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傍晚,一场冬雨驱走了台北难得露脸的阳光,温度陡然下降,街上行人个个奔走躲雨,竖起衣领抵挡刺骨寒风,唯一还让人稍稍感觉到暖意的,是咖啡店里晕黄的灯光和阵阵飘来的浓郁香气。
玻璃门上的风铃晃起清脆声响,随即闪入一个穿着米白色羊毛大衣的年轻女子,她拍了拍肩上凝聚的水珠,向站在柜台后方的服务生点了杯LATTE,付完钱,立刻走向角落的位置,那里,坐着她的两位老朋友。
“抱歉、抱歉,突然下起雨,交通乱成一团,路边全是招出租车的人,司机绕了几圈都找不到地方让我下车。”
说话的这名年轻女子是“盘龙纺织”凌董事长的千金,凌曼雪。
她遗传了来自母亲中法混血的高身材和美丽容貌,同时也拥有世世代代经商的凌家人长于思考、富于机变的聪明才智,自小便是被捧在手心上的心肝宝贝。
“知道你不是故意要迟到的,坐下吧,你再继续这么光鲜亮丽的站着,店里的男服务生都无心工作了。”好友柴子夜笑着说道。
“最好是因为我。”凌曼雪白她一眼,坐下来压低音量说:“我刚刚走过来,发现旁边那桌男客人一直盯着你们两个看,看到咖啡都喝进衣领了,噗……”
“真的欸……他的衬衫都湿了……”个性最为柔顺的简妤嬿不忍心地说。“外头这么冷,出去会感冒吧……”
“色字头上一把刀,得肺炎也活该。”柴子夜轻哼了声。
这三名正值华美灿烂年岁的女子,拥有足以令百花羞惭的容貌,无论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不过这倾城之姿却成了彼此调侃的话题。
“美丽”对于女人来说,是福也可能是祸,她们十分清楚,所以,并不引以为傲。
“我要宣布一件事——”凌曼雪啜了口服务生端来的咖啡后,严肃且认真地说。“我打算结婚了。”
“你疯啦?!”柴子夜惊呼。“你才二十五岁,有必要这么早结束自己的人生吗?”
“之前怎么没听你提过?你要嫁给谁?”简妤嬿不解地问。
凌曼雪家境富裕,人又漂亮,虽然追求者众多,但认识这么多年从没见她交过男朋友,怎么突然之间就要结婚了?
“嫁给谁我现在还没作最后决定,不过,确定过完年后一定会把自己嫁掉。”凌曼雪眨了眨慧黠的眼眸。“这是我思考许久,认为最快实现我理想的方法。”
“你到底在说什么,连要嫁给谁都不知道?”柴子夜摸摸她的额头。“刚刚淋了雨,脑筋短路了啊?”
“你们知道的,我一直想试试看能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开创一番事业,可是以我老爸那种远古时代的守旧观念,根本不可能让我出去抛头露面。”
“所以你就自暴自弃,跳入坟墓,从此埋葬一生?”柴子夜是不婚主义者,对那些憧憬浪漫婚姻的女人总是嗤之以鼻,没想到她最好的朋友、一向聪明绝顶的凌曼雪,居然更昏头到想随便找个男人嫁?!
“别急,听我解释。”凌曼雪对柴子夜夸张的反应已经见怪不怪,这女人老把婚姻当毒蛇猛兽,其实,世事没有绝对的好坏,重点是自己用什么角度去看。
“给我一瓶Vodka,我先把自己灌醉才有办法冷静下来听你说。”柴子夜很难不急,这种事又不是上百货公司买衣服,穿不合适还能退货,她不先拦,难道眼睁睁地看好友干傻事?
简妤嬿笑着轻抚柴子夜的背,帮她顺顺气。“先听听看,我们再决定有没有夸张到需要买醉的程度。”
凌曼雪感激地看向简妤嬿,娓娓道来自己的完美计划——
“我计划把自己嫁出去的理由有三——第一,我结婚的嫁妆肯定十分惊人,我老爸疼女儿又爱面子,不可能让我受委屈,这么一来资金就有了;第二,创业不只需要资金更需要人脉,我得找一个门当户对,能够助我一臂之力的老公,而这个老公除了人面广还要够花心够风流,因为关系着我的将来……”凌曼雪语带保留,神秘地眨眨美眸。
“花心风流……”简妤嬿担心地说:“这种男人不好吧……这样的婚姻不会幸福的。”
“你打算等事业稳定后来个捉奸在床,要求离婚和巨额赡养费,反正你要的是事业,不可能再嫁,所以保证活得愈久领得愈多?”柴子夜帮凌曼雪补充第三点。
“赫——”凌曼雪原本只想着丈夫花心点,方便日后摆脱婚姻,没算到还有巨额赡养费这个好处。“不愧是我的好姊妹,心有灵犀,哈哈。”
简妤嬿听完最后的重点早已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姊妹你个头啦!”柴子夜拎起皮包,准备离开咖啡店。“我十分肯定现在需要酒精麻醉自己,你真是我见过最天才的女人,这么绝顶聪明的点子你都想得出来。”
简妤嬿也跟着起身。“我好像也需要吹吹冷风,清醒一下自己的脑袋。”
“喂、喂……”凌曼雪追出去,继续说明:“反正我早晚得嫁人,而且我老爸老妈看得上眼的对象不就是那些公子哥儿,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实现我的理想?”
“所以我说你是天才……”出了门外,柴子夜呵出一口白雾。“结婚证书你当卖身契用。”
她是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婚姻,却不愿好友轻率地把婚姻当成交易,毕竟,她仍私心地希望她们能拥有幸福的归宿,让她看见奇迹。
“顶多卖个两、三年,这笔交易绝对值得。”凌曼雪得意一笑。“而且,我觉得如果从理财投资的角度来看更好,根本是暴利啊!”
“唉……你们噢……”简妤嬿对这两个好友异于常人的思想实在没辙。
她来自平凡的小康家庭,既不愤世嫉俗,也没有非达成不可的远大梦想,所以难以理解凌曼雪渴望开创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
她只知道,一旦凌曼雪作了决定,就非做不可。
“你们俩准备好当我的伴娘吧,不过,千万别祝我百年好合——”凌曼雪一派轻松地说道:“就祝我心想事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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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酒店晶华会厅里,今晚贵客云集。
一辆接一辆由司机驾驶的名贵轿车停在大厅门口。
车门打开,走下的不是西装笔挺、挽着娇艳女伴的贵公子,就是盛装打扮、一身名牌时尚的富家千金;个个昂扬自信,顾盼之间流露出一般人装也装不出来的豪门气派。
这是“千祥集团”董事长为他最小的女儿举办的生日宴会,受邀与会的宾客名单非富即贵,大多是国内极具分量的企业家第二代。对他们来说,这类巧立名目的宴会多到像一日三餐那么稀松平常;企业家的联谊,目的无非就是把握机会壮大自己的人脉与金脉,了解经济动向,不让自己被边缘化。
凌曼雪也来了。
以往她很少参加这类活动,今晚特别恳求小哥带她参加宴会。
虽然凌晏隆更想带自己的新女友出席,但平常他在公司里交给老爸的企划案和市场报告书大半是小妹在背后操刀,为了保守这个秘密,他只好让步。
“你最近怎么突然热衷起这种PARTY?”凌晏隆不同于凌家其它兄长,以为凌曼雪是个多单纯乖巧的妹妹;他和她年纪相近,两人感情最好,也只有他才知道这个唯一的妹妹有多聪明。
要不是老爸固执地认为女人家不该抛头露面,不必参与家族事业,大哥接班的宝座恐怕不保。
“你别多管,反正我已经来了,现在你可以去寻找你今晚的女主角。”凌曼雪转动一双水灵眼眸,在宴会厅内左顾右盼,一手将烦人的小哥推走。
她是来碰碰运气的。
话说一个月前她向好友宣布要结婚的消息,而她也确实认真地翻遍了近几年的财经杂志,罗列一张符合理想老公条件的人选名单。
接着,只要有类似企业家联谊的活动,只要有机会认识那张口袋名单上的“未来老公人选”,她便缠着小哥带她出席。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随着出席活动次数的增加,名单上的候选人就愈来愈少。
原本她对这个计划很有自信,光凭她的家世与外貌,她想要的男人,只要花点小小心思肯定手到擒来,而事实上也确是不难,但可惜就可惜在这些公子哥儿一见到美若天仙的她,完全忘了自己姓啥名谁,那一副蠢样实在教她“食不下咽”。
她的理想丈夫人选门坎其实很低——三十五岁以下、家庭背景财力雄厚、位居公司要职,有无婚姻纪录均可,但不能有小孩,长相只要别太影响市容即可;只是,有形的条件易找,无形的“感觉”才是真正令她陷入天人交战的关卡。
她讨厌自命不凡、臭屁的男人,瞧不起言之无物、对女性不尊重、轻佻的男人,更无法忍受那种“田侨仔”——全身镶金镶钻,却毫无品味可言的男人。
天啊,到底是她太机车、眼光太高,还是现在的好男人全都列入保护名单中,不得随意出现在公共场所,以免遭饥渴的女人蚕食?
不过,尽管过程坎坷,却也无法打消凌曼雪的念头,一旦她下定决心要做到的事,绝不轻言放弃;所以,待她和名单上的“丈夫人选”一一见过面后,她还是会从这堆烂苹果中挑一颗比较不烂的嫁了。
等等……忽然,她注意到右前方两点钟方向一道高大身影,凝神一看,感觉那个男人的侧脸很像是“远城建设”的穆琮——她名单上的“首席老公人选”。
她往斜前方挪了几步,仔细再看,瞬间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没错,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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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琮,现年三十一岁,“远城建设”总经理的第二个儿子,目前担任营建事业部开发经理,虽然不是台面上的接班人,但未来在商界也绝对能拥有其一席之地。
这是凌曼雪名单上头的备注。
她读过几篇他的专访,对他在上海策划亚洲最大规模的娱乐购物中心这个案子印象十分深刻,当年他才二十六岁,比现在的她仅仅多了一岁,但他在事业上的成就已是她难以望其项背的。
他相貌堂堂,气宇轩昂,比起他其它兄弟更受到媒体青睐,虽然如此他的行事风格却十分严谨低调,但哪怕只是惊鸿一瞥,他的穿着品味与媲美偶像巨星的出色外貌,却永远是媒体竞相追逐、津津乐道的新闻话题。
凌曼雪只在杂志上看过他的照片,尤其一张他坐在米黄色单人皮沙发上,穿着合身的黑色三件式西装,交迭着一双长腿,一手微抵着下巴像在思考什么的照片,真教人怦然心动。
比较让她担心的是他没有传过任何绯闻,不晓得是保密到家,还是“性向”有问题,这点可能增加了些接近他的难度。
不过,能在这里遇见他,凌曼雪还是像中了头彩那么兴奋。就算她挑选结婚对象时外貌不是首要条件,但如果刚好长得帅那当然是最完美喽!
既已锁定今晚目标,凌曼雪没有浪费太多时间在观察上,当机立断,整了整身上的粉色丝质礼服,挽紧臂上的披肩,从侍者盘上取来一杯不晓得是什么的紫色饮料,缓缓地走向穆琮。
就在她进到他的视线范围时,故意微蹲下,鞋尖踩向自己的礼服裙摆。
“哎呀——”她轻呼一声,踉跄了下,饮料全洒在裙摆上。
完美!
“噗……”几个将穆琮团团包围住的名媛千金见到凌曼雪的糗样,忍不住掩嘴暗笑——少了一个竞争者。
饭店训练有素的服务生很快赶来清理。
“对不起……”凌曼雪揪着眉心软声软语地向服务生道歉,接着用那双盈满泪光的黑眸望向四周,最后无助地停在穆琮脸上。“怎么办……”
穆琮看见了,同时也打量着她。
此时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个个拥有光滑无瑕的细嫩肌肤、一丝不苟的完美发型,专人打理、搭配得宜的服饰,但这些不知花了多少时间精心打扮的名媛千金,并不晓得自己在穆琮眼中全是一个模样——在厚厚的粉底修饰下,到底长相有何差别,他实在是无从分辨,转个身,刚刚跟他说话的女人长什么样子,他已经忘了。
所以,穆琮之所以会注意到凌曼雪不是因为她美。
他只是觉得她“演太多了”。
打翻一杯饮料而已,又不是遭恶霸调戏,有必要那么“楚楚可怜”,那么“泪眼汪汪”地盯着他藉此博取同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