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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姊镇宅(下) 第二十一章 棉花再立功(2)
作者:简璎
   
  稍晚楼天临回来,银衫忙不迭地把今日发生的事都说了,自然也说了她要种棉花之事,最后笑道:“你知道娘喜欢看《童三宝闯天关》,怎么不直接跟我说呢?”

  楼天临对她置办新宅无意见,只道:“我很了解我娘,刻意讨好反而不对她的脾胃,与其把手稿捧到她面前,不如让她自己发现。”

  银衫露出了一个笑容。“我明白了,欲擒故纵。”

  “娘心思很浅,相信你们很快就能相处得很好。”楼天临沉吟道:“倒是你说要种白叠子,能做被褥、棉衣,且能更加保暖,这事你有几成把握?”

  银衫胸有成竹地道:“有十足的把握。”

  她回府之后努力回想,已把记忆中种棉花的法子详实地写出来了,又找来张管事细细询问大宁的气候,发现大宁的气候很适合棉花的生长,根本就是结合了天时地利人和,连老天都帮她。

  见楼天临沉吟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银衫兴冲冲地对他说明起来,“我跟你说,若是棉花……我是说白叠子,若是种成了,能扩大种植,便可增加农民的收入,絮出的衣物棉被还能卖到邻国去。我问过张管事了,他见多识广,曾去过邻近几国都没见过棉衣棉被,这真真是独门的生意。”

  楼天临却是拉着她到榻上坐下,这才郑重的说道:“衫儿,你需得知道,打从皇上登基以来,大宁的冬日一年比一年冷,天要降雪那也是莫可奈何之事,小康之家并没有特别感受,却是苦了较为贫穷的老百姓,因为他们主要的衣料是麻布,绫罗绸缎和鹤氅裘衣,以及各种皮毛披风和帽子,那都是有钱人家才穿得起的。尤其偏远地区更是天寒地冻,想那游牧民族能世世代代的生存下来,也是因为他们所穿的衣裳多是又暖又厚实的动物皮毛,可见防寒保暖极为重要。

  “皇上一直在为平民百姓寻求解决之道却是苦无方法,也曾耳闻西域有种名为云棉的种子,种出的花为棉花,由棉花做出的衣裳棉被极为保暖,对御寒有极佳效果,皇上曾派人寻访却是未果,而如今你却说白叠子能做出

  保暖的棉衣棉被,可有确切根据?或者,在你家乡曾经见过?”银衫讶然道:“天临,白叠子就是棉花啊!”

  楼天临眼眸光芒乍开,他突地抓住银衫的手。“此话当真?”银衫重重一个点头。“千真万确!”

  楼天临脑中灵光一现,闪过一个念头。

  今日进宫他已确认了某些事,但如果他祖父能在那件事公诸于世之前接受银衫,那么会更有意义,这事欠缺的是临门一脚。

  要让他祖父认同银衫法子很简单,就是要让他以银衫为荣,那荣耀需得大到令安丞相也臣服才行。楼天临仍是抓着银衫的手不放,心中激荡不已。“那么你可愿意将此法上呈给皇上?”

  银衫微蹙眉心,有些踌躇地说道:“愿意是愿意,可是棉花不能吃,农民们也不知道要怎么用,要他们一起种,还要他们相信能换银子恐怕还要费番工夫,所以我才想先试种看看。”

  楼天临扶着她双肩,激昂地道:“只要你愿意提供方法,其余的就交给我,你只要做个甩手掌柜就行了,此事刻不容缓,我这就进宫去见皇上。”

  银衫见夫君又匆匆离府,实在有些傻眼。

  棉花又不是一时半刻能种出来的,有那么急吗?

  银衫虽然不解楼天临在急什么,可另一方面又着实高兴自己能为百姓做出贡献,如此也不枉她穿越来一回,至少能在大宁的农业发展史留名了吧!

  楼伸云身为大宁朝开国以来最重要的元老重臣,同时也是三代帝师,每日上朝都精神抖擞、走路有风,可是近几个月来上朝成了他最纠结的时候,日日都是不情不愿的出门、垂头丧气地回府。偏偏今日又和他的死对头安松春在宣政殿前的玉阶上狭路相逢,他想要避开,那死老头儿偏生故意一直靠向他,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楼老,怎么见了我就要走呢?”安松春笑嘻嘻地问,春风满面。“您听说了吧?我那宝贝孙媳妇儿有了身孕,我要做太公了,待孩子满月,楼老您可一定要赏脸来喝杯满月酒。”

  楼伸云板着脸,蹙着花白的眉一语不发。

  南康郡主都怀孕了,反观他的孙媳妇儿不但出身比人家差了不只一星半点,肚皮还不争气,入门都多久了连点动静都没有,想到他就来气。

  “怎么了,楼老,您怎么不说话呀?”安松春怎么可能放过这打压对手的大好机会,自然是穷追猛打,一定要踩楼伸云痛处两脚他才甘心。

  楼伸云少不得敷衍两句,皮笑肉不笑地道:“一定一定,到时一定登门道贺。”

  哼,真是笑掉人家的大牙,才怀上而已就在显摆了,真是够目光短浅的,他才不屑与之较量哩。

  话是这么说,但被安松春压了一头,楼伸云心里自然是不痛快,进了宣政殿,少不得狠瞪自家孙子好几眼。楼天临被瞪得莫名其妙,今日他有哪里得罪他祖父了吗?想想并没有啊,难道这就是衫儿说的“更年期”?他以德报怨,朝没好气的楼伸云微微一笑。

  稍安勿躁,孙儿自然会让您一吐怨气。

  这一日,司农寺卿出班请奏,将曲辕犁的效益夸得天花乱坠,当然曲辕犁的效益是有目共睹,但也没夸张到像是天降神器似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听罢,李凌微微一笑,很是满意的样子。

  “众卿可知那曲辕犁的主意并非出自朕的想法?”

  此言一出,大殿立即骚动起来。

  不是皇上的主意吗?他们都以为是皇上想出来的。

  李凌见众臣一片错愕,又是一笑,气定神闲地道:“曲辕犁及那梯田、风车,乃至收成不久的棉花,都是楼卿的夫人孟氏发想。”

  说着,龙座上的天子笑睇着楼天临,大殿之中姓楼的官员不多,这么一来,所有人都知道皇上指的是何人的夫人了。

  自然了,又是引起一阵哗然,众人议论纷纷。

  李凌等朝中静下来,这才微笑道:“孟氏对于农业改良厥功至伟,替朕分忧解劳,特赏良田千亩、黄金千两,并赐金凤玉佩一只,可自由出入宫中。”

  语毕,众人甚为震惊。

  良田千亩、黄金千两便罢,那金凤玉佩是只有皇室长公主才能佩戴的,竟赐给了一个连诰封都还没请的民妇,还让她自由出入宫中!

  只不过君无戏言,李凌说出的话还没有收回过,因此纵然有人不太认同却也没人敢出声。楼天临躬身出班。“臣代妻子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他的推测果然没错,金凤玉佩早晚都会到银衫手中,眼下不过是早了一点罢了。

  下了朝,楼伸云一扫数月阴霾,腰杆挺得可直了,众多官员又向他靠拢了,道喜之声不绝于耳。

  安松春走过去时却是嗤地一哼,也不知道在说给谁听。“再有贡献也掩盖不了出身卑微的事实,有人还沾沾自喜以为时运将至了哩,实在贻笑大方。”

  楼伸云又不开心了。

  确实,出身是个问题,是个很大的问题。再多的赏赐也无法赏一个高贵的出身,他这辈子注定要矮安松春那死老头一截了,呜呜呜!

  楼思修看在眼里也不说什么宽慰的话了,这种事除非当事人自己想开,旁人怎么开导都无用。

  祖孙三人回了府,就见骆氏眉开眼笑地迎了出来,扬着嘴角,响彻云霄地说道:“爹!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衫儿怀孕了,您要做太公了!”

  因为《童三宝闯天关》的作用,骆氏早成了媳妇儿的粉丝,《童三宝闯天关》第三部、第四部都是她自告奋勇要代笔的,如今她又磨着银衫快点儿写第五部,整天就绕着银衫打转,没点婆婆的样子,还怪李歆瑶当初造谣银衫没进过学堂、没读过书,真真是一派胡言。

  若是大字不识一个,还能写出《童三宝闯天关》嘛,真是!

  “我要做太公了?”楼伸云一时间如梦似幻,很不真实。

  骆氏笑得阖不拢嘴,“是啊,爹,您要做太公了,我要做祖母了。临儿的爹,你要做祖父了。”

  楼天临急切问道:“衫儿呢?”

  “你别急。”骆氏笑容满面。“已经请太医来看过了,我让衫儿在房里躺着,你快去瞧瞧吧。”

  楼天临哪有办法别急,他步履生风一路奔回了朗月阁,下人们纷纷给他道喜,路明笑嘻嘻地道:“少爷,小人已经给孟家报过喜了,大伙都高兴得快翻天了。”

  “做得好!”楼天临随便拍了路明肩头一下便飞快进房去了。路明表示,少爷不带这样敷衍人家啊!

  楼天临进了房,见银衫躺在床上眼眸亮晶晶地看着他,手俏皮地往下指着自己肚皮,他忽然胸口一阵悸动,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床前,在床沿坐下,紧紧地握住了银衫的手。

  他低头,先是双唇轻轻贴上银衫的唇,他双目紧闭了一会儿,待胸口那份悸动慢慢平静下来,这才睁开了眼。

  “感觉很微妙是吧?”银衫唇畔噙着满当笑意。“孩子都两个月了,这阵子为了种棉花忙得脚不沾地,连小日子没来都不知道,若不是今日晕眩,娘坚持请太医来看看,我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娘了。”

  “都怪我让你去种棉花。”楼天临轻轻抚着她的面颊,柔声道:“对了,皇上给你下了许多赏赐,也算是双喜临门了。”

  “哦?”银衫来了兴致,打趣道:“什么赏赐?说给我听,多不多啊?可不能白费了我一番辛苦。”

  “你真是成了财迷了。”楼天临抵抵她额头笑着,温言道:“皇上的赏赐自然是多的,不过还有一件事,我想我最好现在就告诉你。”

  银衫并非原主,知道了原主是梅太妃所生,心绪也不会有什么波动,不过是过个场、走个程序罢了,要惊涛骇浪的另有其人,有银衫这么个活生生的大证人存在,这回梅太妃和李湛是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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