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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夫 第6章(1)
作者:千寻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八点二十四分。

  他们回到符家,屋里黑漆漆的,原本热热闹闹的一楼诊所和二楼住处,变得很安静,静得听得见滴水声。

  符昀说,梨山的房子盖好了,爸爸妈妈住在那里的时候变多了。

  她还说,梨山的天气偏冷,她每次去住几天就会带着感冒病毒回台北。但是那里的苹果很好吃,那里的空气很新鲜,那里的居民很热情,那里的风景很美丽……那里有千百个优点,唯一的缺点是,那里没有阿扬和阿权。

  一百个优点比上唯一的缺点,比例悬殊,于是孙家扬问她,她想不想搬到梨山跟爸妈住,这种事哪需要考虑,她直接回答,「不会。」

  「为什么不会?」

  「那里离阿扬和光头伯家很远,以后就不能不见不散了。」

  这种事不需要劳烦脑细胞就能回答,因为她的脑细胞数量稀少,物稀为贵有没有听过,这么贵的东西当然不能随便乱用,所以只要和阿扬有关的,她都靠直觉反应。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进屋,孙家扬就问。他口气不好,但符昀能理解。

  她歪歪头,想半天,想不起自己的上一餐是什么时候吃的。「我有吃啦,阿希的蛋、李医师的炸虾都被我嗑掉了。」

  「胃痛还吃炸的,嫌命太长吗?」

  他一面念、一面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连基本的冰开水都没有。

  这家伙到底会不会照顾自己?他很无奈,绕过她,进客厅打电话给小方,要他在半个小时里把食材送过来。

  半个小时是过分了点,不过小方很行,永远有办法满足他所有不合理的要求,因此,他们合作愉快。

  「你要煮饭?好啊、好啊,我快饿死了,现在给我一头牛我都吞得进去。」符昀细心观察他的表情,一边在心底暗自忖度他的态度。

  他二进厨房,又绕过她,孙家扬弯腰淘米煮饭,虽然脸色还是超臭,不过肯煮饭给她吃,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已经雨过天青?

  对啦,她是不知道这场雨是怎么来的,又没锋面、又没云,可是雨下都下过了,她向来不是追根究底的麻烦人物,只要他的阴天快点过去,她很乐意让艳阳高高挂起。

  孙家扬抓住勺子搅动锅子里的米粒,胃痛的人不能吃太硬的东西,这是他对胃痛唯一的理解。

  若是阿权就不同了,知道符昀胃痛,他可以变出一百种东西送到她面前,对符昀的用心,他承认,阿权比自己更认真。

  「喂,最近很忙厚,忙到没时间接见老朋友。」她用脚尖踢踢他的小腿肚,企图把气氛弄得轻松些。

  他在忙,不回她的话,对于她的脚尖攻击,只是轻描淡写地向右横跨。

  又不理人,他干么啊?更年期到了哦,脾气爆烂。

  她走到他身边,攀住他的背。「是碰到奥咖导演还是奥制作?要不要我去帮你修理他?」

  他不说话,低头专心搅动锅里的米粒。

  厚,又不是煮给皇帝吃,干么那么认真,她也不计较,反正煮得透不透,她一样吞进肚子里。

  放开手,没趣。

  她的屁股挪到餐桌上,悬空的两条腿很无聊地东撞西撞,撞得桌脚叩叩响。他看都不看她,她索性把两条长腿盘到桌子上,支着下巴,静静观察他。

  欸,光是这样看他宽宽的背影都会引人遐想、叫人脸红心跳,难怪会有那么多的女生迷恋他欵。

  心上人帅就是这点麻烦,你喜欢、别人也喜欢,刚刚好这又是个没什么道德伦理的时代,谦让的德行不流行,人人崇尚想要就抢的偏激做法,她的爱情路怎么能够不比别人辛苦。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很多年后,符昀想起这个下午、想起阿扬背对她的晚上,心还是忍不住会抽痛。从来……从来就没有过,没有阿扬背对着她,两个人靠得那么近,却找不到话说。

  「你知不知道阿权要去美国念书?」他当然知道,符昀只是没话找话说。

  他仍然想着心事。

  「你老是大陆、香港、美国乱飞,阿权也要出国了,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台湾,我一定会觉得很寂寞。」

  她在叹气,那是她不常有的情绪,可最近出现的频率多到让她心慌意乱。

  孙家扬搅动汤勺的手顿了下。

  她接着说:「我觉得你和阿权很像那种奥运的长跑选手,你们有目标、不断往前跑,留下我一个人待在原地,想追都追不上,想跟你们这种人并驾齐驱,一定要很强,对不对?」

  摇头,他苦笑,他一点都不强,他永远也无法和阿权并驾齐驱。

  「你们的世界离我越来越远,慢慢的,我们的想法、立场、观点都会越来越见差别,渐渐地,说不上话了、谈不来心事、朋友关系疏远了……讨厌,长大真的是件大烂特烂的鸟事。」

  她的话没说完,门铃声响起,孙家扬看一眼手表,出厨房、下楼、拿菜、上楼。

  符昀没跟,她静看着热气蒸腾的稀饭,水在米粒上面打滚,小火慢慢熬着、滚着,噗噗噗噗的米下时跳出水面。

  她跳下桌子,拿起一旁的汤勺,木头制的柄上还留着阿扬手心的温度,握了握,甜甜笑开,然后学他的动作,轻轻翻搅那些逐渐胀烂的米。

  她不是没有想过,「关系」和熬过头的粥米一样,时间越久便越失去味儿,慢慢地,水乾了、米烂透了,圆润饱满的米粒爆开、糊在一起,再也寻不出原来的模样。

  他们的情谊是不是也终会让光阴的文火煮坏了最初的纯粹,这个念头在阿扬正式踏入演艺圈的第一天,她就存着、隐隐不安着。

  孙家扬回来,手里拿着一袋食材,他从里面翻出几样菜,拿到水槽里冲冲洗洗、切成小块,逐一放入粥里一起熬。

  符昀搅动汤勺,说:「上次啊,杜爸的公司办跨年晚会,我去当阿权的舞伴,在那里,我看见很多光鲜亮丽的上班族,我听他们谈论着我听不懂的话,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很能干,害我觉得自己超笨,真想挖个洞把自己活埋。

  「阿权跟我说:『你不需要自卑。』我呵呵大笑,拍拍胸口说:『我哪有自卑?将来他们生病,还得靠我帮忙咧。』」

  她不说自卑,却是货真价实地自卑着,孙家扬心底清楚。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啊,我和阿权、阿扬的世界是真的不一样了呢。如果阿扬的戏办庆功宴邀我出席的话,我一定也会格格不入吧?

  「这样天差地别的我们还可以当好朋友吗?我们之间肯定要越来越疏远了吧?可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管阿权、阿扬变成怎么不同的人,我、符昀,在这里发誓,我不会变,我会像小时候、像现在一样,这么喜欢你们。」

  孙家扬抿紧嘴角,把占据胸口的心疼挤压出去。

  他接过她手上的汤勺,关掉火,用隔热手套把小锅子端到餐桌上。

  「去拿碗。」他下令道。

  「遵命。」大姊头归顺山大王,乖乖拿碗筷,然后坐回椅子上,像幼稚园小朋友,幸福地等待老师发点心。

  他舀了两碗粥,坐在符昀对面,在心中酝酿了老半天的句子,缓缓出口。

  「光头伯家的帐我去结了,我已经交代过,以后你想吃什么尽量拿,我会去处理。」

  符昀看他,笑开心。

  阿扬是笨蛋,他不去光头伯家,她哪会去?她又不爱抽奖、不买小玩具,连汽水可乐冰棒都不能多吃了啊,她从来都不爱光头伯,她爱的是他们之间共有的那句「不见不散」。

  何况前阵子,她才弄清楚自己有多讨厌光头伯家前的路灯,那盏灯,会把她照出一道孤零零的黑影。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

  「你打算告诉我了吗?」她放下汤匙,热切的看他,她最爱和阿扬分享心事了。

  「吃饭。」他说。

  「哦。」她挖起一匙稀饭,吹两下、放进嘴巴。

  「你知不知道康以臻?」

  「知道,她红翻了,她演的偶像剧创下很高的收视率,听说最近要开拍一个大卡司的电影,是好莱坞出资……不会吧,你要跟她合作?」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忙成这样了,符昀松口气。对不起,小方,她不应该仇视他,不该主观认定他说谎。

  「对,这部电影将在大陆西藏和南美洲取景。」

  「哇,那你要多久才能回家?」

  「至少要半年。」

  「好吧,要是你真的忙到不能接手机,就收收Email,不必写太多,回一句『我很好』就行了。」

  「这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

  「我爱上以臻了,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我决定要用各种方法,务必把她追上手。」

  符昀猛然抬头,他自信的笑脸洋溢,灼灼的眼光闪烁,那是恋爱中男人的表情……汤匙上的红萝卜掉回碗里。

  心被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拿球棒K个正着,痛得她张嘴却喊不出救命,痛啊,痛到她想拿大管针筒刺进别人的屁股里面。

  嘶……真的超痛,被砸的心脏烂成泥巴了,一坨一坨,堵住她的呼吸道,害她喘不过气。

  她没哭,因为泪腺被火烧到,她没尖叫,因为喉头被胃液梗到,她没表情,因为颜面神经被扯成碎片。她要死了,死得支离破碎。

  她心痛,他也没有比她好过一点。但他是个还算成功的演员,这种戏,难不倒他。

  「以臻没有学音乐,也没有一头直溜溜的长发,可是我就是爱上她了,没有道理和原因,她不符合我的择偶条件,可是……我就是爱上她。

  「我吻她的时候,天雷勾动地火,我突然明白,爱情不是架构在条件说上,爱就是爱了,身不由己。」

  说得好好哦,就是「身不由己」啦。

  她也是身不由己才会爱上他啊,所以拚了命想符合他的条件,谁想得到,她努力朝目标跑,他却转过头来说,目标不重要,重点是,他不爱她,就算她紧紧跟在他身旁。

  心越呛越凶,大火从泪腺一路延烧,烧掉她物以稀为贵的脑浆,烧掉她很自豪的强健心脏,还一并烧掉她的自以为是的屌……

  符昀,你会不会写白痴这个词啊,英文拼不出来没关系,至少要会写国字啊……

  胃痛加剧,没痛的肠肝肺都跟着抽起来,一阵一阵,痛得她牙龈紧缩。

  「饭不好吃吗?」孙家扬假意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哦!」她回神,赶紧拉出一脸笑。「好吃啊,阿扬煮的饭最好吃了。」

  她是个烂演员,把痛苦演得那么深刻,连笑容都沾上芥末。

  她低头,顾不得粥还烫着,一口口拨进嘴里,咬两下吞进去,滚烫的粥烫了她的喉舌,也烫了她伤感的食道和哀愁的胃。

  「好吃耶,好好吃哦,来,再多说一点那个康以臻的事来听听。」她语调刻意轻松,心却异常沉重。

  他轻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互看彼此不对眼,我们都觉得对方要大牌,后来一次次对峙、一次次沟通,我才发现她的好。

  「是她先低头跟我说对不起的,厉害吧?以前我交往的那些女明星都说,女人可以做错事,但绝不能跟男人低头。

  「可是,她居然先开口跟我说对不起,粉扑扑的脸庞上带着羞赧,就是那个表情,让我深受吸引。

  「然后,我们开始聊天,聊对方的家庭、对演艺圈的看法、聊未来……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和一个女生那么有话聊,而不会只想剥光她的衣服。」

  说对不起很了不起吗?她都不知道跟他讲几千遍了,害羞会让他深受吸引吗?她可以装啊,他们也很有得聊啊,他也从来没剥光她的衣服……

  「我们也很有话聊啊!」她塞了满口粥,说话含糊不清。

  「你敢说自己是女生?」他笑睨她一眼。

  符昀乾笑两声,「说的也是,我们是哥儿们嘛。」她硬生生把自己挤到男人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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