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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拍档 第五章
作者:谢上薰
   
  一名自由工作者,没有上司,不用打卡,生活是可以很潇洒、很随兴的。

  一件蜡染的曳地长袍,一朵朵或含羞初放,或迎风盛开的湖色莲花俏立于前胸后背,袁紫苏整个身体窝在舒适的仿鸦片床的大沙发里,身后响着迪斯可音乐的嘶吼,一手拈块巧克力,一手托着高脚水晶杯,杯中囚漾着冻过的加州葡萄酒。

  一口巧克力,一口白酒,连吃东西都不按牌理。

  「啊,琼浆玉液!」她凝视晶莹剔透的水晶杯,满足的自言自语,「尤其在没有工作压力的时候,味道格外的棒!」

  刚完成两个短篇,在下一部长篇要开动之前,她至少可以找出一百种理由放纵自己,尤其在这间顶楼加盖的书房兼画室里,她享有绝对的自由。

  这间十九坪半的个人工作室,是她出第一本小说时,继父桑寄生送她的十九岁生日礼物。他很高兴家里总算有人也跟他一样走上学术之路(广义的解释),直说紫苏最像他的孩子。她简直爱死他了。

  她最欣赏继父的一点就是他虽然出自富商家庭,却不为父母左右,走上生意人心目中最没「钱途」的学术之路,忠于自己所爱,克尽己能,终于闯出一番名号。

  桑寄生在学术界的响亮名声,有时也会使袁紫苏感到困扰,一旦得知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奇怪她竟然在写通俗小说,尤其是推理小说,很多人不当它是文学,不免心存轻视。所以除了亲友知交,连出版社的人都不知道她有一位大名鼎鼎的父亲。

  桑寄生的个性洒脱,儿子跑去当刑警他也不觉有损门风,他总是对那些世俗观念很重的亲友说:「只要他们不从事犯法的事,我不干涉他们要走哪一条路。认真去做,总会干出一点名堂!就怕学非所爱,一辈子浑浑噩噩,那才叫浪费生命。」

  所以,老婆为了解闷由他出资开餐厅,后来事业愈搞愈大,俨然成了女企业家,他也安然接受;小儿子跑去征信社干类似跑腿的工作,或女儿写小说,他更不会大惊小怪,他总是说:「只要你能够抬头挺胸朗朗说出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做,只要你能够说得问心无愧、面不改色、眼神不乱,那么这件事就真的适合你做。」

  「包括坏事?」紫苏问他。

  「对!所谓巨枭和窃国者也都是理直气壮的人。」

  想想也对。紫苏更佩服他了。

  就这样子,她可以慵懒的窝上一整天,迎向圆形大窗外的玫瑰花房庭园造景,阳光、绿地、繁花,原木搭的凉篷,竹制的桌椅和一旁的秋千,太棒了,她真的好喜欢这个小天地,虽然生性活跃好动,但此处已成了她心灵休憩之所,想到将来必须嫁出去,还真有点舍不得。

  「紫苏,」女管家以室内电话通知她,「姚瀛先生找你。」

  奇怪!她想,姚瀛怎会突然来了?

  跑下四层楼,站在二楼围杆前往下瞧,正可瞧见挑空的楼中楼式大客厅里立着一位高个子,她忍不住喊道:

  「嗨!姚瀛。」

  他一抬头就看到她,笑着招招手。

  她跑下来,「怎么不坐呢?」

  姚瀛正以不可思议的目光打量这比项瑀家似乎大上不止一倍的地方,视线可及的转角处另有一间色调较活泼的副客厅,还有女佣推着餐车过来送饮料,以及紫苏身上不同以往的穿著,均令他有种走错地方的感觉。

  「我从来不知道你是被人伺候着的千金大小姐。」

  「别傻了。」紫苏嗤之以鼻。「我妈工作忙,所以找人代替她做家事,可不是为了我。你觉得我家很大是不是?这是祖屋,在我读高二时开始改建,整整盖了一年才完工,因为那时大哥、二哥已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爸爸为了诱惑他们结婚,给他们一人准备了一层楼,又不惜工本的请人装潢,结果两个老小子硬是拖到今天仍是光棍。只有这两间客厅时常高朋满座,因为大家都大了,各自带朋友回来,非大地方不可,所以很受欢迎。」她感兴趣的说:「真希望早点看到二哥和还幽结婚,要不然爸妈太可怜了,辛苦盖这栋大楼就希望四个儿子早日成家,住在一起也很宽敞,他们可以享受三代同堂之乐。」

  姚瀛的唇边露出了半丝微笑。「他们一定会有好结局的。」

  「是啊!有这么多人帮忙,再结不成婚就逊毙了。」

  他侧头瞧她,笑得并无惭愧之意。「在怪我吗?我早知道瞒不过你,那么多的破绽,你又那么聪明、机警、心思灵活……」

  「好啦!我不怪你就是,别说肉麻话。」紫苏举手投降。

  「出去玩好吗?」

  「你不上班?」

  「请了一天假,早上搬家,下午空出来陪你。」其实他是刻意选这天,知道她家里人都上班去了,只有她在家。

  「不一定要出去玩才算陪我啊!」她把腿缩到沙发上抱着,「我刚写完稿,很懒的,就在家里玩怎么样?」

  「让我参观你的书房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专用的书房?」

  「可想而知。」他用眼睛一扫这大屋子。

  紫苏兴致勃勃的带他到顶楼,围起来的玻璃屋式的庭园造景,当中是间小木屋,红顶、绿墙、白窗、白色的雪纺纱窗帘,似乎浪漫,屋里的布置却很随兴,也不讲究什么纤尘不染或书香气息,很袁紫苏式的书房。

  姚瀛啧啧称奇,「找遍全台湾,找不出比你更气派的作家了。」

  「这是台湾的耻辱,台湾人不爱买书、看书是有名的,所以绝对产生不出像日本或欧美国家那种百万、千万作家。」

  「你擅写推理小说,应该出生在日本才对。」

  「等我出了名,可以反攻日本啊!」

  姚瀛点头笑着,注意到堆着颜料的角落有一架手提电子琴,心想今天的惊讶真不少。「真是才女,对音乐也有一手。」

  「什么啊?」袁紫苏看清楚后,嗤的一笑。「那是比目鱼的。我是音乐白痴,永远看不懂那些豆芽菜。」

  姚瀛可以想象一幅活生生的图画:紫苏咬着笔杆,托着下巴,灵感久久不来,心好烦,这时桑小鲽在一旁弹弹唱唱,告诉她:「别烦了,来玩吧!」紫苏丢下笔,一跃而起,随着音乐又跳又笑,整个人亮晶晶,又快活起来……

  他摇摇头,排斥再想下去。可是他无法骗自己,紫苏爱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她习惯了,逍遥惯了。在项家同住二十天,他多少看出紫苏是从不做家事的女孩,每隔一天就由桑小鲽将脏衣服送洗,项家佣人七点下班,她偶尔吃消夜也是把脏碗一放,桑小鲽自然接过去洗了。记得于怀素曾抢着要洗,桑小鲽笑笑说:「没关系啦!我洗就好,紫苏不方便做这些事,她对清洁剂过敏。」当时他一听,心便沉了下去,结果隔天早晨又见桑小鲽问她要不要顺便开车送她去美容院,才知紫苏连洗发精都不碰,每星期两次在固定时间上同一家美容院,那位美发师都会把那段时间空出来等她这位好客人。姚瀛的心更加沉重,几乎已认定袁紫苏绝当不成母亲眼中的好媳妇,一位不做家事的媳妇绝对无法获得姚母的认同与疼爱。如果他是富家子弟或月入十万以上的有钱人,倒也罢了,可以请个佣人,无奈他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家里的房屋贷款还压在他身上,他希望他的妻子也有固定的收入,起码不要成为他的负担。

  袁紫苏漂亮、热情、开朗,跟她作伴一生会很快乐吧!奈何佳人有疾。

  她一双手伸出来,白白嫩嫩,掌心润红,真是称得上「玉手」,怎知是时时补充维他命B群和一星期一次敷脸时顺便「敷手」所得来的成果,还是桑小鲽请教医生又翻遍美容书,亲手调配出的敷容圣品。

  她绝不承认自己有富贵手。

  「我才没那么严重,只是容易脱皮,很难看而已。」她这样驳斥于怀素的好奇。

  姚瀛为此好生难过,他今年三十岁,家里催得紧,却不敢把袁紫苏带回家,反把唐秋思带回去搪塞父母的催逼。他认识唐秋思在先,却对袁紫苏动心,但生活是现实的,他不想下班后还要赶回家煮饭、洗衣……只因娶了不会做家事的妻子。

  今日来,亲眼看见紫苏在她的小天地──他供应不起的小天地──优游自在,荡着秋千,带着不知生活艰难的人所特有的舒坦笑容,望着透明天窗对他说:

  「盖小木屋做书房时,爸爸有意建一座空中花园,但妈妈讨厌下雨,所以加了玻璃围墙。她喜欢下雨天来这儿坐一坐,老天爷淋不到她,她便好开心!」

  光是庭园的面积就比他家五口人所住的公寓大上许多,姚瀛无法不正视两人之间的差距。他不自卑,但也不想高攀。紫苏只说继父是教授,母亲开餐厅,但今日一见,虽然是继承的祖屋,但算算改建成大楼和装潢的费用,保守估计也在一千万元以上,所以桑家绝非她口中的普通家庭。她可以想工作时才工作,心一懒时便窝在家里看书、打电玩,或提光存款去旅行,随心所欲,父母不介意,四位异姓哥哥管不了她,她的人生在姚瀛眼中未免太惬意了,可以是知己、女朋友,却不是他所需要──外可以赚钱,内可以理家──的妻子。

  他很纳闷,桑家怎会如此纵容她?

  他可以理解一般家庭均不需要女儿负担家计,但结婚前至少也都有份固定的工作,帮忙母亲理家,即使再受宠,父母一想到她嫁人后凡事不沾必遭人嫌,多少会教一点,只有她袁紫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连一只碗都不洗,仍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女,除了她爱做、想做的事,其他一概不理、不烦,命好得离谱。

  莫非,桑家早有打算一辈子留住她?

  姚瀛无法不这么想,从桑小鲽的眼里、行动上,他瞧见毫不掩饰的爱意与纵容;与桑世轩接近后,可以看出桑世轩完全当她是亲人看待,连出了名的「冰男」都疼她,可以想象袁紫苏在这个家已得到完全的认同。

  是啊!是啊!唯有不在乎她做不做家事的有钱人家,才会看重她本身的优点,当她是难得的人生伴侣。

  原来民主化之后,阶级仍旧存在。在桑小鲽眼中女人不做家事仍是女人,而姚瀛已从母亲或亲友身上认定做家事是女人理所当然应该做的。

  此时此刻,这种认知,颇令姚瀛心悸。

  袁紫苏奇怪的盯视着他,不明白他在转什么脑筋,脸上的表情像电视画面变来变去,真有趣,她的精神也来了。

  「姚瀛,你打不打Paddle  ball?」

  「什么球?」他英文不错,一时却也是有听没有懂!

  「Paddle  ball板墙球啦!在室内玩,只要有十坪左右的空间,拿着球拍把球往墙上打,它弹回来,再击回去,可以单打、双打或多打,很刺激哦,而且减肥效果比打网球好,也方便,不管刮风下雨都可以玩。」

  姚瀛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那个啊,我小妹都管它叫『碰壁球』,你一解释我就懂了。」他做了个打球的动作,「她每次都说:『我要去碰壁啦!杀杀一肚子气。』」

  紫苏笑出来。他家小妹与她志同道合,两人一定合得来。

  「去流流汗,提提精神也好。就在地下室,玩不玩?」

  「不了。」他兴起一个念头,「不如到我家坐坐,认识我的家人,而且快到下班时间,姚绢一定很喜欢认识你。」即使不能做夫妻,他也不愿弄得灰头土脸、形同陌路,他不以为男女不做夫妻便该绝交,何况他与紫苏还不到「天雷勾动地火」之境。他喜欢这位朋友,出版社也需要她,最好邀请她到姚家,亲身体会两人之间的不可能,自然淡下来,恢复朋友关系。

  袁紫苏不是扭扭捏捏的女孩,也不会联想那么多,反正到朋友家玩是天经地义的事,她虽热情,但有的是脑筋与眼光,姚瀛的淡漠,使她不敢幻想此乃去见未来的公婆。老实讲,她尚未有结婚的打算呢!

  「好啊!」她恍然感觉到自己将面对一个挑战。好!她倒想看看姚瀛意图变啥把戏。

  让他在客厅等,她必须换件衣服。

  摇笔杆的人不讲究专业形象,很难得在他们身上看到上班族常穿的套装或西装。

  但若要使人感觉「端庄」,套装是最简单的选择。

  她对着镜子微笑,灵动的眼眸闪耀着,为自己套上象牙白色的长外套和宽长裙,里头是一件圆领的白色丝衫,一头保养得宜的乌亮秀发自脸颊往后梳拢,没有任何首饰,简单而自见雅致。

  「好看吗?」她下楼笑问姚瀛。

  「很──好看。」他其实想说:「很昂贵。」却注意到她脚上穿的黑色袜子,心觉奇怪。

  在宽敞的玄关处换下室内鞋,打开一排壁橱中最靠近门口的一扇橱门,专门放置给客人穿的拖鞋和客人脱下的鞋子和衣帽,姚瀛穿回自己的皮鞋,却见紫苏从另一扇橱门里挑出一双黑色短统靴,坐下来慢慢系鞋带,再戴上一顶黑色覆额软帽,然后往穿衣镜一照──帅呆了!端庄清雅,又带点儿潇洒,正是她所钟爱的。

  「比目鱼的眼光真准,这么上下搭配,果真有形有格。」

  「桑小鲽?」

  「对。老实说我排斥穿套装,尤其是那种窄裙式的套装,感觉好像被绑住似的,很不自由。但像现在这么穿,我还满喜欢的,感觉像自己。」

  「你很重视自由?」

  「难道你不是?」

  她眼睛一眨一眨的,拉开大门,被吓了一跳。桑世徽也正好开门要进来,突然迎面碰上,真是吓死人了。

  「三哥!你干什么突然跑回来吓人!」

  桑世徽睁着一双睡眠不足的猫熊眼,怪叫:「我才被你吓一跳,本来困得一闭眼就可以梦周公,现在可好,睡虫给你吓跑了,你赔我!」

  「好,我出去捉几只毛毛虫赔你。」

  她知道桑世徽徒然生得一副好身量,却最怕小小的毛毛虫,小时候她和比目鱼合养蚕宝宝,专爱吓他,他每回看见每回吓得哇哇叫,四处告状,要他们丢掉!奇怪反而看似文弱的桑小鲽一点也不怕。

  「死没良心的丫头,我还多买一个肉圆要请你吃。」桑世徽离她远一点,换鞋,嘴里嘀嘀咕咕,过去的噩梦似乎未清。

  「你自己慢慢吃吧,没吃完的留着喂毛毛虫。」

  跟他吵嘴,总会令她绽开笑意。

  他长长叹了口气,「早该晓得疼妹妹是白费的,到头来一场空,女心外向嘛,有了男朋友就目无兄长。」目光瞟向无辜的姚瀛,一转为锐利而探测。

  紫苏忙笑着为他们介绍。

  姚瀛也在打量他。壮硕的身体包藏在泛旧的牛仔装下,面带英气、帅劲,并且黧黑,紫苏这位三哥也传承了桑家的好容貌,但不似桑小鲽的俊秀,也不如桑世轩的冷静气质,他有属于自己的风貌,刚强、富行动力!

  「去姚家玩?!」桑世徽看紫苏难得穿如此「正式」的服装,一猜就中,不愧是惯于问供的刑警。「姚家住哪里啊?」

  姚瀛没有隐瞒,那一带均是刚盖好不满三年的公寓住宅。

  打听清楚,桑世徽又回复爱困的惺忪眼。「去别人家别忘了带礼物。」交代一声,打着大呵欠,进去了。

  「他好像很累。」他陈述事实。

  「他三天没回来睡觉了。」她见怪不怪的口吻。

  也幸亏世徽提醒,紫苏买了一盒水果当礼物。

  「紫苏,」再上车时,姚瀛问她,「你的家人是不是对你有什么安排?」

  「安排什么?」

  「你的未来,像你不方便做家事,他们或许为你挑好了有钱女婿。」

  「有这种事?我怎么不知道?」袁紫苏满脸探索趣味的看着姚瀛,「我以前所交的男朋友,有的受不了我犀利的言词,有些则一知晓我是空手道黑带的,很快便自动消失。只有你,最在乎我不会做家事。」

  「不,我最在乎的并不是这点,而是彼此之间的差异。相爱容易相处难,甜蜜的恋情一旦落实至婚姻中,考验随之而来,我比你大六岁,看得比你透彻。」

  「相爱容易相处难!哼,你爱我吗?」

  姚瀛不语。事到如今,他无意再弄乱自己的心。

  紫苏心中有气,就想发作,可是一见到他英俊而年轻的脸庞──起初就是这张脸令她情不自禁──舍不得说断即断,她没那么世故、洒脱。费力的挤出一丝笑容,她觉得姚瀛对她有所亏欠,若真是将她视为「后补」,她会让他明白她袁紫苏不是可以欺负的。

  「我不是一出生就是有钱人的女儿,」姚瀛的反反复覆,使她觉得有一股疲惫的思潮如巨浪席卷而来。「十岁前跟生父一同生活,他很失望我不是儿子,我妈又不能再生,没有希望栽培出一位傲视国际的大画家儿子,所以他根本很少理我,我虽难过,但依然活得很自在。我妈再婚后,现在的爸爸很看重我,视我为唯一的女儿,他有钱栽培我,有能力请佣人,我可以不必插手做家事,可是我还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性情。因为我晓得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待在桑家,女儿迟早要嫁出去,娘家的百般好处是带不走的!做人嘛要识相一点,随遇而安,跟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否则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富有时是一种过法,量入为出也是一种过法,为了做不做家事这点小事而伤脑筋,未免太可笑了。」

  「你凡事都看得开,这点最让我佩服了。」

  「我只是不喜欢钻牛角尖,情愿面对问题──解决它!」

  「若是你嫁的老公,既没钱请佣人也不会做家事,你怎么办?」

  「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愿做吧!」紫苏交迭双腿,沉吟道:「洗衣服有全自动洗衣机,洗碗有洗碗机,一切电器化,其实现代女管家比起从前可轻松多了。而且我头脑很好,不是只会赚稿费,我妈若是要把餐馆交给我经营,我也做得来,至少从此不必煮饭了。」

  「你是『以金钱换取方便』主义者吧!」

  「有谁不是?难不成你自己缝衣服、做鞋子?」她挑眉嘲弄。

  姚瀛哈哈大笑。跟她在一起不怕无聊,他真想一辈子有她相伴,想法又有了转变,只是──还来得及吗?唐秋思的身影倏然浮现,一摇头,又消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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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姚家,位于三楼的公寓住宅,小小巧巧,没有豪华的皮沙发,只有竹编与木制的家具点缀小客厅,可爱且温暖。

  姚父与姚母均是高中老师,一听紫苏的父亲也是服务于教育界,且是大学教授,便十分喜欢,殷勤留她下来吃晚饭。

  「我回来了。」姚瀛的大妹姚绫先回家,姚瀛介绍她时说:「在A大一待近十年,赶都赶不走,生是A大人,死是A大鬼。」姚绫扶扶眼镜,文静一笑。她就读图书馆系,毕业后留在A大图书馆工作,准备明年结婚,未婚夫是A大的副教授。

  紫苏听得眼睛一亮。「我爸也是A大教授,姓桑,教政治学。」

  姚绫眯起眼,A大只有一位姓桑的教授,难道是他?正要询问,满头大汗的姚绢──下班后先去打球──嚷嚷进门来。

  「今天我痛宰了那个自以为赛潘安的臭小子,过瘾极了,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在办公室内乱放电波,性骚扰!」

  姚绢眼中那抹好战不驯的光芒,每每令姚瀛想到袁紫苏。

  「咦!」姚绢手忙脚乱的从皮包里掏出眼镜戴上,焦距对准她,「袁紫苏!你是袁紫苏对不对?我认得你。」

  「我们见过?」紫苏觉得她很面生。

  「我跟你同届,在H大同校四年。你不认得我,但我知道你是美术系的,有名的风云人物,那时候学校几乎没有人不认得你,还有你身边的桑小鲽,有人封你们是『龙凤拍档』。」姚绢显得兴致勃勃,紫苏却一脸挫败。

  「哦,拜托,别翻旧帐。」

  「你不晓得那时候我有多么崇拜你!一进校门,大一的新生,就把教国文的色狼老师捉出来,踢出校门!加入空手道社,打遍全社无敌手,社长自动让贤换你当,你带着社员转战各大学,每次都吸引好多人去参观比赛,我也是其中之一,并且受到你的影响,变得喜欢运动,因为你在校刊上说过,身体健康才能保护自己。我还记得,那次校刊采访你,是你得到H大美术展水彩人物奖的第一名,画的就是桑小鲽,所以他也跟着出名,再加上你们似乎形影不离,大家就封你们『龙凤拍档』。」

  「文武全才啊!」姚父赞佩不已。

  「是啊,爸。以前我也以为『文武全才』是男人专用的,可是她一出现在H大,全校男生没一个能盖过她的光芒,我就想『有为者亦若是』,我也要努力急起直追,不只功课名列前茅,运动、才艺也须精通。」姚绢带着陶醉的心情说:「而且你的外貌又这么亮眼出色,怎么有你这种人呢?」

  袁紫苏笑一笑,心里却很不自在。H大那四年,她虽然出尽风头,却也悲惨得无与伦比,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没有男生敢约会她!她并不存心出风头,是那个色狼老师好死不死的想占她便宜,她让他摔个四脚朝天,不巧被桑小鲽碰到,一问之下,怒气冲天──她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有个性的一面──直奔向学生会申诉,事情才闹大了。加入空手道社是想与高手互相切磋,但她作梦也没想到H大的运动风气这么差,素质有够烂!桑小鲽这个跟屁虫念的是企管系,也硬要加入空手道社当经理,和别校做友谊赛全是他安排的,难怪别人总将他们看成一对,封什么「龙凤拍档」,害她大学四年乏人问津,还要不时「拯救」桑小鲽免遭那些大胆女生给分尸了!说来气人,男女压根儿就不平等,他们被看作一对,可是桑小鲽依然很受女生欢迎,是全校公认的白马王子。而她呢,就因会一点武术,又有个牛皮糖死粘着不放,行情直落谷底,空负一张俏脸蛋和白晰健美的身材,真是「心事谁人知」哦!

  换了别人对她如此纠缠不清,她不揍得他从此一见她便落荒而逃才怪!但谁教这号牛皮糖是桑小鲽呢!青梅竹马,同一个屋檐下的人!桑小鲽是四兄弟中最先接纳她的人,从此就很粘她。两人上同一所国中,男生发育较迟,他又生得唇红齿白、俊秀文雅,好多人怀疑他女扮男装,男同学以取笑他为乐,爱往他身上摸摸捏捏,女同学有顽皮的说要与他闹同性恋。唉,男孩子一旦好看到「漂亮」的程度,未成年以前一定麻烦不断!最严重的一次,有天上完辅导课后,天快黑了,她不见桑小鲽来找她,往他班上问,才知他被人架到男厕所,要检查他是男是女,她赶到男厕所把他救出来,当时他快被人剥光了。紫苏气极了,揍了那四个小恶霸一顿,抄下他们的姓名、学号,第二天早自修,当着导师的面告了他们一状,还骂他们全班同学:「没有一点同学爱,竟然眼睁睁看着四个人欺负一个人,幸灾乐祸,如同帮凶!」桑小鲽被她安慰了一夜,这时也被她数落:「下次再有人对你动手动脚,你要打回去!打不赢也要打!就算因此而流血也好过白被人欺负!记住,打回去!」说完,向导师一鞠躬,像个女王般的走出去。

  经此一役,桑小鲽平安度过三年,高中男女分校,等上了大学,桑小鲽已高过她半个头,俊美依然,但已昂然有点男子气概,更受女孩青睐,换了另一种麻烦,又抬出她来解危,每有女孩纠缠不放,他便警告人家:「我女朋友是大名鼎鼎的袁紫苏,空手道社的社长,不怕吗?你这身骨头不够她拆来玩哦!」害得她「恶名」远播,男生避若蛇蝎。其实那种没胆的男生,紫苏也看不上眼,她最气的是真有人来约她的时候──像美术系的学长,别校空手道社的社长,或爱慕她美名、对本身有自信的男生──一旦她有心要与某人正式交往,桑小鲽都有法子跟他们「巧遇」当电灯泡,后来她不得不相信他「侦查」的本领就是从那时候训练出来的。

  她也疑心过桑小鲽是否想追她?可是又不像。男女一旦熟到可以直闯卧房挖她起床,最难看的德行全给看光了,哪激得出爱情的火花?

  唉!回首前尘,不胜欷吁,偏偏姚绢又来重提她的「丰功伟业」,早知有今日,不如学学美术系、文学系一些女同学,不管有几分才能,先练就一身飘逸、纤弱的气质,骗得男人英雄感大发,跌入温柔情网,早早嫁人去了。

  「为什么选桑小鲽?」姚瀛突然轻问。

  紫苏盯视他,不明白他问什么。

  「为什么选他当模特儿?」

  他在吃醋吗?紫苏诧异的望着一脸认真的姚瀛,不觉绽出笑容。

  「因为他是免费的,而且有耐性一站几小时动也不动的让我画。」两人交换一抹微笑。「那次比赛我自知赢得投机,模特儿是比目鱼,我画他画惯了,他本身又极为出色,很容易掌握住他最吸引人的一面,令评审老师印象深刻,评我为第一名。」

  「天使!我想起来了,那幅画的主题是『天使』。」姚绢直率的说:「看过那幅画的同学都相信,天使就是那个样子!好多人出价收购,后来谁买去了?」

  「我送给桑小鲽了,就挂在他房里。可怜他被我折腾了一个月,有时半夜灵感一来便爬起来画,连带他也无法睡,所以说好了不管得不得奖,均由他收藏。」

  「他的确是最佳模特儿。」姚绢笑声响亮。

  「可是,你现在是作家不是吗?」文静的姚绫不再沉默。

  「我创作小说五、六年了,不是现在才开始。」

  「那你一手画艺岂不可惜了?教你美术的老师一定很失望吧!」

  「以在校的成绩来评断出社会后的成就,常会看走眼。」紫苏冷静的分析:「以H大而言,每年有上百人进入美术系,十年有一千人,但这一千人中能在未来闯出名号变成『名画家』的,恐怕挑不出一位。世界何其广瀚,相对H大便显得渺小,所以那种成绩是不准的,可以高兴一时,但不能得意一生念念不忘啊!」

  「说得很对!」姚父凝视她,「年轻女孩难得有头脑这么清楚的。」

  紫苏一笑。「写小说是我自己喜欢写,念美术系是为了给我妈一个交代。而今我已成年,当然要做自己想做的啊!」

  姚母宣布可以开饭了。紫苏松口气,不必再被人盘问了。

  「粗茶淡饭,别客气。」

  「不,很好吃呢!」紫苏温柔的望着姚母,这是不同于丁华容的另一型母亲。丁华容一直是冲劲十足的职业妇女,自己未开业前转任许多家有名的餐厅当经理,跟桑寄生也是在餐厅认识,进而结为连理。

  她虽不了解姚母,但看得出来,对姚母而言教书是一份工作,而不是事业,这个家和丈夫、孩子,才是她的事业。

  这令她迷惑,一直以来,她认真的相信若非对本身的工作有野心、有冲劲,倒不如别做算了!她太像丁华容,追求的是一生的事业,而非糊口的工作。

  她早想过,一旦认清自己没本事搞一番事业,就赋闲在家让丈夫养,逍遥自在的混过一生来得干脆!

  姚绢突然问她:「桑小鲽应已服役回来,目前从事哪一行?」

  「他在征信社工作。」

  「什么?」姚绢不敢置信。

  「我比妳更惊讶,但这是事实。」袁紫苏耸耸肩,「起先以为他做不了一个月,如今却不能不对他刮目相看。」

  这时传来鸟鸣的门铃响。

  「哪一位?」姚母呆呆的望着门外的年轻人。他英俊得令人目瞪口呆,她没见过好看到令人陶醉的男孩子。

  「我叫桑小鲽,请问紫苏在府上是不是?」

  「对,对,快请进。」

  饭桌就摆在客厅旁边,大伙儿全听见他们对话。

  「你来做什么?」袁紫苏真是欺压他惯了,一开口便没好气。她不会望着他的外表流口水,更不会像有些女生对他痴痴傻笑。

  「我好想妳!」桑小鲽总是报以温柔的笑容,诚知她吃软不吃硬,这一招永远对她有效。果然,她心肠不够硬。

  「拜托,天天见面还想什么?」

  「可是早上我出门的时候,你还在睡觉,我想叫醒你说再见,你踢了我一脚!」他好委屈哦!「打是情骂是爱,我是不介意啦,可是临走前我说过,今晚我会早点回家弄大餐给你打牙祭,你也点头了,怎么可以不守信用呢?你坏死了!」

  天哪,他干脆挖个地洞让她钻好啦!她「清纯」的形象全毁了,别人的脸色好像在说他们有多暧昧似的。

  姚父姚母眼中,她更成了懒虫(睡到别人上班时间还不醒)、泼妇(动脚踢人)、名花有主(要不怎会让男人出人香闺)。

  袁紫苏真想缝起他那张闯祸的嘴!她昨夜写稿到半夜三点,睡得正香甜,他来吵人,踢他一脚是反射性的动作,她早忘了,更不记得他临走前说什么,但是瞧他委屈的,仿佛她是他的恶妻似的。

  姚绢笑得好暧昧。「桑小鲽,你还是这么粘袁紫苏!」

  桑小鲽笑笑不语,此时无声胜有声。

  他看准了紫苏绝不会在外人面前给他难看,他也不打算压抑他的热情,从一进门便握住她的手,她挣脱,没一会他又找机会握住了。

  「苏苏,你和姚瀛谈出书的细节谈好了没有?下次在出版社谈好吧,我比较放心。」他一口咬定她来此全为公事,似在向姚瀛宣战。「要不是三哥留纸条给我,我真会担心死了,下次不可以再使坏哦!」

  袁紫苏白眼一翻两瞪眼。

  唉,算了,反正误会都误会了,再解释徒费口舌,过几天再跟姚瀛私下讲清楚吧!

  「打扰太久,回去了。」

  「也好。」桑小鲽高兴极了,拿过她的帽子亲手给她戴上,柔情款款尽蕴眉梢。「这么美的女朋友,我不粘紧一点岂不危险?毕竟有些男人专门喜欢假公济私,藉工作之便勾引别人的女朋友,真过分!」

  「你在说什么?」紫苏要发火了。

  他牵了她手直往门口走。他也很不高兴,以前紫苏从没有跟男朋友进展到可以互相拜访对方父母的程度,因为早在那之前,全被他否定了。紫苏虽然很容易交到男朋友,却没有耐性讨好男人,再加上个性不温驯,是以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次姚瀛的手脚居然这么俐落,使他充满危机意识,步步为营。

  他心有不满:「姚瀛没有我英俊,没有我温柔,更没有我的专情,他还有个唐秋思哩,凭什么追我的紫苏妹妹?」

  他决定了,他要公开成为袁紫苏的第十二位「初恋情人」,他发誓,他也将是最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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