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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不爱(上) 第7章(1)
作者:朱轻
   
  于佳辰捂着唇,脸蛋红得快要滴血,被众人一看,她更是恨不得就钻到桌子下面去,有于宋忻在的地方,她的自若完全无用,更何况这次,实在是……

  “对……对不起。”于佳辰只能喃喃地道歉。

  于宋忻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开始讲课。

  那些女生被于佳辰打断,再加上被授课内容吸引,也就丢开了之前的话题,安静下来。

  可于佳辰的心却怎么都无法平静,她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刚刚听到的那几个字。

  在女人身上,挥汗如雨的样子……

  实在是……太惊悚又太生动了。

  那些难眠的灼热的夜晚,那肌肤相摩、汗水淋漓的夜晚,他的喘息,他贲起的肌肉,还有他到极致时抱着她没完没了的亲吻。

  好看的眉微皱着,如墨玉一样眼珠会涨得通红,甚至赤裸的身体还会狠狠地抵住她性感地微颤,所有的种种细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想到这些,她的身子也开始怪异起来,在座椅上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却于事无补。

  偷偷地抬头,望着讲台上的他,于宋忻就是那种天生有股子清贵气质的人,书卷味极浓,平添儒雅之气。

  浅蓝条纹的衬衫穿在他身上尤为出尘,他只穿义大和某品牌的手工订制衣服,有机棉的衣料,摸起来手感真是无与伦比,当然,那个价格自然更是无与伦比。

  这个男人,生活上有许多古怪的坚持,比如只喝某品牌的水,只用某种牌子的刮胡膏,基本上,他所使用的物品都有特定的品牌。

  有一次,她实在好奇不过,问他为什么,那时他一边敲着笔电,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因为我检验过,它们的化学成分最安全。”

  检验过?化学成分?她听到答案就直接傻眼了。

  果然是变态!

  于宋忻有严重洁癖,家里一定要打扫得一尘不染,不能忍受指印,不能忍受杂乱,衣服要烫得挺直没有一丝褶皱,而他的笔电不允许任何人碰触。

  林林总总,真希望那些崇拜他、迷恋他的女生,可以看到他变态、龟毛的一面,这样她们的热情肯定会退掉大半……呃,应该会吧。

  于宋忻看起来温和好相处,可其实与任何人都保持着距离:微笑的样子很温柔,可他的心狠起来,绝对是要人命的……这些,别人都不知道。

  于佳辰桌上那张白纸已经被涂得再也找不出一点空白之处,纷乱的线条就如她此时的心一样,每次都是这样,被大家喻为最生动、最丰富的课,她却总是在走神。

  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他的成绩好到不行,所以替她补习的任务就交到他的手上,可只要是他给她上课,她就会走神、发呆,哪怕他的威慑力再大,她都无法自制地思绪飘远,这已成定律,改变不了了。

  看来,这门课她能学到的,实在是有限。

  下了课,她慢吞吞地收拾书本,磨磨蹭蹭地,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看到那群亢奋的女生散尽了,于宋忻上课一向都没有多余的物品,连课本都没拿,他直接就离开教室,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于佳辰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几次想上前跟他说话,但看到来来往往的行人,又把话吞了回去。

  一直跟到停车场,看他打开车子的电子锁后,她观察了四周,确定都没有人,这才走上前,“那个……”顿了顿才继续开口:“爸爸要我问,你中秋节要不要回家?”

  事实上,于兴业是跟她讲,中秋节前让她跟于宋忻一起回家,因为于兴业创办的宏大企业最近与欧洲的FC集团合作签约,据说这个计划做得很大,投资了宏大绝多数的资金,又据说这个计划的利润可观到让人咂舌,而这块大饼可以让宏大分食到,可想而知于兴业的心情会有多好。

  他跟FC集团的签约仪式定在中秋节前的那一晚,于兴业首次大方地包下台中最大的饭店,准备签约仪式后直接开庆祝会,所以他特地打电话来好声好气地跟宝贝女儿说,希望她可以参加这次的宴会。

  当然,没有说出来的话是希望通过这次宴会,把他的心肝宝贝介绍出去,毕竟参与宴会的都是身分地位不同凡响的富家子弟,如果可以顺便为女儿觅得如意郎君,自然就更好了。

  于佳辰可不敢答应,没有于宋忻的首肯,她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不是她这么没有主见,没有自尊,而是不听话的下场,试过一次,这辈子就永远都不会忘掉。

  所以她含含糊糊地应着,想着今天问过于宋忻再说。

  话说于兴业知道于宋忻没有知会家里一声就回来台湾,这让他很不满,觉得家长的威权没有受到尊重,但自从跟于宋忻通过一次电话之后,他的态度又有了大转变。

  于佳辰是不知道于宋忻跟爸爸说了些什么,反正他一向都是说服力极佳,一点都不奇匿。

  “嗯。”于宋忻望着那个畏畏缩缩的女孩,嘴唇微微地勾了勾,淡淡地应道。

  畏畏缩缩?这个词跟于佳辰这样的女孩,根本就不搭,因为,太违和,可这么多年,她在他面前一直就是这个样子,除非,被逼到极限。

  嗯的意思是可以还是不可以?于佳辰直直地望着他,清丽的大眼睛里有着疑惑。

  “那天我也会去。”于宋忻拉开车门,“我要回去时,会过来载你。”

  “喔。”原来他已经打算好了,害她白操心,以为话题就此结束,她低着头站在那里,等他开车走了她好离开。

  谁知道等了半天没有听到引擎声,抬头一看,于宋忻靠在车门边,定定地望着她。

  “怎么了?”

  “上车。”于宋忻淡淡地丢下两个字,然后自己坐进车里,侧过身子打开副驾使座的车门。

  什么?她飞快地上前几步,弯下身子望向他,“我一会自己走回家就好……”又不远……

  于宋忻微微地挑了挑眉,“去我家。”

  去他家?

  “哦。”于佳辰的脸蛋一下子变得通红,手脚不知道该放哪里,慢慢地、磨磨蹭蹭地坐进副驾使座,又自作多情以为他要送她呢,谁知道……

  至于去他家做什么,呃,作为成年人来说,这可真是个傻问题,不是吗?

  她想,她又可以见到某人在她身上挥汗如雨的样子了……


  十月十九日,台中的晶华饭店牡丹厅内,今晚灯光璀璨,热闹非凡。

  先前两大集团的签约已经引来新闻媒体的热烈关注,之后庆祝酒会的名流云集,更是为这段盛事再添一笔。

  台中的巨富于兴业先生在今晚举行合作庆祝酒会,来参加的都是商界名流、政界大老,自然万众瞩目。

  说起这位于兴业,也是传奇人物,十九前年他还是无名小卒一位,谁知道一出手居然可以拿出大笔的钱财创办了宏大企业。

  该羡慕他运气好,还是他本来就人脉广大,企业创办伊始,销售、供应所有管道就已然铺就,他只需要当老板,每天笑着数钞票就好。

  八年前,他更是一口气砸出十亿,开拓海外市场,有雄厚的资本,于兴业自己也有商业的才能,又有高薪聘请的专业经理人辅助,自然什么都好办。

  宏大近二十年来,发展得可谓是风生水起。

  别看于兴业财大气粗,就以为他是什么粗鲁的暴发户什么都不懂,跟他接触过的人都知道,他为人精明小心,绝对是个做事的狠角色,一般人是惹不起的。

  他的声名远播不仅仅是在商界,还有十八年前,他收养了因为破产而自杀的好友的儿子,并为好友偿还巨额赌债的善举而得到社会的称赞,为宏大企业再添好名声。

  再加上于夫人王妙曼这么多年热心公益,更是慈善基金会的主席,这宏大对公众来说,不仅仅是只会赚钱逐利的企业,更是会回馊社会的良心企业。

  不过人嘛,再厉害都是有弱点的,于兴业的弱点,就是他的宝贝女儿,于佳辰。

  于兴业一生虽然有钱有势,可这么多年却只得了这么一个女儿,那宠爱是可想而知的。

  大家对他的女儿都非常好奇,可于佳辰从小就低调,哪怕父亲是商业大亨,妈妈是做慈善的知名人士,可她却基本上没有在公众面前曝光过。

  听说这次的酒会于家的干金小姐也会出席,这可是这次酒会的第二大焦点。

  所以当穿着银蓝色晚礼服的于佳辰,挽着于兴业的手走进宴会大厅时,引来的瞩目可真是无与伦比。

  今晚的于佳辰也真的非常漂亮,乌黑的发丝斜斜地盘着,并未完全盘起来,发尾曲卷着垂在左肩,青春中带着些许的微微妩媚。

  她只化着淡淡的妆就已然明艳动人,弯弯的眉,如水般清澈的大眼睛,晶莹灵动,挺直的秀鼻,还有完美菱形的嘴唇,天生的微嘟,涂了点粉粉的唇彩就像果冻般透明闪亮,让人一见就有亲吻的欲望。

  她的皮肤毫无瑕疵,白若凝乳,吹弹可破,身材玲珑有致,名家设计的礼服穿在身上美得让人喘息。没有繁复的累赘,简洁而大气,丝缎的质感在明亮的灯光下流光溢彩般,胸前只有一朵淡雅玫瑰点缀,分外脱俗,衬得她胸部线条非常漂亮;腰部收得极紧,却越发显得她那不盈一握的纤腰楚楚动人;流水一样的裙摆,钻石与珍珠闪亮其中,走动间贴着腿部修长的线条,明媚可人。

  这样的少女,再加上这样的家世,众人都在心里感叹,要一个什么样的男子,才能与她匹配?

  主人一入场自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看到在场的所有男性目光都集中于女儿身上,那种惊艳的表情,于兴业满意地眉开眼笑,今天终于把他的女儿正式介绍出去,接下来的日子,他只要坐在家里,仔细地为女儿挑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子,为女儿铺就富贵显赫的未来。

  他这一生所追逐的,其一是名利,其二就是女儿的幸福。


  “她可真美,不是吗?”男子手中的杯子泛着浅褐的迷离之光,轻微摇晃间,冰块与液体的相互碰撞也是动听。

  这里与宴会厅里的热闹丝毫无关,只有安静的空气,奢华的布置,还有醇酒散发的浓香,一切的一切都是寂静的,只除了桌上打开的笔电里那繁盛的世界。

  坐在桌前的男子仿佛没有听到好友的问题,望着电脑萤幕上那带着浅浅微笑的颜容,沉默依旧。

  “唔,让我来猜猜看。”男子一口饮尽杯里的威士忌,抬腕看了看时间,拿起放在一旁的另一支酒瓶,慢慢地倒上一杯,“收网的时候,你会不会舍不得这个漂亮的妹妹?”

  坐在桌前的男子除了望着电脑萤幕里那个清丽的女孩,连眉眼都不抬。

  宴会正酣,于兴业带着女儿四处与相熟的人打着招呼,女孩脸蛋上的笑容,有礼且有分寸,并不特别热络,也不特别冷淡,进退有度,到底是从小华服美钻娇养出来的女儿,气派不凡。

  于宋忻看到了大厅里那些蠢蠢欲动的年轻男子们,也看到了那些所谓的名门家长们眼里的欣赏满意之色,于佳辰就是这样的女子,不用刻意只是无心,却足以致命。

  “你们东方不是有句古话,‘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忻,我很好奇,你是不是已入迷局?”他顺手再为好友于宋忻斟上一杯。

  于宋忻看着她婉拒一个又一个上来邀舞的男子,看她那轻蹙的眉宇,他的唇边缓缓地勾起弧度,伸手拿起搁在一旁的酒杯,轻轻地在男子手上的杯身上一碰,“既然是局,入与不入局有何区别?”

  很妙的回答,可是没承认,也没有否认,非常典型的于宋忻风格。

  男子仰头将杯里的酒饮尽,赞叹地眯了眯眼,“89年的Haut-Brion,只有你这样的人,才会喜欢。”

  一瓶只是醒都要醒足至少三个小时的酒,带着Graves区特有的泥土和矿物气息,烟味、焦味、黑莓还有轻微的松露香,混和出这世上最最复杂的味道。浓郁的果香伴着花香源源不断地涌出来,丰厚有力的酒,饮入唇内,明显地感觉到它的力量无穷。

  酒自然是好的,只是非常折磨人,要品尝它,就要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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