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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香坏男人 第一章
作者:宋星帆
   
  “铃——”刺耳的电话声像催命符般地响起。

  置身梦乡的商小晚翻了个身,试图以棉被盖住那吵人的铃声。饶了她吧!商小晚是只夜猫子,昼伏夜出过着夜生活的女人。

  不但拥有百万存款,还只身住在东区黄金地段的小套房里,以她二十二岁才刚毕业的年龄来说,她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如果你以为她是那种靠肉种赚钱的“捞女”就大错特错了,她可是人格清高的“作家”,靠爬格子辛苦挣钱,而她最常用的笔名正是“商小晚”倒过来念的——“宛小桑”。

  “铃——”又是一连串刺耳的铃声,看来偏偏就是有人不肯放过她,商小晚好恨——

  她终于伸出手接了电话,该死的电话扰人清梦,她知道这通“早安电话”一定是出版社标准的“催稿机”打来的,也就是商小晚的责任编辑沈如云。

  “早安,大作家。”沈如云口吻不愠不火。

  “我要真是大作家,铁定把你炒鱿鱼。”商小晚的口气带着浓浓的睡意与不耐烦,两人合作已久,关系十分熟稔。“知道就好。还不快快起床开工,现在新人辈出,你不加把劲,随时会被后浪给淹没掉。”沈如云半带胁迫道。

  “大不了我再换一个笔名嘛!”商小晚把墨绿色无线话筒塞到枕头上,她想起“宛小桑”被人说得八卦不堪,换一个笔名也未尝不可。

  商小晚是个完美主义者,天蝎座的她是个不但相信爱情,更渴望承诺的女人,一头长发是她的正字标记,多年来舍不得剪,加上她特别钟爱绿色的清新,因此举凡她周遭的日用品,几乎清一色“绿意盎然”,她的双眸虽不是特大,却是灵气逼人,很多人说她有苏慧伦的味道。

  “你已经出了二、三十本书,笔名也换了三次。结果还不是不上不下。”沈如云在电话那头泼她冷水。

  “如云,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商小晚坐起身来,对方可是刺入她的心头痛处了,这也正是她目前写作的瓶颈。“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们是伙伴,我有义务点醒你。”沈如云向来公私分明。

  “我写得手都长茧了,我已经尽力了。”商小晚现在是专职写作,中文系毕业的她,不是什么“大作家”,但是她自觉自己的风格清新、故事新颖,也算是中上的佳作。

  沈如云常说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下笔快、点子多。那缺点呢。

  “因为我根本没谈过恋爱,你的小说都太着重情节的发展,而且男女主角相爱的理由都太薄弱,一见钟情过于泛滥,你写不出那种刻骨铭心的意境。”沈如云毫不留情地分析着,严重地打击到商小晚的自信心。

  “我一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嘛!”商小晚只得无力地辩解。

  “现代的爱情不只是一见钟情,还要二见钟情、三见钟情……这样故事才有可看性嘛!唉,我看你不但需要去认真谈一场恋爱,也要多出去走动,不能老是闭门造车。”

  “沈、如、云,我恨你——”商小晚霍地站起身来,一字一字地说道。

  “恨吧!再过两分钟就十二点了,我的午休时间到了,我们可以恢复邦交了。”沈如云丝毫不以为意。

  十二点了。没错,商小晚一向是早餐和午餐一起吃的。也不知道是哪位作家说的——“创作者是属于夜行动物,如同一只在黑夜里瞳孔不断放大的九命怪猫,灵感源源而出。”

  商小晚抢在十二点之前挂掉电话,以回沈如云一枪。

  接着她便望着天花板足足发呆了三分钟之久,没错!她的的确确还没有正式谈过一场恋爱,扣掉那些不入她法眼的追求者,还有单恋、暗恋之外,她还真的缺少一个“男朋友”。商小晚的问题出在她太挑剔了。

  眼高于顶的她,相信“感觉”胜过一切。

  商小晚未曾对一个有过感觉,即便她看过数百本爱情小说,自己也执笔其中,但她的爱情故事全是虚构杜撰的。其实,商小晚每写一本小说,就像和画里的“男主角”谈了一场恋爱似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全是她心里的投射。

  林林总总的男主角,有的霸气、有的斯文、有的幽默、有的才华洋溢……个个有款有型各擅胜场,惟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对女主角都很“痴情认真”,尽管以前情场浪荡,男主角最后也最爱的人绝对是女主角,也就是商小晚的化身。所以,说她没谈过恋爱的人,错了,她谈了二、三十次了。只是每写完一本小说,“感觉”就消失了。她笔下的男主角出现过黑社会大哥、医生、摄影师、新闻主播、电影明星、豪门子弟……但,她真正接触过的行业不多,全是她一手编织出来的梦幻世界。

  商小晚的下一本新书,她想设定男主角是一个“画家”。

  被沈如云这么一激,她还真想去找个画家来做专访。写得栩栩如生的,让读者心服口服。

  现在台湾的画家都是什么样的呢?商小晚才惊觉一向懒散的她,竟有好几年没去过美术馆、画廊了,看来这下她得开始做功课,好好恶补一番。

  离忠孝东路四段最近的图书馆,是位于国父纪念馆内的——“孙逸仙图书馆”。商小晚本来想到国父纪念馆看看有什么“画展”之类的,但碰巧这段时间并未展出。

  她索性步向图书馆,看看是否有人在阅读她的小说。

  一进了“孙逸仙图馆”的阅览室,只觉得眼前一片“花白”她还真以为她走到了“养老院”,因为举目望去,全是白发苍苍,或是半白的欧吉桑在看报纸,除了她之外,竟然连一个女人也没有。

  而且她是如此的甜美“幼齿”,她都可以喊他们一声爷爷了。

  商小晚想了想释然一笑,这种“上班时间”,一般人是不会出来走动的,除了退休老人,和她这种“自由业者”才会来这儿溜达,她悠闲轻松地走至报架。

  一袭绿色荷花叶边的连身洋装,一头乌黑如云的秀发,走到哪儿都是男人目光的焦点,可是她今天却栽了个大跟斗。一群老眼昏花的爷爷们,竟然无视于“美女”的存在,他们的目光只集中在她身旁的报架,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或有人拿报纸放回架上,立刻有数十双“老掌”伸手去抢——

  别看他们年纪一大把了,哇噻!抢报纸抢成这样,个个身手矫健而且目光如鹫,在谨奉“敬老尊贤”的信念之下,商小晚杵了十几分钟连一份报纸也没看到。而且还有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先生弯着背可怜兮兮地盯着别人手上的报纸。

  商小晚看了于心不忍,于是乎她见到有人拿报纸回去放,立刻也伸出玉手加入抢夺行列,不料有人动作比她快,毫不客气地瞬间便在她眼前把报纸夺去,快到她只看到那人的背影而已。而且那人还撞到她的手指头,天啊!真是没有“老绅士”风度,她差点破口大骂。这种“抢报老顽童”大概是全阅览室里白头发最少的老先生,背脊也挺得很直,只是黑白相杂的头发,在清一色的“银发族”中显得有些突兀,何况他身手矫健……商小晚不禁盯着那一族白发看,内心暗笑,道:大概又是一个染发失败的LKK(即老人)。

  商小晚悻悻然地走向座位后方的图书柜,心中巴望着也许可以见到自己的“巨著”名列其中,不过她找遍了几层书柜,连一本也没有,难怪嘛!这里放的都是些四书五经类的书。

  商小晚本来准备要离去了,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异常”,那就是有人为了怕抢不到报纸看,于是就多拿了一份备看,更夸张的是竟然有人“为老不尊”霸占了三份,这简直是太恬不知耻了,而这位“老兄”正是撞到她手指的罪魅祸首。

  商小晚的中指仍微微作痛着,她深吸了一口气,恶狠狠盯着他,这才发现这位“老先生”不但手上压了三份报纸,还一个人大咧咧地霸占了四个人的桌面,若不是必须维持淑女的风范,她是很想卷起袖子和他对决一番,反正他们同属“老弱妇孺”级的,谁也不吃亏。

  她走到那位“老者”的桌前。“这位老先生,您可不可以一次只拿一份报纸,其余的让大家有福同享?”商小晚很客气地道。

  不料对方好像有重听似的并不答腔,只是推了推眼镜(八成是老花眼镜),然后酷酷地理也不理商小晚。

  七老八十了还装“酷”,她开始不耐烦了。“老先生——”商小晚耐着性子又喊了他一声。

  其实她也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商小晚是满爱看热闹不错。若不是方才被对方用报夹棒打到中指,她也不会想“纠正”他的,毕竟年纪小的人是不该同年纪老的人说教。

  “我不是老先生——”一阵低沉浑厚的嗓音响起,商小晚正准备迎接一张年逾半百的欧吉桑脸,却蓦地嘴巴张成O型——

  他……他为什么看起来这么年轻;商小晚揉了揉双眼,兀自不敢相信。

  他有一张白净的脸,一双眼不大,但眼角微微上扬,有种叛逆的野性,又带了抹坏坏的嘲弄,综合了日本偶像反町隆史和木村拓哉的外貌气质。天啊!商小晚发誓他绝对是个危险人物。

  “对不起!我看你有白发,所以——”商小晚致歉。

  “看清楚,只有几根而已。”他双眉一扬显然有点不悦,似乎很忌讳别人提到他有“几根”白发,他戴的也不是SPP老花眼镜,是时髦无框的近视眼镜。

  “不好意思!”商小晚尴尬地笑着,一张白嫩的脸微微胀红。

  “你是图书室管理员吗?”他目光冷冷地问。

  “不是——”商小晚据实回答。

  “那你管什么闲。”他语带狂妄,一瞬也不瞬地盯着她秀气的脸蛋。

  商小晚杵在那儿,脸胀得通红。“你刚才抢报纸打到我的手。”她找到了好理由。

  “是吗?”他扬起一抹坏坏的笑,又无所谓地耸耸肩,一副若无其事、不知道歉为何物的狂妄。

  商小晚忍无可忍了,终于提高音量,不客气地说:“你听好。你这个‘黑白郎君’,别人的痛苦就是你的快乐。这只中指是我拿笔的手、赚钱的工具,你打不起也赔不起。”说完后她倨傲地扬起下巴,不卑不亢地迎上他的视线。

  “你是作家?”他若有所思地瞅了她一眼。

  “正是。”商小晚即刻脱口而出。

  他作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自以为是地说:“那你一定是那种三流小说的三流作家。”这个人嘴巴真是毒,商小晚气得浑身发抖。

  “我有三个笔名,三流作家除以三,我正好是一流的。”商小晚给自己找台阶下,这个男人长如此“亮”,怎知是个斯文败类的沙猪大男人。

  “那你是琼瑶吗?”男人轻蔑、嘲讽的忠心耿耿丝毫不改。

  “我比她年轻多了。”商小晚只有这个理由胜过她。

  男人推了推镜片,眯着眼上上下下不怀好意地打量她,商小晚看得很不是滋味。

  “如果你去拍PLAYBOY,一定会比写小说卖钱。”男人说完后拭了拭嘴角,一副想流口水的坏样,天啊!真是衣冠禽兽。难道男人全是如此好色吗?

  商小晚盛怒之下,不想再与这种坏胚子纠缠,掉头要走,今天真是倒霉透了。

  “喂!大作家——”男人却叫住了她。

  “有何贵干?”商小晚没好气。

  “报纸给你。”男人朝她眨了眨眼,他终于有“公德心”了。

  “三份报纸配三流作家再合适不过,我甘拜下风。”男人站起身来,她只觉得一片高大的身影压住视线,他足足比商小晚高出大半个头来,起码有一七七公分,体格不错而身材比例极佳,方才如果看仔细,绝对不会以为他是老先生。“还有,你现在的脸色很衬你的绿衣,‘绿’得可爱。”男人说完话,爽朗地笑了笑,就扬长而去。

  只觉得脸上一阵热辣辣的尴尬,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大胆而不留口德的男人。商小晚没心情看报了,她把这三份报纸分送出去。

  蓦然她看见报纸下方躺着一张类似风景明信片的东西,那是一张卡片。

  商小晚好奇的拿起来,仔细一瞧,才知道那是一张邀请函,非常捏造画展,地点是在台北市公立美术馆。卡片上印着一辆老旧列车,车身映着一座时钟。而列车是浮在一片房屋上方云端,意境相当深远。

  展出的画家叫“唐珉”。

  商小晚读着卡片背面的词句——“列车像是时间的信差,承载着过去与未来,惟有透过梦的叙事,才能把时间的记忆一一定格下来。”词句有些深奥难懂。

  那个臭男人遗落这张邀请卡,有何用意?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

  是在“约会”她吗?还是表达“歉意”?商小晚不懂也不想懂,她顺手要将邀请卡扔进垃圾桶内。忽然她又想起什么似地止住了手,商小晚想到她原先来国父纪念馆的目的,不正是要寻找灵感的吗?编辑沈如云取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她决定要以栩栩如生的画家男主角来一雪前耻。

  商小晚还是留下了那张邀请卡,也许她可以去瞧瞧。认识这个画家“唐珉”,这名字挺中性的,不知是男是女?

  商小晚打定主意,找一天去看这个画展。

  她走在国父纪念馆的人行道上,夕阳正染红了天边,她的脸映着一抹红晕。

  商小晚踩着余晖,信步浏览着花草扶疏。她并没有注意到有一双躲在角落的鹰眼,正贼贼地偷窥着她……

  傍晚的国父纪念馆尽是一幅幅亲子和乐图,相形之下,商小晚倩影只身,不过她找到了伴。她看到有小贩在卖棉花糖,她挑了个绿色的,一路舔回家。

  商小晚还没动笔开工,她决定要晚点交稿,不再急着写完一本书。反正她有上百万积蓄,全是她爬格子赚来的。商小晚的老家在宜阑,如今她独自一人住在台北。

  其实,她并不孤单,虽然她没有“男朋友”,不过她有一个很要好的男的朋友,他叫文浩,是商小晚的大学同学,如今的文浩继续攻读经济研究所。

  文浩把课全部集中在下午,她方便他晚上在外商银行值夜班做外汇买卖,晚上要到凌晨四点下班,早上才睡觉,但只要是生意闲暇时,他都会打电话给小晚。

  于是乎商小晚早上有人道“早安”,晚上也有人道“晚安”。文浩几乎每天午夜都会与商小晚电话热线,讲到凌晨两点,商小晚才上床睡觉,这几乎成了两人间的默契。今晚照例电话又响了。

  小晚同文浩抱怨,编辑沈如云说她没有爱情的实战经验,所以写不出感人肺腑的爱情小说。

  电话那头的文浩只觉得心头扑通扑通地跳。“我也是这么觉得。小晚,你应该谈恋爱了。”他不着边际地说着,却希望能进一步得知商小晚的“心意”。

  “可是没有对象啊!我哪像你是‘当红炸子鸡’,从以前到现在都有一堆莺莺燕燕的女同学缠着你不放。”商小晚边讲电话边吃着文浩周末时买给她的橘子。

  “你也有不少爱慕者啊!只是你太挑了。多少男人抢着想当你的护花使者,还不都碰了一鼻子灰。”文浩也在电话那头吃口香糖,两人已经习惯彼此相处的“模式”。

  “那引起男人全部不及格,不提也罢!”商小晚叹了口气,吃完水果,她无聊地打开了包文浩买的蜜饯。

  “那我呢?给几分?”文浩不露痕迹地顺口接了下去。

  “你啊,男配角啦!马马虎虎。”商小晚诚实道。

  这“马马虎虎”四个字,还真的挺伤人的。

  文浩停顿了一会儿才又接了下去。“我可是很多女人心目中的男主角,你太不会欣赏了。”文浩只得自圆其说,谁叫商小晚对感情总是少根筋。

  “我想去看个画展,找一些小说的题材故事。”商小晚没有对文浩提起图书遇见的那个骄傲的男子,不知为何?两人原本无话不谈,如今商小晚却有所保留。

  一个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推销他自己,另一个却是一心想着她的“小说大业”,要在小说界扬名立万。被人说是“三流作家”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当着面说。

  “文浩,我最近看了香港作家张小娴写的‘荷包里的单人床’,其中有一段话真是棒呆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意境很浪漫呢?我都写不出来。”商小晚抚着画的封面,一字一句地念给文浩听。

  文浩突然沉默了下来,他只觉得胸口一阵窒息,有苦难言。

  “文浩,你怎么了?吃蛋糕噎住了吗?谁教你有好吃的不分我。”商小晚犹不知文浩在那头食不下咽。

  这些话,不正是他赤裸裸的写照吗?

  “小晚,周末到仁爱国中体育馆打球吧!学校的羽球社在那里租了个场地,下午五点半到七点半。我羽球拍可以借你。”文浩回过神后,岔开话题来掩饰自己的落寞。

  “其实挑剔的人是你才对,你只要肯点点头,不知多少女人送上门,以前在学校和你走在一起,都不知被多少女同学当成公敌。”商小晚忆起从前如数家珍。

  “好了!你该去睡觉了。”文浩对她已是暗示再三,却无计可施。

  “嗯!拜拜——”商小晚收了线后,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脑中尽是她勾勒着男女主角的背影,愈想愈兴奋。她不自觉地拿出了那张邀请卡来,正、反面不知看了多少次,这会是她作家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吗?她想着想着不自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梦中似乎有个人影,令她挥之不去。

  她只知道是个男人,她绝对见过他,但不是文浩。他是个模糊而高大的背影。突然她看见男人的后脑竟有几根白发。

  这下子商小晚立刻从“噩梦”中惊醒了过来,她看了看床前的闹钟,过了凌晨四时,文浩已经下班回家睡觉了。

  都是这张邀请卡害的,她只得看了看展出者——唐珉,下面有两行印刷字是个人的地址电话,于是她再也睡不着而陷入了沉思中。

  唐珉有个小名叫“土牛”,从小叫到大的。他是个顽皮小孩,“荒唐家族”的五个兄弟姐妹,都散居各地,只有他是被“亲人”收养,由阿姨和姨丈收养他。

  唐珉的爸妈年纪悬殊,妈妈年纪小爸爸二十几岁,在父母相继去世后,他们五兄弟姐妹就散居各地了,唐珉是老么自然得宠。小时候爸爸总会偷偷买芝兰口香糖给他吃,所以长大后他仍常嚼着芝兰口香糖,想念爸爸对他的关怀,当上画家后,他游遍各地,看过奇山异水,却偏偏常待在有如老人般的阅览室,也许是在其中,他能重温有爸妈在身旁的温暖。

  如今的唐珉已是小有名气的画家,他的画被喻为“台湾新生代的灵魂绘手”,擅长以画景剖析人生,不用说,他的人和画同样的受欢迎。

  唐珉长得帅,但是除了优异的外型外,他并不是单靠脸蛋吃饭,很多女人见到唐珉后直呼——“这个男人坏坏的,一脸邪气。”但是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唐珉从不缺女人的,他有一本“群芳录”,只要他拨电话,少说也有一批女人想和他一度春宵。

  今夜的唐珉睡得不是很安稳,耳朵痒痒的,是不是有人在咒他?还是想他呢?

  忽然他脑中浮起一个翠绿的身影,会是那个叫“商小晚”的女作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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