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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是雄狮 第1章(1)
作者:慕子琪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语还休;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辛弃疾(丑奴儿)

  唉!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第几次叹息了,也很想却道天凉好个秋,问题是现在是冬天,天凉好感冒。

  每每想吐出些什么话语,只沦作一声又一声的“唉”怨。

  天底下怎么会有将国色天香、沉鱼落雁、花容月貌、仙资玉质……这些成语融合一体的女孩?重点是,她美到制造疾病,先是夺去他的呼吸不说,连带的害他出现帕金森氏症、痴呆,呈现失智重大疾病的状态。

  自小上有两名毒死人不偿命的兄长二人组,他没被磨练成口若悬河的程度,至少也是辩才无碍的等级,怎知昨晚才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他的表现简直惨不忍睹。

  早知道会有一见钟情的情节发生在他身上,平时应该和二哥雷亚诺多讨教一下如何把妹……可是用“把”这个动词,对他心目中的天使来说,完全是亵渎了,他在心中郑重的道歉。

  老天爷,我雷里欧长了十七个年头,第一次发情……不是,是第一次对异性……也不对,是天使,对,就是天使……呃,反正就是第一个让我出现脸红心跳……应该是差点没心跳的天使,祢可以让我再见她一面吗?

  见一面,然后呢?他问自己,反正他现在很渴望再见到她,连天使的芳名都不晓得,至少让他知道她不是出自他的想像,是真实的存在。

  人生目标,未来志向,对他这个少年“维持”来说实在太早,不想太早烦恼,他没有像大哥一样立定志向朝医界发展,也没有像二哥一样对尔虞我诈的商场着迷,说实在的,他真的秉持着过一天混一天的最高原则──人生无大志,人生无代志。

  该说他没有杞人忧天的烦恼,还是不懂未雨绸缪的重要?其实总观家人对他的评价,就是好资质、聪颖、学习力强,只是爱懒散,明明是可以撑得起房子的栋梁,却偏偏想放着养蛀虫、生菇菌是同样的道理,简而言之,白白浪费上天赋与他的各种优异天资。

  能够引起他全然的注意力,或者感兴趣到不眠不休,更或者是沉迷无法自拔,不管是人、事、物的存在,几乎等于零,勉强来算,习武这档事稍稍沾到边。

  要说他有多精于学习,倒不如说是为了求生存,免得待自己还是一棵国家小幼苗来不及长大时,就被亲兄长们连根拔除,避免让他们年纪轻轻便背上残杀亲弟弟的罪名,他可是非常努力的活到现在。

  因此他习武、练武,比起兄长们都要全力以赴上十倍,只为了自己可以在兄长们的拳头下苟且偷生,呜……

  恨呀!谁教兄长们比他早很多年来世界报到。

  都怪老爸,算数那么差,算不准安全期,害他一出生就要苦苦追赶大他五岁和七岁的哥哥们,每过一次生日,他觉得差距就快拉近了些,结果等他长大一点才明白,这辈子要超越哥哥们的年纪只有三个字──不可能。

  他本来就是缺乏好奇心、没有特别兴趣的小孩,所以当他懂得必须变强才不会被欺负时,只得乖乖的和兄长们一起练武,在爷爷的眼中,他可是百年一见的练武奇才,加上付出十倍的努力,上国中时已经可以和哥哥们打成平手,待他国中毕业,已经超越兄长们。

  这样,他们再也不会狗眼看人低了,先声明,他是人,他们是狗……等等,他们是他的哥哥,如果他们是狗,那他也好不到哪里去……算了,这句话当他没说。

  虽然他知道照这样再练下去,有一天他将会成为武林高手,但是压根儿一点兴趣也没有,本来当初学武的理由就只是为了在兄长们的拳头下“活命”,现在他有能力自保,又没有立志要当武林盟主的打算,对劫富济贫更是敬而远之,可以打赢兄长们就好,有空当运动练练,对武术的热中全然消退。

  那位惊鸿一瞥的天使却深深凿进他的脑子里,久久无法忘怀,不管他睡着或醒着,经常无预警的浮现她的身影、她的微笑、她美得不可思议的容貌,每每令他忘了呼吸……

  “雷老大?雷老大?”

  一声比一声还大的呼喊如利箭一般飞来,咻的一声,刺破雷里欧的幻想,害他连续咳了好几声。

  如果他英年早逝,死因就是“被口水呛死”。

  “雷老大,你没事吧?”李四锲递上一瓶茶饮。

  “只是差点断气,成为孤魂野鬼,半夜去找你们打屁聊天。”

  “对不起,雷老大,我受人之托,这几大袋的东西得交给你才行。”张三基搔了搔脑袋。

  “小三,你小时候的志愿是什么?”天外飞来一笔。

  “公务员、法官、警察、检察官、特勤……你问哪一个?”他一一点名,林林总总数十个。

  因为家里是警察世家,他未来的志愿全和警界脱离不了关系,只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怎么会突然扯到这个话题上?

  不过他们倒也习惯,因为雷老大脑袋运转的速度异于常人,尤其想损人的时候……咦?那不就是现在吗?

  “有没有当邮差、快递或者圣诞老人?”雷里欧的口吻微凉,令人头皮发麻。

  “没有。”张三基老实的猛摇头。

  “那你没事干嘛抢别人的饭碗?”

  “啊?我什么时候抢别人的饭碗了?”张三基果然是标准书虫一只,除了会啃书,脑袋的CPU只怕这辈子升级无望。

  “我的志愿是当邮差,雷老大收不收?”自以为聪明的李四锲机灵些,将他这边几大袋满满的巧克力、礼物及卡片献上。

  事实上,他们也是千百个不愿意,一早就被认识的、不认识的女生硬塞进这一堆,请他们务必、一定、非要、绝对送到雷里欧手上,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节日,对女性而言等于“战斗日”,因为可以成群结队向喜欢的男生告白,万一一同失恋,也比较有伴。

  平常不行吗?他真的很想这样问,但是哪敢?女生们可怕的气势吓得他连“ㄅ”音都不敢发一个,就怕被她们你一口、我一口的口水淹死,抑或每人一脚给踩死,不管怎么样的死法,他一点也不乐见自己壮烈成仁,只得硬着头皮上,祈求雷老大今天心情风和日丽,可以收下。

  说起雷里欧如此受欢迎也不是没有原因,因为他简直是男人梦寐以求的版本,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先说说天时吧!一张五官比一般人还要立体的混血儿脸庞,眉目修长,高挺的鼻梁优美如名家刻工,配上完美无瑕的唇瓣,两排又长又密的卷翘睫毛连女人都会嫉妒,长相不只英俊,配上超过一八五的俊逸身材,可以说是活的上帝艺术品。

  女孩子通常比男孩子早熟,同龄男生在她们的眼中显得幼稚又可笑,偏偏雷里欧生得一张超龄成熟的俊脸,俨然就像是有社会磨练的青年菁英。

  接着是地利,擅长运动的男生不管走到哪里都受欢迎,篮球场上英姿焕发的雷里欧,早已形成粉丝后援会,不只如此,他的强项是打架。

  附近K中的不良学生经常勒索恐吓他们学校的学生,结果被他修理得惨不忍睹,解救不少身陷水深火热的同校学生,不管男生或女生,都将他视为英雄般崇拜,他们两人也曾被他所救,所以从此死心塌地跟在他身边,自称小弟。

  最后是人和,幸好他不是淫魔转世,否则一双媲美高压电力的勾人电眼早就让女性同胞前仆后继的涌来。

  根据目击者指出,他散发出的安培数应该足够一座城市供电,只是他不自知,更可怕的是他不经意的勾唇一笑,无数少女芳心便全数投诚,简直是勾魂摄魄呀!

  “如果你喜欢戴绿帽子,我也不反对。”雷里欧拿茶饮敬他,损人不带笨字。

  事实上,不管多么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雷里欧一点也不感激,跟在他身边这么久,他们才惊觉这背后的真相。

  长得高,他没得选择,谁教家里一家子的长人,他母亲是台湾人,父亲是英裔美国人,天生混血俊美长相,但长得一张超龄的脸并非他自愿,全是遗传搞的鬼。

  至于他行侠仗义的事迹,根本就是天大的误会,不过是刚好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嫌碍眼而清除路障罢了,至于救了多少无辜受害者,他从来不理会。

  电眼就更是误会中的误会,他只是盯着某样东西发呆就被说成放电,不过是动动嘴角就被传成说勾魂摄魄,对于这种神化性的传言,他嗤之以鼻。

  真实的雷里欧喜欢懒散,优闲,外带雷氏一家毒派幽默而已。

  “雷老大,拜托你,请求你,无论如何请收下吧!”身为小弟,李四锲只好使出苦肉计,哀求、恳求加拜托,只要他收下,要他们怎样都可以,他们不想被一票女人追杀。

  “这些全是情人节的礼物、卡片和巧克力,指名要给你的,如果没交到你手上,我们会被那群可怕的异性生物处以极刑的。”张三基也不想找这种苦差事,形势比人强,女生好可怕喔!呜……

  “雷老大,拜托你就当作日行一善,帮帮我们,把这些东西带回家吧!”李四锲不愿想起那些比母夜叉还可怕的脸。

  日行一善?他雷里欧的血液里一点童子军的美德也没有,不过……

  “交到我手上是吧!”雷里欧接过东西,扑鼻而来的浓郁香水味令他想要作呕,他向来最讨厌这种人工香料,廉价又没质感,不禁高度怀疑这些女人是想取他的性命,再多闻两下,恐怕就会昏倒。

  张三基和李四锲满脸欣喜,以为雷老大善心大发,没想到才三秒钟,东西又回到他们手上。

  “好啦!东西到过我手上,你们可以交差了。”他也没那么不近人情,不是吗?

  “咦?”两人张大嘴巴,又哭丧着脸。“雷老大,话不能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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