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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幻情 第四章
作者:萝拉·伦敦
   
  一阵冰冷的雨冰,从灰暗的天空洒落伦敦市,路上的行人纷纷拔起脚跟,在街迫的商店前寻找避雨的场所。兰丝实在太气愤了,以致她走过半条街之后,才发现自己置身于春天的豪雨中。街边的商店里挤满了躲雨的贩夫走卒,兰丝四下张望,找不到一部空马车或驿车,她懊恼的想:只好冒雨走回家了。

  在倾盆大雨中,一个乞丐撑了把油伞走在街上,他顿时成了众人欣羡的对象。兰丝真后悔自己不像那些装备齐全的人,早作预防。一面走在雨水中,兰丝得随时注意要走在人行道的中央。因为屋顶上的排水沟出口高悬在人行道上,随时都会有瀑布般的水流坠下,任何人太靠墙行走,就会被它淋到;但是如果走得太靠街边,又难免会踩到油污,那些都是从满溢的水沟里流出来的脏东西。

  等兰丝抵达莎菲姑婆的房子,她那松绿色天鹅绒的外出服已湿透,脏得像块抹布。那顶新帽子边缘的硬纸板整个塌下,变得像猎狗耳朵似的垂在两旁。.唐夫人曾保证过这顶帽子的羽毛是真正的驼毛,但此刻它却像极了湿透的鸡毛,上面粉色的染料,把帽子的绿缎外表染得一塌糊涂。

  她松口气,走进干燥的走道,用湿透的亚麻手帕掩住鼻子,打了个喷噎。由于没注意看脚下,她差点被一条长绳绊倒,那个绳子由楼梯脚下一直延伸到小雷先生敞开的公寓门内。只听一个猝然,友善的声音对她说道:‘注意你的脚底!’

  说话的人正蹲在棕色的走廊地毯上,旁边摆了一大捆绳索。他的个子很高,窄肩,历经风霜的头上和唇上,都长满了粗硬的灰色毛发。由于从头到脚都裹在一件宽大的灰斗篷里,使他看起来活像只谷仓里的大蜘蛛,刚刚飞翔完毕,精疲力竭的弓在那儿休息。

  为了怕她的鼻水会流下来,兰丝不敢立刻拿开她的手帕,因此,仅管她很有礼貌的回答,听起来还是相当模糊,她说:

  ‘谢谢您!先生!我没有在看路。’

  ‘也难怪你。’这只大蜘蛛,以一种长辈的关切神情看着她说:‘戴着那顶遮住眼睛的帽子,你怎么看得到路。’他站起身,驼着背走向雷先生的公寓门。‘礼仕!有没有毯子?这边有个小姑娘,她如果再继续湿下去,就要生病了。’

  小雷出现在他的门口,当他看见兰丝,他简直愣住了。‘我亲爱的小姐,你混身湿透了!你别上楼去!海莉提了一篮旧鞋去给修鞋匠补后跟,房东潘先生,正在楼上用扫把清理你们的烟囱。你现在上去也无法升火。来,到我的客厅里来取取暖。’

  想到自己得在冰冷的炉台前换掉湿衣服,而那个扫烟囱的人,随时又可能冒出来,兰丝只象征性的拒绝雷先生一下,便不再坚持,任由他将自己推进他的客厅,把她安置在炉火前的一张安乐椅上,用一条爱尔兰鬈毛毯将她紧紧裹住。当兰丝歉意的告诉雷礼仕,她把他的地毯都弄湿了

  时,一阵水气自她喉咙袅袅升起。

  雷礼仕对兰丝嘲讽的笑笑,表示没有关系,实际上,从地毯的颜色,就可看出他的确不会在乎。那块地毯上褪色的红蓝图案,早已被一道道的刮痕弄得七零八落。整个客厅摆置得相当零乱,说它是客厅,倒不如说它是间储藏室。里面一面墙上放着一座柜子,在它周围放着打结的绳子、抓钩、望远镜、六分仪以及一大堆奇妙的黄铜工具。在对面的墙上,摆了一座大型书柜,里面像个小图书馆似的,挤满了书册,由那些书的性质可以看出:它们的主人对电子方面有特别的偏好。

  穿灰斗篷的那个男人,跟着兰丝和雷礼仕进来,当雷礼仕替兰丝脱下她那沾满泥污的靴子时,这个男人说:礼仕曾交过许多女孩子,但后来都没有和她们保持联络,他略带好奇的问道:他以前是否曾见过艾兰丝。

  当雷礼仕转过脸,对那男人回话时,兰丝从他脸上看不出半点窘迫的神情。只听他说道:‘她不是我的--可否请您把毛巾递给我。’雷礼仕从那男人手上接过一条粗麻毛巾,开始用它揉搓兰丝的脚。‘兰丝!你的脚趾简直冻得像冰块一样!噢!这是我敬爱的父亲。’他用毛巾朝他背后指指。‘没人用他的真实姓名--他一直被称为西风船长,对于这个称号,他颇为自满。’

  雷礼仕对他父亲没大没小的说话语气,不但没有令西风船长生气,反而使他颇为开心。他用一只靴子从背后顶了他儿子一下,脸上还带着笑容,那付样子就像纵容孙子的父亲,只会用俏皮话来训示他的孩子,而不会采取责骂的方式。当兰丝惊呼道:‘不会是那个西风船长吧?’这个西风船长笑得更开心,他承认自己便是那个西风船长。

  ‘就是乘汽球飞上法兰克福上面八千英呎高空的那个西风船长?’兰丝不可思议的问道。
  西风船长再度点点头,以一种非常赞赏的神情看着她。

  ‘你就是全英国最勇敢的汽球驾驶员?’

  西风船长对兰丝笑笑,谦虚的否认自己是最勇敢的一个,然后问她是否攻读过航空学。

  ‘没有,先生。我对这些复杂的事物只有一点粗浅的认识与了解,可是我的哥哥查理,对各种科学都有浓厚的兴趣。在他前往北非工作之前,他经常谈起这方面的事,一说就是好几个钟头,有一次,查理还在牛津的时候,他亲眼看过您从海德公园腾空飞翔,他说那次经验,可说是他求学过程中的一次高峰。’

  兰丝早就忘了她哥哥当时并不是在夸奖那次飞翔,而是在谴责大学教育的特质,因此她说出来的话,让西风船长听得好不得意。兰丝继续说道:‘先生,那些走道上的绳索,是不是从你的汽球上卸下来的?’

  兰丝的语气,仿佛把这些绳索视为神圣的遗物似的,好不崇敬。西风船长一听,更为欢喜,认定兰丝是他这迷人儿子所有的女伴当中,最可爱、最聪明的一个。

  ‘是的!’西风船长说:‘上次我和礼仕以及我的侄子吉尔,一起乘汽球升空,不小心把汽球划了个裂缝,结果我们被迫降在一间猪舍里。’

  ‘罩住一群吱吱乱叫的小肥猪。’礼仕裂嘴笑着补充道:‘如果你觉得我们的绳子很了不得的话,那你该看看我们的汽球才对!真是个旅行的好工具!’

  西风船长的右眉拧成一个直角,似乎对雷礼仕这套相反的论调不甚满意,不过当他劝他儿子不要那么冒失、贫嘴时,他的语气却充满了关爱。

  ‘艾小姐,廿年后。’西风船长告诉她:‘汽球会改变我们生活的方式。现在你在街角上看到的马车出租站,将来都会变成汽球站,随时可载运客人到他们所要去的地方。总而言之,艾小姐,将来,人们再也不用担心马车会翻,马会抽筋受伤,也不须坐在颠个不停的公共马车上,跋涉过崎岖不平的道路!乘汽球旅行的舒适、平稳,是难以想像的。告诉我,艾小姐,你有没有乘过汽球?没有?我们带你去试试看!’

  不论乘汽球遨游四海的梦想,多么令兰丝心动,毕竟这是一种最冒险的活动,往往由于某种可怕的意外,整个汽球和所有人员都会永远的消失无棕。因此,兰丝听到西风船长坚决的邀请,恐慌胜于感激,还好,雷礼仕及时打了岔,把她的帽子解开,对那浸了水,变了形的帽子,作一番严苛的检视。

  ‘我的新帽子。’兰丝倒吸一口气。

  ‘我对小姐们的帽子懂得并不多。’雷礼仕怀疑的说道:‘但不论它原来有多漂亮,现在却是整个报销了。我把它扔掉,好吗?’

  ‘好呀!’兰丝怒气冲冲的说:‘我再也不愿看见它,我相信它一定使我今天看起来非常小女孩气。我需要的是艳妇带的那种,会使我非常成熟的那种。’

  虽然对女人装束,打扮所知不多,但雷礼仕却看得出来,兰丝之所以会拿这顶帽子出气,一定是因为今天下午到蓝卓瑞公司去试镜没有成功。‘你没占上一角?真遗憾!看到案爱华没?’

  兰丝摇摇头,把她赤裸的脚趾伸向火边。‘他没去那里...’她一面说,一面摆动她的脚趾。‘可是我看见你表兄了。’

  ‘那一个?大卫?我以为他这星期会和王子留在布莱登。’

  ‘噢!不。’西风船长好心的插嘴道:‘王子他们昨天就回来了。我昨晚在施夫敦的晚宴中碰到大卫--这个小家伙!任何女人也抓不牢他。我并不鼓励这种事情,那些女人疯狂的迷恋他,却不懂如何去掌握他的心。记得去年,俄国公主竟然把自己捆在他的床上!我们足足花了半个晚上,才把她松开。’他住口不言,发现兰丝缎般光滑的两颊开始浮现红云,看见她再度呈现出健康的光彩,他高兴极了,但他误解了使她脸红的原因,自顾自的说道:‘好了吧!小姑娘,只要在火炉前烤一会儿,什么事都没了。你脸上已开始恢复血色!礼仕刚刚说什么占一角?你是个演员吗?’

  ‘不完全是,先生,只是我非常想加入蓝卓瑞公司。可是,我今天下午的表演立刻就出错了!我不但不像个演员,更不知如何去表演。我根本就是个外行。’

  把她的帽子处理掉后,雷礼仕走到炉火前;他一面打量着兰丝,一面轻轻挥动手中的毛巾。‘你能加入蓝卓瑞的。’他观望着她的反应,小心翼翼的建议道:‘只要你请大卫帮忙。在蓝氏公司他要什么有什么,你可以放心他决不会干涉你心底的秘密计划,他天生就不喜欢有任何牵扯。’

  他的话听起来不像有警告的意味,难道是她的表情使他有所警惕?雷礼仕是否在告诉她,不论他表兄给予她什么,绝对不会是他的心?或许雷礼仕认为她需要事先的警告,但他偏不作声,果真如此的话,他就大错特错了。艾兰丝告诉自己,什么危险也不会有,因为她绝不会和这个无耻的蓝爵士陷入情网!

  ‘我没必要要去请求蓝爵士的协助。’兰丝坚决的说:‘不论他有多么大的影响力,对我也是一样不必要。’想到蓝爵士可恨的推论:认为兰丝知道他的头衔后,会后悔当初拒绝了他的要求,她气愤的补充道:‘我会另外想办法的。’

  大约过了一星期之后,兰丝才得以继续追踪秦爱华,因为,淋了那场大雨,她的伤风转为咳嗽,咳嗽又演变成喉咙发炎。莎菲姑婆的女佣海莉,非常坚信感冒要多吃、多睡的箴言,那天下午替兰丝准备了烤牛豆,拌青豆、一盘西伯利亚蟹以及一个葡萄干馅饼,要她吃下去,再怂恿她去小睡一会。

  快到晚上,莎菲姑婆同来了,她先看看兰丝发烧的外表,替她量了温度,趁机把她孙侄女所有的衣物拿走,收进一座备用的缎木衣柜去,把门锁上,藏起钥匙,不让兰丝知道。在这种状况下,兰丝只好整天呆在床上,用她姑婆成堆的花边手帕来醒鼻涕,给她母亲写了一封长信,捏造她在此的所有活动。除此之外,她也给她弟弟裘伊写了一封更长、更真实的信,将她在伦敦的进展一一报告。为了打发时间,她反覆不停的教无聊先生说‘好孩子’以及‘你真是个可人儿’这两句话,但它.就是不说。

  把这些事都做完后,兰丝还是闷得发慌,闲得无聊,偏偏她一空下来,就忍不住想起蓝爵士,不管她多么努力,还是无法制止自己。好不容易,她的咳嗽好了,莎菲姑婆才满意的把衣柜钥匙交给她,为了庆祝她的复原,莎菲姑婆还用一条闪亮的金色丝带,在钥匙上打个蝴蝶结呢!

  其实,莎菲姑婆并不是无情的人,为了证实这点,她还郑重表示能看见兰丝复原,她再高兴也不过了,但接着她以一种谴责的语气表示:这下兰丝一定会赶紧下来,像猎狗追兔似的,继续追踪秦爱华。

  ‘秦爱华是只狐狸,不是兔子。’兰丝笑着抗议道:‘这次我可要直接去找这个骗子。我要等在他的房子外面,直到我看见他,确定他就是我和裘伊在山上看见的那个人,然后...’

  ‘别告诉我!’莎菲姑婆举起一只手来,阻止她侄孙女继续说下去。‘你下面所要做的事,我根本无法忍受,想想看,你居然在剧院里表演,真叫人受不了。’莎菲姑婆肥胖的轮廓因反感的震颤而显得扭曲。‘我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怕下一次,你会打扮成一个随从,跟着秦爱华到培梅尔街上的赌场去。小姐,你迟早会毁了你自己,不相信你等着瞧好了。这是我最后一次,绝对是最后一次和你谈论这件事。’

  □

  每个人都知道秦爱华住在方冷白公爵的豪华市区大厦里。兰丝曾在报上看过方冷白公爵的名字,因为最近他所搜藏的一幅名画被偷了。除了对艺术品有浓厚的兴趣外,公爵还是一位伟大的戏剧赞助者,他推崇秦爱华为当今最好的演艺人员。

  除了给秦爱华一份不错的津贴外,方冷白还把他这栋大厦的东厢让出,免费供秦爱华居住。不但如此,他并且开辟了一道门,廿四小时有警卫,专供秦爱华之用。在街上找了一辆马车,和车夫谈好价钱后,兰丝就要直趋秦爱华专用的这道门。

  兰丝特别等到夜色来临后,才前往方冷白的住处。在千万只烛光的点缀下,伦敦有如罩在黑天鹅绒里,穿过夜色,她的马车向西驶往梅菲尔。这个地区,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一栋接一栋的设在整齐、宽润的街道旁。在路上,兰丝就开始担心到时候要用什么隐密的方法,在秦爱华门口等候。毕竟马车太大了,路灯根本无法遮掩住它。

  但是,等她抵达方冷白住处秦爱华的专用门口,问题不在于如何隐藏马车,而在于如何找个好位子,可以仔细看到这个出名的大门!因为那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唯一乘马车来此,企图一睹秦爱华风采的女士!沿着人行道,几乎每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都摆满了出租马车;老式私家用敞篷马车、气派的四轮大马车;不仅如此,还有一部优雅,镶有皇室公主标志的轻便马车夹在其中呢!

  当兰丝的马车,沿着那一长排车列漫步走过,她可从车窗中看见一只戴丝手套的玉手轻轻拨开窗帘;手指上还闪耀着珠宝的光芒。看来,伦敦小姐们在这儿等着见舞台偶像--秦爱华,倒成了一个风尚。

  艾兰丝的马车在那条街上绕了四圈,才有一辆马车离开,腾出一个空位让他们停。从这儿穿过街道,到那座大门,还有卅呎之远,不过那巨型的乡村式拱门上,点了四盏一流的煤气灯,兰丝相信,若有什么动静,她还是看得到的。

  夜晚的时光过得很慢,兰丝背靠着马。穿过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盯着大门看。由马车座里地板的裂缝,可以看到人行道,冷风由那里吹进来,冻得她脚趾发麻。有一次,车夫离开他的座位,要兰丝抬起她的足踝,好让他从她座椅下拿出马鼻子的罩子来。

  夜色愈来愈重,还是不见秦爱华的踪影,其他等候的马车纷纷放弃希望离去。到了晚上十点,兰丝发现她那辆马车是这条冷清清的街道上,唯一仅存的一辆。车夫已连绩从窗口探了七次头进来,告诉她如果还要再等下去,他要多收六便士的车费。兰丝打开钱包,拿了一个硬币,把它丢给那个车夫。

  再过十分钟,她耐心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一个穿制服的车夫驾着一辆小巧的马车,从一条隐密的小巷子里穿出来,停在秦爱华的专用门前。不一会儿,有个穿宽斗篷,手持金头手杖的男人从方冷白的大厦里走出来,他把刮着微风的街道,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他就是秦爱华--蓝幽灵。

  即便是坐在幽暗的马车里,兰丝一样可以辨认出他那乌鸦翅般的黑眉,修剪得短短的卷发框住他的脸。在他高而突出的额骨下,是低陷的双颊,由于抹上一层高级的核桃油膏,使他的脸颊显得更为凹陷,在明亮的煤气灯下,整张脸变成怪异的橘子色。

  他的鼻子钩得就像只肉食鸟一样,眼睛水汪汪的发亮。这个男人的脸,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他的眼睛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葛诗兰在饰演马克白夫人时,曾和他演对手戏,事后她到处告诉别人:‘当他谋杀了马克道,再回到舞台上来,告诉我:“我干了那件事”时,我闻到了血腥味!我发誓我真的闻到了!’眼看着秦爱华爬上马车,兰丝禁不住颤抖起来,毫无疑问的,他就是她在巍崖上看见的那个男人。

  秦爱华的马车轻快的启动,兰丝毫不迟疑的打开马车顶的天窗,对她的车夫吼道:‘跟上那部马车。’那车夫看她一眼,一付她在异想天开的样子;但是当兰丝着急的塞给他一个先令,他耸耸肩,立刻挥动他的马鞭。他们紧跟在秦爱华的马车后面,可怜的那匹老马,由于等得太久,差点不耐烦的跳起来。

  这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的朝北驶去,再向东,进入了市中心。有两次,他们几乎跟丢了秦爱华的马车,一次是在拥挤的交通中心,一次是秦爱华的马车突然潜入一条夹路,穿过一条巷子,当他的马车终于在一条安静的住家街道上停下来,兰丝完全不知道他们在何处。

  秦爱华的目的地是一栋褐色砖盖的四层楼房,面向街有好几扇小窗户,窗帘密密的掩着。当他们经过那儿时,兰丝看见秦爱华从车上跳下来,把他的斗篷的衣领高高竖起,企图遮掩他的五官。他在一扇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红木门上,用力拍了两下,只见眼洞处泄出一线光亮。在进门之前,一个黑脸的男人把秦爱华检视了一遍,才让他进去。厚重的门在他身后关上,把好奇与沉重的夜色,隔绝在外面。

  时间那么晚了,而秦爱华的行动又那么神秘,兰丝益发相信自己来到了一个邪恶的场所。她拉拉停车的皮球,马车便在下一个转角处调过头,靠着街边停下来。车夫还来不及放下梯子,兰丝便跳到人行道上,藉着马车上火把昏黄的光线,她开始翻阅她钱包的内容。结果并不乐观,除了三只发夹,一条手帕和莎菲姑婆家的钥匙外,只有两便士。

  ‘如果你要我在这儿等,还得再付六便士。’那马车夫说。

  她突然觉得有些恐慌。‘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她转换了一种较有尊严的语气请求道,‘如果你愿意让我挂帐,我可以把我的地址写给你,你明天早上可以来向我收钱。’

  还没说完话,那辆马车已一转眼跑掉了,留下她对着寂静的夜色,说完最后一个字。

  ‘也好。’兰丝低声说道。她的喉咙好干,由于紧张过度,四肢都在发抖,她早已下定决心,不论多么艰难困苦,她一定要证实秦爱华是个邪恶的男人,然后揭发他。到目前为止,整个追查的过程并不很顺利;如今茫茫然的站在这条不知名的街道上,身上只有两便士,她的勇气与决心再一次遭到考验。

  她深呼吸一口,走到街角去。秦爱华的马车已消失无踪,另一辆马车来到它刚才所停的地方,放出两个男乘客。他们示意马车夫离去,走进秦爱华刚刚进去那栋房子的隔壁,其中一个男人,一面爬上石阶,头朝后仰,笑得好开心。亲切的人声使这个地方不再显得那么荒凉。其实,这条街和别的街道一样,不管她发现秦爱华是进行什么勾当,只要随时呼叫、求救,都会有人听见,前来援助的。

  被这个念头所鼓舞,兰丝开始朝那栋褐色砖盖的房子走去,其实她也不确定自己到那儿去的目的;如果能够的话,她想进屋去,但她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或许这栋房子也有后门,但是这条街上所有房子,都一栋接一栋的连在一起,她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它的后门。或许再往下走会有一条巷子,从那儿可以确定它是否有后门。

  在这栋房子里,她所能看见的窗户都又小,又高,无法爬进去。想到自己居然想以爬窗的方式,非法进入一栋房子,她忍不住好笑起来。如果有一天她和弟妹们重聚一起,把冒险的经过情形讲述给他们听,他们不知会多乐呢!当然,对爸、妈而言,他们一定有如被浇冷水一样,非常伤心、失望。想到这二位与尘世脱离的老人家,万一知道了蓝爵士曾对她提出那种要求,兰丝忍不住一阵颤抖!

  快到秦爱华进去的那扇门,兰丝放慢了脚步。那栋房子里的人仿佛感觉到她的出现,窥探的小洞突然打开,只听一个声音说道:

  ‘你终于来了。’

  这儿根本没有藏身的所在,兰丝踌躇了一会儿,想拔腿就跑。

  那扇门打开,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只见一个结实古怪的侧影,映在屋里一面亮有烛光的窗帘上。

  ‘进来吧!我们一直在等你。’那男人说着,向兰丝走近,整个人暴露在路灯的赤红光线下。他的容貌看起来就像是前一世纪幽灵的显现,在他头上,一顶小卷的假发,洒上厚厚的白粉,他的外套很长,是那种老式的‘斜尾’裁法。在他的颈部和手腕处都镶满了花边。这样的服饰穿在一个庞大如大船的男人身上,实在很怪异。他的皮肤上都是水痘痕,鼻子曾遭过多次挫伤,以致鼻孔几乎和脸孔一样平行。

  这个可怕的幽灵居然是在等候她,兰丝虚软的重覆道:‘等我?’她奔放的思想因好奇而停顿住。不论有多意外,他毕竟是人,而不是鬼。或许,他是个职业拳击手,从他的脸看来,似乎很符合这种身份。至于他的穿着打扮,则有好多种可能性。他也可能是个演员,也可能要去参加化妆舞会,要不就是个仆人。兰丝知道:在有钱人的家里,听差的多半是如此的打扮。

  那男人一直盯着兰丝。‘是啊!’他说:‘你应该知道清楚才是。我们已经把钱给白兰嬷嬷送去,你却这么晚才来。我们本来是要三个女孩的;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来?是不是白兰自己生意太好了?没关系,快跟我进来,我们等得急死了,差点没喊救命,这话是我毕杰说的。’

  毕杰一面说话,出其不意的靠近兰丝,用他那粗壮肥胖的大手,一把抓住她,把她拖进去。她顺从的听他摆布,简直不相信自己有那么惊人的好运,误打误撞的被当作一个额外请来的女佣,进入这间屋子。

  毕杰拖着她,快速穿过一个宽敞的玄关和走道。墙上贴着镶有金条的粉蓝天鹅绒,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镀金木刻的枝状烛台,镶在上面的玻璃水珠闪闪发亮。沿着走道的壁龛里,崁放着和人一般大小、义大利大理石做的维纳斯像,它们的神态和女神非常接近,丝毫不因在浴中被打扰,而显出不快的神色。对兰丝挑剔的眼光而言,这个地方实在太奢侈豪华了,和它朴实、保守的外观极不协调。

  走到一扇镶有手画绿叶崁板的门前,毕杰转动门把。

  ‘到里面去等一下。’他说:‘公主夫人马上就来。’

  兰丝从来末听说过什么公主夫人,她也不知道这位女士和秦爱华有什么关系,不过她忍不住开始怀疑:这儿如果是某种犯罪的赌场,环境倒是相当陶醉。屋里远远传来欢愉的人声,从活泼的闲谈声可以知道,屋子里一定聚集了不少人。在低缓、甜美的室内乐中,不所有笑声传出。

  兰丝现在所在的这间房子,显然是间更衣室。角落里放了一面高及肩膀的屏风,用一块陈旧肮脏的条纹印花布覆盖着。在它旁边,是一张化妆台,上面摆了一排廉价的化妆品,好像经常有人在使用似的。为了节省空间,沿着一面橘红色的墙边,摆了一个茶几,衣柜及抽屉上锁的橡木书桌。显然,公主夫人绝不会在这个房间里接待她的客人。兰丝还来不及往下联想,公主夫人本人已经走了进来。

  ‘你来了真好--我正需要你!’那女人一面叫着,一面把门从身后关上。这实在难以令人置信,几分钟以前,兰丝还在想如何潜入这间屋子,没想到此刻她的到达,却有如天赐的礼物一样,非常受人欢迎!

  尽管整件事情来得太突然,但兰丝之所以会瞪着公主夫人,看傻了眼,倒不是因为这点。或许是因为公主夫人染得黄澄澄的头发,也可能是因为她擦得太过红艳的两颊,但兰丝毕竟是个诚实的少女,她不得不向自己承认:实在因为公主夫人所穿的衣服,说得确切一点,是因为她穿得太少了,才会使兰丝这么目瞪口呆的。

  以公主夫人的年龄而言,她的身段保养得相当好。从婴儿时期开始,兰丝上床睡觉一定会穿一件睡袍,把自己从脖子包到脚趾。冬天她穿开司米质料的,夏天穿棉的。如果这些睡衣能加上花边,她就觉得非常满足了。如今,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看到如此异国情调、诱惑逗人的睡衣,过去她只有在时装杂志上才看见过类似的衣物,那些杂志都是蜜拉偷偷从史家拿来给她看的。

  公主夫人在脖子上系了一个丝缎的蝴蝶结,在她的裙摆上镶有花边,身上的衣服只有薄薄一层,而且还是透明的,里面什么也没有。兰丝的来临显然不是时候,公主夫人根本还没妆扮整齐,准备见客。

  ‘现在没时间可浪费了,我得马上回去--’公主夫人不高兴的噘起嘴。‘可是你也没做头发,也没化妆!还有这件外套--把它脱掉!快!我的小姐!你里面穿了什么?唉!这怎么成呢?这种淡蓝色的棉布衣,颈子上还有领带。白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这次回去后替我转告她,下次我们需要额外的人手时,我可要另请高明了!她实在是太不可靠了--前两次叫的女孩都没来,这次嘛!只有你一个,不但来得晚,而且一点准备也没有!这那里像是在做生意,简直太不像话了!’

  想到自己正好补上白兰嬷嬷的缺,兰丝开始道歉,公主夫人以一只青筋半露的手挥挥,制止她继续说下去,只见那只手上每只手指都戴了一个宝石戒指,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那些宝石的真假价值。

  ‘没时间听你道歉了!’公主夫人说道,她打开衣柜门,急躁的在里面搜索。‘你的胸围有多大?算了!这件该可以!穿上它!快点!’

  这个‘它’,是一件天使白的丝质礼服,非常细致、柔软,虽然没有公主夫人身上那件那么透明,但也非常薄。穿上它,身上的曲线一定会毕露无遗。公主夫人开始快速的解开兰丝衣服的背后,唐夫人辛辛苦苦缝制的扣眼和钩子,三下二下就被她扯开了。

  ‘白兰嬷嬷干嘛把你们打扮成圣女贞德似的。’她把兰丝的衣服从肩头褪下,继续说道:‘这种衣服早已过时了。如果你要迎合高尚的口味,你必须有高尚的客人才行。不对,不对!你不能把这件丝衣服穿在你的内衣外面。你是怎么搞的?这样一来,你的胸衣和衬裤都会看得一清二楚。老天爷!你必须把身上所有东西都脱掉才行,所有的东西!’

  她退后一步,怀疑的瞪着兰丝。‘我现在才想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你。’她严厉的蓝眼睛变得更苛、更蓝。‘你真的知道你到这儿来是做什么的吗?’

  这很可能是兰丝接触秦爱华的唯一一个机会。兰丝现在才警觉到这儿很可能是某种俱乐部,而不是什么住家;女侍的打扮穿着,似乎更适合土耳其皇帝后宫的要求。但和捕获秦爱华的机会比较起来,这些事都应撇在一边才是。

  ‘我非常有经验。’兰丝结结巴巴的说,盼望公主夫人别再继续询问她:她到底该对什么事有经验。

  ‘你最好如此!’公主夫人用力把她的衬裤拉下来。‘我在写给白兰的信条里说过我只要最好的!我的老天,乡下姑娘!你知道今天晚上是谁在我的沙龙里?’

  当公主夫人把那件丝衣服罩进她赤裸裸的肩膀,兰丝可怜兮兮的摇摇头。

  ‘秦爱华!’公主夫人得意的说道:‘伦敦市区最时髦的花花公子,有半数以上在我这儿!南斯柯爵士今晚替他侄子过廿五岁生日,他把上流的贵族全都请来这儿,参加这项盛宴!’她手脚俐落的替兰丝把优雅蓬松的袖子弄好,再把这件丝质衣服拉平。在墙角的柜子里,她找出一条银色丝带,在兰丝衣服背后打上一个艺术化的蝴蝶结。

  ‘好啦!你现在看起来很像样了!嗨!你在干什么?别弄乱你的上身--它本来就是那么低胸的,就像我刚才替你穿好的那样。站好别动。好了,过来。’

  兰丝被用力推到化妆抬前的脚凳上坐下。在那拱形的大镜子里,她看见了自己所担心的事实,这件衣服果然非常透明!她还来不及脸红呢,公主夫人已把厚厚的胭脂抹上她的两颊,把一种用杵臼捣碎的亮粉涂在她的眼帘,再在她的睫毛上刷上一层棕色的颜料。

  ‘在它干以前,别闭眼睛。’夫人警告道:‘我认识一个女孩,她就是在这些玩艺没干的时候,像猫头鹰似的猛贬眼,结果这些东西跑到她的眼睛里,使她变成了个瞎子,真的瞎了。现在告诉我,我要怎么替你做头发,挽上去嘛!太长!前面又没有短的可做花,绕在脸庞外。我只好把它梳成大波浪,在你耳后插一朵白玫瑰了事。’

  公主夫人一面动手,嘴里继续谈论南斯柯爵士的宴会,她似乎把这件事当成她那套经营理论的杰作,以及她击败所有对手的明证。她深信她那些对手知道这件事后,一定会在她们的闺房里嫉妒得咬牙切齿,粉拳紧绞。

  夫人完成了她的工作,从镜子里看着兰丝说:‘美极了!’

  兰丝看看镜中虚华的影像,惨不忍睹的闭上了眼睛,但公主夫人已一把拖起她,走向门口。一到了门口,夫人弯下腰去,把她脚上优雅的天鹅绒套鞋脱掉。

  ‘你光脚会比较好看。’夫人说道。

  ‘光脚!’兰丝尖叫了起来,对公主夫人这种荒唐的做法难以适应。但夫人已把手放她的背上,将她推出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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