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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爱上你 第一章
作者:黄千千
   
  风中带着淡淡的茉莉香,八月的天空,整整一大片的蓝天。

  在这恬静的午后,丁美芳牵着女儿的手,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弄。

  小巷弄位于台北市的高级地段,路的两边是一栋栋八层楼的电梯公寓,公寓的一楼都有着宽阔的庭院。

  只见各种树木的枝桠穿过庭院的围墙,伸展到了马路上,形成了美丽的绿色小隧道。

  “君君,待会要懂礼貌。”丁美芳小声交代女儿。

  “妈,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丢脸的。”林怡君握紧妈妈的手,对妈妈笑了笑,她看得出来妈妈比她还要紧张。

  母女俩来到一处咖啡色的双并大门前,大门旁还有一道电动的车道门,林怡君抬头看着那高高的围墙,阳光刺痛她的双眼,她只好又低下头来。

  围墙内究竟是怎样的一片世界?她很彷徨,心里有着强烈的忐忑不安,可是又有着无比的兴奋和好奇心。

  丁美芳在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伸手按下电铃。

  她今天特别打扮过,脸上有着淡淡的彩妆,配上紧身的T恤、及膝的短裙、二吋高的凉鞋,衬托出她纤细、优雅、年轻的气质。

  丁美芳是个年轻的妈妈,她才三十六岁,跟十六岁的君君走在一起时,别人都以为她是君君的姊姊,还是个漂亮的姊姊。

  “美芳?”对讲机里传出了男人的声音。

  “宗翰,是我。”丁美芳轻声说。

  “哔”一声,大门开了。

  丁美芳还是紧牵着君君的手,没有贸然推开大门。

  铁门一开,是个瘦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我以为你还要半个小时才会到。”

  “搭捷运既快又方便。”丁美芳笑说。

  “就说我去接你,你就不要。”于宗翰退开一步,大门完全打开了。

  林怡君大大的双眼,好奇地张望大门里的世界。

  庭院里的右手边停着一辆墨绿色及一辆黑色的轿车,造景花园里有一条以碎石铺成的小径,还有一座小小的鱼池,那红的、黄的、紫的各式颜色的小菊花,更是在夏天的风中争奇斗艳。

  “我刚好到这附近办事,你就不用特地走那么一趟。”丁美芳扯了扯女儿的手,“君君,叫人呀,他是……”丁美芳顿了顿,看着于宗翰,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比较好。

  “喊我伯父好了。”于宗翰会意地接着说。

  于宗翰大丁美芳整整二十岁,如果不是他保养得还不错,当他和丁美芳站在一起时,别人有可能会误会是老爸和女儿。

  “伯父好,我是林怡君,妈妈都叫我君君。”林怡君立刻鞠了个九十度的躬,顺便扯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进来吧!”于宗翰不等林怡君抬头就转过身去。

  丁美芳还是紧牵着女儿的小手,女儿厚实的掌心,仿佛可以给她稳定的力量。

  林怡君可以感觉得到,妈妈的手颤抖得很厉害,她不明白妈妈在紧张什么,直到她走入客厅,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南天。”于宗翰喊着坐在沙发上的年轻男人。

  名叫南天的男人放下手上的报纸站了起来,然后面无表情地看了丁美芳和林怡君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却显得相当的冷傲。

  林怡君立刻回给他一个超级无敌大笑脸,只见于南天皱起了浓眉。

  “美芳,他是我大儿子于南天。南天,她是……”于宗翰介绍着,这下换他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丁美芳。

  “我知道,你的同居人。”于南天接下话。

  “南天,你讲话一直要这么直接吗?”于宗翰走到儿子的面前,他还比儿子矮了半颗头。

  两个男人有着相似的脸庞,同样都是气质中有股威仪的疏冷,只不过于南天似乎多了一股难以亲近的霸气。

  “我只是不喜欢拐弯抹角。”于南天的话,没什么温度,显得平板无波。

  “以后,她和她女儿会住在这里,大家就是一家人。”

  “你的一家人,不代表是我的一家人。”

  “我们谈过了,你说你不反对。”于宗翰好言好语中有些无奈。

  “我是不反对,但我也没必要去欢迎她们。”于南天挑衅似地又回了一句。

  “家里需要一个女人来帮忙打点,这你也知道的。”

  丁美芳放开君君的手,走到于宗翰的身边,对着于南天点点头。

  “你好,我叫丁美芳,她是我的女儿,叫作林怡君。”丁美芳侧脸看着女儿,“君君,叫人呀!”

  “喔。”林怡君连忙又弯了九十度的腰身,“南天大哥好,我是林怡君,妈妈都叫我君君。”她再度露出灿烂的笑容。

  当君君抬起头来的时候,于南天已经转过身,朝离客厅最近的那间房间走过去,他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这对外来的母女一眼。

  “南天!”于宗翰喊着。

  “宗翰,别这样。”丁美芳轻轻扯了扯于宗翰的手臂。

  “爸,我没想到你的同居人这么年轻。”于南天没有回头,砰的一声,闪身消失在房间内。

  “美芳,真不好意思。”于宗翰无奈地说。对于大儿子的行为,他也无能为力。

  “你千万别这么说,这一切我都能明白,那我先走了。”丁美芳牵起女儿的手,朝门口走去。

  “我带你们去吃饭。”于宗翰在门口的鞋柜上拿了车钥匙。

  今天,于宗翰原本安排丁美芳带着君君来认识南天,大家再一起出去外面吃个饭,就当作跟双方儿女联络感情。

  可没想到儿子是这样的态度!于宗翰虽然有些左右为难,但为了家庭和谐,他不敢贸然行事,他只希望得到儿子的赞同。

  林怡君坐上了于宗翰墨绿色的轿车,对于于南天的冷淡一点都不以为意,因为她从小到大吃过的苦、看过的脸色,不知比这个难堪多少倍。

  她知道,如果她想要过着安定的生活,讨好于家人、顺从于家人,当个听话的乖女孩,是她目前唯一的方法。

  她不想让妈妈再过着颠沛流离、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她怕了,有饭吃才是最重要的事,其它的尊严、面子她都可以抛弃不管。

  因为没有饿过肚子的人,永远都不知道挨饿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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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林怡君。

  就是那个在路上一喊,就会有很多人同时回过头来的菜市场名字。就如同她卑微的人生,不但没有任何值得歌功颂德的地方,似乎连存在都是不必要的。

  “君君,你能不能走慢一点?”

  走在她背后,对着她哀叫着的是她的国中死党方紫柔,方紫柔的人就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文艺到一点都不像是真的。

  白嫩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乌黑柔顺的发丝,讲起话来细细柔柔的,就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女。

  反观林怡君──

  不但是小黑炭一个,人矮四肢短,毛毛的短发像稻草一样,一张大饼脸永远比不上方紫柔那张瓜子脸来得吸引人。

  林怡君干脆停下来。“你就不能走快一点?”

  “人家今天穿了新鞋嘛!”方紫柔嘟起了樱桃小嘴给林怡君看。

  “没用啦,我又不是男生,你对我撒娇没用啦!”

  “君君,不差那一点时间,人家的脚真的很痛嘛!”方紫柔继续发挥她那无敌的嗲功。

  “那我先去搭公车,你自己慢慢走。”林怡君才往前跨一步,手臂就被方紫柔给扯住。

  “拜托,我们要去的目的地相同,干什么分开走?”

  “还说,都是你害的,一定要我陪你去买衣服,才会拖这么晚。都已经快五点了,再不走快一点,我铁定会迟到啦!”林怡君只好一边拖着方紫柔,一边往公车站牌走去。

  “你是要去上我家的班,我爸又不会扣你的薪水!”

  方紫柔的家,开的是连锁火锅店,是承袭自方爷爷的祖传酸菜白肉锅,特殊的风味、美好的口感,让方爸爸从一间店开到如今的三间店。无论春夏秋冬,在用餐时段总是门庭若市、生意兴隆。

  虽然林怡君还未成年,但是以她和方紫柔的交情,方家爸妈还是让她在火锅店里打工赚取私立学校庞大的学费。

  谁让没用的她,什么都不行,连念书也念输别人,只有私立高中勉强可以收留她。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还是得准时去上班,不然你爸爸把我开除了,那怎么办?”

  “放心啦,我爸才不会开除你。”方紫柔只好一拐一拐的配合着林怡君的脚步。

  如果有人敢阻拦林怡君的打工赚钱大计,那铁定是会吃不完兜着走,方紫柔才不想冒着被林怡君念上三天三夜的危险。

  就只差那么一分钟,林怡君完美的打下卡,然后走进厨房帮忙。以她这么小的年纪是不适合在外场招呼客人,所以她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当助手。

  举凡洗碗、洗菜、整理各式的料理,就足足让她从下午五点忙到晚上十点。

  当然偶尔也有例外的,就像现在──

  “君君呀,今天小杨请假,外头的人手不够,你这些碗先不要洗,先去帮我送菜,等客人少一点的时候再进来。”店里的资深员工李阿姨在林怡君的耳边交代。

  “好。”林怡君立刻擦干净一双湿手,然后依照菜单将客人所点的菜色放入大圆盘里。

  她手端着盘子,神采奕奕的替每桌客人送菜。若不是她的年龄太小,方爸爸一定会让林怡君来外头服务客人,因为她不但脾气好、服务态度佳,那阳光般的笑容更是触动人心的法宝。

  “不好意思上菜了。”她将菜盘放下。“先生、小姐,请慢用。”话才说完,她刚抬起的眼,就对上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她在心里“啊”了声,是于南天。她立刻扯开唇角,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于南天看了她一眼,像是不认识她一样,没有任何表情,全神贯注在他眼前的小姐身上。

  热脸贴于南天的冷脸,她不以为意,转身照样以快乐的笑容服务其他桌的客人。
  趁空档时,她站在角落偷偷地看着于南天。

  他的身材修长、肤质偏白、五官清爽,在男人里他的外型偏向弱不禁风,只是气质偏冷,更没有明显的情绪。以她从小看人脸色到大,说好听点,这个于南天有着内敛沉稳的个性;说难听点,大概就很会工于心计了。

  没多久,于南天的女友招手唤来林怡君。

  “小姐,请问需要什么吗?”林怡君有礼地问。她还没有笨到半途去认于南天这个人,毕竟这里是公共场合。

  “请给我们一瓶酸梅汁。”于南天的女友说。

  “马上来,请稍等。”林怡君走到冰柜拿了一瓶酸梅汁,再恭敬地送到他们的桌上。

  于南天还是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继续埋首吃他的东西。

  林怡君忙里忙外,看着于南天带着女友离开,她还是没有机会跟他说上一句话。

  直到八点客人稍减,她才又回到厨房的后门边,清洗水槽里那一桶又一桶的碗盘。

  而她的那个死党同学方紫柔,当然是很好命的坐在家里看八点档,享受大小姐的生活。

  同样的年纪,命运却截然不同,林怡君没有怨天尤人,想到妈妈为了她所做的一切,牺牲奉献了美丽的青春,就算她吃再多苦,她都只会咬牙吞下。

  在她五岁那年,她爸爸因为做生意失败,最后欠下庞大的债务,然后人就这么一走了之。

  才二十五岁的妈妈一肩扛下养育她的重责,无论生活如何艰困,妈妈始终没让她挨饿受冻过。她们从南逃到北,四处躲避债主,有时甚至得在公园的凉亭里过夜,而她的童年更是每学期都在转学中度过。

  直到三年前,妈妈进入于宗翰的公司工作,生活才总算安定下来。不知道是债主找不到她们,还是放弃继续追讨债务,总之这三年,她们母女过得很平静又安稳。

  妈妈说要带她住进于家,她不在乎自己过得好不好,她只求妈妈能拥有下半辈子的幸福。

  夜里十点,林怡君踩着轻松的步伐,拎了一袋消夜,这些消夜是李阿姨偷偷让她带回家的。

  她没有坐公车,走了二十分钟的路,回到这个城市里的边缘住宅。

  这是一个落后的住宅区,屋龄全是五十年以上的老房子,漆黑的巷弄里,连路灯都老旧到只散发出一丝微弱的光芒。

  在她转身踏进公寓的楼梯时,始终没有发现到那一路跟踪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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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叫于南天。

  他是于宗翰的长子,刚从国外念完硕士回来,目前在台湾排名前五十大的俊杰集团工作。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跟踪她,他甚至想不起来她叫什么名字,一个笑起来天真到近乎白痴的小女孩。

  正确来讲,他想要了解的是那个叫丁美芳的女人。

  丁美芳太年轻,以他目测,顶多比他大个五岁,那样三十岁初头的年纪,他不认为她会为了爱情而跟一个几乎可以当她爸爸的男人在一起。或许这个女人图的是爸爸的钱财?而爸爸正被这个女人的美色所诱骗……

  他不反对爸爸找个老来伴,毕竟妈妈已经过世多年,但他原以为爸爸要带回来的同居女友是跟爸爸岁数相当的,没想到半个月前的那次见面,让他不只吃惊,还无法理解。

  看着周遭的环境,她们确实是住在这样肮脏混乱的地方吗?

  偏僻落后的传统市场边,野狗三两声在夜空里低吠,夏夜的风应该是闷热难耐,此刻却凄冷到让人起鸡皮疙瘩。

  看着那个小女孩走进破旧昏暗的公寓时,他心里有的是不解和错愕,如果丁美芳是爸爸的女人,爸爸怎么会让她们住在这种治安的死角?

  按捺住好奇心,他在隔天又来到方记火锅的门外。

  他记起来了,她叫林怡君。

  那个普通到他连想都想不起来的名字。此刻隔着玻璃窗,看着她灿烂的笑颜,这个菜市场名却突然撞进了他的脑海里。

  他走进店里,她已经不在店内。

  “欢迎光临,先生几位?”门口的服务生有礼的招呼。

  “我找人,可能人还没到,我在外面等好了。”说完,他又走出了火锅店,不明白自己走进店里到底想干什么。

  他是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她们母女俩的事,好揭穿某方面的骗局?还是想证明爸爸并没有被色迷昏了头,爸爸的选择是正确的?

  他绕到店的左侧,那里是一条不到三米宽的防火巷。走进巷子里,方记的后门边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很好奇,看起来还像个国中生的她,怎么会在这里工作?她的家境真的如同她们住的房子一样,穷困到需要她这样的年纪就出来赚钱吗?

  如果是这样,那他的猜测就对了八、九分,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生活还这么艰困,当然得攀上爸爸这样有年纪又有钱的中年人。

  于南天带着满心的纳闷离开方记,回到家里时,于宗翰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于宗翰看见儿子回来,也只能假装没看见。

  最近低气压笼罩在父子俩之间,虽没有言语上的争执,但冷战下却让亲情折损得更严重。

  从那一天之后,父子之间除了基本公式化的对话,再也没有多余的谈心聊天。

  以往他们父子间的感情虽然淡薄,却还不至于陌生;虽然少言,但至少还有一定的关心,但是这些日子他们却比陌生人还要陌生。

  “爸,我和东乐谈过了,他不反对让丁美芳进门。”于南天打破沉默,在爸爸的面前坐下。

  于东乐是于宗翰的二儿子,目前正在国外求学,至少还要两年才会回来台湾。
  “那你呢?”于宗翰挪了挪眼镜,看着大儿子。

  其实他最重视大儿子的意见,因为这个儿子不仅外表跟他神似,连个性都和他如出一辙。

  两人都一样沉默少言、不善表达情绪,更不会说好听的甜言蜜语,还有一副固执的牛脾气。

  “爸,你考虑清楚就可以了,我只是怕她另有所图。”于南天嘴里的她,指的就是丁美芳。

  “你放心,爸年纪虽然大了,脑袋还很清楚。况且,她能图什么呢?”于宗翰故意反问。

  “没图什么最好,其它你自己决定吧。”于南天转身要走回自己的房间时,于宗翰的声音轻轻从背后传来。

  “南天,谢谢你。”

  于南天只是勾动唇角,没多说什么。

  他怎么会妥协?或许引狼入室,才能知道狼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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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阳光,炽热地洒在每个人的身上。

  安静的巷弄里,已经闻不到轻淡的茉莉香,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桂花香。

  林怡君再度来到于家,不同于一个月前的单纯拜访,这次她和妈妈带着满满的行李,在于宗翰的协助下,告别破旧腐败的过去,正式住进于家。

  “进来呀!”于宗翰提着一大袋的行李,率先打开家门。

  “宗翰,南天他不在?”丁美芳终于踏进了这个家,惶恐又不安的四处张望。

  “他到北京去出差,最快也要一个月才会回来。”于宗翰淡淡地解释,并没有透露儿子太多的私事。

  一听到于南天不在,丁美芳和林怡君母女俩很有默契地同时松了口气。

  林怡君好奇地东张西望。上次进来,虽然她极力保持镇定,但还是太过紧张,紧张到她什么都看不清楚,只看见于南天那张没有表情的俊脸。

  “伯父,那现在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喽?”林怡君像偷吃鱼的猫,兴奋之中还是有些担心。

  她真的就要住进这里了吗?她很难想象,会不会梦一醒,她又要被赶出这个家?

  “别担心,我带你们四处看看。”于宗翰的沉稳、睿智、成熟,可以看得出来,他年轻时应该就是现在于南天的翻版。

  于家的风格,经过设计师的巧手设计,并没有暴发户的金碧辉煌,精致中有着简单的风采。约六十坪的空间,除了客厅及餐厅外,还有四间房间和一间书房。

  客厅的左手边是于宗翰的主卧室,接着是他的书房,然后才是于东乐的房间,而于南天的房间在餐厅和厨房之间。

  于宗翰比着于南天对面的房间,“美芳,这就是你和君君的房间。这里本来是客房,我也不知道女人家需要什么东西,你看看缺些什么,待会我们再一起出去买。”

  “我们用的很简单,应该不会缺什么的。”丁美芳的眼里有着感激的泪水,若能住在这里,那再也不用担心会被任何人打扰了。

  “你们先整理整理,晚一点我们再去买东西,然后一起吃个饭。”

  “嗯,谢谢你。”丁美芳说。

  “不许再说谢谢了。”于宗翰笑了笑,转身离开,留给她们母女单独相处。

  看着于宗翰离开,林怡君兴奋地在柔软的大床上坐下,屁股一上一下、一下一上,她像小孩似的,竟玩起了弹簧床。

  虽然这间是客房,但房间里不但有漂亮的大衣柜、梳妆台,还有电视和音响,比她们承租的小公寓不知好上几倍。

  “妈,你不用跟伯父一起睡吗?”林怡君天真地问。虽然她才十六岁,却在岁月的磨练下,有了超越年纪的成熟敏锐。

  “君君!”丁美芳难为情了。

  “妈,你脸红了哦!”林怡君呵呵笑起。“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觉得伯父的年纪虽然大了一点,不过他真是个文质彬彬的好人,我相信伯父一定会给妈妈幸福的。”

  “君君,你不会反对或觉得委屈吗?”丁美芳在君君的身边坐下,轻轻握住了女儿的手。她不想让君君担心,君君也不想让她烦恼,母女俩相依为命,感情坚定而深厚。

  “当然不会。只要妈妈快乐我就会很快乐,只要妈妈幸福我就会跟着幸福。”

  “君君,答应妈妈,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安全,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懂了吗?”

  “妈,我懂,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操心的。”

  林怡君看见了妈妈含着泪的欣喜笑容,她知道这样安稳的日子,也许在于南天回来之后,她们就会被扫地出门。

  她绝不能让妈妈再吃苦受罪!她明白于南天排斥她们的心态,所以讨好于南天、巴结于南天,是她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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