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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袋主母(上) 第三章 忘了自己是谁(1)
作者:寄秋
   
  未见尸便有变数。

  不愧是当过女史的,料事如神,此时的赵逸尘的确活得活蹦乱跳,不仅身上的伤好了,还拜了一名酒鬼为师,学了一身好武艺,能飞檐走壁,踏雪无痕,一蹿蹿得半天高。

  只是,他失忆了,脑门靠近眉尾的地方有一道硬物撞击过的疤痕,似是在江河中飘流,被河里的浮木击中。

  “呆子头,你还没想起来吗?”

  一名头发稀疏的老头光着半颗脑壳,衣衫邋遢地穿着露趾的破草鞋,抽动着红通通的酒糟鼻,似躺似卧的以手拄头,斜卧在大石头上,一只酒葫芦斜着倒入嘴里,咂巴咂巴的嗝出嘴沫子。

  “师父,我不叫呆子头。”清眉朗目的男子坐得十分俊挺,一双深不见底的墨瞳宛若那水潭,冷得漠然。

  “我不是你师父,我只教了你几招庄稼把戏,赶赶羊还行,别拿来杀牛。”要不是他根骨奇佳,不练可惜,他才不浪费力气教他,教了两三年还是一根温不热的木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非师父在江边垂钓,此时的自己已是一缕亡魂,救命之恩如再生父母。

  “少给老头子掉书袋子,升米恩,斗米仇比比皆是,哪天你用我教的招式反过来对付我,我一点也不意外。”这年头不讲师徒,即便亲如父子也有反目成仇的一天。

  就像他的第一个弟子,将他所教的武学用在弑父上头,杀了生父之后又想来杀他,怕他走漏风声,反被他一掌击毙。

  “不会。”恩将仇报的事他做不成。

  “哈!我从不相信从人嘴巴说出来的话,那跟放屁没两样。”他大口的喝着酒,酒液从他唇边滑下。

  “那是因为你酒喝多了。”酒从不离身,名副其实的酒鬼,哪里有酒就往哪里待,不把酒喝光绝不离开。

  “哈哈,是谁在说醉话了,你连你自个儿是谁都不清楚,还敢说我喝多了,至少我还知道自己是谁,我姓钱,人称钱老鬼是也。”他边大口喝酒,边仰头大笑,行为放浪,疯疯癫癫。

  钱老鬼乃医毒双圣,没人晓得他还会武功,轻功一绝,他以毒杀人,看不顺眼的就撒上一把毒粉,可他鲜少用医救人,因为看得顺眼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眼前的清俊男子是少数的例外。

  “我只是忘了。”总有一天他会想起来。

  “忘一辈子。”他说得含诮带讥。

  “不会。”他隐隐约约有些残影在脑海中晃动。

  “你说不会就不会吗?都两年多了,也没见你的亲人寻来,八成是你这人的人缘太差,大伙儿巴不得你早死了,你还是认命点,娶了徐豹那闺女,说不定明年给你生个白胖儿子好为你送终。”起码留个种,逢年过节上炷香。

  伤天害理的事干多了通常活不久。

  钱老鬼爱饮酒,红肿的鼻头比狗鼻子还灵,鼻子轻轻一嗅,埋在地底的红泥封坛也闻得出来。

  “我应该有个儿子。”他手里轻握着一只泡过水的褪色荷包,里面有个小儿玩耍的玉器。

  不是小儿给他外出时的念想,便是他见了有趣,想买回去给家中稚儿把玩。

  换言之,他是成过亲的。

  他被救起时,除了一身被江水冲刷得破旧的衣衫外,别无长物,唯独手中死也不放手的绣了一根竹子的荷包。

  “应该?”他一顿,发出怪声的桀笑。

  “师父,我知道你有一种药,可以让我恢复记忆。”他不想再在夜深人静时,头痛欲裂的想着自己是谁。

  “呿!不给你。”老子辛辛苦苦炼了三年,为何要给这个老想在他身上占便宜的臭小子?

  “师父……”男子神色冷峻,清冷的眸子中透着一丝恳求,他总觉得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

  钱老鬼不快的一吼,“都说别叫我师父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呀?!不过看在你给我送酒的分上,只要你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把药送给你,你看,我也挺和善的。”

  “你不怕我骗你?”

  他“哼”了一声,“除非你想死得更快。”

  他的毒天下无双,无人能解。

  “你……”

  男子还想求药,但是不远处传来高唤的男声。

  “二当家,二当家的,你在哪里?出个声音吧!”

  “我在这里。”

  循声而来的是一名长得猴儿似的瘦小男子,背后背了两把磨得锋利的斧头,他拨开挡路的长藤,从长满利刺的树丛后头走出。

  “哎呀!二当家的你真让人一通好找,我小猴都快走断一双腿了。”胡阳大山很大,山峦叠着山峦,一峰连着一峰。

  “找我做什么?”他的声音一迳冷漠。

  “是大当家的找你……”话说到一半,小猴忽地仰鼻一嗅,“二当家一个人喝酒?”

  大石头上空无一人,只留下淡淡酒香。

  “你看到第二个人吗?”他轻瞟一眼,微动的树叶上残留一滴酒滴,如露珠一般在叶片上滚动。

  “嘿!嘿!一个人喝酒清静些,没人来打扰。”他奉承的搓着手,模样谄媚,不时贼眉贼眼的打量四周。

  “不是说大当家找我。”他当来闲聊的吗?

  “是是是,有一桩大买卖,大当家急着找你商量……”

  秋荷残影,湖面映照飞掠而过的蜻蜓,一抹孤雁飞过天际,形单影只的往温暖南方飞去。

  炎炎七月刚过,刚下了一场小雨,入秋后的气候渐渐转凉,田里的稻穗黄澄澄的一片,往下低垂。

  南方多雨,闹了几场涝灾,地里的收成普遍不好,对南边的百姓而言,这是个难过的年冬。

  可是地处偏西南的通化县却是个雨水适中的好地方,北去有胡阳大山挡住多变的风雨,南有疏浚的大川足以疏洪,当各地纷纷传出灾情,唯有此处及邻近几个县城全无灾害,还意外的丰收,结实累累。

  “夜嬷嬷,你替我买来一家四口人,最好是有一儿一女的,年纪不要太大,一个给隽哥儿当小厮,一个当莹姐儿的丫头,丈夫要能管家,妻子负责厨房……”

  夜嬷嬷是多么伶俐的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她一听小姐的吩咐就知道要的是什么人,不到三天功夫,便找来衣衫褴褛的一家人,四口人刚刚好,一个也不少。

  男子约三十岁,不大壮实,但一脸精干,是个能办事的,妇人则二十七、八岁,腰略粗,肤色偏黑,脸色有着焦虑多日的憔悴,一儿一女一个十岁、一个七岁,皆长得一副老实相。

  皇甫婉容只淡淡的扫一眼,便让他们留下了,这一家人欢喜的露出久违的笑意,连忙磕头认主。

  短短的一个月中,皇甫婉容一共绣出三座炕屏,得银二千两,手中有钱的她才决定买婢置仆,让一双儿女也有人照看着,符合他们小姐、少爷的身分。

  但她绣完炕屏后不打算再绣了,将手边的银子拨出一半,买些南边的精巧物事,托人带到北边贩售,以赚取巨额价差。

  此行若能成功,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累积财富。

  当她还是凌翎时,在突厥的十余年里,占尽天时人利的她开辟了好几条南来北往的商道,手底下培育出的能人近百名,没人比她更清楚这些人姓何名啥、什么来历。

  几年下来,一个个都成了名声不小的人物,除了她,鲜少人知晓和他们联络的方式,这是她的优势。

  在以为能离开突厥,返回故土之初,为了能让留在突厥的丰玉公主能继续享有奢靡尊荣的生活,她拟好一份通商名单,准备在进关前交给信得过的女官,让那人照着她的安排行商。

  可惜来不及送出她就死了,这算幸还是不幸?

  不管怎么说,如今倒给了她一条可调动的暗路,让她在重生之后不致走得艰辛,当初联络的暗号并未更动,她也事先告知会有人接替她,那么皇甫婉容一出现便不突兀了。

  这一连串的环环相扣,好像是上天给她的恩泽,重活一次的机会不再有遗憾,她会认真的做自己。

  “大少奶奶,这不妥。”穿着湛青色衣袍,颈上挂着八两重的镶玉颈圈,年逾四十的陈庄头一点也不像管理田地的老把式,倒像是招摇过市的大地主,腰间还系了只通体透绿的玉兔配饰。

  “有何不妥?”丢掉旧衣裳,换上新裁的秋裳,养出红润脸色的皇甫婉容目光淡如秋水,多一分太浓艳,少一分太清寡,明湛清亮的眸子映出山光水色,浅浅流水轻涧。

  “南方涝患连年,正是米粮价高的好时机,此时若是脱手能赚到以往的两倍之数,大少奶奶勿以妇人之短见而做出错误的决定。”陈庄头说话的口气有些不客气,明显看得出对女人想掌权的蔑视和不敬。

  “陈庄头,这八十亩土地是谁的?”他该知道谁才是东家。

  “是大少奶奶的陪嫁。”一个妇道人家也想指手划脚,那也要看她有没有本事,千斤米粮多少银两她可知晓?

  陈庄头一脸蔑然,态度始终摆得高高的,有几分“你不用我还有谁可用”的张狂,吃定了女人家成不了事。

  他有些过于膨胀自己,认为地里的事没他管着不成,他是无可取代,就连主子也要看他脸色,否则他一个不痛快,来年的嚼用就要抱歉了,米粮“发霉”可不是他的过失。

  往年的陈庄头便是用这个方式偷运走将近一半的新米,再将廉价的陈米混杂其中,谎称是新收的稻米保存不当进了水,因此未脱壳的稻子长霉发芽,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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