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座今天的恋爱运:你将会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当苏阿快在收音机里听到这句话,她就觉得这话讲得——
准!真是准!简直是无敌神准!
今天是她交往两年的医生男友要带她回家见他母亲的日子。一早,她打电话到会计师事务所请假,挂上电话,便拎着皮包,嘴里哼着伍佰的「爱情的限时批」,搭上电梯。
她在心里盘算着待会儿的行程。嗯,她得先赶去美容沙龙做个头发、修修指甲,再到精品店去逛逛,帮男友的母亲挑个见面礼,回来再补个妆,把自己打点得又美又香,等男友来接;见过他的父母,她的恋爱就差不多可以修成正果了。
一切都很妥当的按着计划进行着,唯一的错误是她不该坚持点二号设计师,坐错了位置。
沙龙里今天生意可大好,每张美发椅上都坐了人。
她的左边是壹号设计师,她正忙着替一位今天要订婚的女人梳髻;她的右边坐着一位发福的胖妇人,正一脸不耐烦的等着要染发兼修前刀,可参号设计师不知上哪去了。
在小妹倒了第N杯咖啡后,胖妇人终于嚷了出来:「小妹,去!去叫你们店长过来!」
穿着白色套装的美丽店长快步走过来,一张陪笑的脸甜得发腻,对着镜里涂着血盆大口的夫人讨好的笑着,接着开始在她肩上按摩兼撒娇道:
「陈姨,别生气啦,人家没骗你啦,阿恒今天真的是被他姊夫调去电视台帮忙啦。我也很不愿意借人啊,可是人家是大制作人,又是老板的亲家,我很难拒绝耶。不然,我叫五号汤尼过来好不好?他手艺也很好的,我先让他帮您染?」
「安娜,你讲这样对吗?你摆明看不起我嘛。我可是三天前就预约了,当时你在电话里是怎么跟我保证的?你说你查过了,今天,现在,这个时段,没有问题,」越说越气,妇人站了起来,转身指着店长的鼻子咆哮着:
「你亲口说没问题的!结果咧,知不知道我等了多久?快一个钟头了!你们会不会太夸张了?!」
顿时,以这咆哮泼妇为中心,大家全停下手上的工作,目光一致的看着好戏。
「对啦对啦,陈姨,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啦。我今天上班前还特地打电话问阿恒,他一听说是您,马上答应要赶回来,只是刚刚他的车好死不死在路上抛锚了嘛。我们经理怕您生气,还特地出去接他,人马上到,您别生气啦。」店长小心的安抚着,边对那些看热闹的工作人员使眼色:不去工作,看什么看!
「我不染了!」胖妇人拿下肩上的毛巾,狠狠地丢在椅子上。「没见过这么差的服务。」冷哼一句,转身要走。
此时,大门走进一个从容的黑色身影,他低头睐着那名正要走出去的胖妇人,微微一笑。「陈姨,我赶回来了,你要上哪儿去?」说完,扶着她的手臂,让她回座位上坐好。
「你再不回来,我就要走了,以后都不来了。」她仍然气呼呼的,但在镜里看见阿恒那双温柔带笑的眼,气,顿时消了一大半。
赵宥恒带着些许安抚意味地轻拍妇人的肩,接过助理递送过来的手套,开始调染发剂;抬头看见壹号设计师求救的眼神,他低头嘱咐助理继续调药剂,随即走过去,把手套拿下来,将那位准新娘已经盘起、但看起来依然有哪一塌的髻重新放下,拿起梳子重新梳开那头秀发。
阿快看着他的手法快速而流畅,迅速却不失优雅,好看极了,好看到她舍不得眨眼睛。从来不知道看人盘发,可以像看艺术表演那样让人入迷,她沉浸在那美丽的氛围中无法自拔……
突地,一声怒吼——
「阿恒!快点!我赶时间,我已经等了你一个上午了,你到底怎么回事啊你?!」三号椅上的胖妇人又在靠么。
邻座的欧巴桑这样一吼,瞬间吼碎了原本那份美丽,还让苏阿快莫名吓了一大跳。
她想都不想,直接转头,吼回去:「你真的很夸张耶!这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客人,你的权益重要,我们就不该享有片刻宁静吗?」
胖妇人怒目横眉。「嫌吵?你不会回去啊!」
「唷,你、你这是恼羞成怒吗?欧巴桑,有点年纪了,脾气不要那么大,中风就不好了。你看人家,那是要订婚的,有看时辰的,你的设计师都回来了,你就再等一会儿也不会死,干嘛这样为难别人?!没见过那么爱计较的女人。」阿快把脸转回来,不想再理会那张刻薄的脸。
胖妇人气得站起来,指着她的鼻子。「你……你算哪根葱?!敢这样说我!」她气得连说话都在颤抖。
阿快双手抱胸,一脸无谓。「我的确不是葱,我叫苏阿快。」
「什么?」闻言,胖妇人明显愣住。
此时,门外走进来一个斯文男人,一脸困惑的看着老妈。
「妈?」他想问:出了什么事?
转头看见老妈身旁的女人,他更吃惊。
「阿快!」他脱口叫出她的名字。
只见苏阿快惊骇的张开嘴巴,满是粉色发卷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胖女人阴鸷的脸露出一抹冷笑。
「亚书,这个疯到不行的女人就是你想娶的……苏阿快?」
陈亚书恼红了脸。
「……是。」他非常艰难的承认了。
陈亚书在门口就听到两个女人的吵架声,但怎么也不该是他老妈和他的女友啊。这下完了,一切都完了。
胖女人望着阿快,眼神透着一股冰冷。她说:「我要真让你进门,那我才真是疯了。」
说毕,拉着儿子的手。「这种疯女人再摆个一百年也没人要,你好歹是个皮肤科医生,犯得着捡这种人家剩的吗?我们走。」说完,把钱放在柜台上,一脸骄傲的走出去。
阿快看着镜子里的陈亚书,她的男友,果真随着那个胖妇人走出去。
他可有回头?没有,他竟然一次也没有!
天哪!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片刻的恍惚后,她悠悠苏醒,总算弄明白了一件事——很好,她刚刚竟然和准婆婆吵了一架。
阿快注视着前方的大镜子,清清楚楚的望着自己的脸。
说真的,她有必要这么神勇吗?
有必要这么蠢吗?
她干嘛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得罪男友的妈?
就算她是一只恐龙或女巫又如何?
等她戴上陈亚书的婚戒,她大可来个绝地大反攻,可是现在……
她被甩了。
那不就什么都不必说了?
她黯然的看向那个叫阿恒的男人,发现他也正看着她。
为了已经少得可怜的一丝丝尊严,她扯出一个难看的笑脸对他说:「你手艺挺好,给我一张名片,我结婚的时候,指定你帮我做头发。」
表面上故作不在乎,可是她心里正在怒吼——
靠!什么东西!
那个胖得快爆炸的老女人竟然说她会滞销一百年!好,就嫁给她看!没娶到她苏阿快绝对是陈亚书这一辈子最大的人祸,错过她这么优质的女人,他活该哭瞎眼睛!
嫁人能有多难?她可是天下唯一仅有的极品,搞不清楚状况!
她没嫌弃那个怕事的书呆子就很好了,敢说她是疯女人?!她的确是疯了,竟会想嫁给那个没一点肩膀的陈亚书,真是见鬼了!
她怎么会遇到那样的母子?!整件事活像一出闹剧!
让人看了好想笑,哈哈哈……
二号设计师有点担心的望着她。「你……还好吧?」
「干嘛不好?帮我烫个爆炸头,我要改变造型。」交代完,她闭上眼睛,开始忍耐烫发必然会有的漫漫时光。
烫好头发,付帐,然后挺胸走出这家店。
走到她的红色福斯旁,她顿了一下。
接下来她有一整天的空档,她要怎么度过这该死的一天?
她木然的走进车子,泄愤般用力关上车门,接着是一声尖锐的哀嚎声——
唉呀!痛!真痛死人了!
她痛到飙泪,不停的甩着那只抽痛、红肿、三只指甲瞬间乌青的左手。
现在是怎样啦!嫌她不够惨哦?怎么有人那么衰的,呜……
扣、扣、扣,有人敲车窗。
她抬眼,看见一张充满关注的脸;不久,她便认出那人是那个叫阿恒的设计师。
她忍不住要翻白眼。
厚,她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见到那家美容沙龙里的任何一个人。她想来个相应不理,驱车离开现场,可是,一碰到方向盘,那椎心的痛让她的手随即弹了起来。
阿恒站在一旁,再也看不下去了。
他直接打开车门,拉出她的手端详。「很肿耶。你等我一下。」说完,他往附近的便利商店走去。
不久,他再出现时,手上多了一包卫生冰块,外面还包着他的手帕。
人家冰块都送到眼前了,她要再拒收,岂不显得别扭?于是她接过冰块,抬头望着他。「既然你这么热心,不如干脆送我回去吧。」说完,她下车走到副驾驶座旁坐下。
赵宥恒犹豫了三秒,随即坐进车,发动引擎。「你住哪?」她劈哩啪啦报完住址,顿了一下,忽然想到他们根本不认识,她讲话的频率又比一般人快,他应该会听不清楚,因此,她放慢说话速度。「这条路开到底,遇到红绿灯——」
「你住宏英大楼,我知道。」他打断她的话,目视前方,平静的回答。
「你知道?」怎么会?
「我住宏英大楼A12。」他很快看了她一眼。
咦?她住A8,那他们不就是邻居了?可是她怎么从来没见过他?想想,这楼她才买年余,住进来也不过是近半年的事,没遇着应该也不会太奇怪。
既是邻居,那就敦亲睦邻一下吧,她挤出一个笑脸。「呵呵,好巧喔,你刚下班哦?」
「我今天休假,因为姊夫和公司的人情,所以假期被搞得有点支离破碎。」他的口吻有点无奈。
呵呵,好个支离破碎,她的心也是。
「我今天也休假,时间很多,可是不想回家,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她望着他的眼神有着邀请。
这女人的确有不回家的理由,他了。
她刚刚的悲惨遭遇,严格说起来,他也该负点道义责任,虽然他实际上并没有要她发出正义的怒吼。
他从来就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她的样子看起来真的挺可怜。
「那我们去钱柜唱歌吧。」喝酒伤身,关在包厢里把怒气吼出来,对宣泄情绪应该有正面帮助。
他们到钱柜KTV。包厢内,阿快动作迅速的点好歌,然后将歌本拿给赵宥恒。
服务生送了饮料和点心进来,赵宥恒将歌本合上,拿起毛豆消遣无聊,望着萤幕上的歌词,这厢阿快已唱着——
雨不停落下来 花 怎么都不开
尽管我细心灌溉 你说不爱就不爱 我一个人 欣赏悲哀
爱 只剩下无奈 我 一直不愿再去猜
钢琴上黑键之间 永远都夹着空白 缺了一块 就不精采
紧紧相依的心如何say goodbye 你比我清楚还要我说明白
爱太深会让人疯狂的勇敢 我用背叛自己 完成你的期盼
把手放开不问一句say goodbye 当作最后一次对你的溺爱
冷冷清清淡淡今后都不管 只要你能愉快
心 有一句感慨 我 还能够跟谁对白
在你关上门之前 替我再回头看看 那些片段 还在不在(背叛。 词:阿丹/邬裕康 作曲:曹格 编曲:涂惠源)
赵宥恒冷眼看着她几度唱到哽咽不能继续的窘况,他善解人意的撇过头去,小心翼翼地避免和她眼神交会,以免她尴尬。
但很快地,他就明白,他错了,她正专注的沉浸在自己的悲伤大海中,哪里有空记得这房间里还有一个人。
眼见她越唱,失恋症候群似乎一个一个跑了出来,他好后悔,真不该提议来唱歌的;面对一个失恋的陌生女人已经够让人失措了,再加上她泛滥的泪水,他简直是自找麻烦!
他其实真的很想自行离开,尤其她的歌喉实在不怎么好;只是,几度抬头见她哭得那么凄惨的模样,实在……怪可怜的;虽然他的假期被她蹧蹋成这样也很可怜,但总没惨过她在大庭广众下被甩。
反正,他一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
他拿起啤酒,一个人静静喝着,默默忍受着萤幕前那个制造噪音和泪水的女人,直到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重……咚,一声,他歪倒在椅子里。
事情总会有尽头,不管失恋有多教人难堪,心情有多哀伤,天总会亮,点的歌也终究会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