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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火狂骚 第一章
作者:倌琯
   
  美国  纽约

  龙蛇混杂、种族繁多的纽约一向是黑帮势力的必争之地。

  以暴制暴,以残对残,以狠抗狠,以血祭血是十二鹰帮的教条纲领。

  十二鹰帮的崛起不过两年光景然而其严峻酷寒的作风不但秋风扫落叶的独占鳌头,奠定首帮大位,甚至成为欧美各黑道急欲巴结奉承的对象。

  十二鹰帮,黑白共尊,帮主代号“皇”。

  没有人得知他真实的来历,只是揣测他是个“民族共和”的混血儿。

  灰紫色的瞳眸是他的傲狂,无人胆敢撄其锋。

  皇一向独领风骚惯了,他的出身乃是欧洲第一黑帮的继承者,父亲则是中美英义的混血儿,人称“国王”。

  皇的祖父却是以金融和房地产起家,标准的上流大亨,之后由国王接手,扩展企业体遍至全球五大洲,旗下的电子科技和航权的一手操控使得他们成为世界首领争相拉拢的贵族之最。

  但是国王却以白道掩饰黑道,难以想象的雄厚财力使得国王坐上黑道教宗的位置。

  人人臣服。

  胆敢捻胡须的叛逆唯有他们死。

  皇一出世就被赋予凡人不能承受的重任,因为他是国王盼了半辈子的血脉传承。

  所以当别的小孩在练习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他已经在中国大陆的少林寺学习中国武术和各派拳法。

  四岁的他拉弓射箭,命中红心;七岁的他枪法一流,令黑手党头子汗颜不已。

  如今二十四岁的他创立了十二鹰帮,以皇的名号响遍半个地球。

  只有少数可以仰其厉颜的幕僚知道他的真实姓名——越潜天。

  无论是飞龙在天还是潜龙勿用,越潜天注定是人中之龙。

  使人胆战心惊的恶龙。

  十二鹰帮里没有二心的逆徒,因为不从不忠者全到黄泉路排队,等着重新投胎。

  “把他丢到狮子堆中…………”

  帮主之令不敢不遵,但是桀森仍然小心翼翼的请示,“皇,可以送他一颗子弹吗?”

  啜饮香醇白酒的越潜天笑了,“人渣不需要浪费子弹,让他成为狮群的晚餐算是恩典。”

  “但、但……”那是活生生的被拆吃入腹啊。

  “嗯?”灰紫色的厉眸轻扫了下。

  桀森顿觉头皮发麻,脚底窜上一抹凉意,他慌骇的忙道:“是,是,谁叫约翰胆敢私自运送海洛因给黑人,他该受这罪罚!”

  “退下。”极淡的口气,听不出任何意味。

  桀森几乎是尿湿裤底爬走。

  “哈哈哈。”倏地,一个器张到不怕死的笑声传扬开来。

  “白蚁。”

  “嗨!大帮主,你干嘛皱眉?”不给面子喔。

  “你的笑声仍是不长进,难听。”

  “潜,笑一个,来,二十四岁可不是寒气逼人的年纪。”说着,他从衣服里摸出一个迷你相机,想拍照留念。

  拧攒起恶眉,越潜天一副“你太无聊”的表情。

  “喂,军火组织筹备得如何?”

  白蚁耸耸左肩,再耸耸右肩,然后对着越潜天挤眉弄眼,暧昧得使人想送他一顿打。

  他一边拍照,一边回答,“哪有不OK的道理?连月雨这个左右手好用得很呢。”

  越潜天冷嗤一声,“白蚁这个等于军火独裁大王的名号实在是…………”

  “实至名归啦。”

  越潜天瞪着脸皮抽筋的白蚁,他感到又好气又好笑。

  端着十二鹰帮二帮主的白蚁在人前一向是不苟言笑,加上他左半边如鬼魅似的伤脸,生人勿近,简直是最贴切的形容。

  但是在自家兄弟面前,他根本是活泼挑达得好似人来疯。

  标准的双重人格,和他“大名远播”的俊丑各半的面孔一般。

  白蚁的右脸俊美无俦;左脸却如魔似魂,一道道的刀伤和火伤纠结变形得十分恐怖。

  其实可以治愈,整型填皮的技术足以让他回复往日的翩翩风采,然而他白大爷却懒得动手术。

  反正这样活着并无不妥,只是时常把大人小孩吓得差点停止心跳而已,并无不妥,真的,请相信他。

  “白二帮主你成立的武装大营叫什么名?”

  白蚁立正,行一个军礼,“禀告皇,属下的小地盘叫做狂兽窟。”

  越潜天仰首饮尽杯中琼浆玉液。

  “听说你收了薮猫、狸猫和瞪羚?”

  “小小班底,不足挂齿,海含海含。”他不怕恶心的打躬又作揖。

  “小心鬣狗!”毒贩子。

  白蚁做作的挤出两、三滴泪,“大帮主的关怀,小的敝人在下我不胜感激。”

  唱大戏的家伙。越潜天丢过去一瓶琥珀色的上好酒。

  “为你庆功。”

  白蚁一口狂饮。“谢啦。”“皇”其实是够意思的,他只是面恶了些…………其实也不是啦,越潜天可是八国联军所生产出的“优秀产品”。

  国王是中美英义的混血儿,其妻是日荷法西的漂亮混血儿,集优良血统于一身、去芜存菁的越潜天哪有“面恶”的可能!

  这个面恶嘛指的是越某人的神色,那可不是普通的吓人。

  冷凝的、肃杀的、狂狷的、狠戾的越潜天把黑道教宗的角色诠释得淋漓尽致。白蚁对他五体投地。

  但是枉费了国王和其爱妻的爱的结合呵!明明是男色中的极品,可人家大帮主偏要掩其璀璨光华的蓄一大把的落腮胡,就怕招惹以千万计的莺莺燕燕倾恋动心。

  而他,基本上、道理上、原则上,倘若无误,他是没有心的冷血撒旦。

  狸猫说得好,皇不可能爱人,尤其是女人,即使是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的七仙女也难以撼动他的铁石心肠。

  十二鹰帮横跨欧美,叱咤二分之一的世界,然而第二任继位者呢,大概永远出不了世喽。

  白蚁凉凉的讥讽着,“皇找个固定的性伴侣吧,免得你的男性雄激素太过压抑。”然后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越潜天折折手关节,“这是请求我‘受教’吗?”

  他哪敢!白蚁瞪眼。又不是嫌命太长,他这军火大王活得挺快乐的咧。

  “走吧!”长腿站起,越潜天的狷狂气势已起。

  “走?”去哪里?

  “去你的狂兽窟。”

  喔哦!原来是要检查他的枪弹火装备有多么、多么的威风凛凛,又有多么、多么的让黑手党和恐怖组织,以及特攻队自惭形秽啊。

  但是…………他的狂兽窟里只放了几千瓶的美酒耶…………

  颈子好冷呵,皇这家伙不知道会不会把他的头当球踢?

  “白蚁。”低沉得仿佛是吸人血的魔声传来。

  白蚁站了起来,一八0的身高和越潜天并肩而立居然还矮了他一截。

  唉,皇历上说他今年丧星入门,希望那只是瞎掰扯谈。

  他还不想死啊,神啊,救一救他吧!

  好冷。

  祝珀茨蜷缩着身体,她又饿又冷,没半点力气的她好恐惧,她晓得自己就快死了。

  死了,就可以见到天堂的爸比和妈咪,她应该高兴的…………

  “恶!”她的胃里一阵抽绞。三天未进米食的肠胃第N次向她抗议。

  环顾四周,行人匆匆,伫足的只有躺在地上的流浪汉和拉着小提琴的吟唱歌手。

  也是的!这种十二月天,见鬼的鬼天气,谁会在外面逗留。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冰柱了。

  她要求救!不可以坐以待毙!

  可是纽约市的五色人种似乎都是缺心少肺…………

  脑汁翻转的当下,她两只冰冷的手已经自有意识的往前挥舞。

  突地,她抓到一条结实修长的腿。

  越潜天蹙着浓眉,他所散发出来的寒冰气息比这十二月天还要叫人频打哆嗦。

  她温暖呀,祝珀茨把头倚靠在他的毛裤上,小羊毛的柔软触感十分舒服。

  “哈哈哈哈。”白蚁忍俊不住了,他朗朗纵笑。

  太有趣。十二鹰帮的大魔头,人人避之如猛兽的皇居然被一个脏兮兮的女子给抱住大腿。

  瞧她那样子八成是把皇当成布偶玩具了。

  越潜天冷眸一扫去一记刺芒,他正要将女子踹开时,却听见她粗哑的声音道:“我快饿死了,给我食物。”

  他的神色严酷到极点,但也怪异得别扭。

  不说他的身份,光是他一九0的高大威悍身形,任何人都忍不住畏惧三分,何况是一个比小鸡还要瘦弱的小女子。

  不对,她只是个孩子,因为没有女人发育不良到这种可悲可笑复可叹的地步。

  抬起螓首,珀茨必须把脖子仰得高高的才看得清楚他的长相。

  大胡子的大男人好像很凶,好像会吃人的老虎。

  她有点儿颤抖,可是她不能退却,她一定要勇敢,不然她一定会死在雪地里。

  “你带我去吃东西好不好?”

  饿鬼投胎啊!她居然抱着他的大腿讨索吃食?

  他可不是慈善家,良心和同情更不可能存在他的血液、思想里!

  他一把抓起了她。

  “啊!”周遭的路人发出一阵此起彼落的尖叫声,他们知道这个浑身狠暴的大胡子一定会把小女孩的骨头给拆了。

  但等了一会儿,该发生的事却没发生。

  没有?竟然…………白蚁扬起笑弧,静观其变。难得呵,原以为要见血的。

  越潜天瞪着她,他的胸臆间燃烧着怒火沸灼。

  他应该给她教训,但是眼前的这双眼睛,该死的,迷迷蒙蒙的水雾中又散发出亮透的魅彩!

  他无法把她重重的摔下。

  “你不怕我?”

  “我…………”咬咬唇,她很想说不怕,可是真的说不出来。

  “放我下来!”她微恼挨了三天饥饿的她被他抓吊在空中头昏脑胀的,难受得要命。

  老鹰抓小鸡一点都不好玩,痛苦的是被虐待的小鸡,也就是可怜的她。

  他狠厉的迸声,“你敢命令我?”只有国王能够以命令式的口气对他说话。

  “我………嗯,你……”她开始用双腿踢他、踹他,因为她感到空空的肠胃正在抽筋。

  白蚁还是开口了,“小妹妹,你使人佩服,而且肃然起敬哦。”

  珀茨根本听不进任何话,她一阵呕心沥血似的把胃酸和胆汁全吐了出来。

  “啊啊…………”四周围的人纷纷走避,深恐大祸临身。

  她把臭酸水吐到他的身上?越潜天怒不可遏的捏握住她的双手。

  天在旋,地在旋,珀茨眨着眼睛,努力的想保持清醒,可是她承受不住了,这男人弄得她好痛,她的五脏六腑像是快碎裂了。

  她瞪着他,眼光开始迷离,须臾,她昏厥了。

  仍然以单手抓着她的越潜天突地狂啸一吼,他铁青着脸,恍以阎王索命般的震慑八方四海。

  众人屏息,并且为小女孩哀悼。

  但是越潜天没有掐死她,也没有把她摔在冰雪里自取灭亡,他抓着半昏死的她往街道另一方向走去。

  白蚁摸摸左脸颊的伤痕,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不回狂兽窟了。

  十二鹰帮的总堂口即将掀起惊涛骇浪的“故事”哩,少了他这看戏的观众岂不是失色不少。


  一定是狂兽窟里的美酒太过浓烈,否则他怎么可能破天荒的把一个孩子带回来住?

  然而这理由未免牵强,千杯不醉的他不过是喝了七百毫升的酒酿罢了。

  但是如何解释他突如其来的善心大发?越潜天蹙眉思忖。

  帮中的御用名医哲也为她注射针剂之后恭恭敬敬的禀告,“皇,她是因饥寒交迫加上惊吓过度,所以不支…………”

  “让厨佣准备热食。”

  “是的。”哲也提着公事包退下。这里是十二鹰帮的总堂口,皇喜欢独享孤寂,所以二十九层楼的自居宅处并没有任何仆从。

  二十八层楼是随时待命、等候差遣的仆从集中住处;二十七层楼以下全是总堂口的会议室和电脑资料室以及医疗急诊处。

  哲也是中国北京人民,麾下带领的二十几个名医都是刀伤和枪伤专精术攻的佼佼者,负责十二鹰帮上下几万人口的性命安全。

  一旁垂首恭敬的桀森忍不住开口,“皇,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女娃也许是敌对阵营派来的,我担心…………”

  “担心美人计奏效?”

  越潜天的挑眉戏谑使他心头猛颤,“属下失言,请您责罚。”

  “罚你把她的底细背景查探清楚。”

  是,是,属下立刻去办。”慌忙地踏出几步,桀森仍是不敢安心,他发抖地请示道:“或者先让她在二十八层楼休息,毕竟您是‘皇’啊。”

  越潜天持起酒杯,浅啜慢饮,好半晌,他抿唇嘲笑,“限你在她的镇静剂消退之前向我报告。”

  “呃?”啊啊!那么不是只有几个小时而已?!茫茫人海,他连她是哪一国人,姓啥名啥也不知道。

  一想到狮子群狼吞虎咽的可怕画面,桀森连滚带爬地半跌出玄关外。


  六个小时后,桀森送来报告。

  “小女娃是中日混血儿,姓祝,名珀茨,今年十六,是华裔殷商的独生女。”

  “十六岁?”真看不出来,那副平板娇小的身材简直是十一、二岁的孩子。

  “继续。”

  桀森一边拭汗,一边口齿不清的说:“祝小妹妹的、的确是十六岁,她的父、父母车祸双亡,监护的叔叔祝富享由于投资不当,把祝家的产业败光。祝富享自觉惭愧服毒自尽,当年祝珀茨只有十岁,所以由美国社会局安排寄养家庭。”

  “寄养家庭的父母对她不好?”或者凌虐?

  桀森惊讶,帮主怎么能够未卜先知?但他可不敢质疑,只敢恭敬回话。“也不尽然,第一个寄养家庭对她甚是疼爱,但是不及一个月竟然全家遭难,被抢劫的歹徒杀死;她的第二个寄养家庭在‘收留’她三个月后莫名的破产,无力再负担养育她的责任。”

  “第三个寄养家庭是不是又遭血光之灾或是祝融患祸?”

  “这倒没有,但是她的寄养父亲细胞病变,医生宣告只有半年可活,于是寄养家庭中的母亲和兄弟姐妹都视她为煞神灾星。”

  “那么,她这几年来都是过着寄人篱下的寄养生活。”

  “是的。”桀森点头,颠沛流离的可怜女。“因为育幼院无法收容太多孩子,于是将她交给寄养家庭。没想到那些寄养家庭…………”

  难怪她会饿到抱住全的小腿乞食,难怪他这酷王死神般的“峻容”她视若无睹!

  八成是饿晕了眼。他抿扬起笑意。

  桀森呆愣的瞪凸了双眼,皇竟然在笑?!而且是为了小女娃“破例”的笑了!他没有看错,皇的大胡子的确因为笑弧而颤动着啊。

  他下意识的出了声,“您在笑,而且不是冷笑……”

  “的确。”不是冷笑。

  “呃,属下……”糟!桀森因为自己失言而骇得发抖。

  “不必发抖,我的心情挺不错,至少这一时半刻不会对你动气。”

  “谢谢帮主的宽恕和厚待。”伴君如伴虎这句中文他时常听白二帮主挂在口头上。

  “祝………呃她的现任一届寄养父母为什么让她挨饿?”越潜天又问,其实这和他无关。

  “尼克夫妇认为她的存在会让他们家族蒙受灾祸,所以把她赶出门,原本尼克并不相信她是邪魔恶灵,他一向是以爱心著名的优秀……”

  “但是收留她以后,尼克家族非伤即亡,甚至是危害到企业营运?”越潜天打断他的话。迫害到自身利益便是灾,这是人性也。

  “是的,这几年她几乎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哪一个寄养家庭不是为着慈善虚名才端着爱护小孩的面貌呢。

  “她叫祝……”

  “祝珀茨。”


  好像躺在云层里,软软的、舒服的触感使人懒洋洋的不想离开。

  仿佛闻到火腿肉末的香味,她好想吃一口………而她似乎正在啃食……

  越潜天既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又眼紧闭的她抓着他的左手臂膀啃咬。她把他的手臂当成鸡腿?

  怎么咸咸湿湿的有一股腥味呢?珀茨感到纳闷不解。

  像洋娃娃似的长睫毛煽动了几下,她睁开眼,怔了一怔,对着面前的灰紫色眼瞳呆住了。

  这双眼睛里飞扬着纵容的笑意,好像要把她卷陷进。

  “啃过瘾了?”他笑问。

  “咽?”微骇的她好一片刻才发觉自己正抓着他的手臂。

  她忙不迭的放开手,却瞥见他的左臂上有一圈深深的齿痕,而且还淌着少许的鲜血。

  “啊!”她喘呼,刚刚在梦里头她的“美食”就是他无辜的臂膀?!“对不起,我不是故……嗯你是……这里是……”

  “我是大野狼,你是小红帽,怕不怕?”莫名的,他觉得轻松自在,或许是她的梦幻灵眸所致吧。

  她有一双像星星一样亮的眼睛,深浓的黑瞳,像是渴盼怜惜的小动物。

  珀茨慌了半晌,她快快梭巡四周,这间黑白相间的房间大概有二十坪大,利落的线条装潢极具个性,一定是男人的房间,而且是个悍霸的男人。

  “这是你的房间?”

  “不是,我的房间在隔壁。”不过他忽然想抱她到他的房间。

  暗暗吁出一口气,不晓得为什么她有点手足无措,这个男人似乎天生具有迫人的强大气势。

  她低垂着头,听着自己急遽的心跳声。

  他抬起她的下颚,笑睨她烫红的腮颊。这女人……呃,是孩子,她该不是对他一见钟情吧?

  哲也并没有说她发高烧啊。

  “你、你你别乱笑。”她好想遮住他带笑的灰紫色眼睛。他每笑一下她就口干舌燥,心脏卜通卜通的好像要跳爆了。

  他挑了挑眉,甚是觉得兴味,她是第一个胆敢叫他“别乱笑”的人,虽然他也不常笑。

  “你忘记我了吗?”

  “我们认识?”她怎么不记得?歪着脖子她忽地轻呀出声,“你就是那个……”被她抱住腿的男人!

  她想起来了,他的大胡子!

  稍感满意的点点头,他说,“如果不是我救了你,你不是冷死在雪地便是脱水饥饿而死,或者是被黑人卖掉。”

  “谢谢你。”这一刻她真的好感谢上帝。

  “我叫越潜天,你就叫我皇吧,大部分的人都如此称呼。”

  “皇?”好奇怪。

  “我叫你珀儿好呢,或是珀珀?或是小茨?”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这世界上只要是我想知道,想得到的人事物都能如愿。”

  “喔。”他就坐在床沿,与她只有一人之隔,他是男人,她是女人,不能这样亲近的。

  可是这是他的地方,如果她抗议他会不会把她丢出去“享受”雪花飘飘?

  她在发抖?怕他?未免慢了三拍吧!他倾过身,低哑着声音道:“珀珀。”

  “啊?”他、他他……他的鼻尖碰着她的鼻尖了!她的呼吸沉重困难起来。

  “决定了。”他低逸出轻笑。

  “决定什么?”

  “我叫你珀珀啊!”

  他好像十分愉悦?可是她头晕脑胀的,然后一阵咕噜的肠胃抽动声使她羞郝极了,想也不想的就躲进棉被里。

  他开怀大笑,这个小女孩居然是一株含羞草,那么她昨天的“大胆抱腿”举止是因为被饿魔击得恍神?

  他拍拍那像一团圆球物的棉被,非常慈悲的命令,“限你一分钟以内走出这间房间,否则餐桌上的鸡蓉粥和牛奶就不给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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