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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再见 第一章
作者:楼雨晴
   
  童话故事中,王子最后找到了灰姑娘,两人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

  但是,伟大的作者却没有告诉她,他们婚后会不会吵架?王子是不是真的一生都只爱灰姑娘,没有别人?灰姑娘能不能适应皇宫的生活……

  从来,没有一本童话,交代过王子和灰姑娘婚后的生活。

  她想知道,真的很想很想啊!

  午后的阳光,暖暖照拂在身上,夏咏絮慵懒欲眠地趴在座位上,耳边断断续续传来班上的八卦集中营分享八卦,而能令这群怀春少女感兴趣,历久不衰的话题,自是她们的前任校园王子。

  很老套,但却是每个少女十之八九会经历的一段成长过程,人都毕业一年了,至今无法忘怀,大自历年来的丰功伟业、疑似和谁谈恋爱,小至一举手一投足、甚至一个挑眉的帅帅表情,都可以让她们兴奋尖叫地讨论好久。

  左一句“关梓修”,右一句“关梓修”自耳边传来,她从来、从来不会加入,也不曾与人讨论过那样的话题。

  虽然,她也曾是那心神荡漾,暗恋痴迷到无法自拔的其中一员——

  他很帅,这点任谁都无法反驳。

  她还知道,不只他,关家每一个成员,都是男的俊、女的俏,关氏出产,品质保证的那种。

  他不特别热情,对谁都是淡而有礼,气质沉静,成绩优异,校园中一举一动备受瞩目,轻易掳获一干怀春少女的芳心。

  任何时候看到他,都是一贯的冷静沉着,人前人后从容淡漠,不曾有人见过他情绪失控。

  也许,就是这样疏冷的距离感,反而造成一干女孩为他痴迷不已。

  不是常有人说,距离带来美感,幻想永远是最美的?

  八卦集中营的话题,已经由爱慕对象的最新动态,离题到讨论起什么样的女孩子才能吸引他的视线,占据他的心……

  什么样的女孩子啊……夏咏絮垂眸暗自沉吟。她也想知道。

  外套口袋的手机铃声响起,声音不大,不至于引起旁人注目,但一听到那独一无二的来电铃声,她还是心里一惊,下意识紧张地左右瞄了下,才迅速接起电话。

  “午餐吃了没?”来电者劈头便丢来这句。

  “吃了啦!”她压低声音,趴在桌上,将头埋在圈起的双臂中,电话讲得遮遮掩掩。

  “是吗?”很简短俐落的回话,像他的风格,但语气摆明就是对她的答案持保留态度。

  “便当的菜有吃光,白饭只剩四分之一真的吃不完。”据实回报。

  对方这才信了她的说词。“不要又让我知道你没事乱减肥。”

  不能怪人家不信任她,实在是她有前科,胡乱减肥,结果造成体育课跑800公尺测验时体力不支上保健室报到。

  他永远记得这件事。

  一语说得她心虚。

  反正他就是要死死记住八百年前的旧疮疤就是了!

  “你专程从台北打电话回来,就是要问这个?”她口气掩不住失望。

  “不是台北。我人在云林。”

  “你回来了!”她惊呼,不经意流露的欣喜雀跃,彻底取悦了另一头的人。

  他语调低柔。“下课我去接你。”

  “啊,你不要来!”她直觉反应,脱口便道。

  “嗯?”他轻哼,尾音微微上扬,无声询问,她甚至可以想像,他微微挑眉的神情。

  “那个……呃……我是说,我和同学一起走,你不要多跑这一趟……我、我晚一点再去你家找你。”她结结巴巴解释。

  这说词似乎说服了他,他淡应一声。“那你自己小心安全。”

  “嗯,我知道。”虽然觉得自己被当成小学生对待,只差没被叮咛“过马路要看红绿灯”,她依然温顺点头,被管得很幸福。

  挂了电话,再朝四周瞄了瞄,确认没有引起任何注目。

  是啊,她一向不受注目,安安静静、平凡无奇的一个女孩子,没有亮眼的成绩,也没有出众的外貌,走到哪里都会被遗忘在角落、掩没于人群,和他们口中那种焦点人物,是怎么也搭不上边的。

  一直都是。

  她只是不懂,像她这样的女孩子,随手抓就有一大把,他究竟看上她哪一点呢?

  两年了,她依然不懂,他们之间那难以想像的交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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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完澡,关梓修回到房中,瞄了眼坐在他床上的女友,她正抱著粉红色的Hello  Kitty,下巴抵在膝上不知想什么。

  那只幼稚到不行的布偶,据说是他的第一任女友送他的十九岁生日礼物。一个大男生床上出现这种玩意儿,已经够让所有同龄男孩子笑到他脸上无光了,尤其它粉红得让他起鸡皮疙瘩,但碍于那个第一任女友正坐在他的床上,他决定不为此发表任何言论。

  虽然从收到这个生日礼物开始,都是那个送的人在抱它,这种送礼居心就相当可议了,不过,碍于他另有柔软身体可抱,他决定继续保持沉默。

  “有心事?”淡瞥了她一眼,扭开桌前台灯,上头摆著几张女友近期小考的数学习题。

  她们说——优异出众的他,得是怎样艳冠群芳的女孩子,才匹配得上?

  艳冠群芳——这四个字让她好心虚,根本不敢让人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

  低头审视自己,身材算不上玲珑有致,她觉得自己有点小小的婴儿肥,虽然算不上胖,但是圆圆的脸,会给人胖的错觉。

  有一阵子,她很自卑,觉得自己不太配得上他,才会有减肥的举动,但他好像不知道她的想法,把减肥造成贫血、体力不支的她给念了好长一段时间。

  她既不是美人,也没有让人喷鼻血的身材,她也不懂,为什么会是她?

  这实在是很诡异的一件事,白天众人热烈讨论的校园王子就在她面前,每天听那么多人谈论他、猜测他喜欢的女孩类型,而她就坐在他的床上,却问不出口。

  他,是喜欢她的……吧?

  但是,他喜欢她什么呢?她和一般平凡的高中女孩并无两样,是什么原因,让他独独青睐于她?

  在错误的地方用红笔一一列出计算过程,确认无误后,留意到女友异常的沉默,他疑惑地回头。“娃娃?”

  那是她的小名,谁教她天生就一张娃娃脸,圆圆嫩嫩的,她一直好羡慕别人能有一张古典细致的瓜子脸,所以有一阵子才会异想天开去减肥,不过肥没减成,反倒被他念到臭头。

  “不要这样叫人家啦。”她小小声抗议,但是就连反对,看起来都没气势得很。

  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父母这样喊也就罢了,让自己的男友像喊个乳娃儿似地叫她,实在很无言,有时她都觉得他管她像在管女儿。

  他挑挑眉,正是今天八卦集中营成员所形容帅到不行的神情。“过来。”

  她下床,温驯地乖乖走上前去,任他伸手将她抱坐在腿上,这时才真正有了情侣间该有的亲密,以及小别后的相思。

  他吻了吻粉唇。“心里有事,不可以瞒我。”

  她将脸埋在他颈间,双臂依恋地缠搂住他的腰,低低吐实:“我……好想你……”

  柔抚长发的手顿了顿,他收拢怀抱。“还有呢?”

  “台北那么多漂亮的女生,她们都好会打扮……有没有人说她喜欢你?”问完,自已先泄气地有了答案。

  想也知道,怎么可能没有?他是那种天生的焦点人物,走到哪里都少不了那样的倾慕眼光。

  “如果我说没有,你会相信吗?”

  “不信。”

  “所以我不想骗你。但是说什么是她们的自由,要不要接受是我的自由,我知道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她叫夏咏絮。”

  由他坚定的语气中,她听出了专属于她的独一无二,心房泛起淡淡的甜意。

  “可是……我没有很漂亮,你喜欢我哪里?”一直都知道,她从来就不是让人惊艳的美人。

  “我以为,是你先追求我的。”他挑挑眉,戏谑道。

  她一窒,小脸炸红。“那、那是……”想起那段丢脸至极的暗恋过程,她连话都说不全了。“好嘛,就、就算是我先追求你的,那你为什么要接受?”

  “你做的小蛋糕还可以,我们家梓勤每次都说:真是太好吃了,要是以后都吃不到该怎么办……然后有一天他真的很幼稚地因为吃不到你做的蛋糕而大哭,刚好你告白了,我想到回家得面对那个因为吃不到蛋糕而耍任性的十岁贪吃鬼,就点头了。”不然他会被小弟哭到烦死。

  原来这才是真相他看上的是她的蛋糕,只想拐她为他做点心,而不是看上她的人?

  太大的打击,令她张口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关、关梓修——你好过分——”她扁嘴,连指控都像蚊子叫,含糊在嘴里,完完全全是受虐小媳妇的最佳范本。

  眼眶红红的,鼻头红红的,气鼓鼓的脸颊也红红的,整个人就像床上那只Kitty,一整个就是粉红到不行,不同的是,这个粉红的她却不会令他嫌弃地退避三舍。

  他凑上前啄吻,她闹小别扭地偏开头,不让他亲。

  “你怎么连发个脾气都理不直气不壮的?”胆子这么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理亏的是她。

  他也不安慰,迳自轻哼接续。“小鬼会大哭,是因为我吃掉了某人送的那块乳酪蛋糕,害他没得吃。这是我第一次尝女孩子送的点心,你知道吗?我其实不爱吃甜食。”

  她微愕,忘了要闹脾气,张著大大的眼睛回望他。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品尝她为我做的点心,感受她对我的用心,最后我觉得,被她追求的感觉还不坏。”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你其实有一点点喜欢我?”是这样解读吗?

  “笨娃娃,不只一点。”如果只是一点,他何必非要她不可?如果只是一点,早已做好生涯规划的他,又何必为她妥协、改变?

  早已计划毕业后北上求学,谈远距离恋爱只是徒增困扰,他何必?如果不是察觉自己动了心,患得患失起来,怕没及时把握,便会永远错失的话,他其实没打算这么早谈感情的。

  很多、很多吗?他喜欢她,就像她喜欢他那样深,是吗?

  “不可以骗我喔!”

  “嗯。”

  “不可以不要我喔!”

  “不会。”

  “不可以抱别人,让我伤心喔。”

  “你可以就近监督。”

  “咦?”她眨眨眼,不解。

  “我还是那句话,考进来当我学妹,我会照顾你。”

  “不、不可能的,我考不上……”她微慌,本能地想退缩。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考名校易如反掌。

  “你可以。相信我,我说你考得上,就绝对考得上。”她的程度他一清二楚,再加把劲,不成问题。

  “食宿方面……”

  “我们一起住,一切有我担待。”

  “我爸妈不会答应……”

  “夏叔我会负责说服。”

  “……”她努力挖空脑浆想反驳,在他坚决的态度下,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说好,娃娃。”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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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识那一年,他高三,而她才高一,他是她的学长,一直到他毕业前的半年才有交集,但是于她而言,却已经对他好熟悉了。

  每每听八卦集中营在谈论他,不知不觉,将那个名字记入心头,打从初入学的那天,便悄悄留意著他。

  他太优秀,难免予人疏离难近的冷漠感,因此喜欢他的人很多,却从没人能鼓起勇气进一步靠近他。

  而她,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多话,没有引人注目的条件,再加上天生温和的性情,容易被吃定,也容易被忽略,又不善与人辩,总是吃了闷亏。

  因此,她老是在帮别人当值日生,班上干部该送的作业变成她在跑腿,上课替人抄笔记……甚至在投稿文刊录取,被发现有好文笔时,她还替人写情书。

  她不是没想过要拒绝,只是一来,徒劳无功,二来—— 当她知道代笔写情书的对象是“那个人”时,心房竟鼓动著连她也不明白的紧张与期待。

  一开始,对他只是好奇,到后来,看多了、听多了,竟不自觉产生少女情怀式的仰慕。

  真正心动,是在上完体育课的某天,值日生把归还体育器材的工作推给她,而她又不晓得该怎么拒绝,只好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吃力地搬著重重的体育器材。

  路过的他,仅仅瞄了一眼,连片刻思考都没有,就上前接过她手上的负担,代她送往体育用品室,然后告诉她:“你一个女孩子太吃力了,下次多找个人帮忙。”

  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比起那两个将自身工作丢给她的大男生,他简直绅士到天边去了!

  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觉得她也该是被怜惜、被体贴的,他的声音温温淡淡的,但是音色好好听,她是在那一天,真正感觉到怦然心动。

  她知道自己是没有勇气走向他的,他们的差异太大,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她甚至连心事,都得小心藏好,怕被发现,惹人笑弄。

  藉著他人的名义,她有了表达的理由,藏在那一字一句背后的,其实是她不敢宣之于口的含蓄恋慕。

  那些情书,她写得一点也不勉强。

  这一写,就是半年。

  有那么几次,她不只代写,还代送,那几乎要用尽她全身的勇气,她还记得,第一次被强迫送去时,她紧张到同手同脚,眼睛不晓得要往哪里摆,更糟糕的是,还绊倒在他跟前。

  他还记得当时的场面——

  一个笨拙到连送情书都不会,直接五体投地扑倒在他脚边的女孩,他当场错愕地微张著嘴,反应不过来。

  不需要——行此大礼吧?

  要不是她眼眶水气已到达满水位,一副随时准备要放声大哭的样子,他想他会很过分地大笑出声。

  这也是第一次,他无法对女孩子摆出温淡有礼的一贯表情——任谁在这种情况下都没办法吧?

  “你——还好吗?”朝她伸出手,但极度懊恼挫败的她,已经无法思考太多,慌张爬起,匆匆将信塞给他,转头就跑。

  这——其实是战帖吧?

  基于对女孩子自尊的维护,他会有风度地收下每一封信,但始终堆放在房间角落的纸箱,从不刻意去看。因为一分好奇,那回他拆了信,并且记住信末的署名。

  大哥瞧见了,问他为什么,他很没良心地回答:“因为她跌倒的姿势实在太丑了。”想不印象深刻都难,他还不小心看到内裤的颜色呢,啧!

  后来无意中知道,原来他们的家只隔两条巷子。

  西洋情人节那天,她送了一盒巧克力,偷偷放在他家的信箱里,正好被出来倒垃圾的他撞个正著,她作贼似的,立刻惊慌逃跑。

  她胆子怎么会那么小啊?

  他开始觉得这女孩好有趣,有勇气写情书、送点心,却没勇气亲手交给他,每次都遮遮掩掩,却又笨拙得漏洞百出,屡屡被拆穿。

  他想,应该是那回的记忆令她太过羞愧,最后塞信的动作还万分粗鲁,以致她后来怎么也没脸面对他,几次在校园中碰上了,总是低垂著头假装没看见。

  情人节过后,有一回遇上了,他告诉她:“那天你走太快,来不及向你道谢。还有,巧克力很好吃。”

  他不吃甜食,但是据他家贪吃的十岁小鬼的形容,他简直要怀疑那盒巧克力是绝无仅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人间美味。

  她似乎有些惊讶。

  就因为他顺口的一句称赞,她开始不定期做些小点心,放在他家小鬼劳作课的成果——很丑的木制信箱内。

  次数一多,别说兄弟姊妹,连父母都知道有她这么一号人物,也都尝过她的手艺。

  “真甜。”今天是巧克力泡芙,关梓言尝了一口,评论道。

  “是吗?”他仅仅抬了下眼,又将目光移回数学课本上,专注于解题。

  “我是说,那种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真甜。”

  他不说话,解完一题,计算纸翻面,接下一题。

  “你不试试吗?小女生真的很喜欢你。”关梓言又道。

  “还没想到那里。”这回,他连头都没抬。

  关梓言不再多说,起身离开,让他专心读书。

  直到做完所有的习题,他放下笔,捏捏微僵的颈脖,不经意望见搁在角落的泡芙,想了想,伸手取来一颗入口——

  “……果然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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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半年,校园中见了面,彼此会聊上两句,她虽然不再见鬼似地惊吓逃走,但也老是低著头、红著脸,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话来。

  瞎子都看得出来,这女孩有多喜欢他。

  刚开始,她总是呼吸急促,说话紧张到颠三倒四、不知所云,然后在转身时泄气挫折,一脸很想哭的样子;一直到后来,她能够看著他的眼睛,跟他聊上几句了,但还是改不掉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

  她的声音,很轻,很甜,个性温驯得像只小白兔。

  她很好说话,不擅于拒绝别人,因为经过她的班上,他每个礼拜至少看到三次她擦黑板。哪有人天天在当值日生的?

  毕业前一个月,他在家里的信箱看到一封给他的信,但并没有邮戳,显然是亲自送来但没胆当面交给他。会做这种事的人,他连思考都没有,而信末的署名,确实也和上次那封相同。

  她在信中含蓄邀约,他还在想她突然转性了不成,胆小到连面对他都会脸红结巴的女孩,居然敢主动约他?他好奇赴约,却发现那人并不是她。

  那种感觉——他说不上来,不知是被欺骗的恼怒,还是自作多情的难堪,总之他很不爽。

  而不爽的情绪,一直酝酿到毕业前几天。

  他是毕业生代表,要上台致词,彩排那天,她鼓起勇气约他出来。

  “什么事?”他态度冷冷的。

  “那个……”生平第一次,以自己的名义写给他的信就在口袋里,都快被她捏绉了,就是没胆交出去。

  尤其,他的口气好冷漠,和以前都不一样……

  “那个……你刚刚表现得很好……”

  “谢谢。”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你找我出来就是要说这个?”

  “还有……还有……你台风很稳……呃……我是说,你都不会紧张吗?”

  现在是她比较紧张吧?

  这女孩一紧张,就会语无伦次。

  “催眠自己,把不管是一千、一万还是更多,都当一个人看待。如果你连面对一个人时,都不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思,我说再多都没有用。还有问题吗?如果没有——”

  “谁说我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被他一激,她冲动地抽出口袋里的信。“这个,给你的!”

  这次,她没有跌倒了,干脆俐落的动作,连她都想为自己鼓掌喝采,她怕是一辈子都难再有此刻这样的气魄了。

  如果红到几乎脑充血的脸色不算的话。

  她不知道自己怎会如此勇敢,或许是听说,他考上了北部的学校吧!想到他一毕业,她也许再也见不到他,生平第一次那么喜欢的男孩子,她想,她至少要让他知道的,为她的初恋做最后的完整诠释,日后想起才不会遗憾。

  她不敢看他,举高双手等他收下。

  气氛静默了三秒——

  “左转五步,右手边有垃圾桶,麻烦你,谢谢。”他没收下,表情甚至没有丝毫变化,平缓吐出这几句。

  她一脸错愕,不敢相信他说了什么。

  这是她第一次、第一次这么勇敢,真心真意地向一个人告白,他怎么可以这样……

  张大的眼,蓄满水气,她只是瞪他,红著眼眶。“你——好过分!”

  喜欢一个人又没有错,他可以不接受,但也别这样当著她的面糟蹋她的心意啊!

  从不与人交恶,她最极限的骂人词汇,也只能到这里了,但委屈兮兮的眼神,已经完全传达出无声的控诉。

  “是我过分还是你太闲了?那么有空替人送信,怎么不去当邮差?”他反讽。

  “我、我没有,这是我写的……”

  “你写的?原来你不只送信,还兼代笔?”他更正,这家伙可以去选好人好事代表了!真热心,当邮差简直是埋没她。

  他好像……更不爽了。她想解释,却心虚得无从说起。

  他冤枉她吗?可是这些事她确实做过,不是吗?

  “我也不想问你替几个人做过这种事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是在帮著别人欺骗我。如果连写封信的诚意都没有,那我又何必看?”

  所以……他是在气她欺骗他?

  “对、对不起。”她帮别人欺骗过他,这封信,她想他是不会看了,所以——“学长,我很喜欢你。”他不看,她还是要让他知道。

  说完,她忍著泪转身走开。

  “等等。”关梓修出其不意抓住她手腕。“我再问你最后一次,这封信你写的?”

  她吸了吸红红的鼻子。“我写的。”

  “你的名义?”

  她委屈兮兮点头。“我的名义。”

  “你知不知道我气你什么?明明想说的话,为什么不说?明明不想做的事,为什么要答应别人?拒绝有这么难吗?大声表达自己有这么难吗?你刚刚明明就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呆子都知道她的心意,他又不是睁眼瞎子,怎会不懂?他只是不爽她明明心仪他,却还替别人送情书给他,做人随和不是表现在这里的!

  她被训得乖乖的,一声都不敢吭。

  盯视她半晌,朝她伸出手。“拿来。”

  “什么?”她一愣一愣。

  “信。”

  “信”他愿意收了?

  反应过来,她忙不迭递上。

  “给我几天的时间,毕业典礼过后,我在这里等你。”最后,他这样告诉她。

  父亲总说,他是七个孩子里,做事最深思熟虑的,就是感情也一样。他让自己冷静思考了几天,各方衡量过后,才做下决定。

  他在毕业那天告诉她,会北上求学,而且没打算谈远距离恋爱。

  “我知道。”她垂著头,被拒绝是意料中的事,也没期待过什么。

  “所以,你有没有把握考上同一所学校?”

  “咦?”这句她没预期到。

  “如果能,而那时感觉依然不变,我们就在一起。这段时间,我们都把身边的位置保留著,可以接受吗?”

  那时的他,并不确定他们合不合适,于是提出折衷方案。

  心动,确实是有的,这并不在他的人生规划里,但是想到她红红的眼睛、难过的表情,他就没办法说出拒绝的话。

  他不确定,自己可以多喜欢她,时间与距离是一大考验,若这是一时的激情,或者她遇到更心动的人,那么任其自然而然地淡掉,也未尝不好,无论于他或她而言。

  他把一切都规划得很好,真的很好,只是——

  “人生可以规划,感情却是没有办法规划的。”听完他的想法,大哥说了这么一句。

  是啊!生涯规划都会有变数了,何况是抽象而难以支配的感情?

  他不晓得事情是怎么演变的,一开始只是假日回来时,一通电话约对方出来走走,聊些生活琐事,像普通朋友一样问候;到后来,会到彼此家里走动,对方父母熟到可以叫他们的小名,家人戏称他们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最后,在第一年暑假共度的情人节,不小心多喝了两杯,情绪对了、气氛对了,饱满的情感在胸口激荡,他一时冲动吻了她,上了床。

  隔天她由他房里出来,不小心被小弟撞个正著,当下扯著嗓门喊:“满过头了、满过头了啦——”

  死小鬼的音量,保守估计由街头到巷尾都听见了,这样要还不算一对,那就嘴硬到天打雷劈了。

  从第一年的暧昧期,到第二年的交往期,感情路上一直都是他领著她走,而她被动地配合著他的脚步,那时的她,很满足、很快乐,全心全意相信,他的脚步可以带著她,走向通往幸福的那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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