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在必胜客里,和巫呼、小璐、阿光在一起的湛露苦哈哈地掏出记事本,哀求身边的巫呼。「亲爱的巫呼,你最棒了,帮我想想这本书该怎么写吧?」
「OK!没问题!」巫呼拿过本子,刚刷刷,运笔如飞,那漂亮得让湛露从来都嫉妒到死的字迹,就这样一行接一行地出现在湛露的小本子上。
这让多日来一直在瓶颈中的阿光艳羡不已地大喊,「巫呼!也帮我写!」
等巫呼写完,湛露接过本子一看。哇塞!巫呼就是巫呼,这么会儿工夫就洋洋洒洒地写了几百字的片段。
「哎呀呀,巫呼,这段文字可不可以让我直接拿去用啊?」
「拿去拿去!」巫呼很大方。
于是抱着本子回家之后,湛露就开始研究怎么能把巫呼这段漂亮的文字用到书里。可是写来写去,文章都写了一半了,还是没有用到。终于有一天晚上,湛露正式陷入瓶颈,OK,巫呼这段文字来救命吧。
等到全文写完之后,湛露得意地和巫呼说:「你的文字我用上了,应该向读者们悬赏寻找,看谁能发现哪一段是你捉刀?」
巫呼在电脑那头颤抖。「不要吧?这样不好。」
「不过只用了一百字,应该没事的。」
「那你拿来,我先看看,看你用到哪里去了?」
于是湛露把全文发给巫呼看,过了半晌,巫呼发过来一句话。「%¥#@……这句话是我写的?」
湛露很肯定地笑着点头。;田然是你写的,肯定下是我写的,我写不出这样的话来。」
巫呼还在狐疑。「可是我怎么看着这么陌生?」
「那好,我把原文敲出来给你看。」
于是翻出记事本,找到巫呼的文字,逐行寻觅……咦?怎么没有这句话?
哦,明白了!湛露马上赔罪,「这句话真的是我改写的,一定是那天晚上太困了,所以就把你的文字改掉了。」
巫呼哈哈大笑,「我就说很陌生嘛,肯定不是我写的。」
湛露和巫呼两人的第一次『合作着书』就这样乌笼结束了,不知道聪明的读者能不能找到这初经巫呼之笔描绘,又被湛露东拆西改的一百个字呢?
找到了上Blog来告诉我,记得看完书就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