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早有不少人已经到了,屠欢挽着莫磊和人聊天说笑,一边抽空和他一一解说现场状况。
“那个穿白色迷你裙露大腿的模特儿叫艾莉莎,是这次负责走主秀的。她也是今年维多莉亚秘密的主秀模特儿。她旁边那个男人你应该认识,他是踢美式足球的。周莉馨你知道了,听说她已经五十六岁了,看不出来吧?环着她的那个男人是她的小狼狗——”她顿了一下,嚼着笑改口道:“抱歉,是她最新的爱用模特儿。再过去那边正在偷摸李月屁股的那个,是周莉馨的老公,杂志上说他和李月正打得火热,不过我看再热也没多久,最近好莱坞的一个大导演看上了李月,她大概很快会琵琶别抱。”
屠欢轻啜了口手中的粉红香槟,笑着和另一个迎上来的模特儿假装拥抱一下,然后等她走了,才继续说。
“妮妮是个蕾丝边,她的女伴也是模特儿。”她说着,开口警告他:“噢,这个朝我们走过来的设计师是个色狼,你最好小心守护你的屁股。”
他没有被摸到屁股,但那家伙真的很像八脚章鱼,他必须摆出他最凶狠冷酷的表情,才有办法阻止对方对他上下其手。
“你平常工作时,遇见的都是这种人吗?”当那个设计师离开后,他忍不住对屠欢拧起眉。
“也还好,其实大部分的人都是好人,只是个性有点奇怪。”她不在意的耸了耸肩,甜蜜的环着他的腰,小鸟依人的靠在他身前,小手搭上了他的胸膛,轻笑。
“不过人嘛,哪个没有一点龟毛的小毛病?这些人可是世上顶尖的设计师呢。”
秀秀也是设计衣服的,他比较喜欢她设计的衣服,她做的衣服比这里所有的人穿得都要精致好看多了。
“OK,重点来了,看见九点钟那个在酒吧那边拿酒的男人吗?看起来一脸斯文的那个。”
“嗯。”
“他是我的一号嫌犯。”
“怎么说?”他挑起眉,不着痕迹的侧身,朝那边看过去。
那个男人和调酒师要了两杯酒,一杯是琥珀色的,另一杯是粉红色的,上面放了樱桃。
屠欢带着甜美的笑,继续道:“他是朝代的设计师,叫王朝阳,谣传老唐想让他接班,但周姊不肯。”
“为什么?”
“一是因为周姊还不想退休,二是因为王朝阳不够格。朝代里真正够格接班的设计师只有一个,就是周姊的女儿。”
他的视线跟着那个端着两杯酒的王朝阳行进的路线往前,寻找他前进的地点,却在扫到一个人影时,心头一震,瞬间拉回视线,定住。
那个女人挽起了长发,穿着一袭简单的露肩黑色小礼服,披着一条粉红渐层的披肩,她站在三扇落地窗前,背对着所有的人,看着外面。
她不可能是那个人,她从来不穿那么性感的衣服,可他认得她的身体,认得她颈背上优雅的线条,认得她总是顽皮垂落的微卷秀发。
然后他看到她垮下了肩膀,微微侧过脸,将额头靠在玻璃上,轻轻叹了口气,一副疲倦的样子。
那是她。
秀秀。
因为看见她,胸中一颗心猛然大大力跳动了起来。
他有多久没看见她了?一个星期?十天?感觉起来像是已经过了一辈子。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她确实站在那里,一副累到了极点,想从那扇玻璃窗逃出去的样子。
有那么一瞬,他几乎要举步走过去,将她揽进怀中,把她带出这地方,但下一秒,一个男人靠近她,和她说话,她吓了一跳,立刻站直身体,转了过来,挤出勉强的笑容,试图拒绝对方递给她的酒。
“噢,她在那里,就是那个王朝阳拿酒给她的小可爱。”
屠欢的声音突然冒出来,他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谁?”他嘎声问。
“周莉馨和唐贺的女儿啊,那位小公主才是朝代里有天分的那个,过去这几年,周莉馨真正受欢迎的几件礼服都是她做的,不过这件事是不能说的秘密。”
屠欢勾着他的手,报着八卦,道:“王朝阳若是想接班,就一定要搞定她,她才是朝代里的那只会下金蛋的金鸡母。唐秀秀设计的衣服,真的美到不行,只要是女人都会想要拥有一件,我听说有社交名媛放话说,若是能拥有一件她做的衣服,叫她出卖灵魂她都愿意。”
他无法思考,只能看着那个隔着大半个房间的女人。
“来吧。”屠欢勾着身边那完全呆掉的男人,拉着他往前走,“我们去打个招呼。”
他没有反应过来,他想靠近她,想触碰她,想将她拥入怀中。他被屠欢拖过了大半个房间,来到她身边,然后才想起自己对她干了什么好事。
他醒过来,想要退开,但来不及了,她看见了他。
有那么一秒,她的眼睛瞪得好大,原本就很苍白的脸,在那一瞬变得更白。
一颗心,困她的反应而抽紧,疼痛。
“嗨,朝阳哥。”屠欢勾着他的手,随便和王朝阳挥一下手,就转过身,朝她伸出手,微微一笑,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秀秀,你好。我是屠欢,很高兴见到你,我将接替艾琳,参加这次的服装秀。”
“呃,你好……”她虚弱的回应着,一双眼却还是瞪着他,整个人僵硬得像个木偶。
“我好喜欢你设计的衣服喔。”屠欢装出娇滴滴的声音,回头摸着阿磊的胸膛,问:“对不对,亲爱的?我才和你说过的呢,有没有?秀秀设计的衣服最漂亮了,人家超想要一件的。”
他无法反应,只能僵站着,看着眼前那个死瞪着他的女人。
屠欢回过头,再瞧着唐秀秀,娇笑道:“啊呀,瞧我这么没礼貌,都忘了介绍。阿磊,这位是秀秀,是周姊的女儿。秀秀,这位是莫磊。”
“屠欢,这位莫先生,该不会就是你那位传说中已经订婚半年的未婚夫吧?”
王朝阳在这时开了口。
那一秒,她的眼瞪得更大了,一张小脸从死白变成惨白。
“唉呀,朝阳哥你好讨厌。”屠欢娇羞的拍了王朝阳的手臂一下,“人家我们还没订婚期呢,你这样会让阿磊以为我在逼婚啦,到时他不娶我,看你怎么赔人家。”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她要昏倒了,她完全没有在呼吸,但下一刹,她像是突然醒了过来,伸手从王朝阳手中拿过她刚刚一直拒绝的酒,喝了好大一口。
“哇,秀秀,原来你是酒国女英豪啊,好厉害。”屠欢瞪大了眼,笑着称赞她的豪爽。
这句话,让她的视线终于从他脸上移开,转到屠欢身上。
因为那口酒,她的脸在瞬间红了起来,她又喝一大口,这次她把它干掉了。不过她没有因此停下,她把酒杯塞回王朝阳手里,将他手中另一杯也抢了过来,一口干掉。
“哇。”她喘了口气,笑了出来:“这酒真是有够呛的。”
跟着她转过头,看着屠欢,礼貌的微笑道:“很高兴认识你,不过我想我需要去一下化妆间,恕我失陪了。”
语毕,她看也没看他一眼,掉头就走。
屠欢瞧着身旁脸色铁青的男人,拎着粉红香槟,勾着他的手,晃到另一边,加油添醋的在他耳边悄声补充:“周姊本来是想女儿接班的,但唐秀秀很不喜欢应酬,说真的也不太会做生意,本来如果王朝阳若是能娶了唐秀秀,那一切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偏偏小公主对他没兴趣,他本来还老神在在的,因为据说那小公主虽只把他当朋友,但也没男人追,可惜美国那边却突然杀出程咬金,一位金主想要购并朝代,开出了让周莉馨难以拒绝的天价。”
屠欢再轻顾一口香槟,甜甜一笑道:“那些意外,差不多就是在那时,才开始发生的。如果朝代被购并了,那王朝阳就人财两失了。这场秀若是失败了,对方或许就会打退堂鼓,所以他是我的一号嫌疑犯。”
她要吐了。
未婚夫?未婚夫?未婚夫?
她不敢相信,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这么这么愚蠢。
订婚半年?!
他当然已经订婚了,除此之外还会有什么可能?
所以他才要落跑,才要夜逃!他可是屠欢的未婚夫啊!他要娶的可是那位最近两年急速窜红的超级名模!
他不逃怎么可以?
要是被她撞上,他要怎么娶那个身高一七八,拥有一张天使脸孔,和傲人魔鬼身材,才刚被时尚杂志票选为全亚洲最性感尤物的超级名模?
她是个笨蛋才会爱上那个劈腿的王八蛋!
天啊,她真的要吐了。
化妆室感觉像是远在好几百公尺之外,她转向阳台,快步走了出去,将刚喝进去的酒,全对着花园吐了出来。
结果这一吐,害她的眼泪鼻涕都冒了出来。
该死!
秀秀以手背抹去脸上的湿意,全身发冷,腿颤心抖的想着。
她不能留在这里,她不要待在这里面对他,这太恐怖了,她要离开这里。
“秀秀,你在搞什么鬼?噢,天啊,你又喝醉了吗?”
她才直起身子,妈咪严厉的声音就在身后响起,害她空腹的胃又是一阵绞扭,本来只是晕眩的头痛了起来。
“我和你说了几次,今天可是我的生日,所有的人都会来,这场派对很重要,你为什么就不能给我点面子?你的披肩是怎么回事?你该不会吐了吧?天啊,这味道——”
受不了那刺耳的责备,她转身就走。
“秀秀,你要去哪里?”周莉馨恼火的斥责着。
“回家。”她含泪恼怒的说。
“不准你给我披着这脏东西回屋里去丢人现眼。”周莉馨火速挡在女儿身前,把那披肩抽了下来。
她不是要回这个家,她想回她自己的家。
秀秀气恼得想大声咆哮,但她还没开口,眼前的女人就倒抽了口气,冷着脸又开始数落她的不是。
“天啊,你是不是又胖了?瞧你的肉都被挤出来了,早知你会变胖,我就送另一件大一号的礼服过去给你换。我知道你很爱吃,但你就不能稍微节制点吗?”周莉馨翻着白眼,受不了的叹了口气,伸手抽掉了她头发上的警子,将她的长发撩开,遮掩她过度圆润的手臂,挥着秀眉说:“我和你说过,你这么胖,不要把头发绑起来,那只会让你的脸看起来更圆,身体看起来更大只。拜托,你已经没有那么漂亮了,若还是不会打扮,怎么可能会有男人想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