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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遗珠(下) 第九章 小丫头开青楼(1)
作者:千寻
   
  吃饱喝足后,侯一灿赖在关宥慈的房里。

  “你啊,好东西吃太少,往后,爷常带你去吃好吃的。”

  是,他是在赌气,即使明白关宥默的顾虑没有错,可他就是要宠她溺她,对她好到天荒地老,谁都不能阻止。

  “跟着爷,吃过不少好东西了,我只是厨艺不好。”关宥慈很清楚自己的弱项,对她而言,厨艺女红远比算帐认字来得困难。

  “不,你还没有真正品尝到好料理。”

  这年代的餐饮文化远远不如二十一世纪,他尽力了,因此名下的饭馆酒楼生意兴隆,但还是达不到他的标准。

  关宥慈耸肩微笑,不反驳,反正受益者是她,赚到口福,何必反对?

  “大哥和善善同意我买下庄子了。”她确实知道这桩买卖后面有他的好意,只是债多不愁,她已经欠他无数,再多添一件,没差。

  “真的?”他以为关宥默会坚持反对。

  “嗯。”

  “那……”下一刻,他拉起关宥慈往外跑。

  岳锋叔没骗人,骑马不到一个时辰就到庄子了。

  除夕夜很冷,又是坐在马背上,风雪不断在脸上刮过。

  这时关宥慈方明白他那件炫耀而夸张的红狐皮裘多好用,它能紧紧实实地把两个人包裹住,脸是冷的,身子却是暖的,她虽然还是不懂得什么叫做温暖的眼睛,却明白何谓温暖的心。

  他们来到庄子,看守屋子的余老头很快地带人燃起一盏盏灯笼。  满枝头的梅花,散发着一股清冽甜香,关宥慈深吸一口气,鼓鼓的胸口,吸进满满的甜蜜。

  雪很深,踩在地上脚会湿,侯一灿体贴地搬来一张桌子,两人往上头一踩,站在高处往外看,默林在灯火的照耀下带着朦胧的美。

  关宥慈兴奋极了,这个人间仙境,马上就要归自己所有,她忍不住拍手,忍不住大笑,忍不住重复说道:“太漂亮了,我明天就要搬家!”

  “行,明天把东西整一整,我派马车送你过来。”话落,他突然发现,对于她的要求,他从没反驳过。

  唉,没错,他对她的好,确实太过。

  她只是一时兴起随口说说,没想到他真的应了,这会儿她再确定不过,这庄子是他的,因此连契书都不必签,她就可以入住。

  唉……他怎么就待她这么好呢?

  摇摇头,她后悔自己的冲动。“别理我,我只是一时语快,屋子还得再整理呢,哪能说搬就搬?何况孙叔、孙婶不在,同文斋没人守着。”

  “小事,我派人过来整理,同文斋就让余老头去守。”

  “真的可以?”数不清是第几次了,在她眼里困难重重的事,在他手里,总是三两下就能解决,这样的男人,怎能不教人信任崇拜?

  “还能假的可以?趁这两天放假,让宥默和宥善在新家绕绕,熟悉环竟,下个月休假,他们就不必可怜巴巴地待在书院里。”连吃个饭都要拜托厨房大婶,若是大方些,肯拿银子出来打点便罢,偏生要省那几个钱,挨人白眼。

  是,他很清楚关宥慈为什么一直想买宅子。

  垂下眉,关宥慈轻咬着唇,她不是傻丫头,心思又细密,一件事,只要她反复斟酌,总能理出头绪来,但是对他的所作所为,她却是怎么样都参不透。

  在心里盘旋了许久的疑问,她终于鼓起勇气问出口,“爷,你为什么待我这么好?”

  侯一灿笑了,却是苦笑。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啊,怎么一个、两个都来问他这个问题?

  只是……他可以无视岳锋、安溪,可以糊弄杨掌柜、孙婶,可以敷衍关宥默,但他不想在她面前闪避。

  关宥默是对的,错误认知,早晚会变成伤害她的利刃。

  他抱着她的腰,纵身一窜,带着她飞到屋顶上。

  远方默林,灯光点点,细细的飞雪沾在她颊边,眼前的一切美得动人,可他却要说出不动人的话。

  “宥慈,你相不相信,我能记得前辈子的事?”

  这样的起头很诡异,他的态度更诡异,关宥慈的心紧了一下,她犹豫一番后,问道:“是因为忘记喝孟婆汤吗?”

  她的回应让侯一灿展颜,他还没想好如何解释穿越这回事,她已经替他找到了说词。

  “也许吧。”

  他低下头,发现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他不免失笑,还是个小丫头啊,看来关宥默担心得太早了。

  这样的想法让侯一灿的口气转为轻松,“前世,我喜欢一个姑娘,非常非常喜欢,她的名字叫做亮亮。”想起亮亮,他本就俊秀的五

  官变得更柔和。

  关宥慈望着他的表情,突然觉得这张温柔英俊的脸庞让人讨厌。

  她深吸一口气,问道:“你们前世很幸福?”

  “嗯,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

  关宥慈脸上笑着,心却往下沉。“是那个眼睛很温暖的女子吗?”

  “对,亮亮不光眼睛温暖、性格温暖、说话温暖,连笑起来都很温暖,她像颗小太阳,会让所有在她身边的人都感觉到温暖,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所以她输在严肃、冰冷,输在不有趣、不温暖,不会让人想亲近?她垂下头,失笑,攀比什么呀,她是小老头又不是小太阳。

  “然后呢?”

  侯一灿说,他深爱亮亮,却因为生病,无法长相厮守,只能把她交给最好的兄弟,看着他们的爱情圆满,他心碎不已,却还要祝福,真真是天底下最闷的事情。

  “很难受吗?”关宥慈突然觉得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她在情爱方面虽然没有经验,可是看过的风

  月小说可不少,要多喜欢一个人,才能把对方的幸福看得比自己更重?宝

  “当然,爱人苦,爱不得更苦,相思这种事,会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不过,人生如戏,全凭演技,爷明明心酸得要命,却还能表现出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你要不要夸爷两句?”当年应该报名金像奖的。

  她摇头问道:“相思是什么感觉?”

  他沉吟须臾,回道:“相思是种疾病,寒性味苦微涩,症状如痴如狂、如疯如癫,时冷时热、时喜时忧,严重时心神不宁,魂飞魄散,原则上无药可治,除非遂人心愿,否则病症不愈,长期埋伏,将成健康一大隐忧。”

  “所以爷病了?”

  “对,心病,一病,两生世。”

  “会痊愈吗?”

  “再次轮回,老天没有夺走我的记忆,我认为必有其意义,祂肯定要把前世的爱情还给我,允我一个完美结局。”

  他的笃定让她心酸了,她轻咬下唇,低声问“她长得很美吗?”

  这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他早早说过的呀,女人不需要美丽,只需要一双温暖的眼睛,这么简单的话怎会记不住,偏偏还要问出来让自己难堪。

  关宥慈,你是个笨蛋!

  侯一灿却哈哈大笑。“果然是真的。”

  “什么是真的?”

  “男人的交情建立在拳头上,女人的交情建立在攀比上,也只有女人提起其它女人会在意对方容貌。”

  这与攀比无关,她只是想要知己知彼。“那男人与女人的交情建立在什么之上?”

  “两个可能,第一利益,第二欲望。”

  “所以我与爷的交情建立在利益上?”

  “不对。”

  “那么是……”欲望?她的心倏地抢快几拍。

  侯一灿看着她瞠目结舌的模样,手指往她的额头戳去。“胡思乱想。”

  关宥慈不服。“爷知道我在想什么?”

  他没回答她,自顾自地慢慢说道:“亮亮长得不漂亮,容貌比你逊色得多,女人丑已经很糟糕了,她还懒得令人发指,衣服脱下来就乱丢,东西随手拿随手摆,鞋子脏得不象话,还天天套在脚板上,不会做菜、不会打扮,做事丢三落四,我只好天天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收拾……”

  他说得很起劲,她却听得很伤心。

  一个满身缺点的女子,却让他爱过一世又一世?这是份多么坚定的感情?

  侯一灿正色望着她。“你问我,为什么要对你好?问我,我们的交情建立在什么之上?”

  “是。”

  “上辈子,我就是这样对待亮亮的,对她好的时候,我会感到无比的快乐,我喜欢被她信任,我追逐她对我的依赖,所以……”

  瞬间,关宥慈明白了,他的好,想给的对象是亮亮,只是此生尚未遇见,便想寻个替身。

  她垂眉轻叹,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是身体的某一处隐隐地痛着。

  “对不起。”侯一灿低声道。

  对不起?哪是啊!他付出,她占尽好处,她凭什么得了便宜还卖乖?她应该圆融一点,聪明一点,如果她不想坏了和他的情谊,应该尽快搬来台阶让彼此顺着走下来。

  关宥慈轻抚着胸口,想把什么给强咽下去似的,她不确定有没有成功,但她终于能够挤出笑容。“不,能够当亮亮的替身,接收爷的善待,是我的幸运,没有爷,或许我已经嫁给钱大富,或许善善已经丢了性命,我们无法在京城立足,无法过着今天的日子,所以,非常感谢爷。”

  他说的对,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从今日起,她要好好琢磨自己的演技。

  她的反应驱逐了侯一灿的罪恶感,他笑得春光明媚,摸摸她的头道:“是个明白人。”

  关宥慈努力加大笑容。“以后还望爷继续拿我当替代品,爷的好,千万别给了其它女,虽然我当不成小太阳,至少可以当爷的小月亮。”

  他仰头哈哈大笑。“行,不过你得谨慎,千万别让爷的帅脸迷了心。”

  她笑得更加灿烂,银铃笑声响彻在银装素裹的天地间。“我懂,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猫再爱鱼,也不会傻得想和鱼一起生活,会淹死呢!”

  侯一灿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坏丫头,把爷的痞样学了十足。”

  “这叫近墨者黑,我也不愿呀。”

  他满足地叹口气,“过两天,带你去建国寺祈福。”

  “有爷待我好,我还不够福气?”

  “有人嫌福气太多的吗?爷带你去求姻缘。”关宥默说的对,她十四岁,是个大姑娘了,是时候要议亲了。

  他的响应让她黯然,真糟糕,怎么可以一棒子敲碎她的幻想?

  她还偷偷盼着呢,若他始终找不到亮亮,替身有没有机会扶正?如果他的耐心不足,会不会放弃前世梦想?

  可他就这么迫不及待想把她往外推,是担心她心口不一,担心被她给缠上?

  甜甜的梅香带起一丝涩味,关宥慈心疼,却不敢表现出来,只好故意着嘴道:“我不想成亲。”

  “天底下有三件事不可信,第一,老人说他不想活;第二,少年说自己不想长大;第三,大姑娘说不想嫁。”

  “是吗?我倒是觉得有两件事更不能信。”

  “哪两件事?”

  “男人的破嘴和誓言,婚前口口声声说恩爱,婚后邻家女子更可爱。”

  侯一灿再次失笑,他真的把她给教坏了。

  如果关氏知道她那个三从四德的好女儿被教成现在这副样儿,会不会从坟里跳出来找他拚命?

  “不嫁人,你要做什么?”

  “一技在手,天下横行,我要靠自己的本事起家。爷说过,口袋有银子的叫爷,口袋没银子的叫孙子,我也想当一回爷。”

  “心这么大?小小丫头当什么爷?”

  “总比当人妻妾来得强,自古痴心女子负心汉,都道后院女子不省心,可又有几个人明白,若非她们得日夜盯着、抢着那个男人,谁不愿意省心?这世间对女子不公平,男人可以昂首,女人必须低头,男子要三妻四妾,女人得三从四德,男人喜则喜、弃便弃,女人却得把一生全交代上去。一场婚礼,约的不是一生一世,而是定下男尊女卑、男天女地的定律,这么不合理的事儿,我又何必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确实不合理,说起来也委屈,可世道便是如此,女人没有男人可依靠,就会被欺辱,尤其你这样一副好样貌,若非爷擦着,你以为没有男子想要觊觎算计?恐怕连三姑六婆都会嫉妒得想踩你几脚。

  “这也是为何大家总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试问,寡妇做了啥天理不容的事?她招谁惹谁了?她也不过图个平安度日,怎就惹来满地是非?爷相信你有本事靠一枝笔赚个钵满盆溢,

  但爷也相信,聪慧如你,肯定有本事在男人背后挣个四季平安。”

  关宥慈苦笑,他为她盘算,是担心亮亮出现后,再没多余心思关照她?

  她顺着他的话道:“爷有理,好吧,就求到佛祖面前,让祂给

  我找个顶天的大老板,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当皇后娘娘?”

  侯一灿呛了一下,猛咳几声,这丫头居然想抢他的堂姊夫?

  她的想法是没有错,上班当然以大企业为佳,能找到薪水福利好、升迁快的外商公司更棒,可是……

  “当皇后并非好事。”老半天,他只能坑坑巴巴地挤出这一句,毕竟就算不是好事,他也把自家堂姊送上去了啊。

  关宥慈故作天真地问“为什么,是野心太大吗?那降个级,当贵妃?宫嫔?”

  “皇上都可以当你爹了。”他横她一眼。

  “皇上很老吗?”

  “对,所以你别再想这种不切实际的事了。”侯一灿没好气的道。

  “这样啊,那当皇子妃怎样?”

  他大翻白眼,大皇子、二皇子那两个窝囊废,谁嫁谁倒霉。“你以为当皇亲国戚是好事?”

  “又不好?可人人都想攀上大树,皇帝家族不是最浓荫的大树吗?”

  在两人斗嘴之际,远方鞭炮声起,新的一年降临……

  这一年,不管对谁而言都是顶顶辛苦、顶顶忙碌,却也顶顶充实的一年。

  北疆战事已歇,朝廷派人议和,年底时,镇国公府接到消息,镇国公和世子爷将要整军返京。

  侯一灿在大老板的指挥下忙得团团转。

  外头在打仗,朝廷上也打,皇帝下定决心整顿吏治,肃清官吏贪污的风气,因此侯一灿受命,成天到晚偷鸡摸狗,到处刨人家的龌龊事。

  除此之外,他的铺子越开越多。

  南北大道开挖时,他买下的地皮飞涨,岳锋忙得脚不沾地,只因为他嘴贱,说了句:“卖地不如卖房,赚起来才可观”。

  于是侯一灿桃花贼眼一勾,决定把那些地规划规划,盖起一排排的商店街、一幢幢的自用住宅出售。

  这么大的工程会要人命的啊,有命赚钱,也得有命花才行,岳锋唉声叹气,恨不得把自己的嘴给缝起来。

  不过,侯一灿再忙、到再远的地方,每次回京总会带回一箱箱礼物,送到关家的庄子。

  说第一百次,他就是喜欢宠她、溺她、罩她,就是喜欢被她信任,被她依赖。

  这关系看在外人眼里,觉得很奇怪,只是两人都甘之如饴。

  同文斋扩大经营,增设分铺,关宥慈的小说越卖越好,名气渐渐上升,她匣子里的银票也越迭越高。

  她还盘算着买新房,倒不是有土斯有财的观念,而是——“如果大哥和善善考上进士却无法在京城留任,就得另外买地买屋,若是留在京城,近郊的庄子还是偏远了些,得在城里买一处宅子。”

  哥笑她想太多,她却坚定地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关宥默和关宥善还是在课业上忙碌,不过手头银钱阔绰,两人开始参加诗会、文会,拜访儒士时也能拿得出象样的礼物。

  侯一灿说道:“求学问,不能只在书本上,书本外的交际见识也很重要,朝臣们所论的时事,很可能成为乡试命题,所以双耳不闻窗外事的苦读学子,想在科举上拿到好成绩,颇有困难。”

  即使关宥默不喜侯一灿,但还是感激他每个月送过来的邸报,以及他对朝政时事的评论与建议。

  雪球也很忙,搬进庄子后,它成天往外跑,一身毛老是弄得又黑又脏,现在不洗澡,关宥慈就不让它上床。

  庄子里的下人是侯一灿亲自挑选的,但卖身契在关宥慈手上,没有监视意图,纯脆是善心相待。

  六个下人当中,刘叔和刘婶是夫妻,负责管理庄子的洒扫整洁,一个厨子,一个马夫兼长工,再加上两个婢女双玉和双碧,双玉与关宥慈同年,双碧已经十六岁,两人都读过一点书,到了关宥慈身边服侍,就得学会更多字。

  有了家,每逢休假,关宥默和关宥善就急急返回,三人围着桌子说说笑笑,感情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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