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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先生 第7章(1)
作者:千寻
   
  白聿鑫以为自己痛恨吵闹,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发觉,生活很无聊。

  回台北一个多星期,他还没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对所有人的疑问,更不想面对父母亲的过度关心。

  他拿起电话,想打给向秧秧,告诉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话,一起喝个下午茶吧。

  不对,下午茶时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说过,为了升经理,她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去总经理家里帮他的小孩免费补习,所以她肯定没空。

  不然告诉她,茶叶在这个星期三会到,有任何问题的话,打手机给他?

  手机……他的手机只有父母知道号码,连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号码给她?他在想什么?

  白聿鑫把电话放了回去。他还不确定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还不明白朋友是什么样的关系,像他和公司里的同事……不对,那是上司与下属;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对,那是亲戚。

  至于朋友,他都快忘记朋友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了。

  意外地,门铃响起,他很少有访客,他的住址不对公司同事开放,家是他的王国,原则上,下班之后,他喜欢不受干扰地独处。

  是爸妈吗?他们从表哥那里知道他提早回来了?

  叹气起身。希望这次他们来,不是要他去相亲,对于婚姻……莞尔,他想起向秧秧说过,婚姻是一种很恶心、很虚伪的关系。

  打开门。是她?

  向秧秧穿着套装,头发乱成一团,头发上面还有几片很面熟的树叶,她的裙摆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摇头。每次出现,她都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为她要埋怨他说风凉话的,但她没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两片香纯可口的红唇送到他嘴上。

  他没吃晚餐,肚子很饿了,所以这两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还烦恼朋友的界线该设在哪里才适当,此刻,他已经爱上和她接吻的感觉。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点点香、一点点甜,一点点的让人爱不释口。紧紧把她抱入怀内,虽然她全身上下不算干净,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气味。

  突地,多日来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见,胸口那股教人憎厌的空荡感觉消失,他喜欢上她软软的身子。

  他们吻了很久,吻到两个人都有几分喘、几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远远超过朋友界线,吻到再继续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滚。

  她松开他,他看她、她望他,两人互视,不知道该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做出怎样的解释。

  他想,或许他对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许面对爱情来临,他做再多准备都不够,因为它永远会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从朋友朝爱情迈进。

  他未开口,向秧秧先一步脱下右脚的鞋子,举到他面前说:“你的森林小路谋杀我第三双鞋子,为了赔偿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抢先一步,她还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白聿鑫失笑。

  “为什么?我以为你要帮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种女人不是濒临绝种,而是已经绝种了,生物学家建议我坐时光机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当很难商量,他说他的时光机只能给大雄独享。”

  “可是你一点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标准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么叫做将就?”善良的同义词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纪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蔼可亲,那是因为,她存在。

  “可是你会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你长得这么美丽,我很担心你搞外遇,像你这种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里替我生儿育女,让我在寿终正寝的时候,有一大堆家人围在身边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说过的话拿出来质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额头,自我推销说:“先生,在这个时代你必须学会降低标准、善待别人啊。别忘记,我很会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洁癖。”

  “可是,你不但听过Party,还知道男人、女人混在里面做什么。”

  “对,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还能狂欢,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几种吓人体位,可以媲美奥运体操。我是坏女人,但女人不坏,男人不爱,何况我不过是要求一段短暂、没有负担的男女关系,又不是天长地久,不合再换嘛,干么那么斤斤计较?”

  “短暂?没有负担?”他的眉毛下垂。

  他记得她是怎样鄙视爱情婚姻的,和这样的女生谈爱情,随时随地有失去的危机。

  “白痴才会要求天长地久,就算恩爱夫妻到最后也会一个走、一个留,所以男女之间都是一段,差别只在于长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长远,之前的经验让他对爱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个教他心动的女人出现,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险。

  他是那种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毁灭了,要是你为了追求天长地久,却忘记即时行乐,等到人类最终的那刻,一定会遗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个女朋友,而那个可以陪你即时行乐的女人,就是我。”

  “为什么?”白聿鑫莞尔。

  “第一点,你没看报纸吗?江绯琳就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资产超过百亿的小开。”她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内。

  “那又怎样?”

  他早就不看关于她的任何报导,相信事情会慢慢淡掉,感情也会慢慢自动拔除,人类不是不懂改变的生物,也许他改变得比较慢,但他衷心相信,总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觉。

  “你可以带我去参加她的婚礼,让她充分理解,你对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点,惩罚一个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过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会保障你的基础快乐。在你生气的时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断三双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乐的时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麻油鸡面,让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满足。怎样?”她对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脸。“分析得真好,还有没有第三点?”

  向秧秧不让他的手离开,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脸。整整两天了,她担心得快要心脏病发。“第三点,如果有必要,我乐意配合你,抢在江绯琳前面结婚,我们办一场世纪大婚礼,我可以借助媒体力量,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运,娶到一个比她好几十倍的女人。

  第四点,我现在还没升经理,小小的组长比较好追,哪天我变成女强人,我会水涨船高,看不上你这个孤僻男。”

  “那你会看上哪一种男人?”

  “一个我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随;我买东西、他提包包;我说东,他就不会多看西边一眼;我从鼻子哼两声,他就明白自己应该找时间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么关系?只要能让我高兴的男人就可以。”她挤眉弄眼、哼笑两声,可爱的模样让他跟着咧嘴。

  “其实,我已不是那么在乎绯琳了,对我来讲,她只是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揽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亲昵。说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只是那时,她没用那种气势万钧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没发现,缘份已经来到自己身边。

  “台面话。”向秧秧又哼两声。

  “你又知道是台面话。”

  “证据一,你没有女朋友。证据二,你很帅,却不肯交女朋友。证据三,你很帅,有个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约,你还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动三根手指头,在他面前很骄傲的晃。

  “当朋友还不够,非要成为男女朋友?”他说的是反话,因为他喜欢听她的第一点、第二点、第三点……和证据一、二、三。

  “以前我也觉得够,但现在我知道……不够。”她猛摇头。

  “什么意思?”

  “当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气,当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当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当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恶真心;当朋友,吃过饭、结帐的时候要算价差,从包包里面掏钱还给你,当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时候,慢条斯理喝完餐厅附送的一壶茶。

  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朋友只能偶尔联络,当女朋友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你的行踪。白聿鑫,你把我吓死了,我再也不许你凌虐我的心脏!”说到后来,她鼻头泛红,声音哽咽。

  “什么意思?”他问话的同时,电话铃声响起,他把她推进房间,让她自己找东西,先把自己洗净。

  接起电话,是表哥打来的,电话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绝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夸张。

  “你都不知道,穿那么短的裙子还敢爬到树上,差一点点就掉下来……我们这种熟门熟路的庄稼人都会在森林里迷路了,何况是娇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没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释一大堆,我会以为她给坏人强去了……什么,她才刚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怜哦,你也没告诉人家你的住址电话,开车很累……”

  好不容易挂掉电话,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为什么她非要当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踪,因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脏。

  回房,她已经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边,他看见她磨破的脚后跟,心疼不已,大手缓缓抚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当我的女朋友吧。”

  ********                                    ************                                    ************

  白聿鑫经常不自觉地笑,笑到办公室里的员工心惊胆跳,以为自己做错事情。

  他有一张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夹里面。

  那是她说的,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现,人家怎么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夹里面塞照片。

  照片里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见过的每个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来却一副天真烂漫、无害的楚楚可怜模样。

  她说:“那是因为我学音乐。”讲完这句,还忍不住夸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怜的女人多占便宜!你猜,我有几张合约是耍可怜拿到的?”

  这也好夸口?

  她再忙都给他煮早餐、晚餐。他说:“你不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歪着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没有虚伪的笑脸。

  “我讲过了,我要你过得比她更好。”

  最近报上经常出现绯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礼服、订喜饼,是中式还是西式婚礼,媒体炒得很尽兴。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亲都表现得很紧张,就怕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时就提、三不五时就拿绯琳来嘲笑几句,这让他发觉,绯琳对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经过去。

  秧秧说:“越是痛苦,越要正视,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边野狗,你千万不可以对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会扑上来,在你身上啃几口。”

  后来他才晓得,说这个话的时候,她心情很差,因为她听说父亲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后,和家人团聚。

  于是,秧秧对父亲露出尖牙,向母亲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来,她就离开家里,她要表现得又凶又狠,比父亲当年抛弃他们母女时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为对绯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视,而是正视后,发现自己不再痛苦时,猛然发现,原来心中对她早已无恨。

  爱与恨是一体两面,不恨她的同时,也放下对她的爱。会过去的,他就知道会过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发现这个事实,所以,他很感激、也很开心,自己有秧秧这个女朋友。

  手机响,他接起。

  秧秧来电。她在屏东替一间工厂做评鉴,看工厂该关还是该留。

  那是间很老的制饼厂,也是GOHO老板的老本行,后来购物台越做越好,制饼厂却越营运业绩越差,在年年亏损的状态下,老板决定派人去视察。

  这是件苦差事,不管谁去,那里的员工都会对他出气,因为他们认定总公司的目的是关厂,而事实上,总公司的确是这样打算没错。

  照理说这差事怎么也轮不到秧秧头上,但为了争夺经理宝座,总经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奋勇下乡去。

  她说:“我连免费家教都上了,这算什么?”

  这次,是他们交往后,秧秧第四回到屏东,说来也算可怜,他们是聚少离多的苦命鸳鸯。

  “怎么样,还好吗?需不需要我去帮你?”

  “不必,师傅已经开始动工了,他将带领大家走向有机蛋卷的市场,我也请行销部把蛋卷排在这个星期的购物频道里卖,口味真的很好吃哦,这次我回去,带一盒给你。”

  秧秧是坏女人,本来想速战速决,把工厂评估填一填,回台北、开会、关厂了事,但屏东那群员工让她想起他的表哥表亲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恶女被高道德男人影响,几天相处,她决定让工厂延续下来。

  第一次,她回公司开会,对董事长信誓旦旦,保证把工厂的营业成绩拉到老板要的水平,这个决定让派她下去的总经理很生气,可她不断说会让大家刮目相看,所以她特别忙,然而再忙碌,冰箱里面的食物总能喂饱他的胃。

  “你觉得做茶叶蛋饼可不可行?”

  “你不要把脑筋动到我的茶叶上面。”

  “知道知道,知道你的茶叶很了不起,我也担心成本太高反而会降低购买欲!如果不用有机茶,但选择通过农药检验的茶叶呢?”

  “这我倒是可以帮忙,我和农会很熟。”

  “好,那我和师傅研究研究。”

  “你什么时候回来?”他想她,所以问。

  “明天下午吧。”

  “嗯,那明天晚上见。”

  “等等,不要挂电话,我还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向秧秧天外飞来一问:“知不知道方英雄?”

  “你妹妹的男朋友。”

  “对,他红透台湾、内地,赚钱像水流。”

  “你打算告诉我,你对他很感兴趣?想要横刀夺爱,把妹婿拿来自己用?”

  “喔哦,吃醋了哦?”

  他笑笑,没应。

  “放心啦,再好用的男人我都不看在眼里,因为你已经是史上第一名。我是要告诉你一个八卦,江绯琳是疯狂性爱高手哦!哼,她竟然还敢对媒体公然放话,说自己有处女情结,没等到新婚夜,绝对不会碰男人……哇塞,说谎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她哪来的处女膜?除非她的处女膜会再生。”

  白聿鑫笑而不语。他早就知道绯琳说谎,因为她的第一次给了他。

  “方英雄还透露给我一个大八卦,想不想听?”

  “诽谤别人的话,少说一点吧。”

  “如果是事实就不算诽谤。告诉你,江绯琳在演艺圈里跟很多男人有一腿,听说还有人给她制作性爱光碟,你想看的话,我可以透过关系弄一片给你。如果你对她还是很生气,我还可以‘不小心’把光碟流出去……”她是开玩笑的,但开过了火,打到他的道德标准。

  “向秧秧!”他语带警告。

  “讲话就讲话,干么这么大声啊?我失聪了你要养我吗?”

  “我不准你做这种事情,损人不利己,对你有什么好处?”他想到那个被她害得升不成组长的女孩,还会皱眉头。

  “替你出一口气啊!你造就她的梦想,她不懂得感恩图报,那就把她的梦想收回来,你说好不好?”她的口气还是很痞。

  “我不需要你来替我出气,我好得很。我不介意她的幸福不是我给的,不介意她的快乐与我无关,只要她过得好,就好了。”

  没了恨,海阔天空,现在要是有人问他,分手男女可不可以保持友谊,他的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只要两人都放下爱情。

  向秧秧在电话那头叹气,“你……还是很爱她!”

  “胡扯。”

  “白聿鑫,当好人是很吃亏的,你要学学我当坏人,这样别人才不会骑到你的头上。”

  “干么一天到晚想骑在别人的头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那样?”

  “我坏嘛,算你倒霉,被我缠上。”

  “记住我的话,不准对绯琳动手。”他虽不相信天堂地狱,但他相信善良会让自己过得更开心。

  “知道了,她在你心里一天,我就一天不对她动手。”

  “就算她不在我心里,你也不准对她动手,替自己积点德。”

  “来不及了,我这种人非下地狱不行。”她语调轻快,说话时嘴角扬起漂亮弧度,分明很开心,却在挂上电话同时,背靠上办公椅。

  心,两分沉,三分重,四分压抑,五分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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