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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奴童养媳 第2章(1)
作者:寄秋
   
  「陆清雅,你裙子上有条毛毛虫,它快爬到衫子里面了……不许打死它,我等着看它变成蝴蝶。」

  「陆清雅,你会不会爬树?风筝在树枝上,你爬上去取下它……」

  「陆清雅,你为什么要绑两根辫子?你知不知道这样很丑?本少爷不喜欢,把头发打散了,大喊一声『我是疯子』……」

  「陆清雅,你是不是没吃饭,个子小得像快死的老鼠?少爷我可怜你,把盘上的糕饼全部吃光吧,一口也不准剩下,免得暴珍天物。」

  「陆清雅,到池子里摘朵莲花,顺便捞一条肥鱼给你的晚膳加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面对井府二少无理的捉弄,看来只有九岁,其实心智已届二十岁的陆清雅应付起来得心应手,毫不费力。

  毕竟同样的事她已经历了一回,再来一次便全在她掌控之中,她用大人的心态来应对「小孩子」的胡闹,做来轻松顺手。

  不许捏死毛毛虫,她反手就用手帕包着它,直接拉起小少爷的手把虫甩落他手心,让他真实感受到虫体的蠕动,而后惊慌失措地想甩开又要强装不在意,一张俊脸白得失去血色。

  她本来就会爬树,取下风筝不难.,他硬拉她发辫刻意戏弄,她就一动也不动地任他弄乱头发,直到他自觉无趣的收手,没再捉痛她的长发。

  一大盘糕饼少说有四、五十个,她吃得下才有鬼,因此她拐着弯和他玩划拳,输的人一口一个,绝不再一个人吃到胀肚皮。

  结果,熟知他想法的她当然大获全胜,最后是始作俑者自己吃得快吐了,铁青着脸瞪人。

  至于捉鱼、摘花,何需用到个小的她,她狡猾地将小厮莫草推下池子,反正他手长脚长,入水踩得到底,又是泅泳好手,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因为曾在井府生活了十一年,也和府里大半的人相处十年以上,她占了个得天独厚的优势,以她对他们的了解,有些事不用他人提及也已了若指掌,甚至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她一样了然于心。

  上一世她不受重视,却不代表一无所知,那时见她儒弱的人总是会不请自来的踩她两脚,她在受尽欺凌的情况下早看清每个人的嘴脸,知晓谁是欺善怕恶的奴才,谁又心机深沉,见她无势便来奚落几句。

  她叮当……不,她陆清雅不是傻子,只是不再听从己逝娘亲的嘱咐:她不再一味吞忍退让,把自己藏得更深,不招惹是非、不找麻烦,凡事尽量置身事外,好让人察觉不到她的聪慧和机敏,明哲保身以免引起注意。

  这些点,她相信重生后的她做得很好。

  「陆清雅,你手心向上是什么意思?讨打吗?」此刻,井向云不解地扬眉,作势要拍打她的小手心。

  陆清雅摇着小脑袋瓜,笑得好似春花开在她脸上。「少爷打赏。」

  「打赏?为什么?」他偏过头,好笑地收掌为拳,以指节轻击她平滑的前额。「一两不算少,十两不算多,多多益善,少爷的气度完全展现在你的大不大方。」有钱好办事,如今她找到机会就要多攒点银两在身上,以防不时之需。

  她想开了,彻底的抛下旧包袱,娘的话不一定正确,活着的人才知道要怎么过日子才是对自己最好,所以她要努力存钱,不依靠别人,盼着有天能自食其力,离开困住她的井府。

  「你好大胆子敢向我要钱!你吃井府、住井府,用的也是井府的,你哪个地方需要用到钱了?」他板起脸,故意佯装不悦,教训她的贪财行径。

  「莫草跟着你都能月领一两养家,可我什么也没有,两手空空比小厮还穷,要是突然想上街买个零嘴解解馋,全身上下只怕捞不着半枚铜钱。」她振振有词的说出个道理。

  「嗯哼,一张嘴倒是伶俐,死的都能被你说成活的。」井向云没好气的横瞪她一眼,从怀中掏出一枚小金印丢给她。

  金子比银子值钱,在他看来不过是随手一扔的小物,对求财若揭的陆清雅来说,那可是日后的救命钱,她马上眉开眼笑的收下。

  「少爷是活菩萨,跟了你就大富大贵,财源滚滚通通进我的钱袋。」她要找个上锁的铁盒来装银两了,一天一点装得满满的。

  「瞧你笑得喜孜孜的模样,真是不长进,这么点小玩意你就满足了呀?」真是非常碍眼的笑脸,让人忍不住想掐一掐……

  掐住在眼前晃动的小脸,井向云两眉忽地璧拢,堆出一座小山丘。「陆清雅,不是叫你多吃些吗?怎么这两颊还是没肉,捏起来像扯着一层皮,没半点软嫩的舒服。」

  面颊被往两侧拉开,她吃痛地低呼,「有吃、有吃,只是吃不胖,疼啊……」「不管,再给你半个月,要是脸颊依然乾扁扁的我就……」他瞪眼,一副小土匪的样子威胁人。

  「你就怎样?」她十分紧张的问道,双手像守财奴般护着刚得手的小金印:他把眉尾往上一挑,伸出两指掐住她鼻头:「我就在你鼻子打洞,用黄金打造的牛环扣在鼻洞上,一天三回当你是牛带出府游街,让人对你指指点点。」

  陆清雅一听,腮帮子微鼓:「我不介意你把金环直接给我,我还可以学两声牛叫逗你开心,是人是牛无所谓,多赏我几件值钱的东西,我还能在地上打滚。」

  快点存够钱她才能早点脱离这里,不然一等到十六岁,她不想嫁也得成人妇,接下来就被迫由正室沦为二房,就算忍气吞声也会被人指着鼻子大骂,受尽屈辱。

  虽然目前情况和以前已不尽相同,也未一入府就受到冷落,数个多月下来看似被欺负,实则二少爷还算维护罩着她,可是想起重生前的凄凉和悲苦,她还是直打冷颤,不愿重蹈覆辙。

  她要未雨绸缪,多一分准备就少一分伤害,她不会再多做妄想,以为做个好妻子便能得到丈夫的怜宠,世上男儿多薄幸,他们的心永远在新人身上。

  前尘如烟,随风飘逝,既然下定决心要走出过去的阴影,要真正的「重生」,她就会把以前听话的自己给丢掉,不怕自私自利,只为自己而活。

  所以,受点折辱算什么,没有失去哪能获得,尊严是一张破纸,丢了无妨,只要立定目标往前走,别人的异样眼光和闲言闲语再伤不了她,她已经三折胧成良医了,懂得如何自保。

  「吠!就这点出息?以后别说是我井府的人,省得丢我的脸。」井向云恨铁不成钢,恶狠狠地以拳头压在她面颊上,用力的旋转了两圈。

  明明很痛,泪花都在眼眠打转了,她依然露出无所谓的笑容,也不求饶。「我绝不会和人说与二少爷有牵连,是我自个不争气,没能给你长脸。」

  他顿了顿,表情有些阴郁。「你不会忘了我是你的什么人吧?你以为你不提,就没人晓得你是我的童养媳吗?」

  井向云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感觉,就是有点不是滋味,她的笑容越甜美,他便觉得她离他越来越远,好像总有意无意地和他拉开一段距离,让人心头发闷。

  一开始他的确不满大娘的多事,平白无故的结了门娃娃亲要他接受,还把少妞直接安排到他的住处,让他日夜对着一张令人心烦的小脸,心里只想着怎么把她挥远点。

  不过近来被她圆圆的大眼一瞅,他心口的烦躁倒是消退了不少。她瘦得像竹片,养不眸的小身板活脱脱是竹竿,可是言语却又有味,他越想要忽略她,越强烈感受到她的存在,他的反应更硬生生勾出他的兴趣。

  不讨厌,甚至还有点喜欢……若是他将来的娘子如她一般,他愿意多耗些时日等她长大。

  因此她的「撇清」听在他耳里,那就有些刺耳了,听来像是为他的面子着想,不想给人说长道短的机会,可他就是感到不舒坦,一股无明火隐隐升起。

  「二少爷是出类拔萃的人,是神仙化身的仙人,我又蠢又笨又不出色,哪能配得上玉做的你,那只有天仙下凡才高攀得上……」陆清雅淡笑自贬道,宁愿当个不出挑的平凡人,只求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井向云眸心一沉,仲手捉住她下颗,抬高。「第一,不许叫我二少爷,我允许你喊我名字或向云哥哥;第二,不要再让我听见自贬的话,你是我的人,只有我能说你的不是,你或其他人不得代我发言。」

  「二少爷……」他几时变得这么蛮横?她明明记得他是冷情的人,似乎没有人或事能入他的眼,如今怎么管起她来了?

  难道是她记错了,少年的他仍有点得理不饶人的小脾气,对人也不是全然的不在意,是吗?

  陆清雅的记忆产生了混淆,有些记得的事物好像已非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不应该出现的情节,倒如雨后春笋一冒出,扰乱了她已知的既定事实。

  九岁入府,十六岁成亲,十九岁怀有身孕,二十岁生辰前因难产而香消玉损,上一世她对身为「丈夫」的那个人,认知是肤浅的,甚至可以说是陌生,她始终走不进他的心,一直在他心门外徘徊,说是夫妻却形同陌路人,除了不得不的肌肤之亲,他从未正眼看过她一眼。

  想起羞人的床第之事,她耳根微微泛红,不自在地压下心头的悸动,试图赶走令人脸红耳热的过往回忆:虽然他们之间并无深厚的感情,但该做的夫妻事一样没少,教她无法轻易忘怀……

  不行不行,别再想了,她要振作,如果连这一关都过不去,她的重生又有何意义?不过是一场玩笑。

  「陆清雅,想我拧断你一掌就能圈住的小脖子是不是?」井向云冷哼,低着头逼视她。

  察觉颈上传来的温度,她这才回神地想到自己眼下有多弱小,还是个没长大的黄毛小丫头。「二少……向云哥哥,我疼着呢,你别掐我小得像竹签的颈项了。」井向云哼了两声,用瞪视表达心中的不快。「下次再喊错,我就把你头下脚上的吊在树底下,让你全身的血往脑袋冲,好醒醒你愚昧的蠢脑子。」

  「呵,没必要这么狠吧?我才十……呢,九岁,你这玩法会玩死人的。」也许她真的该试着离他远一点,免得有一天死于非命——被他活生生的整死。

  听她提起年纪,他一时兴起,两只手伸向她腋下,毫不费力地举高她。「陆清雅,你真矮。」

  闻言,她脸色一变。「向云哥哥,我刚才看到一只黑色的虫子从你脚旁窜过,好像是无孔不入的蜚镰,它正顺着你的裤管往上爬呢。」

  哼!就不信你不伯。

  「蜚……蜚镰~~」十四岁的井向云脸色一白,看得出面有俱色。

  蜚嫌是常在灶房里出没的害虫,一见就令人觉得恶心。「向云哥哥,你生病了吗?怎么脸色那么白?」陆清雅暗地笑得肠子直打结,表面却佯装不知情,面露团惑的问。

  从前从少年到成为夫妻也有十一年,她怎会不晓得他惧伯何物,只是一直不说破,好维持他大爷的尊严,小心地为他掩藏不欲入知的弱点。

  不过重生后的她不再当自己是他的妻子,只是个心眼小的小女娃,他嘲笑她矮换来她的报复,这可怪不得她,谁教他没眼色,专挑她的痛脚踩。

  她有着南方女子的柔美身形,不论九岁的她或是长大后的她,一直是娇小纤秀,没高过他肩头,小巧的玲珑身段薄如弱柳。

  总归一句话,她是不高,和身材高大的井向云一比,活似大人与小孩的差距,往往他走一步她得小跑三步,才跟得上他迈开的脚步。

  这是她心中的痛,长不高就显现不出大家夫人的气势,人家手一压她便只有低头的分,鲜有出头时,加上旁人刻意打压,在众人间她更显得毫不出色,犹如路边乏人问津的小草。

  「陆清雅,拿……拿开它……」井向云的声音忍不住微微颤抖。

  她笑得双眸眯成一条线,瘦巴巴的小手往前一伸。「打虫赏。」

  咬了咬牙,他却连哼声都有点有气无力了。「你……你给我记着,我用银子砸死你。」

  闻言,她的小身板一跳,模样开心地教入错愕。「好,死在钱堆里我也甘愿,你尽管砸吧,反正我命贱,能葬在银子山也算是得偿所愿。」

  「你……你……你快把蜚镰拨掉,少说废话……」气得面上充血的井二少动弹不得,只能用眼神杀人。

  「是的,向云哥哥,我帮你……啊!我手太短了,构不着,人矮腿短就是吃亏嘛……别动别动,爬到背上了,你千万不要动哦,要是吓着了它,反而爬进衣服里头,那股恶心的虫味洗三大缸水也洗不掉……」

  陆清雅眼底的笑意发自内心,在井府当了十一年受气的小媳妇,唯唯诺诺地担心讨不了公婆、夫君的欢心,战战兢兢不敢有自己的主见,这笔帐今日总算讨回来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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