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方才何鹰雄隐约觉得有道冷风自他的身后刮过,令他浑身窜起阵阵寒意。
是刚刚那几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想将他生吞活剥下肚的骇人视线所引起的吗?
应该不是。
方才他使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明哲保身”绝招,早把她们逼退了。
虽然他的确在外国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长到他自己也有些怀疑自己的英文程度早就比中文程度还好了。
但他从来没有忘本啊!平时忙着念各类英文教材的他,也没有放弃他心爱的中国文学。
他大二那年,还一边准备学校课业,一边催家人寄全套的金庸小说,去陪他度过每一个寂寞的漫漫长夜呢!
更何况通晓至少五种语言的他,怎么可能会听不懂中文呢?
鹰雄俊魅的脸上漾着一抹得意的笑容,微扬的唇角,含着一股嘲讽的意味。他神态轻松地吹着口哨,走过一间花店时,却一个不小心被一条拉动的水管绊了一跤。
“小心!”
看见那名俊秀男子颀长的身躯,重心不稳地摇摇欲坠。
花店的店员连忙好心地趋近相扶。
拖着一条长长的水管,正在店外左侧的空地上洗车的老板娘,听见那句“小心”,好奇地回头张望,却在无意中更加用力地扯动了那条水管。
双脚突然被水管绊住的何鹰雄,就这样狠狠地被地心引力所征服,跌倒之余,还将那名无辜的好心人压在身下当肉垫。
不巧的是,他线条优美诱人的薄唇,正好撞在两片柔软的唇瓣上。
鹰雄立刻起身,向对方致歉。平时俊美中隐见一丝高傲威严的容颜,此刻竟微微地泛红。
“抱歉,不小心拖累了你。”
何鹰雄的视线不由得落在那名方才被他压在身下,拥有纤长体格的清秀男子身上。
好俊美的人,仿佛自漫画中走出来的清丽绝美少年。他飘扬的短发,在阳光下闪烁着淡棕色光泽,脸上有着几颗俏皮的淡褐色雀斑,细长的双眼澄澈而清明。
不知怎地,那对灵粲的眼眸,竟令何鹰雄原本沉静的心湖,漾起了圈圈涟漪。
不过,他越想越不对劲。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纵使明知自己排斥女人,但他从来就不知道,原来自己有同性恋的倾向。否则,他为何会对一名清俊的少年产生异样的好感?
难道说,他……在不知不觉中,因为过度排斥女性,而导致性向政变?
不,这绝对不是真的。
就算他再怎么排斥女人,他也不相信自己真的会爱上一个男人。
理智突然跳出来警告着鹰雄,不要为那“堕落的情感”所沉沦。
这个世界里大部分的人,仍以异样的眼光看待同性恋者。再者,他根本无法想像自己跟另一个男人相爱的情景呀!
何况,他是同性恋者的消息一散布出去,那何氏集团的死对头“富盛财团”,不知又要借这个机会如何打击他们了。
他绝不能让任何人抓到对何氏集团不利的把柄!
理智和情感在鹰雄的心中交战片刻后,理智终于战胜初次失控的情感。下一秒钟,他像阵风似地离开现场。
江美仁也因为方才那突来的一吻而愣住了。她晶亮的瞳眸错愕地凝视着仓惶逃离的何鹰雄。
方才被他压倒的瞬间,她的胸口仿佛漏跳了一拍。
轻触及他柔软的薄唇时的温润触感,仿佛仍残留在唇瓣上。
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她好奇地问:
“老板娘,你有看过那么古怪的客人吗?”
向来眼中只看花,认定了花比人娇的老板娘头也不回地反问:
“你说哪个古怪的客人啊?对我来说,怪客人到处都有,但最讨厌的就是来花店挑了半天,却什么也不买的客人。”
江美仁闻言,只能无奈地耸耸肩,想必老板娘压根儿就没注意到方才那名男子。
算了,反正她也只在这花店帮忙一天。对她来说,牺牲难得的休假时光,代替生病的老妹来花店帮忙一天,已算仁至义尽。
明天清晨的曙光乍现之际,她便要坐上飞往夏威夷的飞机去享受美丽的阳光、沙滩,及舒适的日光浴。
一想起明天的夏威夷之旅,她不禁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伸手拿起了玫瑰,开始细心地修剪多余的茎叶。
※※※
何鹰雄逃离花店起码有五百公尺以上,才放心地停下脚步歇息。
可恶,为什么都远远地逃开了,方才那名美少年那纯真的眼神,仍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是中了邪不成?否则怎么会对一名只有一面之缘的美少年念念不忘?
一辆深蓝色的保时捷自鹰雄的身旁驶过,驾驶座上的男子瞥见鹰雄,随即将车子停靠在路边。
车内走出一名有着慵懒笑容的英俊男子,他朝着背对着他的鹰雄走了过去,笑道:
“好久不见。Anderson,你终于回来了。”
何鹰雄一回头,熟悉的慵懒笑容映入眼中。
“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Robert。你最近又伤了不少纯情少女的心吧?”
“及时行乐而已。”
王子麟慵懒的笑颜里,潜藏着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无奈与孤寂。
“倒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通知我和Billy及Jackson?”
王子麟口中的Billy和了Jackon,即是皇甫青阳和邵宜颖,此两人与王子麟、何鹰雄,合称“四大公子”,四人因同在外国留学而结缘。
同在异乡的四位美男子,因喜好相近、性情又颇投契,便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哥儿们。
“提早结束我艰苦的留学生生涯,就回来喽!既然已经毕业,难不成还留在外国继续喝洋墨水吗?当然是早点回来发展,比较实际。”
“对了,看你刚才脸色不太好,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子麟关心地问。
“没什么。”
鹰雄故作无事的样子,看在主子麟眼中,甚觉有趣。
好歹他们也是同窗数年的老同学了,若不是当时何鹰雄贪心地修了个双学位,也不会晚他们一年归来。
这么多年的相处经验,子麟怎么会不知道,当他脸色不好的时候,就表示他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惊吓,尤其是“致命的女色”。
他和Billy、Jackson都知道Anderson从小就有个致命伤——怕女人怕得要命,而且越美丽的女人越令他觉得畏惧。
可怜的家伙!这不就注定了他永远无法享受甜美的温柔乡,那销魂的滋味。
子麟无限同情地看了鹰雄一眼,拍拍好友的肩膀,说道:
“如果身体不舒服,就该找医生看,免得延误病情,就不好了。”
“只是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是老毛病就不应该拖延,等到变成大毛病就麻烦了。不如我送你去趟医院吧!”
“不了,我还有事。”
他才刚回台湾没多久,心里却总是悬念着一件事,就是想见个从小到大的老朋友一面。
自从他出外留学之后,两人便没再见过面,这一别就是十多年。
“有什么事情比跟阔别一年的老朋友重逢重要?你才刚回来,就让我先为你接风洗尘吧!”
王子麟晶莹的眼中,闪烁着一丝邪魅的诡笑。
何鹰雄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看出了向来最爱整人的子麟,脑袋瓜里肯定又在打些恶整他的主意。
“我很感谢你的美意,只是我目前有事在身,只好婉拒你的盛情。我想去见一位十多年没见的老朋友。”
“既然如此,那让我送你一程吧!”
“不必了,她家就住在这附近,五分钟的路程而已。”
“好吧!不过你记得空下这个周末。难得你这个书虫终于肯乖乖的回来,咱们这群老朋友终于可以再度团聚了。”
看着子麟那慵懒的眸子闪现着狡黠的笑,何鹰雄的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个周末该不会有场鸿门宴等着他自动送上门吧?
“我有事回公司一道,你自己小心了。Coodbye!My dearfriend.”
“Bye—bye.”
挥别了老友,何鹰雄开着黑色凯迪拉克,来到了昔日熟悉的老地方。
十年的物换星移,人事已非。
回到了记忆中最怀念的地方,鹰雄不禁陷入了回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