仿佛认识了半辈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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