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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恶魔的人间实习 第一章
作者:席绢
   
  地狱,人死後最不想去的地方。

  传说、传说,那个地方,在九泉之下;没有阳光,没有绿叶红花,没有清风白云,但凡一切美善,皆不存在於那片阒暗之地。

  地狱,成了罪恶的渊薮、邪恶的代表,极恶之人才去的地方。

  传说、传说,地狱的领导者,名唤撒旦。於是,数千年来,「撒旦」成了所有邪教信奉者的神。

  是最高明的生意人,以小小利益与人类换取灵魂,让人类因小小的贪而永生沉沦於地狱之火中,燃烧殆尽。

  撒旦的可怖,从此广为人知。

  ※

  ※

  ※

  地狱与人间一样,众魔──有官阶的魔,每天都得上朝,去晋见他们万能的撒旦王,报告各自辖区的大小事件。

  撒旦的宫殿名为「无回城」,数以百万计的青魅鬼眼为照明,磷火飞窜着,在天空中散发黄橘火焰。地狱之火铺成地毡,供朝臣踏行;没有太阳恩典的地狱,有它光明的方式。

  今日,朝上的气氛诡异,不仅下方众魔愁眉不展,连在上位的撒旦王,向来俊美无俦、冷然从容的面庞上,又更添几许阴沉。

  很静,静得连屋檐上负责奏乐的魔蝙蝠们也噤声不语,不敢让乐音鬼号来取代宁静,否则它们恐怕会成为首批无辜的牺牲者。

  「死神。」

  随着撒旦王低沉的传唤,一阵黑烟立即产生在他面前,幻化为一具黑色人影。宽大的黑斗蓬下,死神那张白森森的骷髅脸,正努力地想挤出笑容,弯弯的长镰刀蓝光闪闪,擦得非常晶亮。

  「王。」

  「你与你那睡神兄弟是做什麽用的?身为地狱业务员,业绩却逐年递减──严重地以等比级数递减,你有什麽话说吗?」

  身为地狱三判官之首兼撒旦王麾下第一重臣的雷达曼塞斯,替王吼出了他的愤怒,当然他自己的愤怒也夹在其中;天知道他闲多久了,闲到他办公的地方开始结蜘蛛网,墙壁开始斑剥┅┅

  死神、睡神、梦神,这三位难兄难弟打一出世便被赋予了自由通往人界的命符,他们的存在便是到人间去收集罪恶的灵魂。梦神不收集灵魂,只负责制造恶梦;睡神则是收取那些在睡梦中逝世的灵魂;死神的工作广泛多了,什麽都得收,但必须赶在天界来抢人之前。

  也当真是十分辛苦了。

  他们也有他们的怨言的。死神悄悄地看向撒旦王,吞了口口水,很委屈地回道:

  「王,您有所不知,他们现在有多卑鄙,藏匿在各种宗教中,为了争取业绩不择手段,尤其自人类医学更为发达後,每年死亡人数更加锐减,我们的生意更加难做呀,王。经济不景气之下,天界净使些卑鄙的手段,让咱们防不胜防。例如,东方的佛教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又如,西方各教大力宣传的:信我者,得永生。更别说其他回教之类的教派了!那些全是天界的阴谋,害得原本十足可以下地狱的人,全被接上了天堂,才会在年年的竞赛中输人,不是下官的错呀,请王明察。」

  撒旦王俊目一凛,众魔全将头垂低了三尺。

  「那家伙有多卑鄙我还不知道吗?当年三分天下,宙斯叫我与涅普顿手里各握着一粒叶子,然後与他猜拳,结果他出布,我们只能出石头,天下便成为他的了!往後,争阳光、争星辰、争领土、争灵魂,他哪一次没使诈过?」数万年来,一直为撒旦胸口的痛。他是容易上当的男人┅┅

  「他还散播谣言。」下面的马诺斯小声地补充着。

  「碰」地一声,撒旦王敲断扶手一角,左侧方的魑魅立即涌上来充当撒旦王的扶手。新仇旧恨全涌上了心,撒旦王怒道:

  「堂堂一个宇宙主宰,净使些小诡计,太可恶了!」

  「王,咱们得想想法子呀!否则天堂的人口愈来愈多,那样每年的天魔聚会,咱们又得割让领土了。再这样下去,不出一万年,地狱的领土将不复存在┅┅」引渡亡魂的老船夫柴伦忧心忡忡地计算着。

  历年以来,领土大小的分配,是根据人口的多寡来算比例,已经有三百多年由地狱一再割让土地了,地狱众魔们难免义愤填膺。您瞧,那厢外头已有人领头唱着:没有国那里会有家,是千古不变的话┅┅

  多悲愤呀!

  「好,他对我不仁,我又何须对他有义!你们给我想个好法子,今年的天魔会,不许再割让土地!」撒旦王立下圣旨。

  众魔在短暂的狂呼後,立即陷入另一种沉默中。有什麽法子可以增添地狱人口呢?好难的题目呀┅┅

  「瘟神,你的袋子中还有什麽特效速死药?」复仇女神伊林易丝大声问着站在身侧的瘟神。

  霎时,所有期待的眼光全扫射到瘟神身上的麻袋。

  瘟神连退了三大步,哀怨的眼神指控伊林易丝陷害他,他原本想悄悄消失的。

  「瘟神?」撒旦王大掌一伸,将他抓来跟前。

  「王呀,您有所不知,我研究的速度比不上人类破解的速度,自从癌症都能控制之後,微臣即下重手地撒下压箱宝贝「AIDS」去人间,一方面想多收几个恶魂,一方面也想警告人类不要太放纵,但,披说现今连「AIDS」都有得医了,微臣正想快些回去研发新病菌呢!」瘟神声如蚊吟地陪笑着。那苦兮兮的笑容直陪着他被丢出无回殿之後。

  撒旦王怒目一扫,如同风行草偃的,底下数千魔物全将面孔埋入披风下,生怕自己会是下一个被点名的人。

  「哼!」撒旦王怒意更炽地打鼻腔哼出不悦。

  这时,若有什麽不知死活的东西胆敢介入其中,包准当第一个炮灰,识实务的众魔们全噤若寒蝉,将背後的黑羽翼尽可能地收得紧紧的,不让它发出声响。

  万籁俱寂中,突地,一团小小的黑影经由自由落体定律由上往下掉了下来!好巧不巧,好死不死,居然落在撒旦王的身前,并且努力在跌个稀巴烂之前抓住一块东西,於是,不知死活地猛然抱住撒旦王大腿。

  那团黑黑的东西,引来了所有人的抽气声──

  「这东西怎麽进来的?」

  撒旦王眯着眼,将腿上那只蝙蝠不像蝙蝠、魑魅不像魑魅的黑东西提了起来,放在手掌心。

  那是一只尚未成形的小魔,除了人形与蝙蝠,它不能变身成为地狱上等公民,没有角、没有黑光圈,连羽翼都只是蝙蝠翼,代表他是修行分数逼近零的呆魔,只比魑魅、蝙蝠高级了一丁点。这麽低等的小魔,是没资格进入无回城的,更别说出现在这里了。

  如果说他的潜入,连众多特级优魔都察觉不出来,可见其法力卑微到什麽程度,才会令人无从察觉出他的存在。直到他自个儿不小心跌了下来。

  宫殿末端靠大门处,司花谢魔急忙忙奔了出来,双膝点地惶恐呼道:

  「王,请原谅,居下督促不周,让手下的小魔在此放肆了!」

  「嗯,管花谢的?」

  「是的,王,我叫荼靡,古诗「开到荼靡花事了」中的荼靡。」被拎住的小魔荼靡正陪笑地介绍自己,双手合十地看着他最崇拜的魔王,双眼闪着梦幻的泡泡,好幸福呀┅┅

  「荼靡!」司花谢魔快要昏倒地哀号出声,为自己手下中有此一呆感到自怜。

  但,原本处於怒气中的撒旦王并没有趁机抓手中的小魔当无辜的炮灰,反而陷入深思中,一个挺妙的主意正在慢慢成形。弧形优美的红唇扬了起来,露出连其兄宙斯都为之吃醋、嫉妒的俊颜┅┅

  「雷达曼塞斯,在人间,七情六欲中,他们最重视什麽?」他问着手下第一大臣,一边将小魔荼靡当铃铛摇晃着。

  「亲情、友情、忠贞之情┅┅不过,人类在成年阶段,不论何种人,皆会期待爱情。」雷达曼塞斯深思地说着,不大明白撒旦王问这些的用意。

  「爱情?为了传衍後代所创造的阴谋,不失为一个好法子。」撒旦王轻轻一弹,手中的小魔被抛上去,在快要kiss到宫殿屋顶前,又迅速跌落地,一朵乌云幻化成一把椅子,托住了荼靡的身形,没让他跌在火毡中──法力不够的魔一旦触及便会被烧成魑魅,不但没有法力,连当魔的资格都没有,再次修炼成魔恐怕得要五百年後。

  「荼靡。」

  「小魔在!」荼靡跪在椅子上,万分景仰地痴望着他至高无上的王。

  「你知道无回城不是寻常人轻易可来的地方吗?」撒旦王收起笑容,冷峻的表情再度威严地展现。

  「我┅┅那个┅┅」再呆再笨的人也知道不该据实告知自己会来的原因是第N次实验法术失败,差点被错误的咒语弹出结界之外,幸好无回宫强烈的磁力将他给吸纳了下来,否则他大概会一路被弹到宇宙黑洞中。真的是,太太太┅┅丢脸了。

  小荼靡说不出个所以然,而撒旦王压根儿也不在意他前来的理由,只道:

  「你背过地狱律法吧?」

  「还记得一些些┅┅」荼靡小声地应着。

  「那,擅闯无回宫者,何罪?」

  「收回所有法力,并且去第三结界当狱卒,看守那些人界收来的恶灵。」这一条是他常背的,所以清楚得很。「可是,王,我的法力连入门都不及格,我的上司说我连当狱卒的资格都没有。」荼靡再次补充:「大概再修个五百年,我就可以担任好花谢的职责了。」

  这麽没用的魔实在少见。撒旦王瞄了眼不远处脸色青白交错的司花谢魔,有这种手下,也难怪他会有那种表情了。

  「司花谢魔,你还要这名手下吗?」

  「愿任王处置。」司花谢魔终於有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幸好王没实行连坐法,否则他也会陪葬。

  这会儿,连荼靡也开始有了忧患意识,撒旦王不像在生气,看来没有生命之虞,但为什麽他开始全身发冷?

  「荼靡,看来你对地狱好像没什麽贡献。那麽,你的存在与否根本不重要喽?」撒旦王又笑了。

  「但是,王,目前地狱的公民不是日渐减少吗?少我一个,明年的天魔大会又会少一

  领土了,嘿┅┅」

  看来法力再普通的魔总也有一时聪明的时候。

  「那不重要。」撒旦王手一勾,荼靡的身子便飞向他,再度成了他的掌中物:「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建立功劳,非但不必再修行五百年,本王还要赐你五百年的修为,并且提早司职。」

  「王!」不待荼靡发表意见,下方的司花谢魔急急阻止:「万万不可,他只有败事的分啊!」

  「所以才要找他实验啊。失败正常,但倘若成功──这麽笨的小魔都能成功,谁还会失败呢?若是,荼靡失败了,就别回来了,明白吗?」最後一句自然是警告手中那个看来依然很呆的小魔。

  「明┅┅白┅┅」即使是违心之词,但总要给王知道他其实是挺聪明的。可是┅┅关於成功与失败的事,到底是什麽呢?「王,有什麽需要荼靡效劳的事吗?」

  撒旦王很满意终於到了点正题的时候。

  「你,带着地狱公民契约书,去人间与人类谈生意。」

  「我?我只是管花谢的魔呀┅┅」不会是要他以花谢为条件来让地面上的人类交换灵魂吧?呆瓜如他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招财进宝才是人类的最爱,而那种好事早在数千年前便给天界抢了去──没法子,王又猜拳猜输了,只得到病神、瘟神这些无三小路用的东西。

  撒旦王改为拎住他的蝙蝠翅:

  「目前,你连司花谢的法力都没有,还敢与我顶嘴?」

  「不敢啦,但┅┅但┅┅」荼靡欲哭的委屈面孔乞怜地看着他崇拜到十八层地狱去的撒旦王。

  「以爱情!你去找人间的旷男怨女,嫁不出去的、娶不到老婆的,替他们安排另一半,但,事先得让他们签下合约,死後来地狱当公民。如果三年内,你可以成功地签回十份合同,本王就纳你为贴身小侍,亲授法力。」这条件可真是无比优渥了!瞧一旁苦修中的魑魅们正含妒地瞪着那名幸运的呆魔。

  爱情?牵红线?射红心?

  「那┅┅那不是天界的权利吗?这样做会被检举的,到时天界的人追杀我怎麽办?」荼靡疑问地看他的王。

  就因为是犯规行为才会派不重要、不起眼的魔去呀!即使阵亡了,地狱也可以一推四五六,一问三不知,否则他以为撒旦王为何如此器重他?

  呆子!

  撒旦王邪邪地笑着:

  「被追杀?到时再说吧!来,本王先给你一些法力,效用是三年,范围有限,你好自为之。」

  说完,没让荼靡有喘气思考、卷包袱上路的时间,在几声咒语下,他头昏脑胀地被一阵狂风冲飞上天,直往人界而去,转眼间已消失在众官魔眼前。

  没有人祝福他,只以看烈士的表情迎送他走。大家也都知道所谓的「烈士」,就是阵亡的人啦!永别了,荼靡。

  不过,至少撒旦王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挺乐观的。这小呆魔,也许会立奇功回来也说不定。

  等着看吧!

  小恶魔的人界实习开始了。

  ※

  ※

  ※

  目标一:萧诺。

  年龄:二十七岁。

  职业:言情小说作家。

  目前情况:单身。

  嗯┅┅荼靡坐在松树的枝桠间,看着手上的资料沉吟不已;这是他打算开张的第一票生意──不过,那是昨天以前的事了。也就是说,他,一个管花谢的小魔出师,第一桩生意已告失败。

  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呀┅┅

  人类实在是奇怪的东西,二十七、八岁不是急着嫁人的年纪吗?为什麽他的第一票生意会不灵?还是魔界的调查资料有误?

  昨夜他以最不吓人的姿态去拜访他手头上的第一个客户──借来梦神的钥匙去萧诺的梦中与她会面。结果,使尽种种威吓利诱,下场却是被踢出梦之门。渺小的人类在自己专属的梦中是有绝对自主权的,尤其这一位又相当地意志力坚定,居然反过来嘲笑他这个地狱的代表。唉┅┅沦落至此,夫复何言?

  时机不同了,连魔鬼这行业也萧条。最可怜的是他啦,戴罪立功的身分,如果能达到大王的标准最好,若是达不到┅┅大概得一辈子在人间流浪了!

  所以,他绝对不能因出师未捷就灰心丧志,他应该更加努力才行,否则,他就回不了家了。

  自怜完毕。荼靡将资料上「萧诺」那一栏划掉,翻了第二页,上头的名字是:颜茴。

  「看来不怎麽好打发的名字!好吧,就是奶了。」

  叹了口气,比起上一回的雄心万丈,这气势可真是一回不如一回。

  他真是不明白呀,明明在《地狱文献》中看过,人类怕恶魔比怕神明更多,为什麽他会遇到「例外」呢?还是那本文献已经过时了,地面上的人类遇到了比鬼神更值得怕的事?

  不会吧?生老病死中,人类最怕的就是死呀,千年轮回也不会有丕变的。还是,他的扮相不够吓人?

  想到这儿,他往怀中掏出一面镜子,努力地打量自己。这身「行头」,是尽他能力所及,最上等的造型了;在他看来,很好的嘛,气势够,恐怖性也够,一点儿也没有给地狱丢脸。瞧,尖尖的虎牙,阴森森地闪着诡异的白光,绿色的魅眼与鬼火相同的颜色;更别说他白中泛青的肌肤色泽了,多可怕呀,是不是?

  再加上,虽然他没有足够的道行去拥有黑光圈,他仍找了根黑藤蔓编成黑色圆圈绑在角上,证明自己是地狱那边的人;黑色的小角、黑色的头发,黑色的指甲──虽然形成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常洗手的关系,还有黑色的蝙蝠翼┅┅整体看来,都极尽威严之能事,人类没有理由不怕他的呀!

  除非他脚下这块名为「台湾」的地方专出怪人。嗯,一定是的,东方人对地狱的认知是比较偏向牛头马面那些四不像的造型。真是的,也不统一一下,教他们这些身为地狱公民的人无所适从。若要叫他去借颗牛头马头来套在头上,他是死也不会干的,多拙呀!拙还不打紧,要是那种形象传真回地狱,给撒旦王看了,那他要将脸往哪里摆?

  在造型上,他坚持要保有可爱、英俊的本色,绝对不愿牺牲形象!就不信这些低等的人类会不害怕!

  在萧诺身上丧失的信心与面子,一定要在下一回中追讨回来。那个叫做颜茴的女人,就是他扳回面子的case,势在必得,一定得成功!他决定了!

  ※

  ※

  ※

  至圣先师,孔子大哥的得意门生之一叫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最後因营养不良,一命归西,为後人立为勤俭好学的典范。那位颜老兄回先生属於数千年前的古人,不过,後世的人类沿着攀亲带故的习性,以他老人家为首,立了族谱,一再牵拖下来,他老人家倒也成了颜氏家族最抬得出来的老祖宗了!然而,天知道数千年前的颜回到底有没有子孙?

  彷佛为了证明他老人家精神长存似的,在颜家第七十四代,又出了一名颜茴;以追思祖宗的贤德,也怕世人忘了颜家可也是有来头的!唉,颜茴,这个听起来挺别致的名字,怕的是总有一天会追随老祖宗的脚步,在中年期因营养不良而一命归阴。

  取个名字来沾古人的光实在是麻烦,既捞不到好处,又被要求师法古人。

  看吧!一个女人活到二十七岁还时运不济当真是十分可耻了,莫非是老祖宗怕她太发达,有损勤俭形象,才暗中使她三天两头换工作?

  工作没有着落还不打紧,反正身为女人,万不得已到混不下去时,大不了钓一个长期饭票等人养了。

  唉!说到这一点倒真的是颜茴心中永远的痛。其实她眼光不高,心也不傲,她甚至要求卑微到只求有人肯娶她就成了。可是,一个女人一旦到了二十七岁这当口,依然没有追求者的话,大概都注定了晚婚,甚至不婚的命运。

  她没有大女人主义,她没有男女平权的观念,她更没有事业企图心;理论上而言,随便一个男人都会愿意娶她这种女人当妻子的。

  二十七岁,年纪尚可,不会太老;身高一五八公分,不会太矮;长相中等,至少不是麻子满面,也算能看┅┅但,但是,她最致命的缺陷是有一「点」胖!不过,其实也还好啦,六十公斤配上一五八公分,属於「肿」,但并不能叫「胖」;她对这个分界是很坚持的!

  而且她身上的肉大约平分在上围与下围,腰身只有二十七

  ,还看像完美的葫芦;要是她生在唐朝,搞不好可以名列唐代十大美女之一哦!可惜,她生在现代,而且该死的生在以「瘦」为美丽标准的近几年,害她没有人追,并且死死地认定「有点肿」的女人一定又笨又懒又贪吃。真是冤枉呀!如果这时代还有包大人,她一定会去击鼓鸣冤,讨回一个公道!

  她是一个倒楣的女人,不仅生错朝代,更被人以有色眼光看待,在她不得意的二十七年生涯中,生活的等级只有「倒楣中的不倒楣」、「倒楣中的一级至九级不幸」、「倒楣中的超级倒楣」。也就是说,她从没有称心如意过日子过。所以,今天的被裁员事件,并不值得她过分哀悼。

  是的,也许男人中意事业心弱的女性,但在男人还没来到女人生命中时,女人们最好还是保有一点斗志,以求三餐温饱,才不会像她被公司请了一瓶「约翰走路」,回家吃自己。

  明明据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台湾的男人比女人多,那麽男人理当有娶妻的恐慌才对,怎麽就没有人看到她这名最佳贤妻良母?真是的,搞不懂男人的眼睛都被什麽东西给塞住了!

  一定是老天与她过不去!颜茴自认这辈子即使受迫害也依然只会认命,不敢怨老天爷不公平,不过,此时勾上所有新仇旧恨,她忍不住了!

  站在自己公寓门口,她抬头低叫:

  「一定是您不公平,也有身材歧视!还我一个公道来!至少要让我有丈夫可以嫁!」

  当然,她还不至於精神错乱到以为老天会理她,不过,喊完了,心头总是比较不会那麽郁卒。叹了口气,安分地打开门,打算进屋去准备一份丰富的大餐来安慰自己今年度第七次失业。

  突然,一阵黑烟浮现在她与门板之间的空间中。

  「失火了!?」她尖叫着:「救──」

  才尖叫出一个字,立即被吓得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她一定乱视了!她一定眼花了!她一定精神失常了!她一定是想嫁人想疯了才会出现这种幻像!

  她居然「以为」自己看到了一名怪物平空出现在她眼前,太可笑了!都已经二十世纪末了,哪来这种怪力乱神的事?而且她勉强算是「佛教」的信徒,即使大限将至,没理由下来迎接她的会是一个西洋魔鬼──并且是个小鬼,太扯了吧?

  「万圣节还没到吧?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万圣节是哪一天,所以我一定是乱视了,否则哪会幻想出这麽一个小鬼?是不是要死的人,至少会看到死神呢?我得躺在床上好好休息才行┅┅我┅┅」颜茴喃喃自语地「闪」过荼靡,进屋去,并且没胆回头地甩上门,头昏脑胀地想找张床来躺。

  怎知,一张开眼,就见到一双圆大的绿眼近在咫尺,吓得她尖叫出来──

  「啊──」

  「奶要嫁人吗?奶要结婚吗?奶要┅┅喂!吵死人了,安静听我念完广告词好吗?」荼靡将手中的权杖一挥,成功地让眼前那「只」尖叫不休的人类安静,让他得以顺利地念完小抄上的所有字句:「奶要嫁人吗?奶要结婚吗?奶要找人来养奶吗?那就得寄望我们地狱了!所有福利制度完全比照天堂,将来成了我们的公民之後,每年只要表现良好,还会举办大摸彩,以兹奖励!本人──荼靡,仅代表地狱,来请奶签下这一份合同,同意死後成为地狱公民。好,完毕。奶可以动手了。」他开心得意地施展自大王那边借来的法力,轻松愉快地让指令依他的咒语去进行。这会儿,那只呆若木鸡的人类手上已出现一枝笔,而他带来的第一份合同即将有了完美的成果。多美好呀┅┅

  「我不!我不要出卖灵魂!我不!」

  那只握笔的手死命乱挥,硬是不肯将大名签在合约书上。颜茴经过多年意外事件的训练,已能成功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去适应各种天灾人祸的情况。

  「奶鬼叫个什麽劲啊!签个名字会死呀?」荼靡很不满地飞到颜面面前。大王也真是的,给他法力也不乾脆一点,害他不能有更大的力量去让人类在鬼神不知的情况下出卖灵魂。真是叫他们这些「业务员」难为呀!

  颜茴一旦在身体能动之後,立即跑到距荼靡恶魔最远的一角戒备着,心中从如来佛祖开始讲起,一路排下来的是观音大士、太上老君┅┅中国神不灵的话,呼唤耶和华那一家子也在可以考虑的范围内,只要有效就好了!

  荼靡思考了一下,决定很有礼貌地与这个叫颜茴的女人好好谈一谈,不能老让世人以为恶魔都是穷凶恶极的人,他得保持形象。勾起了笑容,露出可爱的小虎牙,他「轻飘飘」地飞向她。

  「我说┅┅」

  「南无阿弭陀佛!别过来!」

  「冒昧前来有点不好意思┅┅」他又近了一步。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消失!」

  「天啊,奶安静听我说完好不好?我┅┅」这女人真的可以把死人吵活,不知道在鸡猫子鬼叫什麽。

  「上帝!阿门!玛莉亚!阿拉!耶和华──你们怎麽都不理我,我好歹每年七月都有普度啊┅┅」颜茴止住了哀号,一方面是灰心失望害怕,一方面是樱桃「大」口被一团不明物体塞住了,而那「只」恶魔又近到可以让她看到他眼中的眼屎┅┅天啊┅┅没救了┅┅神呀!你们太没义气了┅┅

  「好了!」

  荼靡拍了拍手,很满意自己可以畅所欲言了。不过他一边也很哀悼为什麽撒旦王给他的名单里,就没一个正常的?唉,任重而道远,撒旦王对他怀着多麽崇高的期望呀,太感动了。

  「我先自我介绍,我叫荼靡,是代表伟大的撒旦王、伟大的地狱,而前来人界的特派使者。这份合约呢,不是为了要偷取奶的生命,只不过要请奶答应死後到地狱当公民罢了!好处是,在人间,我可以帮助奶嫁出去;死後,我们会派豪华大船来引渡奶,沿途还有群众欢迎的呼声,并且每年都会送奶修行宝典,助奶早日列位「魔」班,接受世人景仰。如何?条件不错吧?」他拉下破布,打算让颜茴投以感激涕零的应允声。

  「我不要、我不要!我又没做坏事,为什麽要下地狱?我不要!」

  「谁说做坏事才必须下地狱的?那些是恶灵,下了地狱还得派人费心的管训,我们才不要那种人。奶这种不好也不坏的人才适合来当我们的公民,修成「魔」果後就可以司职了,减轻目前地狱一魔兼数职的窘况。」荼靡很不平地纠正人类不正确的观念。

  「我怎麽知道你是不是在拐我?我不要!我不要!漫画书中有交代,恶魔都是邪恶的,以拐骗人类的生命为乐事,我不要┅┅唔┅┅」

  理所当然,她的嘴又被塞住了。那还不打紧,接下来,她眼冒金星地昏倒了过去,并且後脑勺肿了一座富士山。

  「奶需要冷静冷静。」荼靡将敲人的权杖缩小收回囊袋中,飘到吊灯上苦思着明天洗脑她的方法。唉!他已能体会电视中说的「歇斯底里」的意思;显然,拼命打耳光反而没有一棍打昏来得有用。电视中那些人真是笨得可以了。

  掏出《人类总论》来看,他得好好研究才行,在地狱打混了数百年都没有今天这麽认真。

  人类呀,既复杂又可笑;这个颜茴,应该十分简单摆平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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