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午休时间,夏迎曦和同事丁沛瑄一起到附近的餐馆用餐,这间餐厅打造得好像玻璃花房,透过四周的落地窗可以看到爬上屋顶的翠绿藤蔓,用餐时还可以看到美丽的庭园,让人心情愉快。
迎曦点的是青酱明太子意大利面,沛瑄则点西班牙海鲜面,再搭配浓汤和简单的沙拉。
沛瑄吃着餐后的甜点──草莓慕斯。「妳去休假一个月果然是对的,回来后真是气色红润,神清气爽。」
迎曦喝着附餐的漂浮咖啡。「说真的,要不是怕被fire,我还真的不想回来耶,人类好辛苦啊,为啥人类要上班啊?我常常觉得天底下最笨的动物就是人,只有人类要早起上班,不畏风雨地为老板奔波卖命。妳看看还有其他的动物需要上班吗?狗要吗?猫要吗?猴子要吗?亏人类还自诩为什么万物之灵呢!根本是挖了陷阱给自己跳,真好笑!」
沛瑄大笑。「妳该知足啦,至少有出去大玩,哪像我啊,每天忙得半死,只能指望年底的时候看看有没有假期才能喘口气。」
沛瑄突然转转眼珠子,神秘兮兮地对她笑着说:「而且,妳这趟出游应该收获丰富吧?咱们是什么交情,到底有没有艳遇?快快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她从唸大学时就和迎曦认识,现在又在同一间公司上班,两人可是多年的好姊妹呢。
迎曦淡淡一笑。「哪有啊,妳明明知道我现在最讨厌的就是男人。」
「是吗?」沛瑄莫测高深地笑着,慢条斯理地继续吃慕斯。「迷途的羔羊~~再给妳一次机会,快说!」
「真的没有啦。」
「少骗!妳在欧洲玩了快一个月呢,欧洲的男人最浪漫多情了,还有啊,最后那几天妳不是又飞到曼谷去度假吗?人在度假中最容易放松心情,招来艳遇。」
「就说没有嘛!唉,妳也知道我是在什么状况下出国的,是有一些男人来搭讪,但我哪有心思去回应?」
迎曦想四两拨千斤地换话题。
「对了,我在曼谷机场看到一个美到不行的Chloe新款包包,是很漂亮的水蓝色,还是限量呢,我超想买的,但实在太贵了,只好拍照纪念就打消主意了。妳点我手机看看,我还拍了好几张,残念啊残念,真的应该败的~~」
迎曦吃甜点吃得正开心,示意沛瑄自己拿手机去看。
「哼,暂时放过妳。」沛瑄了解她的心情,很体贴地不再追问,拿起她的手机点出相片,但都还没看到她所说的包包,突然像是发现新大陆般冲过来紧抓住她的手臂。「臭丫头!妳居然敢骗我?妳自己看,这是什么?」
她高举手机递到迎曦面前。
迎曦一看,整张脸霎时变得又红又白,喔喔~~上帝啊,她真想一掌劈死白己,她怎么会这么笨!
笨到可耻!
她竟忘了手机里还有某位猛男的「春色无边裸睡图」,忘了删除啦!
「还给我──」
她想抢回来,沛瑄却紧紧握着手机不放,双眼瞪得比铜铃还大,活像在侦办命案的刑警,顿时又倒抽一口气,不敢置信地看看照片又看向迎曦,吓得都走音了。
「妳妳……这个男人不是咱们公司被高薪挖走的副总杜洛崴吗?啊啊啊~~拿氧气罩来,快叫救护车,我要昏倒了!你们一起出国?还滚在一起睡?睡完了还要拍『猛男图』以兹纪念?夏、迎、曦,妳居然都没有告诉我妳在跟他谈恋爱?」
「小声一点啦,别嚷了。」迎曦只好一把摀住她的嘴巴,以防她叫得全世界都听到了她做的「好事」。
沛瑄眼睛滴溜溜地转,看看四周,唔……幸好隔壁那桌客人刚走不久,方才服务生大概有听到那句「还滚在一起睡」,所以错愕地转过头看了一下,但很快又若无其事继续忙自己的。
「我不嚷不嚷。」沛瑄很配合地降低音量。「可是,这件事妳一定要跟我交代清楚,死妖女,妳骗我!妳还当我是好姊妹吗?居然瞒我瞒这么紧,太不够意思了,妳跟杜洛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早就被挖角到『东方娱乐』了啊,你们是一直都有联络吗?可是,我记得妳以前看他很不顺眼,说他老是刁难妳,退回妳的专案,妳还曾经在会议室跟他吵得天翻地覆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唉……迎曦挫败地以手撑著额头,无力地道:「一言难尽,说来话长……」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但,我真的是在曼谷巧遇他的,我才没有跟他交往,妳明明知道我有多痛恨他老是退我的案子。」
沛瑄可精明了,只抓「重点」问。「巧遇?到底是怎么巧遇法?可以遇到滚床单?」
迎曦认命了,明白若不交代清楚恐怕很难活着走出餐厅,只好一五一十地说出她如何在曼谷的夜店喝个烂醉,被老外骚扰时,杜洛崴突然出现把她带走,然后就……
沛瑄听得好专注,双眼闪闪发亮,还变成爱心眼。「喔喔~~异国邂逅加上英雄救美耶,简直是在拍偶像剧啊,浪漫到爆!呵呵~~这就是古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验证了『当上帝关上一道门时,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哈哈哈!」
沛瑄大笑着猛拍她。「好姊妹,真有妳的,这扇门真是人财两得啊,哈哈!」
迎曦没好气地嘀咕。「成语不要再乱用了,妳的国文老师会气死,还有,妳别这么开心行不行?」
「妳不开心吗?妳是气他不该占妳便宜?」
「……」迎曦认真地思考,很诚实地摇头。「不能那样说,其实,他并不算占我便宜。虽然那夜我醉得一塌糊涂,但在我残存的记忆中,还是记得杜洛崴原本一直问我到底住在哪里,他要送我回去。」
回想起那夜的激情,她越讲耳根越红。
「当情况……呃……情况失控前,我是有机会喊停的……」
事实就是事实,她不认同有些女生明明不是被强迫,但事后却哭哭啼啼,上演什么「逼良为娼」的烂戏码,她早就成年了,应该为自己所有的行为负责。
沛瑄听得更加入迷,双眼都要冒出粉红泡泡了。「啊~~好好哦,想不到杜洛崴不但是个多金的大帅哥,还是个翩翩君子啊!怪不得以前在公司时,全公司的女人都视他为偶像跟梦中情人。」
她滔滔不绝地道:「妳知道那时候有多少女人争先恐后要遴选当上他的专属秘书吗?战况之激烈、火花四射的勾心斗角,简直比皇帝选妃还恐怖,剧情之错综复杂、高潮起伏,连港剧『宫心计』都比不上,最后击败无数劲敌『荣登后座』的谢秘书简直乐不可支,兴奋到像是中了十二亿的大乐透,听说她当晚就跑去打美白针,后来还去割双眼皮和电波拉皮呢!」
迎曦翻了翻白眼。「妳讲得太夸张了吧,他到底有什么好?不过就是长得高一点又帅一点而已嘛!」
「小姐,他什么都好。」沛瑄如数家珍般开心地说:「先说长相,他帅得媲美王力宏加上赵又廷,身高有一米八,又是标准的高大挺拔,而且年轻有为、才华洋溢,每次看他主持大型部门会议时那股君临天下的气势,不知多少女人深深着迷,一举手一投足的魅力可以电死一拖拉库的人。对了,听说他被挖角到『东方娱乐』之后一样位居要职,薪水还三级跳,另外再加上丰厚的红利,真的是名副其实的黄金单身汉。」
沛瑄笑嘻嘻。「死丫头,原来妳在曼谷还有这么美妙的一段啊,呵呵~~枉费我在妳出国前还为妳担心,怕妳心情低落玩得不开心,真没想到天上会掉下这个宝。真是奇遇啊!后来呢?你们回国后有继续联络吗?那现在一定是热恋期喂?」
「当然没有。」迎曦迅速否认,那天早上她仓皇逃出他的房间后,就搭上出租车直奔自己的villa,并火速办理退房,拿了行李就赶到机场去。
胆小的她吓得连曼谷都不敢待了,买了机票就跑到另一个度假岛屿——苏美岛去。
迎曦也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卒仔,根本是落荒而逃,但她宁可忍痛放弃villa那昂贵的住宿费,也没胆继续留在曼谷,深怕一不小心又冤家路窄遇到他。回到台北之后,她更是早晚都祈祷千万不要没事在路上撞见这个人。
沛瑄不解地望着她。「妳都不想再见到他吗,妳真有那么讨厌杜洛崴喔?就因为以前案子老是被他退?」
迎曦摇摇头。「不是为了工作上的事,我可没那么小心眼。公事归公事,没必要放在心上,更何况他早就离职了。」
其实她心里明白——当时在杜洛崴的一再退件之下,好强的她熬夜加班,咬牙硬是又交出更臻完美的作品,连自己都惊讶自己可以做到这样。
那几个案子一推出大受好评,为她争取到了非常丰厚的特别奖金,上头还十分赏识她,破例让她跳级晋升,直接跳过组长的位置晋升到主任,让其他的小组成员欣羡万分,说起来,也许他还是功臣呢。
公私要分明,她当然不记恨他,毕竟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可自从发生了曼谷那件事之后,她真的不想再见到他了,与其万分尴尬,还是不要见面的好,最好两人老死不相往来,一切都船过水无痕,莎哟娜拉再见。
沛瑄很认真地道:「可是这位大帅哥条件超好耶,而且我们跟他当过同事,知道他人品一流,很有风度,也很尊重女生,不是会玩弄感情的烂咖。迎曦,如果有机会,你们之间……」
「当然不可能!」她斩钉截铁地道:「我又不是花痴,见一个爱一个!更何况,妳知道我刚刚因男人劈腿而分手,对爱情差不多死心了,在这种情况下,绝对不会再度昏头。」
沛瑄很不赞同。「妳是因噎废食,没错,那个邵敏德是该天打雷劈的混蛋,可是妳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天底下还是有『良心未泯』的好男人啊,如果恋爱的感觉来了,又何必拒绝?」
「不!」迎曦用力摇头。「我才没那么傻再度跳入恋爱漩涡,然后又一次惨遭背叛,让自己再度心碎。」不不不!
「吼!妳真的很固执耶,干么硬把好男人往外推?」
「固执的不只是我,妳才固执吧?」迎曦反将她一军。「妳跟沈毅祥之间到底怎么样?」
听到这个名字,丁沛瑄整个人就变了另一个样,顾左右而言他。「那个……我们快点吃完吧,太晚回公司不好。」
「妳少来!」迎曦可不饶她。「刚才不是口口声声说咱们是麻吉吗?现在呢?难道连我都不能说?」
沛瑄还是拚命想闪躲。「真的没事啊,上次就分手了,还能有什么事?」
「丁、沛、瑄!」迎曦瞪着她。「昨天下班后我还看到某个女人匆匆忙忙地搭上一辆车就走,车牌号码是DS──XXXX!妳还狡辩?」那正是沈毅祥的车。
「唉哟,别问了!」自知瞒不过她,沛瑄只好投降。「就是……好啦好啦!我承认我是鬼迷心窍,又答应跟他见面了,我有病,早就该跟他断得一干二净,谁知又……」
迎曦劝著。「你们干么老是闹分手啊?这么多年的感情,他又对妳超好超体贴,不管当情人还是当老公,他都是最佳人选,妳却老是跟他呕气,何苦呢?」
沛瑄闷闷地搅拌咖啡。「我才不想跟他呕气,妳很清楚我最在意的是什么,我大他四岁耶!」
「那又如何?感情够不够坚固跟年龄或身高一点关系都没有,重要的是两人的心态。沈毅祥虽然比妳小,但个性稳重又有责任感,对未来也很有规划,工作能力又强,现在还受到公司的重用,最重要的是一直对妳很专情。丁沛瑄,妳头壳坏去啊?这种打灯笼都找不到的好男人,妳还挑?」
迎曦见过沈毅祥好几次,觉得这个男人温和且风趣,态度诚恳,对他印象不错,而且有一年的圣诞节她和沛瑄两人跑到香港疯狂大血拼,沈毅祥还自告奋勇陪同,当苦力为小姐们扛购物袋,在香港唸完中学的他更顺便当起导游,带着她们吃遍山珍海味。
沛瑄连忙喊冤。「我哪有挑剔啊?就是因为他太好,这些年来我一直要他别把心思放在我身上,快去交其他更好的女朋友,可是……感情的事哪能说断就断……」唉,早知道她那时就不该和沈毅祥老是混在一起,今天才会连魂都收不回来。
说起丁沛瑄和沈毅祥认识的过程,得从丁沛瑄大学刚毕业时说起,当时她先进了一间广告公司上班,不久后公司里来了个长相斯文的男工读生,一问之下才发现他是她的同系学弟呢!
丁沛瑄原本就是热情又好相处的个性,遇到学弟更是能帮的地方都尽量帮他,下班后还很够义气地带他去吃顿好的。她请了沈毅祥一顿宵夜,沈毅祥就买来电影票说一定要回请她,她也没设防地欣然答应。
就这样,两人开开心心相约假日看电影,之后更一起疯单眼相机到郊外拍照,听说哪里有美食,也会约了一块儿杀过去尝鲜。如果她在工作上受了委屈,也习惯拉他去喝酒听她吐苦水;发生了什么好事,更是第一个想告诉对方……
因为抱持着沈毅祥小她四岁的想法,她一直觉得两人只是好哥儿们的关系,没想到沈毅祥那厢已经悄悄起了变化,根本不是把她当学姊,而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女人!
后来,他郑重地向沛瑄告白,他从来就不想当她的哥儿们,而是想当她的男朋友,当时她很讶异,但在他的强烈追求下,她终于同意交往,两人历经分合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