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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汉的夫子 第一章
作者:谢佩锜
   
  学梳蝉鬓试新裙,消息佳期在此春;

  为爱好多心转惑,遍将宜称问傍人。

  唐.韩偓《新上头》

  大地回春,又到了及笄少女们出嫁的佳期。

  在这充满喜乐、欢愉、青春鼎盛的季节,自然是专门替人办嫁妆的“金嫁山庄”全体同僚最欢迎、也是最忙碌的时候,不过,愈忙笑得愈开心,因为赚钱赚得笑呵呵的。

  “金嫁山庄”已传了三代,大本营在南京,但放眼江南各大城镇均有他们的店铺,举凡姑娘们出嫁时所需的妆奁,应有尽有。不过,仍以女子的梳妆用具及首饰为重,大至铜镜、凤冠,小至一对耳坠子,无不极尽精美之能事,致使江南的待嫁姑娘们都渴望父母能到“金嫁山庄”替她们订购嫁妆,好在出阁的那一日化为天仙美女,等待夫婿揭起头盖,大为惊艳的那一刻!

  位于南京的“金嫁山庄”,自第一代起便建居于此,园中有十八景,总体布局以水池为中心,主要建筑物均临水而筑,池水交汇与转曲处,每以廊、桥相连,山花野鸟,怡情养性,极尽江南林园之美。

  一进园中,穿过廊道便是一片黄石假山,峰崖秀逸,洞壑幽奇,宛如天然屏障;绕廊前进,便是一座四面开窗的大厅,可以坐观四周景色,而厅前种植了许多花卉,一片锦绣,美不胜收。这里便是议事堂“景蠡厅”,四位庄主及手下的师傅们每打造出新的饰物,便在此展示,广邀有身分的人前来欣赏、评比,作为宣传。

  前半年,四位庄主忽然心血来潮,决定兄弟竞技,照排行以金、银、铜、铁为主要材质,各自设计,打造出全套的嫁妆,包括铜镜、凤冠、发簪、梳子、耳坠、项链、手环、戒指、腰饰,择定开春后的今日在“景蠡厅”公开展示,果然各有千秋,无愧于先祖的盛名。

  不过,说起这四兄弟啊——

  “伤脑筋!”五小姐金鸰叹息道。说她命好嘛!生在富贵人家,四位哥哥均能发扬祖业,没有一个吃闲饭的;说她命薄嘛!偏偏父母早逝,以致四个哥哥一个比一个皮痒,居然都二十好几了还不结婚!

  “五小姐!五小姐!”金算总管的娇妻贺岚追上木香桥,笑吟吟的唤住金鸰的脚步。“恭喜新春大吉祥!”刚从娘家回来的贺岚,手中还牵着一个八岁的儿子金如意。

  打过招呼,金鸰心直口快的说:“岚姊姊,对我这种老姑娘而言,过年一点也不值得高兴,想到我又多了一岁……天啊!何年何月才是本小姐出阁的大喜之日?”

  贺岚忍不住笑起来,“鸰儿,你才十九岁呢!”

  “十九岁还不够老吗?”金鸰眨了眨那双灵巧的大眼睛。“岚姊姊,你十七岁就嫁给金总管,张府的三小姐十六岁就出阁,连那个貌比无盐的吴干金也在十八岁那年嫁出去了,只有我这位金家五小姐,貌胜众姝,竟是花嫁无期!”

  “你当真?”贺岚问,微笑的望着面前这张杏脸桃腮、宜喜宜嗔的脸庞。鸰儿可是个聪明机灵、神采飞扬、有勇有谋的娇娇女呢!只要放个风声出去,上门求亲的人怕不从城东排到城西,岂有缺媒妁少红娘之理?

  “我自然当真!问题是,我当真有什么用?”金鸰直翻白眼。“我实在很怀疑我那四个哥哥是不是哪里有毛病,否则为何至今仍未娶妻?岚姊姊,你凭良心说,我那四个哥哥都不丑吧?”长幼有序,她那四个哥哥不娶,她这个做妹子的能喊着要嫁人吗?

  “那当然。”贺岚在心中补了一句,四庄主除外。他不是丑,是吓人。

  “金家好歹也算是大户人家,所以说,他们的行情还不错吧?”金鸰又问。

  “岂止不错,简直是一流的!”贺岚竖起大拇指说道。

  金鸰哈哈一笑,“行情一流,销路九流!”

  “这……”贺岚顿时哑口无言。也难怪五小姐会这么说,换了是她,也不想嫁给四位庄主的其中之一,她的老公金算虽说已经高龄四十,可论忠诚可靠够忠诚可靠,论知情识趣也够知情识趣,不像四位庄主各有各的毛病……哦!不、不,是特长。

  来到内院,远远的便瞧见四庄主金鹰在练武场练武。

  “四叔!是四叔!”一直闷不吭声的金如意,快被身旁这两个长舌女人给闷死了,若非他娘抓得紧,他老早就如脱缰野马般窜了出去。“娘,你放手啦!四叔在练武,我最崇拜四叔了,我要拜他为师!”

  “不行!”贺岚第一个反应就是挺没风度的尖叫,并把儿子的手抓得更紧,仿佛他所崇拜的是个瘟神似的。

  “为什么不行?”

  “没有为什么,反正不行就是不行!”当着五小姐的面,贺岚自然不好净挑四庄主的毛病。

  “连个理由都没有就拒绝人家,简直是尿泡打人——不疼但气死人!”金如意气嘟嘟的说。

  “你……”贺岚没想到自己的乖儿子竟然口出脏话,气得双眼发直。“我问你,你这话是打哪儿学来的?”

  金如意得意的说:“四叔说的。他还说你们女人的舌头就好比麻婆子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我觉得四叔说得真好,刚才你们说个不停——”

  “闭嘴!光凭你学他说脏话这点,就不许你拜他为师!”贺岚斥道。

  金鸰在一旁道:“岚姊姊是怕近墨者黑吧?”

  “五小姐!”被说中心事,贺岚不免有些尴尬。

  “呵呵!没关系啦!四哥还骂过我更难听的。”金鸰早就习惯了。“上回四哥叫我帮他办一件事,不过才慢了一天,他劈头就骂我做事像老太婆撒尿——滴滴答答!”

  “什么意思?”

  “做事不干脆,拖泥带水!”

  贺岚噗哧一声笑出来。

  “这个四庄主……哈哈……真没口德!书不好好念,邪言邪语可学了一大堆。”

  “可不是。”最教金鸰伤脑筋的是,她可以习惯她四哥,但是其他姑娘呢?“这样的丈夫,谁要?若说其他哥哥尚有五成的希望可以娶到名媛千金做妻子,可是,四哥恐怕希望渺茫。岚姊姊,你说我四哥有几成的希望?”

  这下子,善解人意的贺岚非但笑不出来,连半句好听的话也挤不出口了。

  *        *        *        *        *        *        *        *

  练武场上钉着扎实的梅花桩,四庄主金鹰身形如飞,脚不落地,宛如一只正要展翅扑向猎物的黑鹰,双掌虚实并用,一掌相攻,一掌扰敌,双手飞舞,攻势凌厉。

  身为“金嫁山庄”的小儿子,从小金鹰备受爹娘宠爱,脾气原就桀骛不驯。五岁那年,他在街上捡到一个病重的老乞丐,带回家医治,等老乞丐病愈后,就在金家住了下来,并将一身武学全传授给金鹰。

  师徒日夜相处,想不近墨者黑也难,金鹰当然也免不了“顺便”将一些不怎么高尚入耳的粗鲁言行全学了去。

  后来爹娘去世,三位兄长各忙各的,他更是狂放不羁,妄想他言辞有理,行为中规中矩,简直是难如登天!

  看金鹰将一套掌法演练完,金鸰三人移步过去。

  “四哥,你怎么没在‘景蠡厅’里招呼客人,反而在这里练武?大家都在欣赏你们的杰作,你不去听听别人怎么说?”金鸰问。

  “听个屁!”金鹰狂傲的说:“那些没头没脑的兔崽子只知道炫耀他娘的银子多,瞪着麒麟说是鸟,根本不识货!”

  “四哥,他们可都是‘金嫁山庄’的老主顾,你好歹也要应付一下嘛!”

  “安啦!安啦!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金鹰轻蔑的回答,“老子给你保证,那些猪头三肯定全挤在大哥做的‘金嫁妆’前直流口水,了不起再对二哥做的‘银嫁妆’说上几句好听话,谁会对我那不太值钱的铁嫁嫁妆多看上两眼呢?叫老子去听那群草包扯他娘的卵蛋,简直是侮辱老子的智慧!”

  可是,那些草包、猪头三都比他多读了几本书呢!金鸰在心中反驳。不过,她并没有当面拆她四哥的台,反而安慰道:“四哥,你亲手做的发钗简直就是巧夺天工的艺术品,插在凡俗女子的发上,立即显出一种无法言喻的气质;若由绝代美女簪上,就好像天女仙娥下凡来,只可惜你婉谢了大哥的好意,不肯由弟及兄,制作‘金嫁妆’,不然,今日被人评头论足的人是你——”

  “娘的皮,你瞎扯些什么?!”金鹰不领情的骂道:“你们女人都不长脑子是吧?用鼻孔想也知道要由大哥来做‘金嫁妆’,他才是招揽生意的活招牌,他不招摇,教谁招摇去?蠢猪!”

  真是好心没好报!金鸰瞪大眼睛说:“你干嘛骂人呀?同样一句话,你不能说得婉转好听些吗?亏得你还是商人之子呢!”

  “有大哥一个人做奸商就够了,老子只想当工匠!”

  “大哥才不是奸商呢!”

  “真啰唆!我又没说他是,我只是打个比方罢了,你就会瞎扯淡!”金鹰不耐烦地瞪了她一眼。

  金鸰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圆,“你……我一定要找个厉害的嫂子来整治你,教你从此脱胎换骨,由野蛮人变成斯文人,你信不信?”

  “滚你的蛋吧!”金鹰狂妄的大笑,“别来打扰老子练功,否则以后你被夫婿修理,老子可不帮你出头!”

  “金鹰!”金鸰为之咬牙。

  “瞧,这不是露馅了吗?五小姐,看来你的修养也不比老子高明多少嘛!”说完,金鹰不再理她,飞身又上了梅花桩。

  金如意趁他娘不注意,跑到梅花桩前,仰首崇拜的望着金鹰说:“四叔,你大白天的在这里练武,不怕有人来偷师吗?”

  “偷师?那是提灯捡大便——”金鹰冷笑。

  “啥?”金如意满怀期待。

  “找死(屎)!”

  金如意咯咯大笑,听在贺岚的耳里不知有多揪心呢!

  金鸰拉着她走到一旁共商大计。

  “我决定了!”金鸰板着脸说:“今年之内,我要让四个嫂嫂全进门!尤其是四嫂,我要找个能吃定四哥的姑娘,就像岚姊姊吃定金总管一样!”

  “我哪有?”贺岚忙摆出一副贤淑的姿态。“人家我可是以夫为天呢!”

  金鸰给她一个“你别装了”的眼神。“说得跟真的一样,要假仙也不看看站在你面前的人是谁?”

  “噢!”贺岚轻掩樱桃小口,眼睛眨巴眨巴的,“你好坏!人家本来就是——”

  “你到底要不要帮忙?若再推辞一句,我马上叫四哥收如意做徒弟。”金鸰作势要往金鹰走去。

  “好啦!好啦!”贺岚连忙答应,心里则暗自嘀咕,什么五小姐,分明是贼小姐!若是她生为男子,金家的第一奸商绝对非她莫属。“你打算怎么做?”

  “我想到了一个好法子,我决定把今天展示的金、银、铜、铁四套嫁妆作为奖品,广招四方奇女子来竞赛。这样既不会让我那四个哥哥知道我要‘拍卖’他们,又能替‘金嫁山庄’做宣传。”金鸰愈想愈觉得这个计画真是太完美了。“走吧!岚姊姊,我们去找金总管共商细节。”

  “一定要这么做吗?”贺岚有点不安。征妻?这会不会太惊世骇俗了?

  “非这么做不可!还是你另有高见?”金鸰笑咪咪的说:“哎呀!难不成你希望如意拜我四哥为师?”

  贺岚立刻噤声不语。

  金鸰则开始在脑海中幻想着将拍卖四位哥哥……哦!不,是将赠奖活动的告示贴出去,将会造成多大的轰动啊!

  此刻正在练武的金鹰浑然不知他老妹正在算计什么,否则非从梅花桩上栽下来不可。

  他练完掌法,要完棍棒,纵身飞跃上树,施展轻功,如此过了一个时辰,他感到周身舒畅,浑身三万六干个毛孔似乎全张开了,有种说不出的痛快。

  突然,一阵掌声响起,“好啊!老鹰,平日不见你卖弄轻功,看来和我有得比喔!”说话的是金鹰的好友——“龙凤山庄”的庄主蓝飞雪,一个爽朗豪气的男子。

  “你他娘的又在黄泉路上卖俏,死不要脸!”金鹰不屑地冷嗤。“成天听你大吹牛皮,说自己的武功多么厉害,也不见你教训一个坏蛋。”

  蓝飞雪不以为忤的笑道:“身分不同了嘛!人家说干一行要像一行,我现在已经不是京师名捕,回南京来做乡绅,自然要挨金似金,挨玉似玉。何况,南京的治安不错,那些地痞无赖根本用不着我这只猛虎亲自出马!”

  金鹰呸了一声,“菩萨放屁——神气!”

  两人回到屋里,天气仍教人冷得慌,呼吸之间犹吐出白蒙蒙的雾气,可他们坐在窗边,吃着热腾腾的佳肴、暖呼呼的美酒,丝毫不觉得冷。

  金鹰正色道:“说真格的,你又不像我生来是商贾之子,不得不继承家业,你跑回来做什么乡绅?你还不到三十岁,在京城也是横着走的一号人物,就此放弃,小心从此就像在夜壶里泅水——一世不能出头!”

  蓝飞雪笑道:“朋友一场,我也不怕你笑话。我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和同一辈的道上英雄比试从没输过,所以呢!就有点尾大不掉了。三年前,‘玉面神偷’从我的手中脱逃,害我颜面扫地,明察暗访了两年,仍无法将他逮捕归案,我这才彻悟自己也不过是个凡人,便决定收山,不再争什么虚名。”

  “‘玉面神偷’?”金鹰皱眉。“他是什么阿猫、阿狗?老子听都没听过!”

  蓝飞雪失笑,“也难怪你没听说过他。你既非道上的朋友,而‘玉面神偷’大都在京城一带活动,并精通易容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而你就这样被一个贼秃打败,退出官场和江湖?啧啧啧!瞧你这等没出息样,简直像鸡爪上刮油——可怜极啦!”

  “别使激将法了,老鹰。”蓝飞雪不为所动,淡然一笑道:“我不是单纯为了‘玉面神偷’而隐退,也是为了我的妹子飞梦,她今年已经十八啦!再不找婆家就嫌晚了。”

  金鹰嗤笑道:“你自己先讨个老婆,对祖先有个交代再说吧!”

  “那你又干嘛不娶?连累五小姐至今不敢出阁。”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要是对鸰儿有兴趣,我建议你去找我大哥,赶快将她娶了去!”

  “少来!她配我嫌太嫩了。”蓝飞雪不可思议的瞪着他,怪叫道:“老鹰,她是你唯一的妹妹,你都不懂得怜香惜玉,我真替你未来的娘子感到可怜复可悲,嫁给一个粗鲁的汉子!”

  “嫌老子粗鲁就别嫁,老子乐得逍遥自在!”金鹰哈哈一笑,根本不当一回事。有三位哥哥还真是一件好事,长幼有序嘛!他大可不必急。

  蓝飞雪倒认真地打量起他来。端看金鹰的外貌,一点也不像江南人,反倒比大多数北方人都来得高大魁梧,那威猛的相貌有点吓人,但行动起来却快若飘风,性情也算忠厚,又有一身好手艺,而且家大业大,谁嫁了他肯定能享福。

  虽然他有点不修边幅,又出口成脏,但这缺点也不是不能改的。问题是他肯改吗?又有谁有那个能耐来改变他?

  想要改变一个人根深柢固的坏习惯,谈何容易?蓝飞雪不以为自己的妹子办得到,原本想替自己的妹子说媒的念头才刚升起,旋即又压下。

  究竟是怎样的女子才能与金鹰匹配?他拭目以待。

  *        *        *        *        *        *        *        *

  满天星辰在晨曦中渐渐褪色,沾露含羞的迎春花绽开了春天的第一抹微笑,几只不畏寒的小鸟欢快地鸣唱着。

  晨光轻轻洒泄,唤醒睡了一夜的人们。

  一条清而细的小溪,一圈竹篱,三楹茅舍。

  轻轻的,像怕惊动了鸟雀似的,一位明艳照人的少女从篱门内走了出来,衣着素雅,容光焕发,白净得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

  她秀发如云,眉目如画,巧笑嫣然,清丽面容上的那对眸子莹亮清澈,犹如两颗寒星。

  这是一个冷静、俏媚、气质出尘、自然而不做作的女子,她用有些娇慵而柔腻的嗓音缓慢的吟道:“‘残腊迎春,一夜花开早……’生命的存在真是奇异,为何你们能在春寒料峭中第一个吐出嫩芽呢?”她问花儿,花儿则以馨香回答。

  “甜儿!”一位身着蓝色长袍的青年书生,玉树临风的立在她身后。“我教你读书,可没教你学人家乡愁善感、伤春悲秋。万物生长自有其道理,我们只需欣赏花草的美丑,毋需感叹‘可怜开谢不同时,漫言花落早,只是叶生迟’。”

  “表哥!”郭甜甜似乎不惊讶他无声无息的出现,含笑地道:“我不是强说愁,只是有感而发罢了。”

  王之铁严肃地望着她说:“甜儿,我希望你明白,我只要你这一生如同你的闺名般甜美安详,千万、千万不要跟清清一样。”

  “表哥,姊姊她……”

  “不要说了!”王之铁机警的察觉到石婆子的身影正朝他们走来。

  “或许,我该叫你‘姊夫’比较名正言顺。”

  “你就饶了清清吧!”

  郭甜甜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可帮忙煮饭、洒扫的石婆子已走了出来,一脸期待的望着他们,似乎希望他们多说点什么,见他们双双无语,才招呼他们早饭已经做好了。

  王之铁回身进屋。这石婆子是标准的三姑六婆,闻人一点隐私便东家长、西家短的,还自以为是的批判他人,只因为她年轻守寡,养大一双儿女,便以自己私德无瑕为傲,论人长短从不假以辞色。

  他最厌恶这种女人,早想遣她回家吃自己,可是,郭甜甜同情她与儿媳不合,便让她留下来赚几文钱糊口。

  也难怪石婆子会对他们感到好奇,这附近的男女老幼,谁不对这对来历不明的表兄妹议论纷纷?

  两年前,王之铁携同郭清清和郭甜甜两姊妹定居在莫愁湖附近的这处竹篱茅舍,委实引来不少注目的眼光。

  王之铁自称是一位书生,寻一块清静地,准备苦读以求取功名。

  乡人最看重读书士子,见他面目俊秀,文质彬彬,风范卓尔不群,宛如人中俊彦,便都起了敬重之心,虽然他带点读书人的傲气,却更显得鹤立鸡群。

  郭家姊妹是他的表亲,无父无母,加上郭清清是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三人也就相依为命地过生活。

  直到一年前,郭清清突然失踪了。

  当时——

  石婆子在乡人面前指天立誓,“她死了!被她那个狠心的妹妹给推落莫愁湖!”

  “你亲眼看见的?”一位老成持重的妇人问。

  “那还用说!她们姊妹俩一起去游湖,却只有妹妹回来,这还不够明显吗?而且,她一回来就慌慌张张的拉着王公子去找她姊姊,找了两天也没找到,我还看到她半夜里抱着她姊姊的鞋哭喊:‘姊姊,原谅我!姊姊,你可千万别回来找我……’我石婆子敢赌咒发誓,她抱的那双鞋就是她姊姊含冤死去的那天所穿的鞋。”

  她的话在乡人间引起一阵哗然。

  “可是,没有尸体啊!”一个爱起哄的小伙子说。

  “傻瓜!那个狠心的女人老早都计画好了,怎么可能找得到尸首?一旦找到尸首,不就证明了她害死她姊姊?那可是要杀头的呀!”

  “她们姊妹相依为命,害死她姊姊对她有什么好处?”

  终于问到重点了,石婆子愈发慷慨激昂的揭发内情,“那还用问吗?因为小狐狸精想要霸占她姊姊的未婚夫!除去了她姊姊,王公子就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我石婆子老虽老,眼睛可是雪亮的,前阵子我听王公子提起要选个好日子把亲事办一办,然后再上京赶考;从那时候起,小狐狸精的一举一动就不大对劲了,我才在想迟早会闹出事来,果然,使出了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众人交头接耳,都觉得石婆子言之有理。只因王之铁器宇轩昂,才貌出众,而郭清清虽然娇俏可人,但教她妹妹一比,可给比到瘦西湖去了。王之铁和郭甜甜站在一起,才称得上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各位、各位!”石婆子扬高声调拉回众人的注意力,“我告诉你们,那小狐狸精想霸占她姊姊的未婚夫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每天去他们家做事,看得可是一清二楚,小狐狸精成天缠着王公子,说是要他教她读书,其实骨予里在发什么骚,可瞒不过我石婆子的眼睛。怪就怪清清姑娘太老实了,从不疑心自己的妹妹,我好心提醒她,她只是笑笑,根本不相信她妹妹会害她。唉!也怪她自己命薄,不听我石婆子的忠告!”

  “我说石婆子,若是那个郭甜甜果真害死她姊姊,你每天跟她在一起不怕吗?搞不好哪天就轮到你了呢!”一名少年故意吓她。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全都瞧好戏似的瞪着石婆子看。

  石婆子的心猛跳了两下,气血上涌,面颊发热的直嚷道:“我怕什么?想当年我家那口子一翻两瞪眼,丢下两个不足三岁的孩子给我一个女人养,这二十年来,我火里来、水里去,什么时候叫过一声苦?如今我老了,更没什么好怕的。我就要去盯着那个小狐狸精,免得她又害人,尤其是王公子,我真担心他要是不娶那个小狐狸精,迟早会落得跟清清姑娘一样的下场。”

  “王公子当真对郭甜甜没兴趣吗?”有人不相信地问。

  “当然,我可以发誓,王公子是个正人君子,他一心想念着清清姑娘,手指上还戴着他与清清姑娘订亲时的金指环,完全不受那个狐狸精所诱惑。”

  说也奇怪,王之铁鲜少给石婆子好脸色看,石婆子反而一味地袒护他。或许是因为郭甜甜太美,易遭同性嫉妒,尤其对早早被迫将青春埋葬的石婆子而言,一位又美又娇的姑娘还能同时拥有幸福,是件不可原谅的事,因为那将会凸显出自己有多么不幸!

  就这样,在石婆子的谣言散播下,郭甜甜害死姊姊,欲夺姊姊的未婚夫的狐狸精形象,可说已深植人心。

  由于郭清清的生死成谜,去年王之铁并没有赴京赶考,为郭甜甜“祸水红颜”的罪名又添了一项明证。

  然而,竹篱内的两人照样过着吟风弄月、琴棋书画的生活,浑然不觉谣言已传得满天飞。

  *        *        *        *        *        *        *        *

  春日风光好,鸟语花香,触动人们的情思,连落花飘落水面,随水漂流而去,都感觉极为浪漫。

  王之铁吟道:“‘山光照槛水绕廊,舞雩归咏春风香;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蹉跎莫遣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读书之乐乐如何?绿满窗前草不除。’”

  “嗯!望之俨然,即之也温,表哥确实很有书生格。”郭甜甜的眼中闪着愉悦的光芒,“可惜呀!‘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他微笑地沉思。“你故意曲解陆游诗中的含意,此剑门非彼剑门,不通、不通。”

  “一般人光看表面上的字意,反而能猜中你的真实身分。”她望着表哥的一双大手,眼中闪烁着狡黠的笑意。

  他怔了怔,随即笑了,“幸好这个小地方也没几个读书人。”

  “你别起了骄矜之心,村前私塾里的先生孙奇遇,可真是一位饱学之士,我看若不是缺盘缠,上京应考应该没问题。”

  “我看不是这么简单,小妹看人的眼光尚有待加强。”王之铁神色一正,说道:“我跟奇遇兄很谈得来,若只是单纯的缺盘缠,我很乐意资助他;问题是他无心于仕途,他说自从爱妻去世后,他便无心远游,只想守着女儿长大。不过,我总觉得奇遇兄的来历不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单纯。”

  “表哥,你思虑太过了。”郭甜甜不以为然地道:“像美心那么可爱的孩子,难怪孙大哥会舍不得离开她,而且,美心小小年纪就没了娘亲,真够可怜的,他这个做爹的想加倍补偿她也很合乎常理。”孙奇遇的女儿孙美心才七岁,两人相依为命的过生活。

  “甜儿,若奇遇兄真的无法忘情死去的爱妻,那他应该留在故乡,扫墓也比较方便,不是吗?”

  “或许是怕触景伤情。表哥,就像你以前跟我说的,人只要活到某个年龄,难免会有不愿被人触碰的伤痛。”郭甜甜这个好学生马上把圣人之言搬出来吟诵,“‘耳不闻人之非,目不视人之短,口不言人之过,庶几为君子。’”

  “好、好、好,是愚兄失言了。”王之铁失笑的道。瞧他做了什么好事,竟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外人眼中,王之铁对小表妹郭甜甜非常疼爱,甚至亲自将满肚子的诗词歌赋及圣人之道全数传授给她,兼以琴棋书画陶冶她的性情,培养出郭甜甜一身文雅、出尘的气质。

  其实,王之铁心里有数,端看外表,郭甜甜实在是引人遐想,桃羞杏让、冰姿傲骨,而如此佳人理所当然该拥有善解人意、聪慧灵巧的心思?

  哦!不,没有人比王之铁更清楚,郭甜甜空有聪颖的外貌,其实是个没啥心眼的憨直姑娘。他实在很难相信,居然有人的外表与内在差那么多,而她偏偏又是他的小表妹,既然她先天不足,后天总可以“培养”出一点气质吧?所以,他努力的教她读书,死背也要给他背起来!

  总算苍天不负苦心人,如今的郭甜甜不但气质出众,也稍具“内涵”,唬得过一般人。

  今年的元宵节,两人也是简单的过,没有到城里瞧灯会、猜灯谜,因为王之铁从不爱凑热闹。可郭甜甜骨子里其实喜欢热闹,却被王之铁教育得不得不大家闺秀一点,但本性难移哪!两天前她便跟孙美心约好了,今夜十八是灯会的最后一日,非去大开眼界不可。

  太阳刚下山,孙美心便来找她。

  “甜姊姊,听如意说今年的灯会很好看呢!”小女孩比手画脚的转述,“有五彩琉璃灯,和各式各样的荷花、牡丹、石榴花灯,屏风也很好看,上面画了嫦娥奔月、玉兔捣药、西施采莲,还有一种很美丽的白玉壶灯,不过,大家都说最稀奇的要算是‘走马灯’了,那上面的人物和马匹会不停的转动,不晓得有多好看呢!”(注:早在元代,已能制作走马灯。)

  郭甜甜与她相视而笑,“哦!原来是如意说的,难怪你非去不可。”金如意是私塾里的一名学童,和孙美心两小无猜。

  “才不是啦!”孙美心连忙否认。“就算他不说,我也会陪甜姊姊去,顺便查证一下他有没有在吹牛。”

  郭甜甜摇摇头,“好啦!好啦!我们走吧!”

  孙美心一手牵住郭甜甜,一手伸向她爹说:“爹,你陪我们去。”

  “不了!”孙奇遇看了王之铁一眼,笑道:“我在这里喝茶赏月,等你们回来。”

  孙美心跺跺脚,她一心想撮合她爹和甜姊姊在一起,谁知她爹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她要甜姊姊当她的娘,才不要住在她家隔壁的石婆子的女儿玉兰,对她爹献殷勤呢!

  *        *        *        *        *        *        *        *

  沉酣在冷月星空下的王之铁与孙奇遇,搬出茶具和竹椅,夜风微凉,带来丝丝寒意,但他们似乎都毫不在意,“寒夜客来茶当酒”,有了炉火香茶,这个月夜显得格外清幽可喜。

  孙奇遇看着茶碗中的龙井茶叶形如碗钉,冲泡后茶叶成朵,一芽一叶,朵朵直立,而且汤汁碧澈,清香扑鼻,分明是龙井中的极品。

  “之铁兄果然不是普通人。”孙奇遇搁下茶碗,慢条斯理的说。

  “奇遇兄何出此言?”王之铁挑了挑眉毛,不自觉的拨动一下左手中指上所戴的金指环。

  “极品龙井茶十之七八进了皇宫或王公大臣的家里,余下的二三可说贵如黄金,若非极有来头的富贵人家,只怕也消受不起。由此可见,之铁兄的身家来历不似一般人。”孙奇遇的脸上带笑,可眼中所进射出来的光芒却极为精明。

  王之铁回以一笑,“王某别的嗜好没有,就喜欢喝点好茶,即使倾其所有也不在乎。”他脸上的那抹笑带有嘲讽的意味。“算来奇遇兄也是个行家,一入口便知是极品龙井茶,真是奇人。”

  孙奇遇干笑一声,“我的长处不多,就是记性好。我在京城待过一阵子,有幸喝过一次,那股清香至今难忘。”

  “你过谦了!舍妹对你可是赞不绝口,一直可惜你没参加科举,知道你为了幼女而放弃进京赴考,愈发敬重你的为人。”

  “那是郭姑娘过于抬爱。其实我是自知考不上,托辞不去考罢了。”孙奇遇笑道:“倒是之铁兄与郭姑娘都不像出自蓬门蔽户,文采风流,气质翩翩,教人倾倒不已。小女对郭姑娘更十分倾心,恨不得能日日请益。”

  孙美心那小丫头在打什么主意,王之铁心里有数。不过,他欣赏孙奇遇是一回事,却不愿委屈表妹做人家的后娘,况且,孙奇遇来历不明,他总是不大放心。

  于是,他岔开话题,避谈郭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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