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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王爷赖上我(上) 第5章(1)
作者:季可蔷
   
  蓝色的雾光,玫瑰紫的沙发,音乐震耳欲聋,空气中飘着一股甜甜的腻香,桌上是一杯杯的烈酒,酒上漂浮着冰块,尝一口便是呛喉的辛辣。

  舞池里,男男女女扭成一团,随着强烈的节奏劲舞,更有那兴到浓处,脸贴着脸,身黏着身,极尽的放浪暧昧。

  朱佑睿冷眼注视这一切,面无表情,其实心海早已掀起惊涛骇浪。

  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难道都没有一点礼教的观念吗?身为郡王爷,歌姬、舞伎他见多了,可即便是在北京的演乐胡同,又或在南京的秦淮灯船,都少有这般穿着放荡的女子,当众裸露也就罢了,还不知羞耻地和男子贴身热舞。

  瞧瞧她们,裙子穿得一个比一个短,胸前的衣领一个敞得比一个低,全身上下露出来的肌肤比包覆得还多,毫不在意地炫耀女子凹凸有致的曲线。

  真是……不成体统、有伤风化!

  朱佑睿在心底默默评论,不禁想起程思曼,她也会像这般裸露吗?

  仔细想想,他不曾见过她穿裙子,总是一身利落的长裤打扮,虽然上衣的扣子有时会解开最上头两颗,但还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嗯,她跟这些女人是不一样的,会出入这种声色场所的绝非良家妇女。

  想着,朱佑睿忽然安心了,这不是程思曼会来的地方,那他不妨将这当成是一次机会,体验一下现代人的享乐生活。

  “奇睿,怎样?我很够意思吧?”身旁的男人拐肘顶了顶他的臂膀,一脸色迷迷的坏笑。“你兄弟我可是调查过了,这间夜店的妹素质是全台北最好的,正妹比率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等于你随手抓两个总有一个是大美女……呵呵,我来过这里很多次,已经是很熟的常客了,你看看你喜欢哪个?我替你想办法哄美人入怀!”

  这男人绰号阿飞,个性果然也很跳脱浮夸,和郑奇睿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同一栋办公大楼工作,不时会见个面,因兴趣相投,自然便成了狐群狗党。

  经过一晚上的相处,朱佑睿几乎已能透过阿飞了解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原来是个什么样的纨裤子弟,简而言之,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一枚。

  怪不得春雨茗茶的那些职员看他的眼神那么异样呢!他根本就是被看扁了。

  可恶啊!

  朱佑睿活到二十四岁,还不曾遭人如此轻蔑,他从小便自我要求严格,自诩文武双全一奇才,不料来到这数百年后的时空,竟成了个浮华浪荡子。

  “怎么不说话?你该不会还没从北京那件事恢复过来吧?来来来!我敬你,多喝点酒,就当压压惊。”说着,阿飞热情地举杯。

  他依然是面无表情,冷冷地啜了口酒,据说这酒是顶级的苏格兰威士忌,相当名贵,喝起来的味道的确不错,醇厚顺滑,口感细腻,带着浓浓的橡木及干果香,不输小皇帝赐给他的那些宫廷贡酒。

  喝了几杯,他渐渐地感觉身上窜过一股暖流,微微地发热。

  “走吧!去跳舞。”阿飞伸手想拽他去舞池。

  他摇头。“我不想去。”对那些在大庭广众下淫乱的女子,他没兴趣。

  “你今天怪怪的。”阿飞打量他,皱了皱眉,但他生性懒得伤脑筋,双手一摊便自找乐子去了。

  朱佑睿留在原位静静地喝酒,他饶有兴致地从冰桶里挟了两块冰,以前没想过酒可以加冰喝,味道挺不赖的。

  他摇了摇酒杯,将酒杯放在耳侧,听冰块融化的清冽声响。

  正愉悦时,一道阴影当头罩落,他愣了愣,抬起头来,迎向一张熟悉的容颜。

  “思……曼!”这几天他已学会直呼她的芳名,虽然叫得不怎么顺口。“你怎么会来?”

  她怎么会来?他居然还有脸问!

  程思曼气得脸颊绯红,眼见桌上的酒瓶半空,他手上还拿着一杯,猜想他又犯了醉生梦死的老毛病,更加怒火中烧。

  “你以为你溜出公司我就找不到了吗?我告诉你,郑奇睿,你作梦!”

  “你……”朱佑睿有些胡涂。“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程思曼一窒。她当然不可能告诉他,她在他手机里装了定位追踪程序。“这你不用问,你只要知道,你是孙悟空,那我就是如来佛,你永远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永远逃不出吗?

  朱佑睿茫然,愣愣地举杯就唇,又喝了一口酒。

  他当着她的面也敢喝,这算是挑衅吗?

  程思曼咬牙切齿,蓦地扬手一挥。

  啪!

  清脆的巴掌声淹没在激烈劲酷的乐声里,没有人注意到这闪电般的一幕,只有两位当事者相互对峙。

  朱佑睿伸手抚摸热辣的右颊,说不上痛,只是震惊。

  “你……打我?”

  “我就打你!”

  “你……敢打我?”

  “怎么不敢?”

  她凶巴巴地呛,双手交放在胸前,一副泼辣姿态。“我告诉你,郑奇睿,这一巴掌我是替郑伯伯打的,他人还躺在医院里呢!你这个不肖子就又故态复萌了!你知道汪总经理他们已经在密谋召开临时董事会了吗?郑伯伯一心想把公司交给你,你却这样回报他,你这败家子!你怎么对得起你爸爸?!”

  又是不肖又是败家,在她眼里他就这般不堪?

  朱佑睿被骂得莫名其妙,胸臆堵着一股闷气,他活到现在还不曾被打过耳光呢!这女人好大胆!

  “你放肆!”

  “我放肆?”她冷笑。“到底是谁放肆?是谁答应我要好好振作的?郑奇睿,亏我还以为你改过向善了,还在弘扬面前替你说好话……我真笨!”

  听她提起谢弘扬,朱佑睿的胸口更闷了。“怎么?在那男人面前替我说话,你后悔了吗?你怕惹恼那家伙?”

  “我干么怕惹恼他?弘扬才不是那种小气的男人!”

  谢弘扬不是,难道他是?

  不知怎地,朱佑睿颇感不是滋味,猛然起身便大踏步往外走。

  他以为她会追上的,可一回头,她却失去了踪影,他心跳停了一拍,急急纵目四顾,发现她竟被两个登徒子缠上了。

  “小姐,一个人吗?”

  “你长得挺漂亮的,一起玩嘛!我们请你喝酒。”

  “放开我!我不想喝酒!”她呛声挣扎,却抵不过两个大男人粗蛮的手劲。

  眼看她摆脱不了色狼的纠缠,朱佑睿蓦地火大了,方才被她打那一耳光都没这么震怒,他赶过去,拳头一挥,脚一回旋,不到两秒,就干脆利落地解决那两个男人,接着在一片起哄的欢呼声中,他扣住程思曼的手腕,牵着她潇洒离去。

  她被他帅气的身手惊呆了,傻傻地跟着他走出夜店,接着被他整个人用力推抵在墙上。

  又来一次壁咚?不会吧?

  她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他没理会她一派无辜的模样,清锐的眸光上下扫视,在看清她下半身穿的居然是一件米色短裤,裸露出两条修长玉润的美腿,纤足踩着红色的细跟凉鞋,显得那一个个乖巧排列的脚趾头格外粉嫩娇艳,当真是肤如凝脂,有说不出的性感。

  他看得眼睛冒火。

  这女人……这女人!他之前还想她绝不会出入这种声色场所,绝不会像舞池里那些女人一样卖弄风骚,结果她现在便来狠狠打他的脸。

  她打他的那一耳光,他并不觉得痛,可看着她这副风情万种的模样,他很痛,非常痛。

  嘶哑的嗓音由齿缝中迸出。“你怎么可以……怎么能学她们那样伤风败俗?”

  他焚火的眼神看得她心慌,沉痛的质问却令她惊愕。“我伤风败俗?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别装傻了!”他低吼。“你穿成这样敢说自己不是在勾引男人?”

  她勾引男人?他凭什么这样侮辱她!

  程思曼气得浑身发颤,她恨自己刚才有那么一瞬间的迷乱、一瞬间的心动,她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你混蛋!”她伸手想推开他,他却强悍地禁锢住她扭动的娇躯。“你放开我,滚开!”

  她用力抓他手臂,在他臂上划出一道道浅浅的红痕,他瞪着她因盛怒而更加灼亮有神的明眸,以及那晕染着玫瑰色泽的脸颊,胸臆蓦地汹涌着一股乱腾腾的冲他拽下她不听话的小手,将她柔软的身子整个抵在墙上,突兀地低头强吻她。

  她呆住了,有好片刻,脑海只是一片空白。

  她香软的唇瓣被他含在嘴里,狠狠地吮着,用舌头舔着,舌尖半诱哄、半强迫地抵开她的贝齿,闯进那甜蜜的口腔。

  丁香小舌也被他勾了来,卷了又卷,含着、吸着,肆意挑逗。

  汁液交融,香气与酒味缭绕,渐渐的,两人都醉了、昏了,他不再粗鲁地蹂躏她,而是放轻了动作,温柔地吮着她的唇舌。

  许久,他察觉到她透不过气,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她。

  她靠在他怀里细碎地喘息,眼眸像氤氲着水气,汪汪欲滴,散发楚楚可怜的韵味,妩媚而撩人,他低头看她,不觉伸手轻抚她发烫的芙颊。

  “思曼……”

  这声沙哑的低唤,终于唤回她迷离的神智。

  盈水的双眸逐渐清明,墨睫娇羞地伏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朱佑睿哑然。

  是啊,为什么?想他朱佑睿还是生平初次这般强吻一个女人呢!

  懊恼与羞愧在心头交织成复杂的滋味,他不知该如何解释,口气不由得粗厉起来。“所以我不是说了吗?谁教你……穿成这样?”

  这意思是她在勾引他吗?程思曼神情一变,容颜迅速褪去所有的血色——

  啪!

  又是一记清脆的巴掌,在这银色月夜里,好似一个活泼跳脱的音符,叮叮地拨弄着人的心弦。

  程思曼跷班了。

  自从出社会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耍任性,早上临时打电话到公司请病假。

  请假当然只是个借口,真相是她不想见到那个可恶的男人!

  那个无缘无故强吻她,之后又把过错归咎于她的穿着打扮太“伤风败俗”的男人。

  她讨厌他,讨厌讨厌讨厌!

  一早,程思曼窝在她那间租来的小套房里,将那轻软的羽绒被卷成一团,一下下地捶着出气,就连躺在床上陪她的熊宝宝也被她抓过来,狠狠地搓揉。

  “郑奇睿你可恶!敢说我伤风败俗?你才伤风败俗!混蛋!”

  可这样骂他有什么用?他又听不到,就算听到了,八成也会像以前那样当成耳边风。

  怎么会有这么无赖的男人呢?

  程思曼很不解,而自己怎么又会和这样的男人结下孽缘呢?

  程思曼郁闷了,这一切都起因于她小时候在学校亲手泡的,那一壶清香回甘的乌龙茶。

  那天,郑奇睿跟着他父亲来到她就读的小学做善事,以春雨茗茶的名义,带来许多礼物与捐款。

  郑成才办了场茶会,特别邀请学校里家境清寒的小朋友一起来喝茶,当时才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她,父母双亡,由奶奶出面收养了她,奶奶年纪大了,平日靠着捡拾资源回收的物品维生,祖孙俩的生活过得极是困苦。

  老师见她乖巧伶俐,也给了她参加茶会的机会,并要她亲手奉茶给客人喝。

  年纪小小的她也不怯场,仔仔细细拣选了茶叶,学着以前见过妈妈泡茶的动作,似模似样地冲了一壶茶,巴巴地斟了两杯,献给郑成才父子俩品尝。

  “郑伯伯,郑哥哥,请喝茶。”女孩用着软软甜甜的嗓音说道,据说当时郑成才听了一颗心都酥了。

  他喝了一口,剑眉一挑,大赞她泡的茶味道香醇,不输给行家,她羞赧地笑了,正开心时,郑奇睿却很不给面子地翻倒他那杯茶。

  “什么茶啊!我才不想喝!”

  滚热的茶汤溅到她的手,起了颗小小的水泡,她没有哭,也没喊痛,只是又重新泡了一杯茶,坚持拿给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

  “郑哥哥你喝,妈妈说,曼曼泡的茶比她泡的好喝。”

  “怎么可能?你妈妈哄你的!”

  “才不会!妈妈不会说谎!”

  “你怎么知道她不会?”

  “就是不会!”

  “你妈妈呢?在哪里?叫她出来对质啊!”

  “我妈妈……”她一窒,大大的眼睛忽地不争气地泛了泪。“她……生病死了,可我知道妈妈不会说谎,她说她会在天上保佑我,她不会骗我!”

  “你这……笨蛋。”郑奇睿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彷佛被她委屈的泪颜吓到了,顿时收敛了趾高气扬的态度。

  郑成才则是毫不客气地用手痛巴儿子的头,然后慈蔼地对她笑道。“曼曼乖,你妈妈没骗你,你泡的茶真的很好喝。”

  她破涕为笑。

  后来,郑伯伯不知几次在她面前如此感叹。

  “你不晓得,那时郑伯伯看见你又哭又笑的模样,真恨不得我那老婆也替我生个可爱的女儿,可惜啊可惜,偏偏她只给我留下奇睿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从那天起,郑伯伯便正式成为她的助养人,供她读书,给她生活费,甚至在她奶奶罹患癌症缠绵病榻时,亲自跟某个和他有私交的医院院长乔了一间安宁病房。

  奶奶能够在生命末期过得不那么痛苦,她能够顺利从大学毕业,进入春雨茗茶工作,这一切都要感谢他老人家的栽培。

  她欠郑伯伯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一念及此,程思曼幽幽叹息,起身下床梳洗,炖了锅普洱茶鸡汤,待茶香四溢时,她将鸡汤装入保温壶里,提着前往医院探望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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